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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古代奇葩规定“同姓不婚” 违者打板子财礼充公

作者:若尘 · 2017-03-11 来源:凯风辽宁

   

  在中国古代,婚姻自己做不了主,得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充满着束缚,这也造成了中国古代不少的爱情悲剧。但在婚俗上,还有一条更奇葩的规矩,那就是“同姓不婚”,如果两个人都姓一个姓,那结婚也是不被允许的,违者是要打板子判离婚的,财礼啥的都得充公。

  周朝首创 同姓不允许通婚

  同婚不允许结婚的习俗,最开始是在西周实行。在中国的商朝,同姓结婚是被允许的,商朝大力倡导“族内婚”,不允许与外族结婚,这样可以保持血统的纯净。“族内婚”导致了同姓结婚的大量增多。但是到了西周,却开始严厉禁止这一婚俗。西周的礼制非常讲究,婚姻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其中一条绝不能碰的禁忌就是同姓不能结婚。周礼中有明确的规定“娶妻不娶同姓”,上到官员,下到平民百姓在谈婚论嫁时都绝对不能触碰这一红线。我们今天来看,这个规定确实有点“搞怪”,得有多少大好姻缘被这个规定拆散啊,但其实背后有着周朝统治者的政治智慧。

  吸取教训 商朝灭亡就是同姓结婚太多

  任何规矩的制定都是有一定的社会原因的,“同姓不婚”也不例外。周王朝统治者没有心理疾病,也不是什么暴君,但是为什么要在全国实行这一政策呢?在《左传·僖公二十年》里有这样的记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拿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男女同姓结婚,不利于优生优育。当时的人口并不多,很多同姓是近亲的可能性非常大,周朝的统治者显然是意识到了近亲结婚后代容易畸形这一弊端。同姓结婚造成的严重后果商朝就是前车之鉴。商朝实行“族内婚”,造成了大量的后代孩子畸形,导致人口质量的急剧下升,这也被认为是商王朝灭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周朝建立后,吸取了这一教训,紧急刹住了这股“歪风邪气”。

  同时,周朝实行“同姓不婚”也是为了扩大了与异姓族群的联系,加大不同姓异族之间的联姻力度,与各个诸侯建立起了稳固的联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旦发生战争,一呼百应。

  周朝统治者还有其他的心思,就是希望通过这条举措,维持当时的宗法制度。当时实行的是“世卿世禄制”,爹当官死后儿子继承继续当官。而同姓结婚容易造成等级混淆不清,导致权力继承出现乱局,危害当时的统治制度。

  “同姓不婚”这一举措的推出真可谓是费尽了心思。

  历朝延续 同姓结婚打板子财礼充公

   

  “同姓不婚”很快成为了当时社会的主流。周灭亡后,“世卿世禄制”被秦朝的商鞅变法废除。但是“同姓不婚”却被保留了下来。

  到了唐代,专门设定了法律条文明令禁止同姓结婚,同姓结婚将被处以最严厉的刑罚,男方女方都要服刑2年,太过于近的同姓结婚以通奸罪处理。这个法律可真是吓人,不少人只能忘而却步了。到了明朝,又制定法律条文,如同姓结婚,一个人打六十大板,然后必须离婚。到了清朝,惩罚措施又进了一步,将主婚者也纳入惩罚,主婚者与同姓结婚的男女各打60大板,然后判处离婚,女方回归娘家,财礼充公。要知道,财礼可不是小数目啊。这法律条文也是够“高级黑”的了。

  到了清末的时候,人口大量增加,原有的宗族逐渐被打破,形成了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同一姓氏是近亲的几率非常低了,当时的大清律例删除了“同姓不婚”的条文,只要求“亲属禁婚”,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现在的禁止近亲结婚,“同姓不婚”制度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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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若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