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家庭暴力“发现难”、“执行难”的问题,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被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随着家庭暴力问题的社会化,全世界的政府和百姓都开始寻求解决办法,各国都施行了一系列具有特色的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
英国反家庭暴力有奇招
英国政府在03年宣布设立“家庭暴力注册簿”,将虐待妻子的人统统记录在案,以便警方和他们日后的新欢核实其过去的劣迹。英国政府规定,凡是因虐妻被判处半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都要被记上黑名单。他们的名字至少在名单上保留7年,而罪行严重者则被保留终生。这份名单将一式多份,分别发送到警察局、社会服务行业以及一些福利机构的手中。
在法国,骂人也算家暴
法国议会2010年7月通过一项法律,认定对伴侣恶语相向等“心理暴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范畴。法国因此成为世界首个立法禁止“心理暴力”的国家。
这项被称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规定,已婚或同居的伴侣,一方对另一方叫嚷、辱骂均属违法;对伴侣外表的粗鲁抨击、无理指责以及暴力威胁也属心理暴力范畴。这项法律十分罕见地得到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共同支持,舆论也一边倒地称赞此举有助于构建“和谐家庭”,甚至鼓励欧洲其他国家效仿。
日本对抗家庭暴力
随着家庭暴力问题的社会化,日本政府和百姓开始寻求解决办法。首先是改变“打老婆不犯法”的错误观念。各种民间传媒、公益广告和公民手册,均以大篇幅宣示,打老婆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次是在基层设立各种保护受害人的机构,以供受害人咨询、治疗、紧急避难甚至短期食宿。必要时,还会为受害人寻找工作机会,帮助其从经济上生活上自立。
另外,夫妻打架再也不是“家务事”,日本司法部可以介入家庭暴力案中,警察局可以依据新实施的《配偶暴力防止法》等法律,向加害人发出“禁止接近配偶”、“退出居室”、“禁止接近孩子”等6种命令。违反命令者将面临法院1年以下的惩役或高达100万日元(1元人民币约合7日元)的罚金。
新加坡重视解决家庭暴力问题
新加坡虽然只是一个小国,但是其在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上确实颇有建树。近年来,通过立法及政府与社区互动等,新加坡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问题。
为了有效解决家庭暴力问题,新加坡首先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在新加坡,最早的一部《妇女宪章》诞生于1961年,而正是这一宪章为广大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此后,随着形势的发展,新加坡政府于1997年对《妇女宪章》进行了修订,通过了《妇女宪章修正法令》,从而将家庭暴力问题首次正式写入宪章,对其定义与处罚规定做了明确的阐述。
除了官方的新加坡妇女组织外,还有诸多像新加坡妇女组织协会、新加坡反对家庭暴力协会及新加坡妇女行动与研究协会等民间妇女组织。其中,像新加坡反对家庭暴力协会的目标就是避免及减少新加坡的家庭暴力事件及鼓励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直接的服务等。
澳大利亚的“人身禁制令”
澳大利亚各个州共同的基本做法就是在家庭暴力即将发生之前,或者刚刚发生之后,尽快的将家庭暴力行为人和被施暴人隔离开,以防止进一步的暴力事件,这就是在澳大利亚广为人知的“人身禁制令”。在禁制令期间,施暴者不得接近受害者,一旦受害人发现施暴者就在附近的情况下,可以立即报警。近年来,为了防止有家庭暴力劣迹的人真正能够令行禁止,不再接触受害人,澳大利亚给禁制令执行者都带上了电子脚环,同时警方在受害人的办公室、住所、家庭也安装了监控报警系统,一旦施暴者近距离的靠近这些有监控系统的地点的时候,脚环就会发出信号,警方就会获悉并且立刻出警进行干预,从而真正的保护这些家暴的受害者。
美国家暴问题涉及对象范围广
在美国,谈及家庭暴力问题,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几乎包括了所有的家庭成员和与家庭成员有关的人。按照美国的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所涉及的对象范围包括:夫妻、离异双方、同居恋人、男女朋友、前男女朋友、同性恋伴侣,以及他们的子女。
通过一系列立法,美国加强了对家庭暴力的公权力干预和民事权利救济,拓展了相关社会服务的内容,确立了强制逮捕、强制报告和民事保护令等重要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尤其是警察的职责,这些都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加拿大家庭暴力强调预防为主
在加拿大,防止家庭暴力强调预防为主的精神。法律规定,医生、教师、社会工作者、精神病专家等都有对家庭虐待现象进行报告的义务。这一问题被成功地纳入社区保健系统,并形成一个行之有效的监测网络。在一个社区内,医生、护士、精神病专家、社会工作者和教师等专业人员都必须接受提高家庭暴力意识的训练。他们在行使正常职责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家庭暴力情形都有义务向警方报告。加拿大的许多省份,都颁布了“反家庭暴力法”和“紧急状况下保护令”,如果妇女受到暴力威胁,随时可以打电话向警察求救,在没有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警察可以破门而入并把丈夫带走,限定一段时间内不许回家,以免其继续虐待妻子,直到警方认为解除暴力威胁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