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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关于古代晚明文士爱蹭饭的轶闻

2015-11-29

 

  李渔

  文士当然有脸皮黑厚者,但整体而言,这一阶层之群体人格,是不太爱食嗟来之食的,文士心灵敏锐,其耻感比其他人强烈,大都宁可饿死,也不食周粟,但晚明好像例外,他们爱搞派对,爱到财主家去白吃白喝,去吃者雄赳赳气昂昂,放开肚皮大快朵颐,被吃者笑嘻嘻乐呵呵,扩大鼎锅大宴宾客,俨然是熙熙然共产共食的大同世界。

  明宗室后裔朱承彩汗漫使钱,家里有钱,却不私蓄,隔三差五,呼文士、引妓女,到他家里去啜饮一顿,一年中秋,搞了一回大派对,邀请了南京的张献翼等一百二十余士子鲸吸海饮,更喊来马湘兰等四十余名妓佐酒助兴。有金銮者,本来家里办喜宴娶媳妇的,不到家里坐上席,却到这里来蹭饭了,人问为啥,他说,家里吃饭,哪有蹭饭跟大家一起吃有味啊。通宵达旦,摆流水席,千里宴棚,能摆几日算几日,献歌的献歌、献舞的献舞、献诗的献诗、献画的献画,什么都不会的,驴叫两声,嚎两嗓子,“咸相为缉文墨,理弦歌,修容拂拭,以须宴集,若举子之望走锁院焉。”

  有王伯稠者,考过一回科举,没中,从此打死也不去复读,只是写诗,只是混迹酒局,逢有派对,不管有无请柬下与他,他都带一张口,再带一副肚皮,山吃海喝,家里一月几月见不到人影子,再怎么发布告“王伯稠,你妈妈喊你回去吃饭”,也喊不回。

  这个王伯稠,长得一表人才的,屠龙说他身长八尺,才气勃发,家里财产不算多,然则也有薄田百亩,自给自足也过得去,但他常常不带分毫,到别人家里去吃饭,去吃饭也可,不说唱个喏,也不说做首诗,最少也要唱个莲花落吧,这个王伯稠却是只管闷吃。别人家娶媳妇嫁女做喜酒,别人家里满寿生子做三朝酒,或者什么红喜白喜都没,只是到了开餐时候,熟人也罢,生人也罢,这个王伯稠二话不说,迳自上桌,一上桌,都是一个劲地食指大动,只听得见其喉咙里嘎嘎嘎,吃完了,筷子一扔,走了,自始至终,都没听见他吱一声。王伯稠做过一首凤凰的诗,应是自喻吧:“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椟椟鸣赤霄,若奏钧天回。举世那得见,百鸟安敢猜。”沆瀣浆与昆仑芝都非自家的,他都一渴即饮,一饥则餐,这般做派,其他朝代,实在是举世难得一见。为什么晚明有他呢?百鸟安敢猜?我们猜不出个中缘由。

  晚明王伯稠者真的很多,他们既不参加科举,走入体制内讨生活,也不顺晚明资产阶级萌芽下海去事产业,或是游走于缙绅间,或是奔趋于财主家,或是写诗卖画,赚几个小钱,吆喝几个文朋诗友,有一餐吃一餐,比如吴扩人品并不低下,诗名也闻天下,却“以布衣游缙绅间,衣冠白巾,吐音如钟。”一点也不因为吃人嘴短,刻意奉承财主与缙绅,吃了之后,毫无愧色,却是放言傥论,“花晨月夕,诗坛酒社,宾朋谈宴,声妓会集。”

  万历年间的林春秀,是个自由撰稿人,也略有诗名,然则家徒四壁,穷诗人一个,却爱死了喝酒,一日没得那酒,就一日过不得,怎么办呢?他就去蹭酒喝,他有个朋友叫郑铎,家境可以,他天天去那喝酒,一喝就醉,一醉就疯,一疯就乱骂,骂人骂世,骂朋骂友,连给他酒喝的郑铎,也是骂个不歇气,而郑铎呢,却是不气不恼,天天给他酒喝,还特地给他制作了一只酒杯,刻字“云波”,林氏号云波,以为专用,“其友郑铎,多良酝,日呼与饮,醉辄狂不可制。铎度其饮户,为制一壶,镌‘云波’二字。至则饮之,三十年如一日。”

  林春秀怎么也是文人,不管自己脸面,去别人家要酒喝要饭吃,是一奇,然则,更奇的是这个郑铎,赔酒给他大喝,一奇;赔了他酒还要挨他大骂,二奇;奇而又奇者,居然三十年如一日,奉陪文人林春秀,无怨言无悔恨,慷慨无求,谁有如此器量?刘邦到嫂子家多吃了几餐饭,其嫂子把锅子刮得霍霍响,心中怨气冲天,怎么着也是一家人嘛,郑铎与林春秀,无亲无故,对他无欲无求,却如此尊之重之,实在难得。

  晚明那会,文人与财主之间,寒士与缙绅之间,有着与别朝不一样的融洽。晚明资本主义已然萌发,“即阀阅之家,不惮为贾”,晚明以刻书业和藏书家闻名的毛晋,既是文士也是书商,著名文学家冯梦龙更是亦商亦士。他们赚了些钱,为富而仁,乐意与文人分享,商人养文士,文士也爱商人,晚明时节,商人地位比他朝为高,文人给抬高的。王守仁 [注: 王守仁(1472-1529),汉族,浙江余姚人。字伯安,号阳明子,世称阳明先生,故又称王阳明。中国明代最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军事家。]就很高兴“为富人说话”:“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将财主、士子、农民、企业家并列,身价无高无低,谓为“四民异业同道”。文人不轻富人,富人也重文士,吃个饭不算事。一般而言,傲慢是常由轻慢引发的。文人傲气十足,多半是由于他人瞧不起他所致,“嗟,来食!”语气是那么不恭,谁吃你那碗饭?

  明朝官僚对文人不大看得起,朱元璋 [注: 大明太祖高皇帝(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为大明朝的开国皇帝,姓朱,讳元璋,汉族。是继汉高祖刘邦以来第二位平民出身的君主。]大开文人杀戒,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国家不养士了,那么民间就借了这个空档,养起士来。以此言之,晚明文人喜欢蹭饭,不是文人无行放诞,或是民间接过国家责任,形成了民间养士新风。由明入清的李渔,常常带着一家子到处打秋风,向人要钱要吃,脸蛋从来不红不羞,我们对此常常不理解,常常笑语相讥,其实,这极有可能是晚明遗风所致;清初另一大家金圣叹,到王斫山家弄了千橭银子,先前说是借的,说好借后归还的,金圣叹答应得好好的,然则,事后不但不还了,还抢白了别人一顿,“先生应诺,甫越月,已挥霍殆尽,乃语斫山曰:‘此物在君家,适增守财奴名,吾已为君遣之矣。’斫山一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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