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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是如何“英雄救美”的

2015-08-21

对解救林雪的报道

  “英雄救美”,乃千古美谈。尽管我远非英雄,但曾参与一次;尽管所救的是一位普通的农村女青年,但也可泛称之为“美”。

  事情发生在1993年7月上旬,我在花城出版社工作的时候。一天,我突然收到一封求救信。来信的人叫林雪,是二十来岁的四川女子,爱好文学,在地方报刊发表过一些小诗。信中说,她家很穷,与刚初中毕业的妹妹南下打工,还带了诗稿想给我看,但6月29日刚到广州火车站就被一个同是说四川话的男人欺骗,落入了流氓集团手里,被转卖给普宁市某村的一个男子为妻;妹妹被卖去了惠来县,现在生死不明。她在广东人地两生,虽然她未与我见过面,可是在1989年曾为写诗的事与我通过信,只好向我求救。“杨老师,您一定救救我们呵,不然,我们只有死了!”收到她的求救信我焦急万分,跟着又连续收到她两三封内容相同的急信。

  然而我只是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编辑人员,哪有能力救人?拟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不知道如何打交道,于是决定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将情况告诉《广州日报》记者黄东生和《南方日报》记者苏仲衡,请他们伸出援手。

  黄、苏二人见义勇为,迅速向普宁市委和公安机关反映,7月25日,林雪终于脱离苦海来到广州。她被卖出期间,由于坚决抗拒而有幸保存了身体,但是所带的诗稿、衣物已荡然一空。为了解决眼前生活问题,公安部门将她安排到广安大厦暂住,我的妻子主动送她几件衣服,跟着,我还请朋友帮助,为她在广州找到了一份工作。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见面,过些时,她来信给我,说妹妹也已获得自由返回故乡。

  “救美”成功了。7月28日和8月16日的《南方日报》、8月14日和17日的《广州日报》对此作了报道,并被多家报纸转载。因我知道自己绝对不是英雄,害怕流氓集团报复,更不想凭此出名,再三坚决要求黄、苏二记者不要泄露我的名字,所以广大读者、绝大部分亲友和同事都不知道报道中提及的那个参与救人的“广东某出版社负责人”“某老编辑”是我。

  我以为已万事大吉矣!正当我因做了“英雄”而窃感自豪之际“副作用”却骤然而至,令我满怀尴尬。

  8月19日,汕头的《特区青年报》以头条报道此事,竟公开了我的名字,还将这位被救的四川妹子林雪与沈阳市一位很有成就而又同名同姓的女诗人混同起来,说“其影响最大的是发表在《青春诗历》上的第一首诗《真爱是谁》……该诗历今年在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云云。由于该文还加上了“《青春诗历》中第一位女作者竟被以2400元卖进山沟”这个夺目的副标题,于是影响更大。

四川林雪的求救信之一

    四川林雪的作品竟上过《青春诗历》?我颇感疑惑,但未深究。9月上旬,我在重庆参加华文诗歌国际研讨会,见到了时任湖南文艺出版社总编辑、《青春诗历》的责编弘征先生,才明确认识到《特区青年报》报道是错误的。

  这时候,《特区青年报》的报道已被多家报刊转载,在全国流传甚广。沈阳女诗人林雪在9月25日的《沈阳日报》读了这一报道之后深感不快,第二天即打电话来出版社找到我,要求澄清。她这一要求完全合情合理,但她被拐卖的讹传却完全与我无关。我详细地向她讲述解救四川林雪的经过,她听后也对那位林雪的遭遇表示同情,可是我对此事仍深感不安,随即写一封信给她详述整个事件,让她用作被拐者不是她的书面“凭证”。

  我以为此事到此结束,可是在12月底,读了沈阳《当代诗歌》杂志主编阿红先生寄来12月20日的《辽沈晚报》后,又令我思绪不宁。

  《辽沈晚报》用两版篇幅发表了《〈公安部传真:解救林雪〉一文又爆内幕》,将沈阳林雪与我的通话记录和我写给她的信件全文刊出,昭示了沈阳林雪的清白,好得很!然而该文却令我背了一个“黑锅”。它说:《特区青年报》有关报道的作者周某某通过电话告诉沈阳林雪,说四川林雪创作《真爱是谁》的事是我提供的。

  冤哉枉也!四川林雪从没有对我谈过创作《真爱是谁》的事,我怎会说她写了这首诗?我也根本没有与这个周某某接触过,显然,这个周某某是胡说八道。我很想撰文申明或写信给沈阳林雪说清这件事,但四川林雪于9月下旬写了一封告别信之后就离开广州,要找她对证很不容易,同时鉴于弘征已撰写了《此林雪不是彼林雪》一文在10月31日的《长沙晚报》发表,将两个林雪区别得清清楚楚,我还从该文中感受到沈阳女诗人林雪的豁然大度,为了不让此事继续发酵,所以决定保持沉默。

  时间过了二十多个春秋,近日整理书柜时发现一袋剪报和信件,令这桩往事涌上心头。如今,汕头的《特区青年报》已经停刊,四川林雪已无声无息,辽宁林雪已因于2007年荣获中国作协的鲁迅奖而誉满诗歌界,而我这个年逾古稀的“英雄”依然不明白周某某为何如此乱说,只好学郑板桥叹一声“难得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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