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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大肆屠戮功臣时免死金牌却救不了命

2018-08-06 来源:历史闻知社

  朱元璋是历史上屠戮功臣最为登峰造极的皇帝,虽然民间流传“朱元璋火烧功臣楼”的故事乃系虚构,却也很符合朱元璋那种毒辣的性格。明初的开国功臣,经“胡惟庸案”、“蓝玉案”而被洗劫一空,而令人啼笑的是这些开国功臣们皆持有朱元璋当初赐予的“免死金牌”,为何“免死金牌”也免不了功臣们一死呢?

 

  “免死金牌”的正式称谓为“丹书铁券”,因最早是用“朱砂”(丹砂)写在铁券之上,故称“丹书铁券”。而其本身又是君臣之间的一种“契约”,故也称“丹书铁契”。再后来,又改用金填字,于是,又称金书铁券。“丹书铁券”是皇室给功臣们的最高褒奖,该制度最早始於汉高祖刘邦。

  据《汉书·高帝传下》记载:..天下既定,(刘邦)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陆贾造《新语》。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虽日不暇给,规摹弘远矣。

 

  而早期的“丹书铁券”并没有免罪、免死等特权,仅相当於功臣们的“功劳簿”,以作为功臣们及其后世子孙晋爵袭侯的凭证。但随着后世帝王对勋臣、权臣笼络需求的出现,渐渐就将“免除死罪”书写在铁券之上,也就成为了“免死金牌”。

  明朝建立之后,朱元璋为笼络功臣勋旧,也决定效仿前例,给功臣勋旧们授予金书铁券(免死金牌),便从吴越王钱镠的后世子孙那里,找来唐昭宗赐予钱镠的金书铁券,而加以仿制。明朝的金书铁券按尺寸分为七等,凡被封为公、侯、伯的勋臣。依其功绩大小,皆被赐予等级不一的金书铁券。而这些“金书铁券”虽功效不等,但也都有“免死”功能。

 

  那为何在朱元璋大肆屠戮功臣时,这些“免死金牌”却统统失效了呢?

  其一,明朝的“免死金牌”,是除谋反大逆之外,一切死刑皆免。即是说,“谋逆”不在免死之列。这也是朱元璋为何要大兴“胡惟庸案”、“蓝玉案”的原因所在,此两大案皆属“谋逆”,而不在“免死”之列。受此两案株连,前后被杀者达四万五千余人。

 

  其二,皇权至高无上而缺乏制约。尽管朱元璋以“胡、蓝”两案大肆诛戮功臣,可还是一些功臣勋旧精於“明哲保身”之道,而实在抓不到把柄。于是,朱元璋也就渐渐失去了耐性,将一些并无罪名的勋旧,直接赐死。如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等皆无罪赐死,此是对双方契约(金书铁券,本质上是君臣双方的契约)的公然践踏。

 

  西方能有“契约精神”,乃是其层层分封,致使君权较弱,权力相对均衡,而整个西欧中世纪史上又处於一种“分裂”状态。肆意“毁约”会遭致孤立而自绝前途,故都不敢轻易毁约。而我国自秦以后,便处於帝制时代,皇权至高无上而缺乏制衡力量,错杀、妄杀功臣名将的政治风险很低,而帝制在本质上已沦为一种“流氓”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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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