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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时期的王安石:最后为何没有变法成功

2018-06-12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王安石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

  

  王安石出生于仕宦家庭,自幼勤奋好学,博览群书,曾随文 宦游南北各地,接触到一些社会现实。对农民的痛苦生活有所了解。因此,年轻时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他于二十二岁中进士后,历任淮南推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府、江东刑狱提典等职,均能体恤民情,为地方除弊兴利。北宋嘉佑三年 (1058)任支度判官时,向宋仁宗上万言书,对官制、科举以及 奢靡无节的颓败风气作了深刻的揭露,请求改革政治,加强边防, 提出了“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原则,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视。

  

  王安石主张“发富民之藏”以救“贫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数倍之者。贫民被灾。不可不恤也”宋代董煟所著《教荒活民书》,以封建国家从皇帝到各级官吏职责为根据,提出在救荒时各自应该完成的工作。他讲道:“赈济者,用义仓米施及老、幼、残疾、孤、贫等人。

  王安石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并以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至覆灭的事实为例,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宋仁宗并未采纳王安石的变法主张。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革命导师列宁曾称王安石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王安石执政之所以能敢作敢为,矢志改革,是受自己进步的哲学思 想支配,他认为世界万物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组成,还把“ 新故相除”看作是自然界发展变化的规律,从而树立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大无畏精神。这些进步思想在他的文学作品中也闪烁着夺目的光彩。他的散文以雄健刚劲著 称,使他成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词则遒劲清新,豪气纵 横。

  可惜的是他的著作大部分都已佚失,今存的只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残卷及《老子注》若干篇(条) 为纪念这位古代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人民政府 在临川区修建了王安石纪念馆,该馆于1986年冬建成之后,前往 参观、游览的中、外人士络绎不绝。

  

  从文学角度总观王安石的作品,无论诗、文、词都有杰出的成就。北宋中期开展的诗文革新运动,在他手中得到了有力推动,对扫除宋初风靡一时的浮华余风作出了贡献。但是,王安石的文学主张,却过于强调“实用”,对艺术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计不足。他的不少诗文,又常常表现得议论说理成分过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韵味。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但不失大家风范。

  

  王安石的词,今存约二十余首,大致可分为抒写情志和阐释佛理两类,“瘦削雅素,一洗五代旧习”。其抒情词作,写物咏怀,多选空阔苍茫、淡远纯朴的形象,营造出一个士大夫文人特有的情致世界。《桂枝香·金陵怀古》一词,豪纵沉郁,同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一词,共开豪放词之先声,给后来词坛以良好的影响。

  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今江苏南京),赠太傅。绍圣元年(1094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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