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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迎特大暴雨极大狂风 谣言系非法发布

2017-06-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1日电 综合报道,近日有消息称,6月22日中午到夜间,北京将有特大暴雨、极大的狂风和强烈雷电,强度甚至超出雷达回波测量上限。对此气象专家表示,并不属实。北京市网信办、市气象局也表示,这些都是非法发布和传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行为。

  【特大暴雨+极大狂风?】

  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方翀表示,目前根据中央气象台预报,北京地区22日中午到夜间可能有6到8级阵风;另外,降雨的级别也没达到“特大暴雨”,预计会有暴雨和局地大暴雨。

  【雷达回波无法测量?】

  针对“雷达回波无法测量”的措辞,方翀称,北京处于中纬度地带,风力和雨量都不是最大的地带,不管是雷达或者自动观测站,都很难超过测量上限。

  中国天气网首席气象专家李小泉表示,雷达回波图中的反射率最高是紫色,它出现时表示该地区云层中对流活动特别强,或者云层中水滴密度特别大,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

  【官方:谣言! 系非法发布和传播】

  近日,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针对北京降雨出现了一些谣言信息,其中关于2017年6月21日至24日期间京津冀地区将有特大暴雨、达到雷达回波无法测量的量级、极大的狂风和强烈雷电的信息,引起极大社会反响,这些都是非法发布和传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行为。

  北京市网信办、市气象局指出,由于夏季极端天气变化多端,受现有科学认识水平、预报技术及监测手段等制约,天气预报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气象部门会根据最新的监测资料,持续更新预报预警结论,并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发布。目前权威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主要途径包括:“首都之窗”网站首页;“北京发布”官方微博;北京市气象局官方网站;“气象北京”官方微博、微信;气象热线电话12121 ;“北京服务您”应急信息快速发布系统;北京电视台;中国气象频道;北京新闻广播、交通广播等。

  据了解,法律法规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发布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同时,法律法规规定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对于擅自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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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