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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时隔20年再发文:耕地红线不能破!

2017-01-25 来源:中国经济网微信号

  国新办于今日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回答记者问题时表示,此次《意见》中同时提出“两个绝不能”,一是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二是已经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

 

  国务院时隔20年再次发文重申保护耕地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个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文件,提出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时隔20年,中央又印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这是在承前启后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明确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的需要。

  耕地资源保护为何如此重要?

 

  姜大明称,从耕地资源的特殊战略地位来看,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论断。中国作为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粮食安全的特殊战略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是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和命脉,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耕地资源的特殊重要性和战略性。耕地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石,是重要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耕地保护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生态文明的建设,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姜大明指出,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看,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的深入推进,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这是个客观事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要进行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要进行污染耕地的治理等等,这也需要调减一部分不稳定的耕地。同时,我国的耕地质量总体还不高,局部在退化,还不能够满足粮食和农副产品的生产需求,耕地保护面临着数量、质量和生态等方面的多重压力。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妥善解决耕地保护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出路就在于深化改革。中央及时出台加强耕地保护的文件,既强调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不动摇,同时也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提出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今后补充耕地的主要途径是什么?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回应称,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护耕地的重大举措。“十二五”期间我国已建成高标准农田4.03亿亩,投入资金5900多亿元,经过整治以后,耕地的质量和产能明显提升。根据国土部提供的数据,大约要提高1到2个等级,粮食的产能大约要提高10%到20%。“十三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任务,首先是确保在建高标准农田4亿亩,力争要建成6亿亩,《意见》在这方面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重要政策举措。

  一是要整合财政资金,并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要全面推进耕地耕作层剥离。 三是强化基础支撑,要建立一个比较科学的耕地质量和产能评价制度,要定期对全国耕地的产能和质量水平进行评价,要完善耕地质量调查与监测体系。

  藏粮于地的战略将如何实施?

 

  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24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要落实好这个战略,根本的还是要保护好耕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保护耕地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来做。

  他指出,保护耕地重在守住两条底线,一是耕地数量的红线,二是耕地质量的红线。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意见》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要求。 一是要严格实施耕地的数量保护,通过控增量、挖存量、促集约来减少新增建设占用的耕地总量;既要做到“少占”,还要通过完善占补平衡的责任落实机制,拓展补充耕地的渠道,确保“补足”,守住这条红线。 二是要强调耕地质量保护。创新机制来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通过推进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剥离再利用、中低产田的提质改造,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等措施,大力提升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实现“建好”这个目标。 三是要扩大耕地轮作休耕的试点,落实耕地生态的保护。

  跨省域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能否解禁?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曹卫星回应称,《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意见》明确提出探索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是对法律规定的细化落实,是在当前后备资源不足、占地需求与后备资源空间不匹配情况下,解决部分省份、部分国家重点项目占补平衡难题的改革举措。

  根据对各省(区、市)耕地后备资源和占补平衡的实现程度评估情况看,“十三五”期间全国整体可以做到占补平衡,绝大多数省份可以在省域内做到占补平衡。但个别后备资源严重匮乏省份,完全在省域内落实占补平衡确实存在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为确保全国耕地数量不减少,同时,保障重大建设用地需求,根据耕地后备资源状况,需要实施补充耕地国家适度统筹。国土资源部 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确保这项措施落实,实现改革预期目标。

  曹卫星强调,探索资源匮乏省份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是实事求是解决资源匮乏省份保障发展需求,落实补充耕地实际困难的应对之策,不是对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松绑,也不是放松管理要求。我们认为,通过界定范围、严控规模、严格监督,完全可以确保补充耕地落到实处,牢牢守住全国耕地保护红线,来实现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协调统一。

  未来在耕地质量建设方面将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回答称,未来将采取一系列务实措施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一是要进一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达到藏粮于地这个要求。

  二是要推动科技创新,重点是支持种业技术的创新。 主要是开展三大行动,1.耕地产地保护,2.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重点是推广精准施肥减量、有机肥的替代减量、新型肥料的应用减量和新型主体的示范带动减量。3、农药使用量的“零增长”行动,主要实行绿色防控减量、统防统治减量,高效药械替代减量。

  三是要实施好三项试点,1.东北黑土地的保护试点。2.实施耕地质量的提升与重金属污染的修复行动,取得了明显进展。3.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的试点,这项工作今年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四是加强耕地质量的监测。我们正在创新一系列的技术手段,实现耕地修复、改善全过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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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