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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例非法使用无居民海岛:被罚仍营业

作者:袁杰 · 2016-09-20 来源:澎湃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近日公布了该省首例非法使用无居民海岛案。今年5月,连云港秦山岛景区开发公司在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开门迎客,被处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

  澎湃新闻注意到,截至目前,秦山岛景区的使用资质现在依然存疑,但这并没有影响到其正常营业。

  手续不全开门迎客

  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官方网站9月14日消息,今年5月1日,海洋监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旅游公司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游客上连云港“无人岛”秦山岛开展旅游活动,涉嫌违反《海岛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后经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消息称,该旅游公司对违法事实予以确认,表示停止违法用岛行为,尽快获取用岛手续,并于今年9月12日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

  消息称,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10年颁布实施以来,江苏省内首例非法使用无居民海岛案。

  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海监连云港市支队了解到,消息中所指违规旅游公司正是负责开发秦山岛的连云港秦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秦山岛地处连云港海州湾赣榆境内,距海岸直线距离7公里左右,2011年被国家海洋局列入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后,得到当地政府的修复和整治,并被计划打造成海岛旅游景区。

  据公开报道,今年4月30日,翻新后的秦山岛景区正式开门迎客。

  然而在开业后第二天,执法部门就找上门来了。中国海监连云港市支队一位杜姓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开业时,负责开发秦山岛的连云港秦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土地使用证还没有到位,手续不齐全,因此还不具备旅游运营资质,故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

  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连云港秦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赣榆区人民政府,以及区政府所有的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资质现仍存疑

  上述杜姓负责人同时向澎湃新闻记者透露,截至目前,秦山岛景区的手续还没有完全办齐,从执法的角度,还是不可以对外经营旅游项目的。

  澎湃新闻记者从秦山岛景区官网看到,目前景区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于8月底发布了《9月份秦山岛发航班次表》。

  澎湃新闻记者致电秦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电话。接线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具不具备运营资格的问题,经向领导请示,回复称当时被罚时是5月份,手续不全,目前该岛“正在走确权程序”,同时,实际上秦山岛土地已经归该公司所有,是可以正常对外营业的。该工作人员拒绝提供领导的联系方式。

  澎湃新闻记者致电连云港赣榆区海洋与渔业局,该局办公室负责人拒绝表态。负责无居民海岛管理的海域与海岛科接线人员则表示,自己是临时借来的,该科室领导都出差了。

  据公开报道,2011年4月,国家海洋局向社会公布了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任何企业和个人均可参与开发,有偿使用无居民海岛,使用年限50年。

  同时,为使无居民海岛得到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国家对开发无居民海岛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单位和个人提出用岛申请后,必须按照政府编制的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对拟开发的海岛编制详细的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在经专家进行充分论证认可后,并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江苏有两座无居民海岛入选了第一批名录。除了秦山岛,还有同属连云港的竹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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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