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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泽涛单飞吗 举国体制让他难成下个李娜

2016-07-05 来源:新浪体育

 

宁泽涛和泳管中心还是要沟通为上

  近日,宁泽涛因为与私接广告与游泳中心势同水火,奥运前景扑朔迷离。舆论一片哗然,各方观点持续碰撞,对宁泽涛口诛笔伐者有之,抨击游泳中心者也不在少数。

  网络上,也有人将整个事件与姚明、林丹的过往案例进行对比,甚至探讨了宁泽涛单飞的可能性。李娜等网球运动员的单飞成了举国体制下的一个特例。但“单飞”并不仅仅取决于运动员的意愿,不是想飞就能飞的。宁泽涛绝无单飞的可能性,但针对他私接广告一事,双方原本可以效仿乒羽中心对林丹的处理方式妥善解决。

  在举国体制下单飞是伪命题

  举国体制下,运动员想要参加全国性比赛,必须在各省、市、自治区或者相关体协完成注册。清华跳水队曾经被视为体教结合的典范,但因为注册问题,大批人才出走,重返各省市跳水队。

  在这样体制下,单飞更像是一个伪命题。即便是李娜、郑洁这些“单飞”的网球运动员,她们并没有从体制中完全剥离出来。

  只不过是,相对开明的网球管理中心在训练、比赛、商业代言方面给予了李娜等人自主权。

  在媒体的描述中,李娜与时任网球管理中心主任孙晋芳向来不睦。但必须要承认,在网球选手单飞方面,孙晋芳做出了重要贡献。正是她在任期内,推动了金花“单飞”政策的落地。

  但这种“单飞”也是有代价的。根据媒体的报道,李娜等人收入的8%-12%要上缴给网球运动中心。

  与体制内的运动员比起来,单飞的运动员在训练、比赛、商业活动等方面拥有更大的自由度。这些权力是运动中心赋予的,相当于举国体制下开了一个小切口,并不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职业化运动是“单飞”的唯一土壤

  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之所以能够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并不完全因为孙晋芳的开明及其所做的努力,与项目特点休戚相关。

  网球是高度职业化的运动。运动员参加职业化比赛,可以赢得不菲的奖金,加上商业代言,他们完全有能力承担团队费用以及差旅费用。

  2009年是金花单飞的第一年,她们大都没有完全适应这种模式。李娜仅在美网闯进了八强,在自负盈亏方面遇到了不少困难。但从2010年开始,金花成绩大幅提升,个人收入方面也得以明显改善。

  除了网球,其他奥运类项目都不具备单飞的条件。2014年,林丹曾经动过单飞的念头。根据媒体的报道,林丹认为他可以像李娜等人一样单飞,通过一站一站打公开赛赢奖金,自负盈亏。

  羽毛球与网球项目特点完全不同。网球大满贯赛事总奖金动辄千万美元级,而羽毛球总奖金体量却在几十万美元上下。何况,很多羽毛球赛事是以国家队、省队的名义参赛,羽毛球运动员不可能像网球运动员那样脱离国家队通过比赛养活自己。

  与羽毛球比起来,游泳运动员所获得比赛奖金就更少得可怜。他们能参加的比赛仅有奥运会、世锦赛、亚锦赛、全国冠军赛和锦标赛,以及少量世界杯分站赛。像世锦赛、亚锦赛,他们必须以国家队队员身份参加,冠军获得的奖金最多也就几万元上下。全国赛每年就两个(全运会除外),奖金可忽略不计。

  游泳运动员能够赢取奖金的比赛也就是世界杯分站赛等极少数赛事,奖金很难养活一名职业运动员。国外游泳运动员的生存状况也比较艰难。

  游泳并非个例,诸如跳水、举重、乒乓球等项目,都不具备单飞的条件。这些项目如果脱离了举国体制的沃土,运动员生存环境将十足恶劣。

  林丹模式可以成为模仿样本

  在现有体制下,顶级运动员想要寻觅到更多生存的空间也并不容易。林丹就是典型的例子。

  林丹曾向中国羽毛球队总教练李永波提出过单飞的想法。李永波并未勃然大怒,封杀林丹,甚至逼迫林丹交退役申请。

  他向林丹陈述了羽毛球项目的现状,掐灭了后者单飞的念头。虽然不能单飞,但在商业上寻找更多空间并非不可能。中国羽毛球队集体约签在李宁,林丹也曾是李宁重点打造的王牌。

  李宁的竞品尤尼克斯为林丹提供了一份长约。在仁川亚运会上,林丹曾手持尤尼克斯的球拍登场,只不过显著位置喷的是“LD(林丹名字的缩写)”。在这种情况下,李永波在李宁和尤尼克斯之间斡旋,最终化解了这一纷争。

  这其实可以成为知名运动员商业合作上的一个范本。中国田径队、男子4X100米接力队、苏炳添张培萌个人都有不同的广告,有的互相之间还有冲突。比如中国田径队的官方赞助商是耐克,而谢震业则签约了其他品牌。

  宁泽涛成不了下一个李娜

  宁泽涛不可能像李娜一样单飞。最主要的原因如前所述,游泳运动员在现在体制下不具备单飞的任何条件。

  另外,宁泽涛的身份更为复杂。他既是中国游泳队运动员,又是海军运动员。他脱离体制的唯一可能就是退役。受制于军人的身份,他效仿周蜜代表中国香港参赛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游泳中心向来强硬,在商业代言方面都丝毫不松口,不像乒羽中心那么开明。伦敦奥运会后,孙杨几次提出希望效仿姚明或者刘翔组建专门的团队。游泳中心的态度是“杨之队”必须由游泳中心牵头负责。

  在对待宁泽涛私接广告方面,游泳中心表现更加强势,甚至不惜取消宁泽涛的里约奥运资格。他们释放出来的信号就是绝不可能给任何运动员开口子。

  其实,在私接广告方面,游泳中心处理的姿态完全可以拷贝乒羽中心的做法。如果双方能够加强沟通,这样的问题并非不可解决。一个巴掌拍不响,无论是游泳中心一方,还是宁泽涛一方,都需为现状承担责任。在单飞无望的情况下,宁泽涛寻求与游泳中心的沟通合作才是上上之选(如果任何一方切断了沟通对话的渠道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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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紫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