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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科鲁能谈不拢?乒超也有“阴阳合同”

2015-07-15 来源:时报体育

 

张继科

  张继科“罢赛维权”的新闻曝出后,乒超联赛组委会13日上午作出回应,裁定此事不属于罢赛,鲁能俱乐部与张继科各罚5万元,直指张继科与俱乐部纠纷是因为奖金未能协商好,而非没有合同。

  鲁能俱乐部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昨晚表示,出于保护球员的角度考虑,鲁能现在不方便说什么,一切都以乒羽中心发布会公布为准。记者了解到,鲁能已经拟好了一份针对此事的声明,但因为要经过高层领导审批,所以声明迟迟未能公布。

  乒羽中心认定“非罢赛”

  联赛组委会主任、乒羽中心主任刘晓农表示,“张继科在7月11日联赛中没有出现在现场,是山东鲁能俱乐部没有安排张继科参加这场比赛。运动员是否上场比赛,是俱乐部、教练根据运动员的技术水平、身体状况,包括对手状况来决定谁出场、谁不出场。所以组委会认为这不属于‘罢赛’。”

  根据乒超联赛《关于特级运动员参赛相关事宜的规定》,特级运动员即便无法比赛也需要到达现场,如果确实因为伤势严重无法到赛区,则需要俱乐部向组委会提交书面报告,经由组委会批准。根据这些规定,乒羽中心做出处罚,对没有申请上报的山东鲁能俱乐部和没有到达联赛现场的张继科各处以5万元人民币罚款。

  刘晓农强调,即便张继科和山东鲁能俱乐部在奖金方面还没有达成一致,作为特级运动员的张继科也必须每一轮比赛都到达现场,这是联赛对特级运动员的规定。

  乒超也有“阴阳合同”

  张继科和山东鲁能就合同问题各执一词:张继科表示自己至今没拿到合同,拒绝出战;俱乐部方面的态度是张继科近期状态欠佳,只有表现好了才能签合同。对此,乒羽中心强调,两人所指的合同并非联赛注册要求的合同文本。

  山东鲁能和张继科在2012年就签署了4年合同。同时,根据联赛规定,每个赛季前,俱乐部还需要和运动员签一个薪酬补充协议。刘晓农昨天出示了张继科和山东鲁能2015赛季的薪酬补充协议复印件,在这份没有时间、没有俱乐部公章的《薪酬数额补充协议》,列明了张继科的赛季基本工资是57.88万元,同时写明了出场费为1万元/场、胜场奖为3.5万元/场。不过,没有标明张继科的赛季奖金。

  按照中心的说法,双方的劳资纠纷就出在了赛季奖金上。刘晓农解释:“他们双方说的合同,并不是决定运动员能否上场的注册合同。他们是因为赛季奖金这块没有协调沟通好。”

  投身乒超后,鲁能俱乐部也将足球联赛中“底薪+奖金追加协议”的潜规则带了进来。而鲁能迟迟未签字的奖金合同,从鲁能内部人员口中说的“每年至少花500万来养一个张继科这样的特级运动员”来判断,这应该是一份500万元起的天价合同。

  谁能花700万买下张继科

  对于乒羽中心的各打五十大板,山东鲁能和张继科都没有表示异议。

  尤其乒羽中心解释的“赛季奖金是俱乐部根据团体成绩和运动员的表现来自行确定”这条规定,更是明确了张继科的奖金是由俱乐部根据运动员表现来自行确定,而不是协商。

  不过,翻阅乒超联赛2012年的《运动员注册、交流实施办法》,在第五章《薪酬》中明确规定,“俱乐部可根据赛季团体成绩以及运动员个人表现,向运动员发放赛季奖金,但俱乐部发放奖金的相关事宜须列入与运动员签订的劳资协议中,并严格执行。”如果俱乐部严格执行该规定,就不应该出现联赛过半,赛季奖金依旧没有谈妥的局面。

  乒羽中心的解释和乒超关于运动员注册、交流办法的明文规定自相矛盾,让各罚5万的处罚显得不明不白。

  本赛季结束后,张继科与鲁能的合约就将到期,但根据乒超规定,张继科这类球员的转会费将超过700万元,无疑给球员转会增加了难度。此外,目前的乒超联赛并不职业,俱乐部对于球员只有几个月的使用权,球员的肖像权和商业活动商业开发都不归属俱乐部,联赛本身又赚不到钱,这也是鲁能和张继科奖金无法谈拢的重要原因。

  张继科2000年就加入鲁能俱乐部,走过弯路也得到过历练,2005年参加乒超联赛以来两次夺得男团冠军,并成为大满贯球星。

  15年情分犹在,双方还是应该坐下来积极沟通和协商,而不是让罢赛的闹剧越演越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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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紫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