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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闫永明案看法轮功的“贪”

2015-04-28 来源:凯风网

  近日,“中国伟哥之父”法轮功支持者闫永明遭到“红色通缉令”通缉一案,很好地向世人阐释了“狼狈为奸”这个成语,国内的诈骗犯、贪腐犯逃到国外,摇身一变就成为了民主人士,还与法轮功邪教打得火热,究其背后的原因,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贪”。

  为了钱而是非不分 

  据凯风网《“中国伟哥之父”法轮功支持者闫永明再遭通缉》报道,闫永明自2001年出逃新西兰后,出资设立“特别人权英雄奖”,并向法轮功团体颁发“特别精神信仰奖”,而新西兰的法轮功组织一见到钱就两眼发直,立即跑来“跪舔”,不但新西兰大法学会负责人方三岳亲自领奖,奥克兰地区的女发言人还亲自出面证实,称闫永明是法轮功“多年的”支持者,并且在很多法轮功相关事件和场合上发过言。由此可见,在金钱面前,法轮功口口声声所说的“真善忍”都可以抛弃不要了,5万新西兰币(约合人民币24万),就可以让法轮功组织颠倒是非黑白,让一个在逃的诈骗犯、贪污犯成为民主人士。

  为了钱而违反法律 

  在国外,由于“法轮功”受到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纵容和支持,假借“法轮功”身份进行移民欺诈的案件屡见不鲜(参见凯风网《揭开“法轮难民”神秘的面纱》、《伪装难民,面临遣返的法轮功》),伪造“法轮功”身份,骗取难民资格已经成为了一些没有职业道德底线律师、移民中介的谋生手段。但是,有钱且急于得到保护的闫永明手段更为高明,因为他直接买通了新西兰法轮功的高层,让法轮功组织直接替他作证。而得到甜头的法轮功高层也心甘情愿,甚至冒着违反法律的风险为闫作证,金钱在法轮功高层心中的地位可见一斑。

  为了钱而出卖弟子 

  在法轮功高层的眼中,弟子不过是随时拿来利用的棋子,为了帮助闫永明获得新西兰公民身份,新西兰法轮功学会协调人诱骗新西兰所有学员上街为闫永明征签,据说“签一个十块钱”,且“在回程时还发生严重车祸,一人肋骨骨折,一名不到一岁的婴儿头部被玻璃刺伤”等不幸。可见,对法轮功高层而言,普通学员无非是拿来赚钱的工具。而发动弟子帮助闫永明这样的诈骗犯、贪污犯搞征签,对于讲究因果报应,口中总说“人在做,天在看”的法轮功学员而言,发生严重车祸这样的灾难可谓是最辛辣的讽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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