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汇总
唐初公文制度:“五花判事”及其他

2015-03-09 来源:凯风网

  “五花判事”只是唐初公文制度中的一个细节,但大唐之所以出现贞观之治这样千古传颂的局面,由此可见一斑。其包含的政治智慧,至今值得人们研究借鉴。

  唐承隋制,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书,中书省有六位中书舍人,起草诏书时,他们必须“各执所见,杂署其名”,然后由中书令或中书侍郎选定一种意见,加以补充修润,成为正式诏书,谓之“五花判事”。但这一制度到此并没有完结,唐时朝廷实行三省制,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各有其责,形成制命、出命和行政三大治权分设、相互补充又相互制约的政制,再通过宰相会议决策使三省职责联结贯通,共同向皇帝负责。一道政令在中书省形成之后,再转门下省,由门下省的给事中、门下侍郎进行复审,如果没有问题,则送皇帝审阅划“可”,再交尚书省执行。若门下省反对此项诏书,即将原诏书批注送还,称为“涂归”,意即将原诏书涂改后送还中书省重拟之意。“涂归”亦称“封驳”、“封还”、“驳还”等,其意义略同。即使命令发出了,也可“执奏”,持而不行,重新奏议。

  “五花判事”,唐以前即有先例,唐初沿袭了这一制度,但执行得不好。唐太宗发现,官员们由于偷懒、碍于情面,或从于压力,对于一项政令往往不提不同意见,发现问题也不愿驳正。于是,贞观元年(627年),他对黄门侍郎王珪说了这样一段话:“国家本置中书、门下以相检察,正以人心所见,互有不同;苟论难往来,务求至当;舍己从人,亦复何伤?比来或护己短,遂成怨隙;或避私怨,知非不正,顺一人之颜情,为兆民之深怨。此乃亡国之政,炀帝之世是也。卿曹各当徇公忘私,勿雷同也。”后来,他又多次对侍臣说:“中书、门下,机要之司,诏敕有不便者,皆应论执。比来惟睹顺从,不闻违异。若但行文书,则谁不可为,何必择才也!”贞观四年,他在与房玄龄等讨论隋朝灭亡的教训后,又一次下令在朝廷各部门倡导“执奏”之风:“自今诏敕未便者,皆应执奏,毋得阿从,不尽己意。”

  “五花判事”就是这样在唐太宗的大力推行下,得以确立、推广并延伸。这一政制也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据史书记载,“五花判事”认真实行后,“由是鲜有败事”。

  可惜就像贞观之治一样,“五花判事”自唐太宗之后,随着中国封建社会人亡政息的规律,很快消失在历史烟云中了。这表明唐太宗确有其独到之处。为政在人,任何制度都是靠人来制定和执行的,如果人们没有好的风气、习惯,再好的制度也不可能得到实行和坚持。唐太宗的高明之处,就是他找到了症结所在,看到了官场的旧传统、旧习惯以至官员待人处事的弱点,因而明确反对“盲从”、“曲从”和“阿从”,在一段时间里树立起了独立思考、对事不对人、敢于提出不同意见的风气。“五花判事”这一制度一度绽放出昙花一现般的光彩和活力,原因也许就在于此。

  一千多年过去了,我们的社会已与唐太宗的时代不可同日而语,但“盲从”、“曲从”、“阿从”的现象仍然存在,且为害不小。

  所谓“盲从”,就是没有独立见解,盲目听从别人的意见。中国崇尚忠孝的文化传统极易使人们从小养成盲从的习惯。不注重独立思考、独立人格的培养,结果就是没有主见,遇到问题时想提出不同意见也提不出来,只好跟从别人的意见。“五花判事”强调各执所见,而且要署上自己的名字,从而避免了滥竽充数,逼迫每个人进行独立思考。有唐一代,特别是贞观时期,遇到重大问题,大臣们基本上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而且形成了以提出不同意见为荣的风气。如贞观四年,突厥败亡,十万人降唐,唐太宗与群臣商议处置办法。有人说“宜悉徒之河南,分其种落,散居州县,教之耕织,可以化为农民”;颜师古认为应该“置之河北,分立酋长,领其部落”;李百药认为“宜因其离散,各署君长,使不相臣属,则国分势敌,不能抗衡中国”;温彦博希望按照汉武帝时处置匈奴的办法“置于塞下,顺其土俗,以实空虚之地,使为中国捍蔽”;魏征认为“戎狄弱则请服,强则判乱,若留之中国,数年之后,蕃滋倍多,必为腹心之疾”,所以“宜纵之使还故土”;温彦博争辩说:“今突厥以穷来归,奈何弃之!若救其死亡,授以生业,数年之后,悉为吾民。选其酋长,使入宿卫,畏威怀德,何后患之有!”可以看出,每个人的意见各不相同,但都有一定道理,都是经过独立思考的。贞观时期,这样的例子很多。可惜中国历史上这样的时期太少了。

  盲从是愚昧落后的一种标志,是不思创造、不求真务实的表现。今天,我们正在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反对盲从仍然是必须重视的大问题。毛泽东早就说过:“共产党员对任何事情都要问一个为什么,都要经过自己头脑的周密思考,想一想它是否合乎实际,是否真有道理,绝对不应盲从,绝对不应提倡奴隶主义。”邓小平也多次强调:“在党内和人民群众中,肯动脑筋、肯想问题的人越多,对我们的事业就愈有利。”“我们希望各级党委和每个党支部,都来鼓励、支持党员和群众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都来做促进群众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的工作。”江泽民强调“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胡锦涛说“解放思想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都有反对盲从,鼓励独立思考的意思。

  所谓“曲从”,就是或者碍于情面,或者屈于压力,委曲求全,明哲保身,有意见不愿意或不敢提出来。一事当前,领导或者上级有一个意见以后,就不敢再提不同意见,怕顶撞领导。即使是同事,有人先提了一个意见,其他人碍于情面也不愿再提不同意见。最常见的现象就是,开起会来,领导先说,然后依照职务高低、资历深浅顺序发言,最后只能是一个调子,一致通过。有的领导干部,怕得罪群众,怕丢选票,大多数人同意了,也搞起顺水推舟来,不再提出或坚持自己的意见,反正少数服从多数,也不用负太多的责任。于是,人们经常可以温习“皇帝新衣”效应,明明没有新衣,大家却都说看见了“新衣”。其实唐太宗说得好:人心所见,互有不同;论难往来,应务求至当,知非不正,顺一人之颜情,为兆民之深怨,实乃亡国之政。“五花判事”的办法就注意到了这一点,要求“各执所见,杂署其名”,“杂”字很有讲究,发表意见,不按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对事不对人,避开了人们的一些顾虑。

  我们党的领导人历来反对碍于情面或迫于压力的“曲从”。1937年,毛泽东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对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风气进行了严厉批评。他列举了十一种自由主义的表现,其中第一种就是:“因为是熟人、同乡、同学、知心朋友、亲爱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对,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亲热。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不作彻底解决,保持一团和气。”认为这“有害于团体,也有害于个人”。1955年,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毛泽东再次尖锐地指出:“怕得罪人,无非是怕丧失选举票,还怕工作上不好相处。你不投我的票,我就吃不了饭?没有那回事。其实,你讲出来了,把问题尖锐地摆在桌面上,倒是好相处了。不要把棱角磨掉。”

  建国初期,在党的高级干部中,对于重要的问题提出不同的见解,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比如1950年《婚姻法》颁布之前,邓颖超和李培之对于“一方坚持离婚即可离婚,不附任何条件”一条,意见截然相反,邓颖超在给中央领导同志的信中就把这两种不同意见,署上各自的名字附上,供领导参考。对于发行公债、统购统销等重大问题,也有许多人向中央提出过不同意见。中央甚至专门发出指示,允许地方推迟或停止执行上级所发那些不合实际情况的命令、指示。1953年4月2日,《中共中央关于推迟群众戒烟时间和给地方党政以权力推迟或停止上级所发那些不合实际情况的命令指示问题的指示》指出:“凡对生产有妨碍的工作,不论是中央哪一个部门部署的,只要当地党委认为有必要推迟进行,均可提出请求,推迟进行。此外,根据主观主义设想根本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任何上级的命令指示,必须加以废止或修改者,地方党政有权提出意见。遇到这种情况,地方党政从实际出发提出意见是正确的,不提意见,将不正确的命令指示,违反群众意见,硬着头皮往下推,则是不正确的。”大有唐太宗时实行的“封驳”、“执奏”之风。

  如果说“盲从”是由于无知,“曲从”是迫于压力,那么,“阿从”就是明知是错误的,却为了自身私利,故意奉迎,溜须拍马,推波助澜。这种情况,历史和现实中也不少见,危害也最大。“杀君马者道旁儿”,拍马的人,最终也一定是害死马的人。敢于犯颜直谏的忠臣可能使一个皇帝一时不开心,但曲意奉迎的奸佞却可能毁掉一个皇帝,甚至一个朝代。此种政治现象在中国封建社会屡见不鲜。唐太宗深刻明白这一道理,所以严令“毋得阿从”。唐太宗十分警惕拍马阿从之人。有一次唐太宗散步时,走到一棵树下说:“这真是一棵好树啊。”一直在身后侍奉的宇文士及随声附和,唐太宗立即警惕地说:“魏征常劝我远离‘佞人’,我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是佞人,心里常怀疑你这号的人就是,今天看来果然不假。”平心而论,宇文士及还不是真正的奸佞之臣,但由此可以看出唐太宗的清醒。

  拍马阿从,见风使舵者历来有之,当今社会也不得不防。邓小平就说过:“对于看风使舵、找靠山,不讲党的原则的人,也不能轻易信任,要警惕,要教育,要促使他们改造世界观。”他认为:“不讲党性,不讲原则,说话做事看来头、看风向,满以为这样不会犯错误。其实随风倒本身就是一个违反共产党员党性的大错误。”“上级对下级不能颐指气使,尤其不能让下级办违反党章国法的事情;下级也不应当对上级阿谀奉承,无原则地服从,‘尽忠’。不应当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觉悟的提高,明显的溜须拍马者容易遭到人们的唾弃,这种现象会有所收敛,但遇事观风向,墙头草,随风倒的还是大有人在。画圈现象就是一个例子。圈阅公文,本是宋朝改革家王安石的发明,对于不重要的公文画圈表示知道了就行了,节省时间精力办更重要的事。直到今天,这仍然是一种处理公文的有效方法。但有些圆滑世故之人却把这当成了明哲保身的妙计,看不清风向时,就什么也不说,该提意见不提,只是画圈。邓小平曾严肃地批评过这种现象说:“为什么非把文件传过来传过去,尽画圈,这不是官僚主义?有的事画圈画了半年还解决不了,究竟是赞成还是反对,也不知道。”

  唐代“五花判事”之制,是当时反对“盲从”、“曲从”、“阿从”的有效办法。它的具体做法今天没有必要原样效仿,但这种治权分设、相互补充又相互制约的理政精神,这种提倡和鼓励各抒己见、独立思考的想事办事思路,至今仍给人很多启发。

  〔文章来源:《党的文献》2010年第4期 作者李也松,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审,北京100017〕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