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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中国谴责法轮功侵犯人权

作者:孔凯(编译) · 2015-01-29 来源:凯风网

  核心提示:2001年1月23日,7名法轮功痴迷人员受其头目李洪志的所谓“新经文”《忍无可忍》的蛊惑,在天安门广场自焚。2月16日,年仅25岁的湖南省常德市籍法轮功痴迷人员谭一辉也在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道路旁自焚,并留下遗书称:“我实在难以容忍了,我要勇敢地站出来作一名护法战士!”然而,法轮功组织故伎重演,再次否认当事人是法轮功人员。该事件发生后第二天,曾在第一时间报道天安门自焚事件、并有职员现场目击的美国媒体全国有线新闻网(CNN)刊登路透社报道《中国谴责法轮功侵犯人权》(China accuses Falun Gong of breaching human rights),对中国政府和媒体的反应进行了分析评论,并引述《人民日报》的评论说:“自焚是邪教最臭名昭著的特征之一。” 

  为让读者多角度了解该事件,警惕和远离法轮功邪教,防止此类悲剧重演,凯风网现将该报道摘译如下:  

  中国政府称,一名所谓的法轮功信徒当众自杀,表明该运动侵犯人权。  

  其国家媒体说,法轮功的一名成员星期五在北京一处居住有多名党的领导人的地区点火自焚。  

  这是继三周前天安门广场五人自焚后发生的另一起自焚事件。中国媒体称他们是法轮功信徒,不过法轮功的发言人坚决否认。  

  《人民日报》说,自杀事件表明,法轮功头目李洪志怂恿信徒“放下生死、升天‘圆满’都是害生命、践踏人权的邪说”。  

  “珍惜美好的生活,珍惜宝贵的生命,千万不要再做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的牺牲品。”共产党的机关报在社论中这样说。  

  “他满身冒火”  

  一位目击者告诉中国的电视台说,他忽然看到一个人朝自己身上浇汽油,划起一根火柴,然后全身冒火。  

  警方说,他们冲上去扑灭了火,但那个叫谭一辉的男子已经死亡。  

  国家电视台播放了警方抬走谭被烧焦了的尸体的画面,旁白说六页遗书表明这位男子同法轮功有关。  

  法轮功在一份声明中称无法核实该男子是否其成员。该组织称:“获悉一位中国公民在北京自焚死亡,我们深感悲伤和震惊。到目前为止,我们无法确认此人背景。”

  “法轮功反对自杀”  

  法轮功重申其宗旨称,杀生包括自杀,是违背法轮功教义的。法轮功对此次事件的反应,与五名据称是法轮功信徒(其中包括一名12岁的女儿)上月在天安门广场的第一次自焚事件类似。上次事件中,一名妇女即那位女孩的母亲当场死亡。  

  1999年,中国领导层将法轮功视为“邪教”予以取缔并在全国发起了一场规模浩大的揭批运动。  

  中国政府将法轮功比作毒气攻击地铁的日本奥姆真理教,以及在得克萨斯州韦科镇与当局对峙、最终葬身火海的美国大卫教派。  

  《人民日报》说,“自焚是邪教最臭名昭著的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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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