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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权与神权:新教改革如何改变欧洲秩序

2014-10-05

1521年,马丁·路德(中右)在沃木斯议会受审。

  本文摘自《世界大历史:文艺复兴至16世纪》,新世界出版社2014年9月出版。

  新教改革的开端:路德宗对《圣经》的再发现

  改革的呼声中包含着各种对天主教的质疑和抗议。路德宗的核心理论是三大信念:首先,上帝的恩惠是不受约束、无条件的,能否得到上帝施予的恩泽只看其有无信念,因此信徒获得了信仰上的自由,而无须再受原罪论的束缚。第二,《圣经》是基督徒生活的表述;作为上帝言词的记录,《圣经》是教会的唯一基础。每个人都有权谈论和以自己的方式理解《圣经》。他们对《圣经》的解读不再局限于神学家的说辞。教会的职能应为通过学习上帝的言词,帮助信徒与上帝相见。第三,每位基督徒都与上帝具有直接的联系,他们每个人都像牧师一样能与上帝直接沟通,即信徒皆祭司。神职人员与上帝并无特殊关系。

  以上这些理论都说明,基督徒有探索《圣经》的自由,可以不同意神学家的说法,并可以与持有相同见解的人汇聚到一起。

  新教各派纷纷涌现:与天主教会冲突加剧

  从16世纪20年代开始,关于《圣经》的讨论变得愈发热烈并使形势变得紧张,许多牧师和普通信徒反对所谓“真正教义”的老掉牙观念。在瑞士,身为牧师和新教改革家的胡尔德里希·茨温利(1484—1531年)在圣礼的意义上与路德观点产生了不同。后来,在新教改革运动中茨温利死于一场同天主教教区的战争。

  16世纪30年代,德国再洗礼教派(Anabaptists)反对婴儿受洗,认为只有成人受洗才能让人与基督完成订立圣约的过程。再洗礼教派信徒的生活较为封闭,基本上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之中,此外还遭受着天主教和路德宗的迫害。

  16世纪40年代,身为律师、神学家和新教改革家的法国人约翰·加尔文(1509—1564年)在瑞士日内瓦建立了神权市政府来管理上帝的选民。加尔文主义的预定论信条,即“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上帝决定一些人得以永生,而其他人则将永远死去”成为新教改革信仰体系中的核心教义。

  从16世纪60年代到16世纪末,名为胡格诺派的加尔文主义的法国追随者因持有不同信仰和怀揣政治野心,与法国天主教会频频爆发激战。1566至1588年间,荷兰加尔文主义者反抗信仰天主教的西班牙统治者,在荷兰建立了共和国。在这一极为特别的政治环境中,新教徒在改革宗教的思想和呼声中,坚定了反抗专制君主的决心。因为后者不能容忍他们的宗教信仰,并对他们怀有的政治抱负进行无情的打击。

  君权与神权:新教改革如何改变欧洲秩序

  到16世纪末,新教改革运动不仅打破了西方基督教的大一统一局面,同时也威胁到许多统治者的政治权力,因为对他们来说基督教式的自由等同于无政府主义。这一点早在1525至1526年,从德国农民和城市手工业者对达官贵族阶层的反抗上就已经表露无遗。在基督教倡导的自由旗帜下,农民拒绝被奴役剥削的地位,要求重获被统治阶级夺走的传统权利。到1526年,德国贵族恢复了统治秩序。在这一过程中,有6至10万农民惨遭杀害。当时路德同其他新教改革者都站到了贵族一边,对其予以支持。

  对统治阶级来说,新教改革是把双刃剑。统治阶级一方面可以利用新教改革运动削弱天主教会的权力,另一方面却又不太情愿接受《福音书》中关于倡导社会公平的教义信条,因为如果接受,那无疑是鼓励其治下民众培养造反意识。因此统治阶级开始对新教改革运动进行监督和指导,试图把改革运动引向不威胁其统治地位和实力的方向发展。

  从很大程度上讲,新教改革运动的发展有赖于改革者和反对旧信条统治者之间的良好合作。欧洲各国的统治者均憎恶罗马天主教会对他们各自国内事务的干涉。教皇声称自己是上帝在地球上的代言人,从王子到贫民都是教皇的臣民,然而对于教皇的此番言论,法国、德国和英国国王则都不买账。不仅如此,上述国王还要求天主教会不要再干涉其所属国家的内政,然而教皇却以将这些国王逐出教会相要挟,坚称自己的权力应该大于任何国王。

  1537年的英王亨利八世,他为了休妻另娶而与当时的罗马教皇反目,推行新教改革另立教会。

  由王室离婚案引发的英国新教改革

  新教改革给王室提供了一个机会,他们可以借机无视已被削弱权威的教皇权力,维护自己不可撼动的国家主权。从16世纪开始,各国国王开始自行管控各自国家的教会组织。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英国国王亨利八世。

  1527年,亨利八世要求教皇解除他和西班牙公主阿拉贡的凯瑟琳之间的婚姻关系。从欧洲国家间外交关系的角度看,当时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的婚姻对两国的关系发展已无实质性的影响。亨利离婚的原因是因此想借此迎娶安妮·博林,因为凯瑟琳命中无子,而安妮却很有可能为亨利八世生下能够继承王位的儿子。作为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凯瑟琳反对亨利与自己离婚的想法,此外教皇也很反对。因此,亨利宣布英国开始改革教会制度,任命自己为英国教会首领,如此一来亨利便可以如愿以偿自己决定是否可以离婚。

  新教改革背景下的德国王公

  虽然亨利可以早早地直接宣布接管对英国教会的控制权力,但是在德国,情况则不如英国那么简单,德国王公要想获得地方教会的控制权,首先要获得该地的政治自治权才行。中世纪的德国由许许多多小块封地构成,包括侯国、公国、郡县和皇家王城等。这些封地全部归由神圣罗马帝国管理。这些封地的统治者(即诸德国王公)往往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其中很多对新教改革运动持欢迎立场。

  此外,这些封地领主也想利用这个机会从神圣罗马帝国的版图中独立出去,因为他们不仅需效忠教皇,而且他们管理的土地也是教皇的。在16世纪上半叶,随着外敌入侵,加之新教改革又对其国内统治造成了巨大影响,内忧外患下的德国王公纷纷寻求获得独立的地位。由于国王查理五世(1519—1556年)无力对抗反对势力,因此被最终击败,虔诚却怀揣实用主义新教改革思想的王公力量占了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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