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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设施不能只是“看着美”

2014-06-03

  因为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不当,让本来怀着一腔热情去享受越来越好的文化服务的市民希望落空,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存在这个问题的并非个别地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也并非只有选址不当一个问题。

  在倡导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文化投入,其中很大一部分用在设施建设上,这也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但是,当前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选址不当,去趟图书馆得费不少劲;结构不合理,使用起来总有各种不顺;没有考虑特殊人群的需要等等。其原因可谓多种多样,而根本原因恐怕还是没有把方便老百姓使用放在首位。

  一些地区在进行公共文化设施选址时,忽略了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有媒体报道,在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两侧,各有一台自助图书馆机,因为两侧分属不同的街道。这显然造成了资源浪费。

  笔者参观西部某市位于新区堪称豪华的图书馆时,发现不仅到馆人少,大白天居然附近马路上都没几个人。原来,这里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入住率很低,专程从老城区来一趟也不方便。没有读者,图书馆建得再好也难以发挥作用。

  一些地区还因为部门分割,权责不明,在建设和管理公共文化设施时难以发力。东部某市的文化广场有一个台阶,稍不留意就有人绊倒,很多人提议将这个台阶改成斜披,但因为拥有者、管理者、使用者等几方互相推托,最终不了了之。

  还有一些地区在建设施时,没有考虑到特殊人群的要求。笔者有次到中部某县博物馆时,发现门口没有无障碍通道,工作人员解释说,很少有残疾人来博物馆,目前还没发现会造成不便。我们不禁要问,是因为来博物馆的残疾人少,所以馆里没有考虑到需求?还是因为缺乏考虑,而导致残疾人很少到馆?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并非无章可循。2003年开始实施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明确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等要求,并采取无障碍措施,方便残疾人使用。”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中,也将公共文化设施选址“人口集中、公交便利”作为重要标准。但是在实际建设中,公共文化设施的实用性和便利性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结果是有些设施建起来了,看着壮观,听着挺美,用着却并不方便。

  近些年,文化设施建设投入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很多文化场馆成为了城市的新地标,文化工作者也一直在探索服务上的创新。若是因为设施不能为民所用,无形之中将老百姓“拒之门外”,公共文化服务的效果必然大打折扣。如果能再多一些对文化建设的重视,再多一些以人为本的理念,再强化一些服务意识,公共文化建设普惠全民的目标,才更容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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