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汇总
美国保留地制度:“圈养”印第安人

2013-12-12

  核心提示:据学者推算,哥伦布1492年“发现”美洲新大陆时,在现在美国境内的印地安人约有几千万人,而今天,只剩下不到80万人散居在贫瘠的“保留地”里。从建国起,美国政府就制定了政策,无偿侵占印第安人广袤的土地和丰富的矿产,获得了今天的经济成就,印第安人被残忍屠杀的事实,却被刻意掩盖。下面就让我们回溯历史,看看这些身为政策制定者的美国历任总统,在耀眼的光环背后的残忍和暴虐。

美国残忍屠杀印第安人

  通过不断地侵略和强占,美国获得了广袤的西部土地,在开发西部的过程中,美国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行为达到高峰。

  开发西部本来就是扩张领土的行为,显然会遭到原先居住在西部的印第安人的反抗。在东部印第安人早已毫无反抗能力,甚至毫无生存空间的情况下,美国西部印第安人的反抗,便成为美国最头疼的麻烦。为了解决这个“麻烦”,保留地制度应运而生。

  在19纪晚期,一位名叫哈姆林·加兰的美国作家在谈到印第安人当时的状况时写道:“这个大陆原来的主人现在已被白种人(像圈牲口一样)拘禁赶来了。”他这里指的就是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实行的保留地制度(ReservationSystem)。这种制度出现于19世纪50年代,在内战后的10余年里得到广泛推行。

  保留地是美国政府从印第安人部落原来拥有的土地中划出来供部落全体成员继续居住的那一部分土地,其边界确定,范围有限,印第安人不得随意离开,非印第安人也不允许擅自进入。保留地内的印第安人处于军队和联邦官员的控制与监督之下,被迫进行“美国化”。保留地制度不仅使印第安人失去了原来的家园和故土,而且剥夺了他们的自由、独立和权利。

  1847年有位白人作者写道:“我们的西部拓荒者……都不是爱好和平的人。他们对土著怀有一种本能的仇恨,只因他们无能去灭绝这个种族,才阻止了其仇恨的爆发。”这种状况使一些同情印第安人的人道主义者感到担忧,他们认为保留地制度或许可使印第安人免遭灭绝,而同化和改造则能让他们进入主流社会。

  国会于1851年拨款100,000美元用于同印第安人签订有关设立保留地的条约。在1853—1856年间,美国政府与有关部落签订保留地条约52项。

  为了保证西部开发的顺利实施,1851年9月,美国政府委派印第安事务官以及总统特派专员,与西部地区多个印第安人部落签订了一份条约,以签订地点命名为《拉勒米堡条约》,印第安人称为“长草地条约”,这是美国历史上关于印第安人的最重要的条约之一。

  《拉勒米堡条约》不长,一共只有8款,摘录几条。条款2:上述各部落特此承认美国政府有权利在部落各自的领土上修建道路,成立军队和修建岗哨。条款3:考虑到在先前条款中得到的权利和特殊待遇,美国政府同意在该条约批准后保护上述部落免遭美国人的破坏和袭击。这两个条款看起来像是平等的,但事实上却极为不平等,它等于在说:我可以从你家前门后门自由通行,但不会给你家造成破坏。注意“条款3”的一个用词,“免遭美国人的破坏和袭击”,也就是说,印第安人不是美国人,因此,这份条约更像是一份国与国之间的外交条约。那么,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的领土上“成立军队”、“修建岗哨”的目的又是什么?

  当然,《拉勒米堡条约》还规定了美国政府已经或可能对印第安人部落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8个印第安人部落,每年共可获得5万美元的补偿,为期10年,共50万美元。但不是现金,如果是现金,印第安人可能会用它来买武器,美国政府规定不得将武器卖给印第安人,甚至连铁器都不行。美国政府每年提供的5万美金,都是商品、家畜、农具,并由美国政府根据印第安人口数量分配,印第安人自己还不能分配。

  但是《拉勒米堡条约》还规定,如果印第安人对路过或“生活”在印第安人领土范围内的白人产生错误举动而造成损失,白人将要求赔偿。这一条款的陷阱在于,它给了美国人在印第安人领土内“生活”的权力,印第安人的领土等于不受任何保护。同时,何为“错误举动”,由于印第安人几乎不了解美国的法律,因此,只要美国人说“错误”,那就是错误。更为恶劣的是,条款8规定:谈判双方均同意如果乙方(指各印第安人部落)的任何一个印第安部落违反了其中的任何一条规定,美国有权扣留上条提及的对该部落的全部或部分物质补助,直到美国总统认为该印第安部落已经做出弥补。在执行这一条款的实践中,几乎可以理解为,任何个人的“违反规定”都将视为是整个部落“违反规定”,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连坐法”、“株连法”,一人犯罪,全家受罚,直到美国总统满意为止。

  电影《西部风云》中有一段专门表现了印第安人商量是否签署该条约的民主讨论会。一些人的确不愿接受,他们认为美国人以前都说话不算话,这次也不可相信。后来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酋长说:我们显示一点诚意,给白人一个机会,看他们这次会不会履行承诺,印第安人需要和平。老酋长的这番话,还有一个原因是,《拉勒米堡条约》的第5款规定了各个印第安人部落的领土区域。虽然比起印第安人自由生活的年代,领土面积已经大大缩小,但是,印第安人面对现实,决定做出让步,接受美国的条件。这种“以土地换和平”的无奈选择却没有换来和平。

  在西部地区,杀害印第安人甚至成为白人的一种消遣和挣钱的方式、一种人们在闲着没事干的季节的可靠的、由政府资助的勾当。1850~1859年间,联邦政府为加利福尼亚政府剿杀印第安人的白人提供了将近100万美元的资助。一个加利福尼亚白人后来供认,1856~1860年间,他那里的白人居民每周外出两三次,寻找和捕杀印第安人。平均每次出击都要干掉五六十个印第安人。在通常情况下,连老弱妇孺都不肯放过。以加利福尼亚为例,1848年的淘金热开始之前,这里有15万印第安人,到1870年,这个州的印第安人仅剩3万人。西部的其他州的情况与这里大同小异。

  大平原和西南地区的部落,多以猎取野牛为生存依托。有个部落流传一句古老的谚语:“野牛以其肉供人食,以其皮供人衣,……人们的生命和孩子的成长全靠野牛……”但由于铁路的开通和市场上对野牛皮的需求,招致白人职业猎手对野牛的大肆捕杀;美国政府为断绝印第安人的生路而逼迫他们进入保留地,也鼓励猎杀野牛。原本骁勇善战的大平原诸部落,因无以为生而屈辱地迁入保留地,靠联邦的有限配给和年金聊以度日。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