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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泰国之行的“转变”

2013-10-25

  李洪志去泰国之前,一直在老家公园传授气功,但应者寥寥,且不说赚钱,连养家糊口都成问题。一年泰国的之行,李洪志传播法轮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短短几年时间把数以万计的无辜群众拉下水,实在值得人深思。近期,李洪志前妹夫孙森伦撰写《我与李洪志一家人在泰国的日子》(以下简称《日子》)一书,回忆与李洪志在泰国相处的诸多往事,为人们分析李洪志泰国之行的“转变”提供了丰富的原始资料。

  李洪志一年的泰国之行,在传播法轮功方面究竟发生了哪些转变,刺激转变的事情又是什么?且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关于个人,实现由“人”向“神”的转变

  孙森伦在《日子》中告诉人们,李洪志去泰国之前依靠传播气功养家,每次一个人默默地在一个角落练功,以期待引起路人注意,可关注的人很少,挣钱也不多,为此没有少挨母亲的骂。李洪志性格内向,母亲的痛骂使他更加自卑,选择传功的地方越来越偏僻,由此形成恶性循环。此时的李洪志,无论多么希望有人关注、做梦都希望捞上一笔,用来解决生存之忧,但他还是以“人”自居,没有什么“神仙”之说。从泰国回来后,李洪志说自己“8岁圆满”,拥有神奇无比的“四大功能”,能够预知“过去、未来”;自称“宇宙主佛”、“神仙”,要求弟子称以“师父”相称。此时的李洪志,用弟子的话说就是“神”了。从人到“神”,仅仅因为一趟泰国之行,转变实在太大,有必要找到刺激他转变的具体因素。

  原来,泰国是信奉佛教的国家,全国有寺庙3万余座,僧人多得不计其数,有着“千佛之国”与“黄袍佛国 ”的说法。泰国为了体现对佛教的尊重和倡导,把每年5月13日定为佛诞节,全国专门放假一天,以此纪念佛祖释加牟尼的诞生。李洪志参观寺庙时,深刻地感受到佛祖释加牟尼对人们的影响,由此产生当弟子心中“释加牟尼”的念头。所以回国后,又是篡改出生日期、又是虚构传奇经历、又是借来戏服拍“法像”,千方百计地与释迦牟尼拉上关系,走上自我神化之路。李洪志的心思不难猜,希望把自己包装成“宇宙主佛”,让弟子在精神上崇拜,好推动法轮功被更多的人相信,从而获得更多现实利益。

  关于功法,实现由“功”向“理”的转变

  资料显示,李洪志去泰国之前所传气功,练功动作主要有“佛展千手法”、“法轮桩法”、“贯通两极法”、“法轮周天法”四套,重点又在引人注意的第一套“佛展千手法”。泰国回来后,李洪志参照泰国舞蹈动作增加了“神通加持法”一套练功动作,他把传播重点从“功”转变到“理”,即大肆宣扬法轮功歪理邪说,先后编造了“真善忍”、“层次说”、“圆满说”、“消业说”、“恶报说”、“去情说”、“福报说”等一系列歪理邪说,通过“法会”、网络和书籍向公众传播。随着法轮功传播范围的扩大,李洪志讲“功”的方面越来越少,讲“理”的方面越来越多,可见李洪志真正推销的是法轮功歪理邪说。

  后果必有前因,李洪志这一转变除了气功治病效果相当有限外,又是泰国之行的什么事情影响了他呢?据孙森伦在《日子》中讲述,住在泰国的李洪志对“真佛灵仙宗”兴趣相当浓厚,曾从外面带回大量宣传资料,关起门来反复研究。然而,“真佛灵仙宗”是典型的“附佛外道”,属邪教范畴,其宣传的教义是:教徒激发特异功能,可使教徒发大财;要求教徒们捐款,这样可以获得更多的回报;不信或诽谤,将会受到诸如车祸一类的意外惩罚;鼓励信徒去掉对尘世亲情的留恋及正常人的欲望;要求女性信徒与教主“合体双修”等等。瞧瞧,如果没有“真佛灵仙宗”的直接影响,一个初中尝未毕业的李洪志能编出法轮功歪理邪说吗?

  关于骗技,实现以“退”为“进”的转变

  李洪志去泰国以前已经从单位辞职,依靠传授气功谋生,为了更快的赚钱,他在家设立“功德箱”,要求前去治病的每人至少往“功德箱”投人民币一百元,其中一人投了五元人民币,李洪志见人就说此人小气,暗示他人要多捐钱。期间,李洪志挣钱的显著特点是“先收钱、再办事”、“一分钱、一份货”、“不见兔子不撒鹰”,采用“进攻型”的方式挣钱。从泰国回来后,李洪志一改过去“见钱眼开”的形象,大谈“去情说”、高喊“真善忍”、宣扬“做好人”,极力鼓吹“免费传功”、“义务传功”、“不收弟子一分钱”等等,靠一张“免费牌”为敛财开路。

  一个人行事方式的转变,是因为该方式能够带来明显或潜在的好处,通常也是过去成功经验的复制。读罢孙森伦的《日子》,不难发现李洪志“以退为进”的行骗伎俩是在泰国“遭白眼”总结出来的。“老人们各练各自的,且看他是外来人员,很陌生,就没有让他指导”,贪图钱财的李洪志痛定思痛,拉着妹夫孙森伦当翻译,同时推出“义务传功”,“这样就吸引了更多人的到来,但是时间长了,斋堂弟子们也不好意思,也看不下去,决定让来治病的人和练功的人均出一些钱给李洪志,李洪志先推辞了一番然后也就接受了。”由此可见,李洪志所谓的“免费”,一则吸引人的注意力,二则刺激他人内疚心理,自觉地把钱掏出来,是典型的“以退为进”行骗伎俩。

  《道德经》说,“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李洪志的泰国之行,对传播法轮功而言是小转变,对他人生而言是大转变。从那以后,他从普通老百姓一步一步沦为邪教头子、卖国贼,最后逃往异国他乡过着丧家犬的日子,这是他当初做梦也没有想到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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