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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小萍:我了解的李洪志长春办班敛财情况

作者:高小萍 · 2010-08-03 来源:凯风网

  我叫高小萍,今年48岁,居住长春市汽车厂产业开发区,是李洪志1992年至1994年6月在长春传功办培训班的参与者。我与李晶超是同学,李晶超参与了第一期和第二期传功培训班。经李晶超的介绍,我参与了长春第三期至第七期的传功培训班筹备,负责售票收款。

  我介绍一下李洪志办班敛财的过程。

  据李晶超讲,随着第一期和第二期传功培训班的成功,进班学员成倍增加,由第二期的200人,增加到第七期的2800余人。李洪志感到钱比较好赚,遂与李晶超、赵杰民、宋炳臣等人商定涨价。这样新学员的门票价格由第三期的35元,最后涨到了第七期的50元。为了拢住老学员,门票价格由第三期20元提到了第六期的25元。

  1992年8月13日至23日,李洪志在长空俱乐部组织了第三期学习班,新学员收费35元,老学员20元。我被雇售票,但觉得门票太贵,是电影票的好多倍。就问李晶超:“加入气功班门票咋这么多”?李晶超说,这不算多,第一期班新学员30元,第二期班,新学员才涨价至35元,为了稳定收入,老学员由30元降为20元。李洪志看到人多了,亲自决定门票涨价。

  1992年9月8日至17日,李洪志在省委礼堂组织了第四期学习班。召开筹办协调会时,李洪志提出,学员越来越多,门票要继续涨价。于是新学员涨价至40元。1993年6月26日至7月5日,李洪志在省委礼堂组织了第五期学习班,新学员收费40元,老学员20元。

  随着门票价格的提高,人数的增多,李洪志感到钱很好赚,人气比较好,要增加进钱速度。对于老学员,李洪志特别强调,他们重复参加,早该涨价了,不会影响学员数量。于是在1993年7月6日至13日第六期学习班再次涨价,新学员门票50元,老学员门票25元。1994年4月29日至5月8日,李洪志在吉大鸣放宫组织了第七期学习班,新学员收费50元,老学员25元。

  每次办班上课之前,李洪志都亲自过问售票情况。办班刚一结束,李洪志不顾“传功”疲劳,还要来亲自查验票款,亲自结账,并将办班款项全部拿走。

  其实,李洪志口口声称自己“创立法轮功不以赢利为目的”,但在长春传功办班,就是为了赚钱。我初步框算了一下,李洪志那时在长春收费办班,至少卷走了20万元人民币,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长春,他可堪称富翁级人物。

 

【责任编辑: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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