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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是什么

2007-11-16

  一、关于“法轮功”的主要危害


  “法轮功”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发展起来的邪教。它的头目李洪志通过编造歪理邪说,对“法轮功”练习者实施极端的精神控制,在中国进行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


  “法轮功”最突出的犯罪行为是侵犯人权、残害生命。在李洪志精神控制下,1000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因按照李洪志关于“法轮功”练习者有病不能吃药的歪理邪说,拒医拒药而死;几百名练习者自残、自杀,30多人无辜被“法轮功”痴迷者杀害。例如:2001年1月23日,7名“法轮功”人员按照李洪志“放下生死”、“追求圆满”的要求,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致残。1998年9月4日,河北省“法轮功”练习者马建民为寻找李洪志声称的给他“安装”在他肚子里的“法轮”,剖腹身亡。辽宁省“法轮功”练习者张志芹身患糖尿病,自从练了“法轮功”后放弃药物治疗,靠其他练习者给她念李洪志的书、听李洪志的录音讲话“治病”,导致病情恶化而死。2003年5月25日至6月26日的一个月内,浙江省“法轮功”人员陈福兆为了提高自己修炼“法轮功”的所谓“功力”,用投毒方式杀害16名拾荒乞讨人员和1名佛教信徒。


  “法轮功”的另一个犯罪行为是危害社会、侵犯他人正常权利。一是公然践踏国际准则,频繁对民用通信卫星进行攻击,据不完全统计,自2002年6月以来,“法轮功”组织在台湾实施攻击中国的通信卫星攻击次数已达200次,攻击时间累计超过100小时。二是不断破坏广播电视有关的公共设施,剪断光纤电缆,进行电视插播违法犯罪活动,自2002年以来,在中国大陆已发生“法轮功”人员破坏光纤电缆、非法实施电视插播的案件83起。在“法轮功”总部开办的互联网站上,登载有大量的教唆“法轮功”进行电视插播的文章。三是进行大规模电话骚扰、恐吓活动,并通过因特网发送垃圾邮件。“法轮功”组织为此专门成立了“电话小组”,中国大陆居民拨打数以千万计的骚扰电话。据“法轮功”自己在其网站上承认,仅2004年1至2月份,此类骚扰电话就超过800万个。另据不完全统计,从境外向中国大陆发送的“法轮功”垃圾电子邮件平均每月都超过3000多万封。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正常权利。


  “法轮功”还恶意攻击任何与其意见不一致的人士和团体,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早在“法轮功”邪教被政府取缔前,中国的新闻界、科学界、教育界、宗教界人士不断披露“法轮功”练习者因李洪志精神控制而导致死亡、精神失常、家庭破裂等事实,“法轮功”对此十分害怕,因此对他们进行谩骂、围攻、骚扰。在“法轮功”被取缔前的几年里,他们针对全国各地新闻媒体的围攻有几十次。在围攻重庆日报社时,“法轮功”甚至发出“警告”:如果不道歉,“法轮功”将集体“发功”,让洪水淹没报社,使地球提前毁灭。现在,在“法轮功”的因特网站上,列出了长长的“恶人榜”、黑名单,其中包括许多社会知名人士,如庄逢甘、潘家铮等德高望重的科学家,傅铁山、圣辉等宗教界人士,他们都是因为支持取缔“法轮功”而受到“法轮功”有组织的电话骚扰和恐吓,他们的人身安全也受到严重威胁。


  “法轮功”还是一个以邪教方式进行活动的政治组织。近年来,“法轮功”在境外加强政治性滋事,提出了系统的政治主张,竭力从事反对中国政府的政治活动,煽动推翻中国政府,并以谎言欺骗外国一些政界人士发表对华不友好的言论,其目的在于损害中国形象,破坏中国同有关国家双边关系的顺利发展。


  二、关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


  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对练习者精神控制的主要手段,也是造成“法轮功”各种危害和犯罪事实的直接根源。比如,他说人类已经毁灭了81次,地球很快又要爆炸,要靠他来阻止地球爆炸;他说地球是宇宙的垃圾站,美国是地球上最大的垃圾场,只有练“法轮功”才能逃离;他不允许“法轮功”人员信仰宗教,说宗教是误人的,一切都是他安排的,甚至希特勒屠杀犹太人都是天象变化的结果;他说生病不是病,不能就医、吃药;他说练“法轮功”必须放弃一切,“放下生死便是神”;他说不让练“法轮功”的人都是魔,其中“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而“法轮功”人员可以在伤害了亲人之后,在今后再回报这些被伤害的亲人;他鼓吹“法轮大法”高于一切,包括人间的法律。他威胁所有的“法轮功”练习者,都必须熟记他的这些歪理邪说,并按照他的话去做。


  目前,以李洪志为首的极少数“法轮功”骨干为了掩盖“法轮功”的邪教特征,在美国和海外其他一些地方造谣污蔑说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人员,并改头换面,用所谓的追求“真善忍”、“中国传统文化”等来粉饰自己。但是,不论怎么狡辩,李洪志对200多万练习者说过的话、“法轮功”在中国干过的违法犯罪事实都是无法否认的。中国的陕西省曾在2003年做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是:99.39%的被调查者认为“法轮功”是邪教,98.75%的被调查者支持取缔“法轮功”。这就是民意。实际上,国际社会除了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想利用“法轮功”外,绝大多数国家和正义人士都认为“法轮功”是邪教,都支持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的正当举措。


  三、关于中国政府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政策


  中国广大公众特别是受害者家属和宗教界都多次吁请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为了保护广大民众的基本人权和自由,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得到了全社会的拥护。中国政府认为,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是受骗上当的,他们也是受害者,因此对“法轮功”人员始终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的政策。全社会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帮助“法轮功”人员摆脱邪教的精神桎梏。目前,绝大多数原“法轮功”练习者已经看清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摆脱了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回到正常的社会,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是我们处理“法轮功”问题政策的核心。对极少数从事犯法犯罪活动的“法轮功”组织的骨干分子,中国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罚,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练习了“法轮功”,而是因为他们从事了违法犯罪活动,触犯了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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