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资料库  >  法轮功概述  >  法轮功教义
【博客推荐】从“正法”的词性看法轮功的邪性

作者:田 明 · 2012-07-04 来源:凯风网

  “正法”之说,李洪志曾经多次赘述,翻来覆去讲了二十年,基本上不再有什么新意。在“二十年讲法”中再次演示老调重弹的黔驴之技也在情理之中,倒是“正法”的词性引起了笔者的兴趣,无论其作为名词还是动词,都透露出法轮功的邪性。

  “正法”的名词属性透露其邪法本质

  “正法”作为名词,即“正的法”,意思是法轮大法是正的。李洪志也是这么自我标榜的,“我们每一步都走得很正,甚至有人想要抓住其一点不计其余地打击我们,他都抓不着错误,我们走得太正了。”当然,有正必有邪,“正法”的反义词就是“邪法”,我们不妨从李洪志自己说的标准、佛教的标准来看看何为邪法,并以此对照法轮功。

  综合李洪志各个时期的说法,包括最近的“二十年讲法”,其关于邪教邪法的标准比较多,比如:

  “我要是参与政治了就是在传邪法”——李洪志不要忘记了,从早期搞街头政治,到处组织静坐、示威等活动,到现在勾结台独、藏独、疆独、民运等反共反华势力,煽动“三退”,赤裸裸叫嚣要推翻中共,这种深度搞政治的说教和行为是不是邪法?

  “我要是泄露天机就是在传邪法”、“我要是讲清真相了我就是在传邪法”——既然天机不可泄,真相不能讲,可你为什么“有许多是秘中之秘,从来没有叫人知道的,人类从来没有可能知道的东西,我都讲出来了”?既然“真相”不能讲,那你为什么要反复强调让弟子们去“讲真相”呢?既然你都没讲出什么“真相”,弟子们何来“真相”可讲?岂不是弟子们知道“真相”,比“师父”还厉害?

  “宣扬世界末日、地球要爆炸、有大劫难的一定是邪教”——可是,你一再宣称的“地球要大爆炸”,“人类要毁灭”,“那是彻底的毁灭,叫形神全灭”之类的说法,是不是在宣扬世界末日快到了呢?

  “敛财、骗人、领人干一些坏事情的都是邪教”——从实际情况来看,你以传播法轮功为名赚取大量钱财,以“消业”、“圆满”等说法把大量弟子害死,家破人亡的比比皆是,鼓动大量弟子在国内违法闹事,在国外造谣抹黑中国政府,是不是在领着一些人干坏事?

  所以,只是简单地按照李洪志自己关于邪教的标准对号入座,法轮功已经是不折不扣的邪教!

  此外,对佛教稍有了解的人也不难看出什么是邪教。《楞严经》、《金刚经》、《梵网经》、《璎珞戒经》和其他佛教教义里有很多关于邪法、邪教的标准,比如:

  “打着佛的旗号宣称自己是来度人的”——李洪志就是把自己说成释迦牟尼转世,自称“宇宙主佛”下世来“传法”“度人”。

  “以修炼为名宣扬众生不平等,把佛分出男佛女佛、大小尊卑的”——比如,李洪志宣扬“层次说”,把自己凌驾于一切众生之上,把众生分为高级生命、“宇宙垃圾”等层次,“罗汉是男身,菩萨是显女身”,“天国世界的……女佛像十六、的少女,那男佛就像十八、二十岁的模样”等“男佛、女佛、大佛、小佛”之类区别。

  “借修炼之名,欺骗、伤害众生,做出危害大众安全、破坏正常人生活秩序、扰乱社会、不拥政的”——李洪志借法轮功修炼之说,宣扬“消业”、“除魔”、“圆满”等说教,导致大量弟子拒医拒药、跳楼跳车、投井投河、放火自焚、自杀杀人而死亡,家破人亡比比皆是,组织闹事,围攻反对者,大肆破坏正常的生活、社会和工作秩序,从反对中国政府到现在阴谋推翻中共,暴露出的危害让人触目惊心。

  “不作国贼、不谤国主、不漏国税、不犯国制,即不作卖国贼、不诽谤国家领导人、不偷、不漏、不逃国家的税款税收、不违犯国家法律”——可是,作为李洪志生在中国,长在中国,早已投靠国际敌对势力、西方反华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与自己的祖国作对,多次污蔑、诽谤和滥诉中国国家领导人,至于其偷税漏税与违法犯罪的事实一直是路人皆知。

  因此,按照佛教有关邪教邪法的标准对照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种种说教和行为,法轮功更是不折不扣的邪教邪法!

  所以,从“正法”一词作为名词的属性来说,无论是按照李洪志自己所说的邪教邪法的标准,还是按照佛教关于邪教邪法的标准,法轮功都是彻头彻尾的邪教邪法。

  “正法”的动词属性揭露其乱世本质

  “正法”作为动词,意思是把邪的、不正的法正过来。这就涉及到四个问题,包括正法的主体,即谁来正法,正法的对象,即正哪家的法,正法的标准,即按什么标准正法,正法的方式,即如何正法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正法的标准问题,因为只要标准正确,其他方面还有商榷的余地,但只要标准错误,其他的就无从谈起了。且看看法轮功“正法”的标准:

  在早期,“正法”一词多半当名词使用,李洪志反复强调“法轮大法”行得端走得正,标榜“真善忍”是“衡量好坏的唯一标准”。可是,当各地法轮功练习者频繁出现死亡等重大危害的情况,引起了各地舆论媒体、政府部门的关注时,李洪志便不再“忍”,提出“护法”之说。实际上就是后来“正法”之说的前身,用的是其动词属性,主要标准可以总结为“法轮功是绝对的正确,一切与法轮功观点相左的都是错的,那都是污蔑和造谣”,号召各地弟子频繁滋事,围堵新闻媒体、要挟大专院校、冲击党政机关,主要目的是要封杀、改变整个社会对法轮功因频发危害而导致的负面评价。

  至此,所谓的“护法”实际上与后来的“正法”之说如出一辙,核心问题就是要让新闻媒体、政府机关不必再秉持公心,对法轮功造成的重大危害应该视而不见。不仅如此,还要说假话,要为法轮功粉饰太平歌功颂德。否则,将不依不饶。可是,各级新闻媒体和政府机关肩负舆论监督、社会监管的责任,绝不可能放弃良知与正义。于是,李洪志一再鼓吹,“顶着压力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当然有的学员走到国内去了,走上了天安门,了不起,师父告诉你们了不起”等等,法轮功开始一波接一波的所谓“护法”活动,人数达300人以上规模的聚众闹事事件就达78次,严重扰乱了全国各地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最终,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

  政府的取缔犹如给了李洪志一记闷棍,其逃离中国后很长时间“躲在山中观世人”。2000年,李洪志先在《走向圆满》中提出“旧势力”之说,暗指中国政府、中国共产党和所有新闻媒体,后在《预言参考》中正式提出“正法”之说,饱含推翻中共政权的火药味。其实逻辑很简单,还是延续了之前“护法”之说的标准,只不过是矛头更加直接、赤裸地对准了中国政府。李洪志后来历次提到“正法”时,总是要大肆攻击、谩骂和污蔑中共及中国政府也就不难理解了。

  就“正法”作为动词的属性来看,李洪志总体的“正法”标准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只能说我好,不能说我坏”,不能有不利于法轮功的言论和行为出现,即使揭露其危害的事实和诸多谎言,他也会倒打一耙甚至栽赃陷害于中共头上。在这个标准下,作为“正法”的主体,先是李洪志以“真善忍”粉饰自己,但面对取缔和全球舆论的压力又不便透露出做贼心虚、独木难支的骗子嘴脸,只好一再强调弟子“助师正法”、“正法也是大法弟子的责任”,蛊惑练习者不断闹事,把弟子推向了违法犯罪的第一线;在“正法”的方式上,恐吓算是轻的,鼓动弟子频繁滋事算是常规动作,而在海外滥诉、抹黑中国、“五毒合流”甚至投靠西方,意图推翻中共等阴损的政治野心才是李洪志的根本目的;显然,“正法”的对象已经不限于各级新闻媒体,而是针对整个中国、中共和中国政府。

  因此,从“正法”的动词属性出发,在一个内容扭曲是非、意在掩饰丑态、牺牲大众利益的标准下,一个心怀鬼胎的“师父”领着一群利令智昏的弟子作为“正法”的主体,采取暴力、霸道、强迫等非理性、非正道的方式,对一个国家的政府、执政党进行长时间、多轮次攻击,所谓的“正法”活动已经彻底暴露出法轮功搞乱社会、夺取政权的根本目的。

  所以,无论“正法”作为名词还是动词,法轮功的邪法、邪教本质注定了其乱世、夺权的终极走向。但邪不压正的社会发展规律表明,如法轮功一样背弃社会良知和正义、损害大众利益的人、势力或者组织,终将不会有好下场。

 

  原文网址:http://blog.kaiwind.com/users/2306/archives/2012/2012626152445.html

 

【责任编辑:陆原】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