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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法轮》与“新经文”

作者:陈永革 · 2007-11-23

第一章

《转法轮》与“新经文”

 

自1999年李洪志及其非法组织“法轮大法研究会”被政府依法取缔后,“法轮功”的嚣张活动急转而下,开始寻找新的邪教活动兴奋点,其非法活动出现了重大的转向。这种转向主要表现在,自2000年以后,李洪志有意识地展开对“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再组织化”活动,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政治对抗活动。在此过程中,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出现了一个令人侧目的明显特征,那就是以所谓“新经文”取代先前作为“法轮大法”“经典”的《转法轮》。这至少从相当程度上表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以强调政治性对抗的邪教迷思,取代了此前“法轮大法”的“心性修炼”的邪教说教。本文把李洪志基于《转法轮》注重“心性修炼”称为“唯修炼论”时期,把其大肆炮制“新经文”操纵“法轮功”组织称为“唯正法论”时期。从“修炼”到“正法”,李洪志把“法轮功”引向了充满政治对抗的全面动员,公然而全面地与政府对抗。在此过程中,“新经文”充当了邪教动员“宣言书”的角色,起着极其恶劣而又异常拙劣的作用。

 

第一节  “唯修炼论”:李洪志“法轮大法”的邪教迷思

 

一、破其宗而毁其教

 

1999年7月22日,李洪志及其非法组织“法轮大法研究会”被政府依法取缔后,“法轮功”的嚣张活动急转而下,开始寻找新的邪教活动兴奋点,其非法活动出现了重大的转向。这种转向是李洪志“新经文”出笼的大背景

 

此后,政府针对原“法轮功”练习者,本着“教育大多数、转化大多数、解脱大多数”的基本政策,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较强、效果显著的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通过社会层面的综合防范措施,较好地整治了社会环境,有力地铲除了“法轮功”邪教滋生蔓延、甚嚣尘上的社会土壤。尽管一些“法轮功”痴迷分子时有非法活动,但无法阻挡“法轮功”邪教组织彻底崩溃的历史命运。“法轮功”邪教活动在全国迅速地全面消退。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却亡我之心不死,犹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多方利用国际环境,公开勾结诸多“反华”敌对势力,大肆编造所谓我国政府“迫害”“法轮功”的种种“假象”,炮制出数以百计的“新经文”。这些所谓的“新经文”,李洪志不仅在“法轮功”组织的种种“聚会”(有些自称为“法会”)上宣示,而且更利用互联网等媒介大肆传布、散播。企图通过“新经文”的传播,既为“法轮功”换取国际社会的舆论同情,更借以回传国内,重新渗透国内社会,企图恢复国内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非法活动。就此而言,深入揭批李洪志及其“新经文”的邪恶居心,直接有助于当前国内对“法轮功”活动的防范工作。

 

就国内教育转化工作而言,正如我们需要加强对“法轮功”邪教分子的正确思想引导一样,面对李洪志及其形形色色的“新经文”,我们同样需要密切关注,深入剖析。深入剖析李洪志的“新经文”,就自然成为我们如何长期而有效地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活动的一个必要环节。对此,我们除了必不可少、必须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外,还需要展开多维度、多层面的学理思考。特别是鉴于当前针对“法轮功”成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的持续深化,越来越难矫正的那些属于“信仰类型”的“法轮功”成员,更是应该加强对“法轮功”再组织化及其危害性的持续认知。而这种难度的现实存在,其中的一大重要根由,就在于当前“法轮功”邪教组织形态中有着明显的“类(似)宗教性”与“政治对抗性”高度关联的二元结构。针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这个二元性结构,来具体辨析目前“法轮功”再组织化及其非法活动的态势,可以有助于深化当前教育转化工作的理论性认知。这正是我们深入剖析李洪志“新经文”所需要的理论视野。

 

从人类宗教现象来看,任何宗教都有其自身产生、演进并衍变的历史。人类宗教现象的“宗教性”,同样也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就邪教而言,无论它是属于“邪恶的说教”,还是归并于“邪恶的教派”,就其结构形态来说,也或多或少地表现出一种“类(似)宗教性”。而且,这种不同程度的“类(似)宗教性”,也是一个处于衍变过程中的动态概念。它不仅受社会时代、思想文化、政治制度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性影响,而且其本身也存在着一个如何与当代社会相适应并进行种种调整的内在驱动。透过对李洪志“新经文”的剖析,同时结合5年多来“法轮功”的种种邪恶行径,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判断,那就是,李洪志及其国外“法轮功”组织,目前将继续别有居心地利用其“类(似)宗教性”,并绝不会放弃其“政治对抗性”。

 

反观国内情形,如果我们能够充分地着眼于“法轮功”组织的“类(似)宗教性”和“政治对抗性”的二元结构,那么我们基本上就可以解释,所谓“信仰型的‘法轮功’罪犯”敌对仇视的心态为何会不断得到强化,甚至认为判刑入狱是“大法”对自己的考验,甚至是终极性的考验,终有一天会等到“法正人间”,而经受住考验的自己则终将“圆满”升天。做好这类罪犯的教育转化工作,其难度是相当大的。既然认为这类人员是“信仰型的‘法轮功’罪犯”,那么我们就有必要从宗教信仰论的结构进行一些分析。

 

信仰是构成宗教现象的内在要素之一。一般来说,我们大凡理解人类宗教现象,至少可以从三个层圈加以认知。其最内在就是“信仰圈”,中间一层是“社会圈”,最宽泛而外在的则是“文化圈”。教育转化工作,从“社会圈”入手较为便利,且较为行之有效。若从“文化圈”与“信仰圈”入手,前者因其宽泛而无所适从,后者因其隐秘冥顽难以突破。这正是目前教育转化工作进一步深化的难度所在。

尽管历史上的宗教信仰类型形形色色,不一而足,但就其内容结构来说,往往与其宗教类型相关。一般来说,世界上的人为宗教大致可以区划为两大类型。一种是本体论的类型,另一种是宇宙论的类型。所谓本体论的类型,典型者如佛教,通常称为“内在而超越”;而所谓宇宙论的类型,则通常称为“外在而超越”,典型者如基督宗教。宗教信仰与宗教徒的情感密切相关,并具体体现于指向神格存在的敬畏感、神圣感或神秘感。这就是“宗教感”。

 

从正统宗教起源论或发生学意义上说,宗教的产生不外为对三种关系的颠倒性认知。一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虚妄性认知;二是对人与社会关系的颠倒性认知;三是对人与自我关系的颠倒性认知。这三种认知形式交互影响、交互作用,推展出宗教对自然、对社会、对自身的种种说教,以最内在的信仰圈为基准,泛化到社会圈、文化圈,构成宗教信众对自然、社会、文化的诸多认知“体系”。

总之,信仰圈是宗教众多表现形式的核心内容。信仰是作为宗教的内在理念,相当于宗教之“宗”,表达了一种选择行为的意趣所在;而宗教的其他表现形式,如其组织建制、活动形式、宗教情感、宗教功能等,则属于宗教之“教”,相当于宗教上述三个层圈中的“社会圈”和“文化圈”。

 

鉴于邪教的“类(似)宗教性”,在其结构形态上,同样有其类似于“信仰圈”、“社会圈”和“文化圈”的表现内容。欲毁其“教”,必先破其“宗”。反之,真正能“破其宗”,必定可能“毁其教”。破宗与毁教双管齐下,正是我们剖析李洪志“新经文”时应具备的现实立场。

 

具体而论,着眼于国外“法轮功”组织的“类(似)宗教性”心态,我们思考“破其宗而毁其教”的可行性,大致可以有几种思路。其一是继续从“社会圈”和“文化圈”逼近,强化其更全面而有针对性的人文教化,而封闭其超人类、另类空间或未来人类方式的虚妄感。其二是堵塞其“政治性对抗”的妄想。其三是弱化或消释其“类(似)宗教性”的组织形态,严防其利用“类(似)宗教性”加以再组织化、进而渗透国内的妄想。

 

二、“唯修炼论”:“法轮大法”的“类(似)宗教性”

 

对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政治对抗性”,也许比较容易理解。然而对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类(似)宗教性”,则需要展开更多的讨论。

 

  首先,“法轮功”邪教组织具有“类似宗教”的架构形态。“法轮功”痴迷者或多或少具有类似宗教的体验,不仅对“教主”“师父”李洪志有崇拜,对修炼“大法”、走向“圆满”有迷信化的企求,更因其“组织形式”具有迷惑性,而越来越趋向“宗教化”。问题在于,在国内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全面瓦解后,其痴迷者往往转向“政治对抗性”,以弥补其组织“类宗教性”瓦解后的空白,甚至以“政治对抗性”取代其组织的“类宗教性”,从中寻求作为“大法弟子”的身份感与成就感。因此,重要的是必须双管齐下以克服其组织“类宗教性”与“政治对抗性”。这是一个相当基本而重要的认知态度。

 

其次,“法轮功”邪教组织,就其组织形态而言,充分利用了我国改革开放期间社会中间组织的缺省环境,迅速壮大,迎合并部分满足了其中一些人的组织性需求。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实体,其本身具有宗教性的组织功能。这是其社会功能外化的重要载体。如果说,“法轮大法研究会”起初多少披上“功法”组织的伪装,但在1999年前后,这个非法组织迅速蜕化为“政治对抗性”的组织。这其实是李洪志操纵“法轮功”所展开的一次再组织化过程。

 

大致来说,当前国内的邪教组织可以划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可称为“心性修炼诱导下的邪教类型”,李洪志“法轮功”邪教是其典型表现,其特质在于“唯修炼论”。第二种类型可称为“信仰还原诱导下的邪教类型”,其特质在“唯信仰论”,主要是一些旁附于基督宗教的邪教组织,如“呼喊派”、“东方闪电派”等等。第三种类型可称为“劝善成圣诱导下的邪教类型”,其特质在于“唯道德论”,主要属于传统佛道信仰混融下的邪教类别。如20世纪上半叶,我们国内曾经盛行一时的“同善性”、“悟道社”、“斋教”及“一贯道”等。还有一些邪教组织,则可称之为“超常妄念诱导下的邪教类型”,其特质是以形形色色的超常神力,施行其邪教行径,危害现世体制与秩序。上述分类并不是十分成熟与严格,而且不同的邪教组织间常常出现互有混融、各有所取的现象,但这种方法论立场有助于演化如何有效防范邪教组织及其活动的研究,并为之确立一种突破固有观念的框架。这对于深入透视邪教犯罪活动及其病变的复杂性,提供了一个甚具必要的类型描述的角度。

 

明清之际,中国历史传统中曾出现过一些民间教门,其中不乏提出过基于佛道混融信仰的修炼观。这些修炼观大多具有依附性与叛逆性并存的特点。其依附性主要表现于对建制化的佛道宗教修养及其境界论的利用,同时更以改造或改装后的形式重新提出自身的“修炼观”,以此为基础,既作为对传统建制宗教的反叛,同时也是对既有社会体制的反叛。

 

李洪志称,“我们讲修炼,往高层次上修炼才能管用的”,这就是要“守住心性,不断提高心性”。从表面上看,心性似乎具有个己化特征,即“心性”总是修炼者个人的“心性”。但在李洪志的歪理中,“心性”其实就是人的妄念的总集聚和大杂烩,“法轮大法”修炼者有时妄称之为“主意识”。“修炼”、“长功”就是指在妄念中“主意识得功”。而这种“主意识”是掌控于“师父”之手的。不仅如此,就连“副意识”也是受制于“师父”。通过“主意识”和“副意识”“长功”,师父可以给予每位修炼者一个“长功的功”,可以在人体外把“德”这种物质演化成“功”。于此可见,“法轮大法”修炼者所谓“得功”、“长功”,其实是就是“大法”“主意识”的强化与顽固化。这种“主意识”强化的结果是,常理、常情世界的弱化。

 

所有这些,只不过都是李洪志在信口雌黄。元神岂有主副之分?“元神”之说,原为道教的术语,哪有所谓的主副之别?李洪志口口声声称,“提高自己的心性,提高自己的层次”,“要在常人社会中修炼,不能够使自己脱离常人社会”等,“法轮大法”根本功法就是“都要你明明白白地修炼你自己”。可以看出,“法轮大法”“修炼”本身完完全全是一种极端自私自利的行为,完全掌控于“长功”、沉溺于“上层次”的修炼妄念中。“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活动被依法取缔后,至今时有所闻的“大法”痴迷者所谓“护法”、“正法”,无不都是如此。李洪志以“无执著心、去执著心”为说教,把“修炼”伪科学化或通俗化包装成“主意识”在“长功”、“上层次”、“圆满”和“反本归真”,其实是最执著于“长功”、“上层次”的歪理邪说。岂止是执著,简直就是妄执!谬执!

 

剖析李洪志“法轮大法”的“唯修炼论”的本质,必须澄清其对传统佛道宗教理论的种种歪曲。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所谓“修炼”,主要是中国传统道教的宗教修行及其境界理论。中国历史上的佛教极少讲修炼,而是更多地讲修行。习惯于讲修炼的主要是道家和后期道教的“炼养工夫论”。当然,道家和道教是有甚大区别的。有一种形象的说法称道家与道教的区别,就如同狗与热狗之间的区别。但道家、道教之间的联系,同样是显而易见的。佛教的修行,从字面意思上讲,就是指修习佛法而力行佛道。一般地说,中国佛道二教的修行论,都与其独特的解脱论与宗教境界论相关联。就佛教而言,就是修学“经、律、论”三藏,力行“戒、定、慧”三学,了断尘世烦恼,超脱生死轮回,证达涅槃。通常所谓的“修炼”,则特指中国道教修心炼形、修性炼命、炼养精气神的传统理论。如中国道教早期经典《黄帝阴符经》称:“知之修炼,谓之圣人”。后来道教的修炼观则相继发展出了包括一整套的“功”和“法”。概括地说,道教的修炼观较明确地表达了“我命在我不在天”的主体意识,即主张通过主体的修炼达到改善生命质量、臻达长生成仙的宗教效验,从而体现了道教教义的生命实践性与宗教人生的践履性。从道教演进史上看,道教的修炼亦称“修真”,认为是人修持炼养的要枢所在。以“修真”作为判识正道与邪道的界限所在,所以仙道有时亦称为“真道”、“圣道”,修真成圣之道也。传统道教的修炼论由三个环节构成,即炼精还气、炼气还神及炼神还虚。其中,炼神还虚为道教的最高境界,概括地说,就是达到人道合一,天地人合一,与宇宙同体的境界。必须指出的是,道教的炼养理论亦称“丹法”,其修炼观有相对系统的“内丹理论”或“丹道”为基础。所谓“丹法”或“丹道”,即炼修元精、元气、元神三者的系统功法。换言之,道教的修炼有相当明确的意指对象,即具体修炼精气神。在具体实践中,则需要处理炼精、炼气、炼神三关。其中,最为关键的炼神又有“三关”:炼神了性、炼神了命、炼神还虚,最终达到与道合真、与太虚同体的境界。更细致地说,“丹道”的修炼论还可分为神丹(由存养打坐而成)、真丹(由行功作用而成)、仙丹(由丹药而成)。总而言之,道教的炼修理论是相当复杂而有系统的。

 

辨析“法轮大法”的“唯修炼论”,还有必要辩驳其狂妄至极的“元神不灭说”。“元神”原是我国古代道家、道教的特有术语,通常用以指称人的灵魂。经常与“元神”相并列的是“元气”、“元精”。在道家及道教的“炼养工夫论”中,“元神”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元神”亦称性命之根、生命之神。李洪志窃取传统道教的“元神说”,谬称“元神不灭”,其实质是“心性不灭”、“修炼永远”的另一种说法。修炼者之所以痴迷“心性修炼”,同时也就是妄执于“元神”的修炼,“长功”就等于是“长元神”、“修元神”,而“上层次”就是追求与“元神”同在。更有甚者,“元神”还是“另外空间”的主宰者或活动者,是“另外空间”生命活动的终极承载者。既然是“另外空间”的终极生命,那么此世“元神”的栖居之处,唯有在修炼者妄念丛生的“心性”之中。

李洪志的“修炼”,从外表上肆意窃取传统道教“修真炼养论”术语,却似是而非。如把“反本还元”妄改为“反本归真”,认为这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最高境界。李洪志还有“元神”说,还妄论“主元神”(主意识)和“副元神”(副意识)。因篇幅关系,兹不再加以驳论。在此指出的是,李洪志的“法轮大法”,自诩为“不是丹法”,意为超越传统道教修真的“丹道”理论,从而否定了“丹道”炼养方法的传统性,确立其更为现代的妄谬形象。另一方面,则把大量的现代伪科学名词加以伪装、改装,更是谬论百出。较为典型的就是“另外空间”说,使李洪志的“法轮大法”伪装成“空间超科学”,同时又散布“真善忍”的宇宙特性说,更是增加令痴迷者似解更迷而想入非非的迷信与迷思。

 

  上已指明,“法轮大法”“唯修炼论”的邪教特质在于对修炼者施行长期、不间断的精神控制。数年来,“法轮功”练习者的斑斑罪证,在在昭示着“修炼类型的邪教”潜隐着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甚至可以说,“修炼诱导下的邪教类型”对现世体制的反叛性或颠覆性,正是通过对“心性修炼”内在诱导而得以急火攻心式的强化。于此可见,“法轮功”邪教的主体结构正在于以“心性修炼”为诱导的典型邪教。

 

更进一步说,“修炼诱导下的邪教类型”有着二个显著特征,其一是“内在化”的特征,其二是“另在化”的特征。所谓“内在化”,主要是指诱引痴迷“修炼”者转向“心性”。所谓“另在化”,则是指痴迷“修炼”者极其迷信“另外世界”或“另外空间”的存在。更进一步地说,在上述二种趋向性特征中存在着一种怪谬的混融性,即迷信“法轮大法”的终极性和绝对无上性。这从剖析迄今为止所发生的一切“法轮功”邪教恶性事件上均可看出。

 

李洪志自我尊大为“宇宙教主”,把无限而物质性的宇宙存在歪曲为心性化的“另外空间”的代名词。有所谓的第一空间、第二空间、第三空间等等。人类所生存的地球则属于最低级的层次。而李洪志则处于最高的宇宙层次。“法轮大法”修炼者则力图脱离地球的层次上升到更多的层次。这是“上层次说”的由来。李洪志及其痴迷追随者妄称“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宇宙正法”,在所有痴迷修炼者看来,具有绝对无上性与终极性。这是“法轮功”邪教的一个根本妄念。在这个甚具冥顽性的“宇宙大法”下面,其实还隐含着一个与痴迷者意念相对应的个体特性,这就是个人的心性与此一“宇宙大法”之间的对应性。如此一来,“心性修炼”的一切“长功”行为,即等同于“宇宙大法”的修炼,并强化其最终同化于“宇宙特性”的迷思中。这是痴迷于“正法”修炼者的中心观念。所以,李洪志谬称说,“人修炼‘法轮大法’,其实就是修心性”。同时,“宇宙大法”作为宇宙间的根本秩序,而心性秩序则是此世个体生命与宇宙秩序勾通的要道。通过对“宇宙秩序”进行别有用心的荒谬解说,以此对应于人心的秩序,由此达到对痴迷修炼者的意念控制。揭露李洪志“法轮大法”怪谬至极的“宇宙观”,揭批其“修炼至上”的人生观,不仅是批辟该邪教“唯修炼论”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内容,而且还可说是抽取了其“心性修炼观”的荒谬根底。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一直强调对体制性事物的整体颠覆,叫嚣“宇宙”与社会的对立、修炼者与“常人”的对立、“大法”与法理亲情的对立等。在此,我们要指出的是,痴迷“法轮大法”修炼者自始就妄迷于李洪志的“真善忍”的“宇宙观”,迷认“修炼大法”是直接介入“宇宙”活动的超常行为。大家都清楚,这已经成为所谓“修炼者们”理解生命意义的一个偏执症结。更进一步从过程上地说,用以衡量“法轮大法”修炼的唯一指标,就是一刻不停地迅速“长功”、“上层次”、“圆满”,最终达到“元神不灭”的“宇宙”妄境。由此可见,李洪志是很强调“法轮大法”作为“顿悟之法”,作为“快功”、“高功”的,这相当迎合受困于种种障碍的痴迷修炼者的速成心理。据此而言,陈福兆从“正修”到“反修”的修炼观的逆转,同样出于从速从快、急不可耐的狂热情绪。

 

“法轮大法”“唯修炼论”的另一个怪谬,表现于修炼者“自度”的个己性与“度人”的普遍性的悖谬。这是李洪志“宇宙正法”邪说又一个歪理反映。任何现世的“度人”行为都存在着明显的有限性,至少是不可确定性,这是由人在此世生命的有限性所决定的。另一方面说,“度人”的前提必须是“自度”。正基于此,为了达到所谓“自度”的自私目的,“法轮功”修炼者总是把全部人生的所有关注点都置身于“长功”。正是利用这一点,李洪志自始至终都在强化“修在自己,功在师父”虚幻妄念,从而在根本上控制了修炼者的精神意志。几乎所有的“法轮功”修炼者都确信此点。“法轮”与“功”,这是二个重要的“法轮功”邪教象征,李洪志不断地附加以别有用心地荒谬解说,并以此作为对现存社会体制加以邪魔化的解释,对此世稳定的社会结构加以歪曲、抹煞和取消,与此同时,“法轮功”修炼者则必然从另一方面走向对“另外空间”的妄信。

 

对宇宙存在着“另外空间”的妄信,是“法轮大法”“唯修炼论”的第三个要害谬论。几乎所有痴迷于“法轮大法”修炼者,无不妄持这种迷信观念。批辟“法轮大法”“唯修炼论”,其关键正在于辩驳对宇宙所妄持的“泛心性化”解释。

 

众所周知,李洪志一再谬称,“任何物质都有宇宙特性——真善忍”,并大言不惭地把这种特性归为“佛性”,是“宇宙大道”。透过对客观事物的“泛心性化”谬解,以此打通修炼者个体与“宇宙大法”之间的无碍通道,使人一味地沉溺于人作为“宇宙大法”生命体的幻像迷思中,妄执于“人要升上去的办法,唯一就是修炼。”其实,既然宇宙中所有物质的特性无不具有“真善忍”的特性,那么又何来使用“升上去”这类明显具有物质空间性的话语?如果痴迷修炼者“上层次”、“升上去”,类似于人类登月球、上火星之类的空间探索活动,那么,就会轻易洞穿李洪志“法轮大法”修炼论的伪科学荒谬。那些痴迷修炼者之所以陷于“长功”、“上层次”、“升上去”之类的迷途,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就在李洪志的歪理谬论中,“唯修炼论”旨在大力宣扬精神妄念中的“另外空间”的超常性和永恒性。在此意义上说,妄求精神迷思中的另外空间或另外世界的“另在性”或超常性,这才是“心性”“修炼”的根本目的所在,同时也是李洪志强化对痴迷修炼者的精神控制的主要法门。如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李洪志总是喋喋不休地辩解其“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超常佛法”,不同于历史上其他所有的宗教性炼养方法,有着非同寻常的彻底的超越性,一而再、再而三鼓噪修炼者们“洪法”、“护法”、期待“正法”时代的降临,或追求个体的“上层次”、“圆满”、“长功”、“通关”修炼行为的不间断性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在无休无止地强化“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超越常态的非人间幻觉,沉陷于非“常人性”的迷思中。严格地说,任何邪教都有着非“常人性”的冥顽偏见,妄执于神佛的超人间性的力量。这是其反人类性的集中体现之一。必须指出的是,修炼“长功”的实质,就是超越“常人性”,所谓“长功”就是“大长祸害之功”,所谓“上层次”就是“快上自害害人的层次”。对于痴迷修炼者淡漠亲情、心如铁石,这就不难理解了。

 

李洪志把“另外空间”建立于物质化宇宙的“泛心性化”解释,还表现为对“德”进行“物质化”歪曲。这是“法轮大法”“唯修炼论”的第四个谬论。“人在另外许多空间都有一个特定的身体,而在一个特定空间里,人体周围存在着一个场”。“德”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直接演化为“功”。既然“功在师父”,师父决定一切,那么“德”能否演化为“功”,也是李洪志说了算。李洪志有一句话说得很明白,对于“法轮大法”修炼者来说,必须执守“修在自己,功在师父”的法则,因为,“真正做这件事情(指修炼长功),是师父给做的,你根本做不了。你一个常人的身体,就能够演化成这种高能量物质构成的那种高级生命体?根本不可能,谈起来都是笑话。” “李师父”赋予修炼者一个“长功的功”,这就是“法轮”膜拜的要害。

 

同样地,所谓“上层次”也是如此。为了让修炼者妄信“另外空间”的实在性,李洪志大肆妄谈“心性”,还特别利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注重“心性”的历史渊源。自隋唐佛教中国化以来,特别是宋代以来,“心性”就成为国讲求人性修养传统中的核心理论。儒、佛、道三教,概莫例外。如佛教讲“明心见性”的心性智慧,儒家讲“修心养性”心性伦理,道教讲“悟心明性”的心性炼养。“心性”智慧成为中国化智慧的重要表征。李洪志曲解“心性”智慧,妄认为“心性”即是“功法”,“心性”修炼与“长功”、“修德”具有同步性。李洪志“法轮大法”“唯修炼论”正是建立于的“心性”的曲解与妄信基础上的邪法、邪功。功越长,法越邪;法越魔,功越邪。“法轮功”成为不折不扣的邪魔功。

 

对宇宙进行“泛心性化”的歪理解释的一个必然结果,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在于设法诱导修炼者竭力进入李洪志所掌控的“宇宙最高层次”的“圆满”状态,据此,更可透视出李洪志“法轮大法”修炼观的邪魔本性。李洪志一再称,宇宙的理是叫做“不失者不得,得就要失” 。由此歪理,难道不是说“杀人者不杀,不杀者杀;偷者不偷,不偷者偷”吗?痴迷于修炼“大法”“通关”、“上层次”的陈福兆血淋淋的杀人罪证,正是这种经李洪志“师父”点化后的修炼观所导致的恶果。陈福兆杀人后的“功力大长”、“德业大增”,充分暴露了痴迷于修炼的“法轮功”练习者扭曲了的“功”、“德”观。为了强化“长功”、“上层次”的掌控力,李洪志还声称“德”具有非同寻常的交换性,“德”不仅可以直接演化成“功”,而且“德”还可以用于交换的。属于“生带得来,死带得去”的超常物,而不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与痴迷“修炼”相关的第五个妄念是“悟”或“开悟”。“法轮大法”宣称“要在迷中修”,而究其实,所有痴迷修炼者最关注的则是“悟”。“悟”有属于修炼过程中的“悟”,但这不是“真悟”。“真悟”只能体现于在修炼过程中对“师父的大法”的迷从,时时刻刻、日日夜夜相信自己是修炼人,“能不能理解,能不能接受,在修炼过程中能不能遵照这个法去做。”“悟”是不讲“功”的,而只能讲“法”了。“法”是至高无上的。李洪志宣称“法轮大法”不是走有形的“丹道”一路,而只注重无形的“开悟”。这是其掌控意念的又一法宝。大家都清楚,所谓“悟”也是佛教的一个基本观念,如大乘佛教主张转迷开悟、转识成智。这是“悟”的二种典型形态。但对痴迷于“法轮大法”的修炼者来说,修炼师父独有的“法轮”是超常性的集中体现。因为,“法轮”本身甚至就是“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他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具有正转与反转二种状态。必须指出的是,“法轮”是与超常的“宇宙”直接相关的。并且由“宇宙”的永恒性及不可预知性,直接预设了“法轮”运转的永恒性和不可预知性。其实,在佛教传统中,“法轮”作为宗教化的象征,根本不是实体存在。李洪志大肆渲染“法轮”的自动性与永动性,以“法炼人”或“功炼人”诱使“法轮大法”修炼者,通过修“功”与炼“法”必须达到彻底的妄念,达到掌控一切修炼者活动的邪恶目的。这是修炼诱导类型的邪教的要害之处。所以,李洪志大言不惭地说,“作为一个修炼的人,可以给你改变人生道路,也唯有修炼才能改变的。”李洪志“唯修炼论”的嘴脸,居然称“有心炼功,无心得功”,称“只管修炼你的心性。”只有“修炼”才是人生的根本真谛,唯有“修炼”才使生命圆满,唯有“修炼”才成为“宇宙”的目的。如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痴迷于“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为何会抛弃一切亲情、放弃一切学养、舍弃一切世间常理,掉陷于“心性”修炼的黑洞而不可自拔了。在世间修德之后,还要修出世间的仙佛神通,那更是不可见证的谬论。

 

李洪志黑纸白字地写道,“法轮大法”修炼者“一味地往上修,一味地提高自己的心性,一味地吃苦,一味地要求心性的提高,却看不到自己的功,修多少年,什么也不知道。”尽管如此,“人人都必须向内去修,人人都从自己的心性上去找。”很显然,如果痴迷于“法轮大法”的修炼者执迷于“上层次”、“圆满”这个妄念,除了更加表明了修炼诱导下邪教行为的不可中止性,邪教之毒永无止息,把痴迷于修炼的练习者毫不留情地吸入“心性修炼”的巨大黑洞之外,还能余留什么?这就像一个行走于地平线上的人,永远达不到终点,而只会不断地强化其即将到达终点的幻像,把生命妄耗于无止境的修炼迷途,并不断地诱生出形形色色的极端行为,或自残,或残害他人。李洪志的“心性修炼”长功论的歪理称,“向上升”、“上层次”、“长功”、“圆满”,就是要最终实现“心性修炼”同化于宇宙特性的目的,使人生不再受任何“宇宙特性”的制约,达到成仙成佛、超人成圣的邪教幻境。“法轮功”邪教痴迷者往往极度偏执地认定“修炼为宇宙间最为重要的一件事情”。这最充分不过地揭示了“法轮功”邪教残害生命、反人类的邪魔本质。

 

三、从“法轮大法”到“新经文”

 

李洪志创设“法轮大法研究会”(通称“法轮功”),以科学包装“佛法”,妄称“‘佛法’是最精深的”,“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 。自创“现代佛法”,把“法轮功”定位为“现代佛法”。这种“佛法”,“是从粒子、分子到宇宙,从更小至更大,一切奥秘的洞见,无所不包,无所遗漏”,是“宇宙特性‘真、善、忍’在不同层次的不同论述”。李洪志的“法轮大法”,既源于道家而又企图区别于道家,既勾搭佛家又妄图超越佛家。

 

李洪志创设“法轮功”非法组织,充分利用了现代社会的资讯快捷的便利。这是“法轮功”非法邪教组织不同于以往历史上邪教组织的一大特色。如《转法轮》一书,除许多配合性宣传的音像资料外,诉诸文字的主要以1994年始印的《转法轮》为主体,辅之以1995年印行的《转法轮》卷二及《法轮大法义解》等材料。上述三作,皆数次加印,总印数多达百万册。

 

对于《转法轮》的歪理邪说,世人已多有不同的角度加以批辟,兹不赘述。但着眼于邪教类型学角度的辩驳,则尚付厥如。世上一切邪教的一个根本特征在于“类(似)宗教性”。“法轮功”作为当今中国邪教的典型,所谓“附佛外道”即是指称其“类宗教性”。如李洪志身披黄衣、趺坐结印的“标准像”,下题“法轮修炼大法”。“修炼”即是李洪志“法轮大法”“类(似)宗教性”的典型表现。

 

在佛教历史上,经文一般是指佛陀所宣讲的教法,在佛教里通称为“契经”,意为契合佛陀教法的文字言述。“契经”的梵语为sutra,意译为“修多罗”,本义为“线”、“条”、“丝”,引申为“贯穿摄持”。因此,亦有称佛教“契经”为“贯经”。又由于佛教“契经”正确无误,故又称“正经”。一般来说,佛教之经有广义与狭义之别。广义上的佛经,乃是佛陀所宣扬的一切教法的通称。佛经所阐扬、诠释的佛陀教法,称为经法、经教。狭义上的佛经,则特指经、律、论,佛教“三藏”中的经藏。这就是佛教经文的真正涵义。

 

佛教经文,同样经历了历史的演变。先有小乘经,后有大乘经。或者将佛陀说法,区分为诸多类型,如阿含、本生、般若、法华、华严、宝积、涅槃、大集、经集、密教等。总之,佛教经文与佛教本身的历史演进有着密切的关系。

 

从宗教学上来看,宗教性经典有着几个显著的特征。首先是经典之于宗教实体及其成员有着神圣性、神秘性、权威性,对于维系宗教实体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拥有神圣地位。其次,宗教经典一般有着因神秘而神圣,或因神圣而神秘的特质。其来源或出自天启,或出于神的启示,来历的神秘性,赋予了经典的权威性。李洪志之所以如此处心积虑地精心推出“新经文”,其缘由正在于“经文”的权威性或神圣性。以此来纠合“大法弟子”,巩固其邪教组织,开展其邪教活动。因此,李洪志大肆炮制“新经文”决非偶然之事。

 

应该指出,尽管“法轮功”是不折不扣的典型邪教,但其“经文”的无上性妄念,对于诸多“大法弟子”而言,同样有其神圣性、神秘性和权威性。举凡古今中外的异端教团都有“经文”、“经卷”或“书卷”形式的文字言述,概莫例外。问题是,在所谓的“新经文”之前,李洪志即有一度影响甚广的《转法轮》之作。二者之间存在着何种关系?这是我们所要加以探讨的中心问题。

 

李洪志“新经文”的出笼,不仅经历了从《转法轮》至“新经文”的转进过程,而且甚至表现出以“新经文”取代《转法轮》的企图心。这说明李洪志对“大法”进行肆意妄编,具有最明显不过的随意性特征。其居心就在于巩固自己的教主地位。

 

为了强化自己的教主地位,李洪志一再妄称“我讲出来的东西将是法”。这种“法”,有着两大特点。

 

其一是“大法”的“首创性”,李洪志是“大法”的唯一创造者。“大法”由李洪志第一次给人宣讲,李洪志不仅是“大法”人间的唯一代言人,而且更是“宇宙大法”独一无二的“化身”。在许多场合,李洪志都在反复灌输这一点:“法轮大法是把宇宙的特性万古以来第一次留给了人……”(《精进要旨》[1])“这是宇宙的理,是从来没有讲过的真法。”(《精进要旨》)

 

其二是“大法”的“层次性”,其上升层次(即“上层次”)永无至极。“我结合着不同层次的东西讲的,随着你的升华你就会有不同的认识,这就是法。”(《大法义解》)

 

结合上述两大特点,一切“大法弟子”必须不断地追随“大法”的“首创师父”,“精进修炼”,不断地“上层次”,追求所谓的“圆满”。

 

李洪志捏造“佛陀出世”的身世,其目的正是为了强化“大法”的神圣性和权威性,一步步地灌输、巩固“大法”的至上地位,以此诱导“大法弟子”对教主膜拜之情。

 

据上所述,我们对李洪志炮制“大法”的企图心有了一个大致的评判。对而且不断强调说,他的书就是“经文”,而且“只有佛讲的法才是经啊!”(《转法轮·卷二》)

 

“我告诉大家,暂时可以把你们学习大法时的手抄《转法轮》或其它经文,由去农村传功传法的人带去送给农民,同时可以减少他们的经济负担。”(《手抄经文的处理》)

 

“我有两篇经文已经谈了这(杀生)问题了,已经说明了它,但是有的人悟不到。”(《瑞士讲法》)

 

“在《道法》经文中指的那个魔是破坏法的,破坏你修炼的,属于这一类的我不是保护不了你。”(《北美讲法》)

 

实际上,是李洪志自己把他的书称做“经文”的,然而,他为了掩人耳目,却把这说成是学员们的杰作,他只是为了顺应民意才不得不这样用的

 

“我经常有目的地写一些短文(学员们叫经文)指导大家修炼……”(《精进要旨》)

 

“我建议人人都放下心来看十遍我写的你们叫经文的《精进要旨》……”(《精进要旨》)

 

“我给你们写的几篇你们叫做经文的也从不对照自己。”(《精进要旨》)

 

如此,就不难理解在李洪志逃到国外后,会对国内出现的许多“假经文”,忍无可忍,大光其火。其实,这种“假经文”的真正始作俑者,正是李洪志本人。“你们不能随便拿来一个什么名词大家都用、都说,这不就是在往大法中加人的东西吗?去年北京站讲出的四句话我为此已专门写过一篇‘纠正’,应该重视了,当然还有一些其它的乱七八糟的名词也在传。”(《精进要旨》)

 

在“新经文”中,李洪志同样极度敌视人类生命的神圣性。这种敌视,表面上似乎通过“常人”与“修炼者”之间的对立表现出来。其实质在于“新经文”刻意表露其对中国现行社会体制的对抗性迷思。对于中国政府及其现行体制,往往以“旧势力”加以指称,以此强化“大法”、“正法”与“旧势力”之间的对立性,煽动“大法弟子”对于“旧势力”的憎恶情绪,叫嚣“以法为本”,强化“正法”、“正念”之于“旧势力”的“圆满性”和“至上性”。在“新经文”中,李洪志大肆渲染“正念”清除邪恶的安排的充分有效性。而“正念”,正从《转法轮》“修炼论”转化而出。“正念”源于“修炼”。

 

在“新经文”的紊乱语言中,李洪志的政治迷思倒是一以贯之的。他说,“大法弟子”正是在修炼中提高,而这种“修炼”过程,必须表现于证实大法、救度众生、走向圆满的实际行为。与上述政治迷思一以贯之,李洪志的“新经文”大肆渲染了“迫害”论、“真相论”、“救度论”和“圆满论”。把我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及其随后展开的防范与处理政策,称之为针对“大法”的“魔难”。叫嚣以“神的正念正行圆满你们的史前大愿”。其套路往往是用“神”的口吻加以言述,这无疑是心虚的反映。人们很容易注意到,在李洪志大肆炮制的“新经文”中,处处充斥着“神”的话语形象。这是其颠倒妄念的集中体现。为了夸大“神”的意志,以“神”的妄念来强化“正法”的威力。李洪志倒是看出一点,“对修炼人,对放弃世间执著的修炼人来讲根本不管用。”李洪志仍声称,“我今天传的这部法是宇宙的法,正法是在正宇宙,大法弟子与正法同在。” “大法弟子做的每件事情都别小看。你一句话、一个传单、键盘上按的一个钮、一个电话、一封信,都起着很大的作用;明白了真象的生命他也是活传媒,他们也在讲真象。在社会上形成很大的影响。大家也看到了成绩,也看到了你们有力的那一面,所以大法弟子往下做还是这三件事:修炼好自己,讲清真象,发正念清除邪恶。”(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经过这场迫害,使大法弟子明白了修炼的严肃性,从而使大家认清了邪恶。”反对“转化”,无处可转,“大法”就是最好。既然是最好,又往何处转呢?李洪志声称:“这不是一个小的范围的修炼,是宇宙在正法。一切与正法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都是不成正比的,个人修炼中的情况,已经不能与正法相比。”强调“大法”的至高无上性,开始强化从“大法”转向“正法”的行动主义,以群体性的组织化行动,取代了注重个体心性“修炼”功法。这正是李洪志从《转法轮》到“新经文”的一大转向。

 

第二节 “唯正法论”:“新经文”的六大迷思

 

如果说把李洪志基于《转法轮》注重“心性修炼”称为“唯修炼论”时期,那么1999年以后,李洪志所操纵的“法轮功”组织开始逐渐进入“唯正法论”时期。从“修炼”到“正法”,李洪志把“法轮功”引向了充满政治对抗的全面动员,公然而全面地与政府对抗。在此过程中,“新经文”充当了“法轮功”邪教“动员宣言书”的角色,起着极其恶劣而又异常拙劣的作用。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从“修炼”转向“正法”,无论是在《转法轮》还是在“新经文”之中,都有一个基本的邪教思维始终贯彻如一。这就是,始终都在极度敌视人类生命及其社会制度。这种敌视,往往通过“常人”与“修炼者”之间的对立表现出来。

 

在“新经文”中所宣泄的政治性对抗,主要表现为对中国社会政治体制的对抗。“新经文”往往以“旧势力”加以指称,从而将“常人社会”与“大法修炼”之间的对立思维,导向“旧势力”与“正法”之间的对抗。肆意强化“大法弟子”对于“旧势力”的憎恶情绪。通过一系列“以法为师”、“以法为本”、“以法为正”的宣示,强化“正法”、“正念”之于“旧势力”的“至上性”。并且动员“大法弟子”以“正念”主导“正行”,反对“魔难”。在“新经文”中,李洪志大肆渲染“正念”清除邪恶,是天神的安排,是宇宙神的至上命令。从而把沉迷于“个体修炼”的“大法弟子”、“法轮功”学员,诱向“反对迫害”、“讲清真象”、“救度众生”的“维护大法”、“洪传大法”、“证实大法”的邪教行动,把“法轮功”顽固分子抬升为“大法徒”,以比附于释迦牟尼创立佛教时的“大弟子”,耶稣创立基督教时的“门徒”,鼓动这些人为李洪志的邪教魔业而不惜身家性命。

 

李洪志“新经文”的邪教迷思,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反对迫害”、“宇宙正法”、“正念正行”、“讲清真象”、“救度众生”、“法正人间”六大邪教迷思。在此六大邪教迷思,时时处处在在显现了“新经文”的政治对抗性。而“修炼”的幌子则贯穿于全部迷思之中。

 

一、“反对迫害”的邪教迷思

 

在“新经文”的紊乱语言中,李洪志肆无忌惮地宣泄其邪教迷思。但他基本上抛弃在国内时宣扬修炼“法轮大法”的功法立场,而肆意滥用“修炼”的名义,号召“大法弟子”必须在“修炼”中提高。而这种“修炼”过程,必须义无反顾地体现于“证实大法”、“救度众生”、“走向圆满”的实际行为,这就是必须“放下生死”、“去掉执著”地站出来,走出去“反对迫害”、“讲清真象”。

 

在1999年7月后,沉寂了一段时间的李洪志,首先出来号召“排除干扰”,无条件地顺从“大法”,去掉“执著心”。“我所传给你们的大法,就是你们修炼提高至圆满的唯一保证” 。如果有人不去除“常人的执著心”,“此人就处在极其危险之中了,如果不醒悟,将成为破坏法的鬼。”(2000年7月5日,《排除干扰》)

 

稍后,李洪志又让“大法弟子”尽速“去掉最后的执著”,不应该执著于“修炼”的“圆满”。他说,作为一个修炼者,应该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执著”“圆满”,也是“执著”,也是人心在“执著”。佛是不会执著“圆满”的。真正接近“圆满”的修炼者是没有“执著心”的。不过,李洪志怕“执著”于“修炼圆满”的“弟子们”不理解此中深意,又鼓气说:“一个修炼者在修炼中,无论付出多少,圆满时一定会得到多少。”“如果一个修炼者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恶一定是害怕的;如果所有的学员都能做到,邪恶就会自灭。……你们是走向佛、道、神的未来觉者,是不求世间得失的,那应该什么都放得下。此时你们如果没有执著圆满的心,邪恶就无法再钻最后一个空子。”(2000年8月12日,《去掉最后的执著》)这篇“新经文”让“法轮功”成员,放弃个人修炼“圆满”,放下生死,以集体的组织化形式“站出来”“反对迫害”。这种言论,是对“法轮大法”“唯修炼论”的一种自我唾弃。自此以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开始走向公开的对抗,而不再以“修炼圆满”为归向。

 

李洪志却矢口否认这种政治居心,反倒妄称,“没有参与政治斗争”。 “我们都在为大法做着正法洪法讲清真象的事情,我们没有参与政治斗争。无论我们走到天安门去,还是去了中南海,还是在各种环境中向人讲清真象。……我们也不认为现在的上访与讲清真象是干扰任何人。在不公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这是人的最基本权利。”“走完最后的一步,希望你们做得更好,真正的圆满!”(2000年11月3日,《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

 

李洪志别有用心地利用把国内依法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比附于佛教创教者释迦牟尼、基督宗教创教者耶稣,所遭受的磨难。不过,李洪志对此更称之为“魔难”。于此,益显“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政治对抗性的心态。为了鼓动“大法弟子”认清“大法”正面临“严峻考验”的非常形势,李洪志充分调动其“佛祖”的能量,把“大法”的“严峻考验”置列于虚渺的“宇宙”神话之中,妄称“这是神在考验”,借此提升“考验”对成就的“神圣性”价值。

 

他说:“在这个宇宙当中任何一个生命,无论在哪一个层次上证悟到了他的法、他的法理、证悟到了他的果位,都得经过一个真正的严峻的考验,确立他证悟的东西能不能在这个宇宙中立足,树立起来他的威德。所以所有的生命,在修炼当中都会遇到。当年释迦牟尼在世的时候,耶稣在世的时候,还有其他的正教、正法,在他们传世时都碰到过这样的事情,会有这样的考验,这是这个宇宙的理。”(2000年11月3日,《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

 

既然历史上有先例可循,那么如何让“法轮功”学员认清形势后,重新定位其行为,李洪志颇动了一番脑筋。首先是把“学员”的身份提升为“弟子”,进而更表彰为“大法徒”,使其在“洪法”、“护法”活动中,俨然以神的“门徒”自居,强化其听命“大法”意识,以适应“反对迫害”的再组织化需要。“我最近经常把‘学员’讲成‘弟子’,确实有了很大的变化。作为一个修炼的人,师父没有更多的那种常人的鼓励方式如何去表扬你们,如何去说你们做得怎么怎么好,因为你们是修炼的人,你们知道应该怎么做。”“大法弟子们”“都在不同方式中走出来证实大法、讲清真象、救度世人。”“能够在大法中走到今天,你的行动已经证实了你要的、作为一个修炼人应该走的路。所有能够走过来的弟子,都是伟大的,都了不起。”(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

 

李洪志宣称这是神对“大法”考验,具有史无前例的神圣价值。“大法弟子所承受的痛苦、所承受的魔难,不只是针对个人修炼,是有高层生命借着学员有业力和提高为由利用低层败坏了的生命進行迫害从而考验大法的因素,其实对正法来讲都是破坏。大家不只是在承受人给你们制造的魔难。因为你们有修炼好的那一面,你们是伟大的神,很高很高层次的神都在考验着你们,所以今天的事就变得史无前例的、历史上从来没有的这么一个魔难。”(2000年11月3日,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

 

李洪志终于撕下了“真善忍”的“心性”伪装,以咬牙切齿的“忍无可忍”势态,掀起了“反对迫害”的狂潮。“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来顺受。……忍绝不是无限度的纵容、使那些已经完全没有了人性、没有了正念的邪恶生命无度的行恶。忍是可以为真理而舍尽一切,但是忍不是宽容已经没有了人性、没有了正念的邪恶生命无法无天的败坏众生与大法在不同层次的存在,更不是对杀人放火的无视。真、善、忍是法!是宇宙大法在不同层次的体现,绝不是人所认为的人的什么思想与常人生活的准则。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2001年1月1日,《忍无可忍》)

 

李洪志把“忍无可忍”称为对大法弟子的“过关”“考验”。他说:“法理中包含着忍无可忍,只是大法弟子们在修炼中有关要过,心性要得到提高,要放弃常人中的一切执著,为此师父一直不讲忍无可忍。一旦讲出来,对于修炼过程中的弟子就会造成障碍,特别是当邪恶对大法的考验中会把握不准。但是从目前邪恶的表现来看,它们已经人性全无、正念无存,就不能再容忍其邪恶对法的迫害。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个人修炼中通常不存在忍无可忍。”(2001年3月19日,《致词》)

 

既然是神对“修炼人”的考验,那么经受这种“魔难”就有无上的神圣成就感。李洪志以此强化“法轮功”成员的组织或群体认同。然后,以组织化的一致性向世人“讲清(受迫害) 真象”。“讲清真象”并不是单纯的权利诉求,而是同样具有非凡的“大法”成就感。(讲清真象)“也是在救渡世人,除尽邪恶的同时圆满自己、强大法在世间的体现。”“你们现在所做的一切已经为大法、为大法的修炼者、树立了最最伟大而永远的威德,当历史走过这一页时,留下来的世人会看到你们的伟大,未来的神会永远记着这伟大的历史时期。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这就是在建立觉者的威德。”(2000年8月10日,《理性》)

 

在“新经文”中,李洪志大肆妄谈“大法觉者”的“威德”,其目的是让“大法弟子”充分意识到其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在“正法”指引下,一定以“正行”来“证实大法”。李洪志为众弟子指明一条“见证(正法)之路”,以博取未来的“崇高”身价:目前大法弟子正处在正法时期,旧势力的表现构成了对大法弟子最根本最严厉的考验,行与不行,是对大法与每个大法弟子能否对自己负责的实践,能不能在破除邪恶中走出来证实大法成了生与死的见证,成了能否圆满正法弟子的验证,也成了人与神的区别。作为大法弟子来讲,维护法是理所当然的。……大法弟子一定会出来证实法的。”“在魔难面前如何做,都得自己去悟。每次的提高就是自己证悟的果位在升华。 一个大法弟子所走的路就是一部辉煌的历史,这部历史一定是自己证悟所开创的。”(2001年9月23日,《路》)

 

李洪志之所以如此急切地“反对迫害”,表面上是“使大法弟子明白了修炼的严肃性,从而使大家认清了邪恶”,进而阻挠、干扰政府对原“法轮功”成员的教育转化工作,骨子里则是与中国政府公然叫板对抗。“反对迫害论”,其实是“反对转化”论的一种表现形式。“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一切都包括于这部“洪法”之中,故无处可转化。“大法”就是最好之法,既然是最好,又往何处转呢?李洪志“反对迫害论”的邪教迷思,一切以维护“大法”的邪教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充分体现其政治对抗性的邪教思维。

 

李洪志还一再反复地强调“法轮功”“反对迫害”,不仅稳定了“法轮功”组织,走正了“大法”之路,而且取得了极大的胜利,甚至“震撼了宇宙,震惊了宇宙一切众生。”(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从“反对迫害”,必然走向“讲清真相”,李洪志无所不用其极。李洪志一直在叫嚣,要把“这场迫害的真象全面揭示给人类看”(李洪志在其“新经文”中把“真相”妄改为“真象”),让全人类震惊,以此巩固“大法弟子”的历史成就感。而这种历史成就感,并非只在此时此地,而是宇宙天体也在参与的伟大“事业”。

 

“我们从那样严酷的环境中走过,我们从人类的最邪恶的一段历史中走出来,因为这不只是人类本身造成的,这是整个宇宙生命在这里聚焦造成的。这场迫害在人世间的这些表现是不同层次上所有生命在这儿、在利用人的行为在表现,所以大法弟子承受的也不只是人给我们带来的痛苦、压力,是很高层次天体的参与,甚至于是更多不同层次天体的参与造成的。宇宙众生都在注视着人类,三界成了宇宙的焦点。”(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宣称,“正法”的无上崇高,使身为“大法弟子”的崇高责任及其形象,达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度,必将充满历史的荣耀、宇宙的荣耀。“大法弟子在这次迫害当中所遭受的迫害与痛苦,都将在历史的未来赋予大法弟子更大的荣耀,是宇宙众生中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荣耀,因为大法弟子是正法时期的大法造就的弟子,和正法同在,这件事情本身就把大法弟子烘托了很高,而且是师父直接度着大法弟子。”既然“大法弟子”的历史形象、宇宙形象如此高大,“从大法弟子的责任来看”,“有许多事情还需要更深入的去做,特别是讲清真象。更深入的把讲真象的这件事情做得更好,关系到未来的人得法,关系到众生的得救,关系到对旧势力的否定,关系到消除邪恶与这场迫害,也关系到个人的圆满。”(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个体的“大法”修炼活动,已经从形式上发生了重大变化。关健已不在于修的功法,而是在“反对迫害”、“讲清真相”的伟大使命中,做得如何。“不管你是新学员、老学员,不管你是属于哪一样的弟子,你今天走入了大法修炼的门,你走入了真正修炼的大门,就什么都别去执著。人心的一念都会成为阻碍提高的障碍,所以修炼中有句话叫‘有心修炼,无心得功’。你可以去修,但是你不能执著。什么心都没有,什么都不执著,修得就快,提高就快,魔难就少。只要有执著,修起来就慢。别管自己是正法时期弟子还是将来弟子,你已经走到修炼中来了,你已经是无数众生羡慕的一个生命了,你就走好你的路。一个生命在宇宙中做了什么都会有报应,做好有报,做坏有报,修炼当然也有报,是证果位的果报,这是宇宙中绝对的理。别想那么多,也别管自己怎么样,能做、能修你就去修。”(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说,因为现在是宇宙最后的“正法时期”,一切都显得如此迫切,使命感从未有如此强烈。“宇宙的一切在正法中已经做到最后了。可是三界这部分还有最后最后的更高层的生命存在,它们的存在就起着间隔作用,邪恶还能在世间行恶。三界与穹大的宇宙相比虽然很小,却对应着,就象宇宙的焦点一样。虽然这个地球很小,虽然我们面对的是宇宙最低层类似神一样的、有神的外形的生命——人,甚至于你们修炼的方式都是从宇宙的最低修炼方式开始,却肩负着巨大的使命。”(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对于“大法弟子”来说,除了“早期和师父有约来的”第一批,及“历史上和师父结过缘的”第二批,现在“洪法大门”迎来了“第三批”,尽管“在实际的表现上不太尽人意,到目前还有的人在私生活上根本就不是修炼人的行为。”但只要“反对迫害”、不负使命,也就不管其修炼如何。尽管“这样的人,无论你做的再多也不能圆满。”(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二、“讲清真相”的邪教迷思

 

“反对迫害”是李洪志再纠合“法轮功”组织的一种统一内部基调,至于对外,则必将高举“讲清真相”大旗,扩展到全世界,因而更具有公开的政治造谣性质。所以,李洪志相信“讲真象是万能的钥匙。”“讲清真相”成为李洪志所操纵的一切邪教活动的重中之重,也是近年来“法轮功”活动猖獗一时的根本渊薮。

 

但李洪志却刻意回避自己邪教活动的政治色彩,一再声明自己“不政治”,“法轮功”组织“不参与政治”。而只是让人们相信,“法轮功”对人类有好处。“从我李洪志传这部大法那天开始,我与学员都没有涉入政治,根本就不闻不问,可是我们大法却对社会有好处,对生活在一切不同的社会制度的民族、国家都是有好处的,不管你是什么制度。”(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实在渴望所有“大法弟子”在成为“大法徒”的历史使命感驱动下,一心一意致力于“讲清真象”这一史无前例的“魔业”。“每个大法弟子都在利用自己的能力在救度众生、证实大法。大法弟子办媒体啊、办网络啊、办电台、电视台呀,目的是一个,都是为了讲清真象。”(2004年11月21日,《2004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而“明慧网在讲清真象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那里是我们发出迫害真象、对大法与大法弟子证实法形势的最重要窗口。”

 

“作为大法弟子,在目前的情况下就是要向世人讲清真象、揭露邪恶,从而维护大法。个人的提高与圆满就在这过程中。那些所谓的做转化工作的也是被蒙蔽了的人,为什么不反过来向他们揭露邪恶、讲清真象呢?我建议所有正在被强迫转化的学员(没有被抓去转化的除外)向做转化工作的人揭露邪恶、讲清真象,同时告诉他们善恶必报的因果关系。害怕叫人清楚真象的是邪恶而不是大法弟子。”(2001年4月10日,《建议》)居然用建议的协商乞求口气,真是荒谬绝伦之至。

 

李洪志一再告诉徒众,一切活动都以“讲清真相”为核心,“讲真相”就是“反对迫害”。此时,不必多谈“修炼”之事。“一般情况讲真象就讲迫害,你不用讲大法修炼的事,人不想修没有关系。你告诉他,我们都是一帮好人,我们的大法也是叫人做好人,你认同不认同没有关系,我不是让你来学大法,我只告诉你这场迫害是邪恶的,你所知道的是被毒害的,就足矣了。那些想学法的人是他自己要学的,不是拉进来的。大家千万注意这一点,我们不勉强任何人。”(2004年11月21日,《2004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对于“讲清真相”,李洪志狂妄地希望“大法弟子”们“无时不讲,无人不讲”。“讲清真相”,甚至比“修炼”本身还要更重要。因为,“讲清真相”是“大法智慧”及其“巨大能量”的集中体现。“讲清真相”才是最好的“洪法”、“护法”:

 

“巨变中讲真象已经成了救度众生与世人的主要办法,那么大法给予你们的智慧、法所提供给你们的巨大能力也就表现在其中了。你们讲清真象的作用,必然会起到一种连锁的反应。当一个人一旦明白真象之后……明白了真象的人有的可能会动念要修炼,有的人会很同情,有的会用行动来支持。这些讲真象中所带来的反应,也是人传人、心传心的扩充着。……它必然会起到这样的作用。大家在讲清真象时看似平常,作用巨大。”(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

 

“讲清真相”还关系到“大法弟子”个人所追求的最终“圆满”。“从大法弟子的责任来看,有许多事情还需要更深入的去做,特别是讲清真象。更深入的把讲真象的这件事情做得更好,关系到未来的人得法,关系到众生的得救,关系到对旧势力的否定,关系到消除邪恶与这场迫害,也关系到个人的圆满。”(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李洪志为了更好地掩饰其“讲清真相”的政治企图,刻意地把“讲清真相”与“大法”的“慈悲”结合起来,妄称“讲清真相”的根本目的是出于对“众生”的怜悯,是“救度众生”的义举。“你们在偶然中碰到的人,在生活中碰到的人,工作中碰到的人,大家都要去讲真象。就是在人世匆匆的一走一过中来不及说话你都要把慈悲留给对方,不要失去该度的,更不要失去有缘的。其实很多大法弟子讲真象时说,我现在去讲真象,好象现在是去讲真象,你平时就不是讲真象。救度众生贯穿在你们现在生活的每一件事中。”(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

 

既然“讲清真相”与“救度众生”如此密切相关,那么“讲清真相”就是永无止境的事情。“一说讲真象这个问题,很多学员在想:我们讲真象的目地就是要揭露邪恶,抑制住它,把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能够叫全世界的人都看清它,使这些邪恶无处躲藏。这是你们要做的,但是这不是最主要的,讲清真象的最主要目的是救度众生。一个大法弟子未来肩负的责任都是很大的。有多少众生需要你们去救度,有多少生命需要你们去挽救,你们自己还要在这个期间圆容、圆满你们自己果位中所需要的一切和无量的众生,你们的威德、神的一切都在其中,所以我经常讲,在证实法中,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啊,一切都在其中,所以说你们讲真象最主要的目的是在讲清真象的时候能够救度更多的众生,这是第一位的,这是你们讲真象的真正目的。”(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

 

通过持续强化“讲清真相”的“大法”使命,李洪志似乎异常“欣慰”地看到,效果明显。而这种效果显然是其他“修炼”法门所无法达到的。“讲清真相”使处于低谷的“法轮功”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大法弟子国内国外共同讲真象中啊,已经使巨大的人群明白了迫害的真象,甚至于当初学法不精、不坚定、也有刚学法就发生迫害而落下的那些人,又重新走出来了。当初中国真的是一亿人在学大法啊。那么,这些人也都有很多亲朋好友,大家都在讲真象,已经使巨大的人群明白了这场迫害的邪恶。”(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此一效果,令李洪志更加倚赖“讲清真相”的巨大“能量”,益发将个人修炼置于次要的地位。“大法弟子”目前除了自己个人的修炼之外,还要做大量的“讲清真相”的事。他甚至说,“讲清真相”,对于“大法弟子”来讲,“这已经是你们今天的修炼人特殊的修炼方式了,在历史上没有过,也可以说是正法中大法弟子证实法、救度众生的壮举。大家知道过去修炼只是求个人的圆满,而大法弟子面对的事情就很大。”(2004年5月23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讲清真象这个问题对我们大法弟子来讲,实际上远远超过了你们个人修炼。你个人修炼只是成就了一个生命,而你们在救度众生中所起到的作用却成就了众多的主体生命、无量的众生,甚至于是更庞大的天体,就肩负着这么大的事情。”(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大法弟子更应该做得更好,在救度众生中修好自己。在修炼中碰到魔难要修自己要看自己啊,这不是承认了旧势力安排的魔难、在它们安排的魔难中如何做好,”(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不仅如此,李洪志还放言,在“讲清真相”紧密配合下,“在不久的将来,这场迫害和大法弟子的这种修炼形式,就将要进入尾声了。这破天荒的、宇宙在正法中与正法同在的大法弟子这种修炼形式,大法弟子所体现出的威德、震撼着整个宇宙的壮举,即将就要结束了。”(2004年7月24日,《2004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三、“宇宙正法”的邪教迷思

 

李洪志的狡黠之处,不仅在于能够营造“大法”形势,更在于能利用所营造出的“形势”,来实施其邪教居心。李洪志及时地抛出所谓“正法”论,让“大法弟子”顿时明确了“自身”所担负的“历史使命”,找到了一切行为的定位意识。特别是重新定位其“修炼”行为。

 

“每个人在修炼过程当中都应该正确的认识个人修炼与正法的关系。怎么看你们所经历的魔难和考验呢?我告诉大家,如果一个人他要是没有那么大的业力,就绝对不会出现那么大的难。要清醒的分清个人修炼与邪恶迫害法是两回事。” (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

 

李洪志心目中的所谓“正法”时期,其实就是让“大法弟子”从关注个人修炼转向对“大法”的行动化证实,并转向更具社会化且属于无限未来的“救度”理念。“大法弟子证实法、救度众生中,我们又不能用更高的法理讲给人,因为人也接受不了、也不懂,所以,这本身给救度众生带来了很大的难度。”(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之所以如此急切地推出“正法时期”的处境化表述,就是激发“大法弟子”追随“法轮功”组织的“兴奋点”,利用其造势才能,抓住“大法弟子”的意念。“可是,也有许多学员,对不起自己,没有兑现他自己所要做的、历史赋予他的。还好,这场迫害还没有完全结束,还有机会。至于说怎么弥补、怎么去做,看你们自己的。我从传法那天开始啊,我就在讲,我说我是对得起人、对得起社会的,我也是对得起一切众生的。我讲的都将在历史中兑现,我许下的愿也将在历史的未来兑现。”(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离开“大法弟子”的紧密追随,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再组织化”的迷梦也就难以施展。所以,李洪志一再地抛出“宇宙正法”的迷魂弹,以强化对“大法弟子”的精神控制。他“开示”说:

 

“大法弟子的伟大是和宇宙正法联系起来的,你们最大的使命就是维护法。不破坏大法的你就不要去管,破坏大法的你就要跟他去讲清真象、抑制邪恶、清除邪恶、救度世人。当前人类社会存在的许多不好的现象,我们现在都不去管,因为那是法正人间的时候要做的事情。但是法正人间的时候要做的事情与大法弟子也没有关系,因为你们要圆满的。大法弟子的伟大是和正法联系在一起的,与人类过去那种个人修炼形式不是一回事,跟他们决不是一回事。那么也就是说,我们发正念是清除那些针对大法進行迫害与干扰的、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清除一切对法迫害的因素。那么经过我们大法弟子不断发正念,确确实实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在法正人间这个洪大的、铺天盖地的正法洪流没有到人间之前这段过程当中,也就是法没正到这儿之前,那么大法弟子在发正念的时候确实清除了许许多多坏东西,而这些坏东西都是破坏法的、迫害大法弟子的,清除的这个数量是非常大的。”(2002年1月6日,《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抛出了吸引“大法弟子”的一大诱饵,就是他们不是人,而是走向“圆满”的“人神”。“宇宙正法时期”,正是由“人”成为“神”的最佳时期。必须紧紧抓住这个机遇,成就神佛。如何成就神佛,最好的表现就是“出来证实法”。因而,在此意义上说,李洪志的“宇宙正法”时期,同时也是“大法弟子”的“证法”时期。“目前大法弟子正处在正法时期,旧势力的表现构成了对大法弟子最根本最严厉的考验,行与不行,是对大法与每个大法弟子能否对自己负责的实践,能不能在破除邪恶中走出来证实大法成了生与死的见证,成了能否圆满正法弟子的验证,也成了人与神的区别。作为大法弟子来讲,维护法是理所当然的。那么历史的今天真的出现了邪恶迫害大法,针对迫害,大法弟子一定会出来证实法的。”(2001年9月23日,《路》)

 

“大法弟子” 如何真正地“证法”?李洪志认为,最根本地一条,就是要“正念正行”。正念是“功能”、是“神通”。用《转法轮》的言语说,就是“上层次”,“正法”是“大法”层次的安排需要,更是“大法弟子”的使命所在。

 

“层次是由心性所决定的,也就是说使用功能时正念要强。心里对邪恶的害怕或运用功能时心里不稳、怀疑会不会起作用等不良心理,都会影响或干扰功能的作用。圆满是大法弟子的修炼结束,正法是大法弟子的使命。圆满对于大法弟子来讲只是个回归的时间问题了,而正法是留给未来的。不同层次众生所看到的宇宙的未来其实是不存在的假象,目前人类的每一天都是为大法的需要而安排出来的,大法弟子在人间的表现就是留给历史的。在未来不同历史时期宇宙中如果出现破坏大法或生命有不同的表现时大法将如何正法、使一切圆容不破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就是在创造未来,当前三界内的一切也都是为大法而存在。大法在魔难中圆满了一切的时候,迫害大法的邪恶都将结束。 ”(2001年6月14日,《什么是功能》)

 

为了让“大法弟子”认清“法轮功”的现实处境,李洪志苦心孤诣地百般阐发“正法”与“大法”之间的关系。他之所以提出“正法”表述,就是把“法轮大法”处境化。通过“正法”,李洪志更强化了先前“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的迷思。“大法是宇宙的法,大法创造了宇宙中的一切生命,大法开创了宇宙不同层次生命的生存环境与标准,也给不同层次的生命创造了不同的智慧,包括人类的文化,洪传大法的目地是正宇宙的法,同时使大法在人间的弟子圆满,大法还在开创新的人类,也同样会给人类带来新的文化。”( 2000年7月2日,《随意所用》)

 

显然,对于沉溺于个体“修炼”的“大法弟子”来说,“正法”永远是一个无法成为现实的远景。而且“正法”是淘汰力极强,淘汰率极度的冒险。李洪志本人也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法能破一切执著,法能破一切邪恶,法能破除一切谎言,法能坚定正念。 ……而那些被执著心带动附和的人,即便能明白过来,也很难再有修炼的机缘了。大法是严肃的,修炼是严肃的,无论什么人在世上干了什么坏事,都得自己偿还。我不希望一个学员掉下去,但我也绝不要不够格的弟子。”(2000年7月5日,《排除干扰》)

 

 “宇宙在正法中,各个层次中的生命淘汰的数量是很大的。我们圆满的人数,我看远远不够。原来呢,我打算那最低是五千万,我从来没有跟你们讲过。” (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

 

由于“正法”无限延迟了“大法弟子”对修炼“圆满”的追求,因此,李洪志就提出“救度”之说加以弥补,声称只要“能够走出来证实法”就都可能“走向圆满。” (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作为你们每个大法弟子,讲清真象这件事情是必须做的。”不仅要修炼,更需要“正法”,使自己走向“圆满”的同时,“救度”众生。李洪志在“新经文”中,把“修炼”拉向未来,希望“大法弟子”进一步成为“大法徒”。“讲清真相”,成为衡量“大法弟子”之身份认同的根本标准。“你们在修炼中,在正法中,在使自己走向圆满的同时还要挽救众生,你们也在为未来开创着一切。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一切非常重要,走正的路也可能是将来生命参照的,同时,在人类社会也给人类未来的生存方式奠定了基础。”“大法弟子在给人类奠定着未来。”“讲清真象中,你们就在救度着众生。(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

 

“正法”不仅在时间推向未来,李洪志还声称,“正法”就是“正宇宙”,更是放大的“正法”的空间维度。“我今天传的这部法是宇宙的法,正法是在正宇宙,大法弟子与正法同在。”(2002年12月7日,《美国费城法会讲法》)

 

“正法”的冒险性,还在于它注定导致个体“修炼”的最终无结果。“过去大家知道有许多修炼人都是副元神修炼,他们的师父面对这些事情根本就无能为力,所以这个身体在修炼中他们根本就要不了。是因为在修炼中他们去不掉那些大山,他们凿不掉那大山,他们只能想办法抑制它,在定中、在无念中去抑制它,在这一生中不让它发挥作用,在他修炼的过程中不让它起念,就只能是这样做。使修炼中能得道的那一面尽量不受它的影响,不至于引起这些执著,这些不好的反应会使他修炼不成、使他掉下来,不至于这样。所以到了一定时候、能圆满的时候,这个身体赶快扔掉,一秒钟都不能等。”(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现在,李洪志以自己的“主元神”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无论在历史上这个修炼那个修炼,我告诉大家,人从来都没有修炼成过。因为呢,副元神是不入三界的、在三界以外微观上操纵人的身体。一个人要想返回去根本就不可能。历史上从来都没有过。而今天的正法中,不是你们有那么大的缘份,也不只是偶然的,但是你们碰到了,你们真的能够修回去了!”(2000年11月3日,《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

 

“修回去”并不是个体所能够自作主宰的事情,而是必须服从“正法”大局。“正法”绝对高于个体的“修炼”。所以,李洪志称:“这不是一个小的范围的修炼,是宇宙在正法。一切与正法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都是不成正比的,个人修炼中的情况,已经不能与正法相比。” (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正如,李洪志在“讲清真相”的邪教迷思中,将“讲清真相”与“救度众生”结合起来。在“正法”时期,还必须将“正法”与“救度”宇宙众生结合起来。“为什么要正法?就是要救度宇宙的众生。救度宇宙一切众生,使不好的生命规范成好的,使有罪的生命消去罪业,使那变异的生命重新组合成好的生命。大法会给人类带来这样的美好,会给宇宙众生带来这样的美好。”(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宇宙正法”离不开“大法弟子”的“证实大法”。“在世上,大法弟子在证实法中也走过来了。……什么都是小事,大法弟子证实法这就是最大的事情,你们做出来了!”(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但在人世间上“证实大法”还不够,还不能完成成为神的“终极使命”。“现在的人类不是宇宙永久的固有层次。三界是为正法造就的,不管经历了多长时间的历史,这的生命是为正法与和正法同在的生命,神主导人类创造文化、创造人类的行为、创造人类的思想、创造人类的生命结构。这个过程是为成就正法而走过的历史,是为正法而存在,为正法而不断的改换人的朝代。也就是说,人其实不是真正的这一层宇宙生命。人的这一层生命与社会,它是有目的造就的。如果这次正法人表现的好,人类就有福了。因为大法曾经在这传,这一层生命——人的真正历史就要在将来真的开始了,大法将给未来这一层开创人的生命,也就是说,未来真的有人了,这一层将永远是宇宙结构的一部分了,这一层永远属于宇宙的一个层面了。所以将来对大法没有罪又没修大法的人就要在这永远当人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可是正如李洪志本人所说的“忍绝不是无限度”,“大法弟子”已经在“证实大法”的邪路上摸索了五年,却仍然遥遥不可企及,实在无法忍耐了,开始动摇了、退缩了。而李洪志则急了。又跳出来打气说:“证实法这件事情啊,大家已经快走过四个年头了。不管还有多长时间,大家都不要去考虑,因为你一旦考虑就是执著!不管经历多长时间,大法弟子都有责任肃清那些邪恶的因素,把这场邪恶的迫害揭露出来,救度世人哪!无论在这场迫害中失去生命的,还是在这场迫害中遭受了多大苦难的,你们记住,师父一定是对得起你们的!未来等待着大法弟子的,都是至高无上的、永远的荣耀和威德!”(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李洪志诱导称,不是“大法”的能量不够强,而是“旧势力”的能量更强。“如果这件事情不出现,对大法弟子来讲,我会完全以正面的方式解决一切大法弟子修炼中碰到的历史恩怨与我正法中碰到的各界众生的各种麻烦和历史中的各种渊缘、渊怨。迫害出现了,那么也确实有一些人做得不好,做得不像样。既然没做好,那就得抓紧时间弥补自己做得不好的损失吧。作为大法弟子来讲,要想做好以后的事情,就要更加注意自己对修炼的重视。”(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作为一个修炼人哪,要在过去根本就不管世人说其如何如何。你说他好、说他坏,那是人说的,不是神讲的。……修炼的人是不理会人怎么说的。可是今天的正法就不一样了,说大法与大法弟子好不好决定着人的未来。在当前这场迫害当中,特别是针对大法弟子们進行迫害、这场由邪恶搞出来的镇压,它对我与正法本身進行着干扰,所以这和过去的修炼还不一样。对大法弟子的迫害这是绝对有罪的,与其有关的都得偿还,所有参与这件事情的生命没有能够逃出去的。”(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

 

“宇宙在正法,大家想想,整个宇宙在正法中,从微观到表面上,不断的在突破着。庞大的天体不管有多大,无论其有多少生命,不管它是生命、不是生命,不管它有念、无念,不管它是存在和无存,都逃不出去,因为未来的一切,都将全部的更新。特别是世上的人类与表面的一切生命,那是根本没有可以逃脱的。正法也包括所有的高层生命,目前所有的神都不敢说正法这件事情与其没有关系。……我是以最大的慈悲对待众生的,一切生命在历史上不管他犯过多大的罪、有多大的错,我都可以不计他们的过、不计他们的罪,我也可以消去他们的罪。当然前提是在正法中不能干扰正法,哪怕你什么都不做我都救你。但是一旦干扰了正法,那面临的就是淘汰;罪大恶极的还得在淘汰的过程中偿还其所干的一切;干多少还多少、干多大还多大,所以这一次对于干扰正法的邪恶来说,不管它们怎么邪恶,面临的都是宇宙中前所未有的可怕下场。包括旧势力本身,尽管它们觉得是在为大法付出,其实那是它们自己用自己的观念看。它们从来都没有真的想想自己,用正法本身来衡量一下它们,用这法来衡量一下它们。因为未来就是这部法,未来的众生就是这法造就的,不用这法衡量用什么衡量?”(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开始急了,就不顾“宇宙大法”的大道理,开始编制更多的歪理邪说。其中,与《转法轮》最不同的就是他在“新经文”中多次讲“三界之内的法”(简称“世间法”)。“我给你们讲的主元神、副元神,这是讲大法谈到的,真正讲人类三界之内的法,我还没给你们讲过,所以这都是将来要讲的。正法与法正人间两步做嘛,未来那一步就是做人这儿,全面讲三界、人类、星体与地球、生命与人体的关系、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一步的目地,那是人类的真实历史,神造人等等。所有人类的事都要讲,人不信的一切也都将展现。”(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

 

“作为我这个当师父的来讲,正法中我是绝对不承认利用这场邪恶迫害来考验大法弟子的,大法弟子也不要抱着承受迫害因此而修得高的错误想法。大法与大法弟子是反迫害的,这也是身为大法弟子的责任。不在法上修,承受迫害本身也无法修得更高,更达不到大法弟子的标准。不承认它旧势力提供的这个所谓的环境,因为在正法中我会使一切众生都同化大法,根本不需要在这种邪恶中锤炼大法弟子。正法必成,大法弟子必成。它们这样干我的弟子可成,它们不这样干我的弟子也可成,只是邪恶非要这样干,这样会对正法干扰,会使它们在行恶中犯罪,会使很多生命与世人,包括它们自己,被淘汰掉。”一句话,“作为大法弟子来讲,大家要更加清醒,在邪恶没有完全破除之前,还要努力的去讲清真象、救度世人,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事情。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大法弟子在证实法,都是你们在走神的路。在最后阶段不能够放松,继续做好大家该做的事。”(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把“大法弟子”引出来“证实大法”,却竭力回避自己作为“师父”的影响力,把一切成败都推向“大法”本身。“大法弟子目前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在证实法,因为你们的认识与提高都是从法中来。那么作为大法弟子来讲,你们当然要证实法,那是没有什么说的,但是在证实法中所做的一切都是给你们自己做的,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给我做的,就包括我叫你们做的,因为每个大法弟子在走向圆满的过程中都得建立自己的威德,特别是大法造就出的生命,在你们证实法中也都体现出来了,所以大法弟子做的事情都是伟大的。包括看上去最简单的发发传单、跟世人讲讲真象、到领馆去发正念,大法弟子在政府、社会、社区、做媒体等等各种形式的证实法,这一切都是在给自己树立威德,都是在走向最后圆满的路。也就是说你们所做的一切,包括一小点事,都是给自己做,没有一件是给大法做的,也没有一件是给我这个师父做的。”(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又开始搬出“宇宙天神”作为“大法弟子”“证实大法”的见证者。“全宇宙的神都在瞪着眼看着,无量无计的神都在看着这小小的地球,注视着每一个生命的一思一念。他们的眼都不舍得眨一下,不愿错过一瞬间,人的一念都不想放过。在这个期间,我讲这些就是告诉大家,要冷静的、更加明确的知道你们现在在做什么。无论做什么事情,大法弟子都得把证实法放在第一位。”(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为“宇宙正法”指出了人的远景:这是一个人类新纪元、大纪元时代的开端。“目前在人类社会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和宇宙正法形势很相似,越来越明白了,我想这个形势可能会变得更快。当法正人间开始之后,那就真正的涉及到人了。在正法开始时三界这一部分已经包围起来了,这样三界就和原来的宇宙天体隔开了,上边的众生与下面的众生不能接触,将来做人的事时与三界外也没有任何关连了。……有许多高层生命来得法降生成了人,而且有许多是不同遥远宇宙天体来的生命。其实在这一次大法弟子证实法中还有很多人是应该得法的,但是种种原因当初被旧势力给隔开了,没让他们得着法,而且有一些还在这次迫害中对大法犯下了无法偿还的罪业将面临淘汰,也有一些没对大法犯罪但是也修炼不了了、将在未来新的纪元做人了,这些都是将来的事情。”(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然而,李洪志这位“大法”师父在众弟子“证实大法”中,又扮演什么角色呢? “师父今天就是一个肉身形象在人世间,可是师父有许许多多的能力,我有无数的法身,都在解决着大法弟子应该解决的事情,正法中解决正法的事情,在做着许许多多的事情,不体现在这边。但是我讲给你们的是正理,是宇宙的法理,是成就大觉的法。”(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李洪志本人只讲“宇宙的法理”,而让众弟子在三界内“证实大法”,这显得太不公平。所以李洪志于心不忍,安慰“大法弟子”说:“宇宙正法是必成的,……大法弟子也不会永远在人间证实法,因为法正人间的时刻一定会到来。大法在宇宙中正法的事情也快要结束了。人都知道了宇宙远离银河系而去。也就是说,这一切一切,不只是我在讲,也不只是大法弟子能够知道,连人都会逐渐的知道了。人不相信的一切都将展现在人的面前。历史上的一切不解的谜,都会在人间出现,到了这一步就是法正人间的时候了。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没有辜负大法造就你们所付出的那一切。整体上大法弟子证实法应该说是达到了大法弟子应该做的、应尽的责任。”“在整个正法过程中,你们所付出的一切代价,未来都将给予大法弟子以补偿。就是人类被迫害,遭受的损失,未来也要给人补偿。大法要给人类开创未来,人在大法洪传、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严重形势下,人还能够有正的表现,那这样的人就应该有福了。这样的人完成了人应该做的,所以未来也要给他们开创真正的人类生存环境。”(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李洪志通过对“讲清真相”和“证实大法”的相互配合,感到已经基本上可以达成了国外“法轮功”的再组织化。“这批生命真正明白了,已经是由自己正念主宰着自己的生命了,而且是在正法中修炼的生命,明确自己要走的路,明确自己生命存在的目标和意义。……在证实法中,你们在想着如何能够做好证实法这件最伟大的事情,全世界的大法弟子都在思考着共同的事,大家互相配合着,也在互相研究、探讨、争论中拿出好的办法。不管怎么样,这也就是大法弟子独特的修炼方式,历史上还从来都没有过。”(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

 

四、“正念正行”的邪教迷思

 

面对“魔难”,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并非只是“讲讲真相”而已,而是付诸影响广泛的公开行动。这是《转法轮》与“新经文”在社会效应上的一大不同。“新经文”的社会效应,具体通过“正念正行”加以体现。而“正念正行”同样出于“神”的旨意,用“神的正念正行圆满你们的史前大愿”。李洪志的政治迷思,其套路往往是用“神”的口吻加以言述。在“新经文”中处处充斥着“神”的形象。这是颠倒妄念的集中体现。

 

与“正法”活动密切相关而具有高度组织性的举动是所谓“发正念”。为了配合“反对迫害”、“讲清真相”的“正法”活动,李洪志先是叫嚣“法轮功”成员在一切时间、在任何地方都有组织的进行“发正念”的一致活动,强调“以发正念定点清除邪恶。”李洪志相继宣示了《正念除黑手》(2004年3月16日)、《正念制止行恶》(2004年2月15日)等诸多“新经文”,发动“正法弟子”利用一切场合,在练功之余,甚至一天24小时持续不断地发“正念”。

 

正念,原是佛教的“八正道”之一,意指建立在正确见解之上的思想意念,形成对佛法的真正思维意念。李洪志胡乱地指出,所谓“发正念”,就是“神通”、“功能”。“过去就是神通,使用神通,佛法神通,常人叫功能。”

 

由“正念”产生“正行”,所以李洪志在“新经文”中一再称“正念正行”。“正念”听命于宇宙神的旨意,其目的是摧伏阻碍“大法”的一切邪魔。“正行”则以“证实大法”之行动,成为“正法时期”衡量“大法”的根本标尺。

 

李洪志相信所谓“正念显神威”,“发正念”就调动了对神秘力量的感应迷信。李洪志把“法轮功”引向一心一意的行动主义,这脱离了以往“修炼论”的邪教迷思,而走向了更深邪恶居心的邪教政治。“法轮功”开始彻底表露其邪恶的政治说教的真面目。这与先前“类宗教性”的邪教活动,有着较大的形态变化。

 

所谓“正行”的目的,就是制止“恶行”。如何制止恶行?李洪志在“新经文”中作出了相当明确而具体的指示。

 

“目前坏人与恶警还在对大法弟子行恶,这是人直接在对神犯罪,因此,可以利用各种方式,如揭露邪恶行为与讲清真象或直接打电话等方式予以制止。” “大法弟子目前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救度世人与众生,都是在揭露迫害,都是在制止迫害,所以不能承认邪恶的各种迫害行为,更不能在迫害中叫邪恶随心所欲的迫害大法弟子。如果恶警、坏人不听劝阻,还在一味行恶,可以用正念制止。大法弟子在正念强、没有怕心的情况下可以用正念反制行恶者。无论恶警用电棍或是坏人用药物注射迫害,都可以用正念使电流与药物转到施暴者身上去。立掌或不用立掌都可以,正念一出即可。”(2004年2月15日,《正念制止行恶》)

 

“所有的大法弟子、新老学员,在发正念中除具体锁定的目标外,直指这些黑手,彻底消除它们。同时要求大家在发正念时,要思想更加集中,更加纯净、平稳,调动更大的能力,解体所有黑手、烂鬼,消除这些在另外空间里的最后干扰。不要再叫邪恶钻空子了,不要再被人的执著干扰了。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事,走好最后的路吧,正念正行。”(2004年3月16日,《正念除黑手》)

 

“发正念”是李洪志操纵“法轮功”进行再组织化的重要伎俩之一。其实际影响极其恶劣而且深远。“大法弟子目前就是三件事。一个是讲真象,一个就是发正念——发正念包括自身和对身体外部形势起作用,再一个就是自身的修炼、学好法。这三件事都是至关重要的。讲真象……就是要揭露这场邪恶的迫害,叫世人知道,叫宇宙众生知道。你们在这里讲,你们层层修好的身体也在层层不同的天体上讲。一定要把这场迫害、这场邪恶揭露出来,叫世人看清,这也是在抑制它,也是在消除它。讲真象是最有力的,是大善的行为,因为这场迫害完全是以谎言欺骗为基础的。大法弟子发正念的目标……主要是清理控制人类对大法行恶、迫害大法弟子、迫害世人的邪恶生命,救度人类与众生,清除给正法造成阻碍而做的,所以是至关重要的。每个大法弟子都不能忽视这件事情,也不能以任何借口忽视发正念,因为你清理不好自己你自身就做不好,你清理不好你自己也会干扰别人。第三件事就是我们学好法。大家如果学不好这部大法,你自身的圆满得不到保证。……因为你们是大法弟子,所以你们不能够脱离开法去做事情。你们还在不断的改变着最表面没有改变的这一部分,所以你们不能离开学法。一定要学好法。在学法的过程中,你们就能够不断的清除自己不好的因素,改变自己还没有改变的最后这点东西。过去为什么我老是强调叫大家学法、学法、学好法?它是至关重要的。”(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李洪志对“正念正行”的“正法”威力期望甚高。他相信,这是对所有“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综合能力的一大检验。“有人说,师父,我最近这几年,特别是从99年7.20开始,就发现看书提高得慢了,没有象以前那样一天一个飞跃、认识提高非常快的那种非常好的感觉了。为什么现在看书就不如以前了呢?不是法不显了,是要求高了,是大法弟子必须三件事都做好才提高。有一些早期学法的人说我在家里看书,就是不出去做大法弟子必须做的事。……这几年大法弟子都在被迫害中证实法、救度众生中讲真象,他无论怎么在家里看书也不会有任何提高的。你要不做大法弟子该做的事,你不但不提高,只能是往下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啊,什么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在宇宙中这是第一称号,第一伟大的生命。你只管你自己得度,那能行吗?那怎么能是“大法弟子”啊?什么叫“正法时期弟子”啊?你证实法了吗?大法给你好处你来了,大法蒙难你却躲起来不敢为大法说句公道话,你连一个普通的人都不如,还谈什么在家学法?迫害中众生都被毒害着,你还躲得住?大法弟子为什么要去讲清真象、为什么要救度众生?因为这就是大法弟子的责任,我李洪志要的就是这样的生命,大法弟子就是这样的修炼人。”(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李洪志希望让“大法弟子”都明白,“正念正行”必须充分利用“常人社会”的一切手段,这是“大法”的新修炼方式。“我今天叫大家修炼的这种方式、修炼的这种形式,是以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社会的方式修炼,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常人的方式在证实大法,这在历史上没有过。”(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至于“正念正行”是否结束于“法正人间之前”,李洪志语焉不详地回答说:“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在配合正法中已经使这个迫害在走向结束了。”

 

五、“救度众生”的邪教迷思

 

从“正法”、“证法”到“正念”、“正行”,李洪志“新经文”完成了从政治对立到政治对抗的转变,而且更体现于组织化行动。以“讲清真相” 统导“证法”,以“公然追查”来“揭露、清除邪恶”。从“类宗教性”的“光环”至政治对抗性的“黑圈”,李洪志变本加厉地施展其造谣惑众的伎俩。因此,他必然充分利用“常人社会”中的“政治性”“黑圈”攫取其资本。通过肆无忌惮的“政治性对抗”,并不是宗教类型的恐怖活动,而是通过妖魔化手段,抹黑中国政府的国际形象。就此而论,李洪志的“讲清真相”、“揭露邪恶”完全堕落为政治流氓、政治小丑。

 

正如李洪志的《转法轮》剽窃佛教的邪恶居心一样,李洪志大量炮制“新经文”,同样也是别有用心。这种用心,其目的就是强化对李洪志的教主膜拜,继续开展其邪教活动。“李洪志只有一个。我没有什么副元神,也没有常人的三魂七魄。我就是主体,我本体中不同层次的粒子所构成的不同空间中更大以至更小的身体都是由我在人世间的主体指挥的、以我在人世间的主体思想为准的。法身是我智慧的具体表现。功身是我无边巨大功的集合体。不承认人世间的师父就是不承认自己是大法弟子,那连修炼的人都不是了,更谈不上什么圆满。未来人还要得法,世上几十亿人等着这场邪恶被法正人间时除尽后得法,所学所用的都是这本《转法轮》。”(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迷思必将引向歧路。正是在上述迷思的诱引下,“大法弟子”们放弃了《转法轮》中的歪理邪说,走向了另一种危害更大的邪说中。“你们是修炼者,一切的变化都在你们的修炼与正法中产生;你们自己所证悟的一切,你们要得到的一切,都在你们自己走的这条路中产生。……是你们在救度常人社会,是你们在救度众生。”(2002年12月7日,《美国费城法会讲法》)

 

李洪志在“新经文”中,不仅继续其“大法”与“常人”及其社会形态的对立思维,而且更表现出“正法”与“常人”及其社会形态的对抗性活动。

 

“我们就是能在艰苦的环境中救度众生,把自己修炼出来;在这个修炼过程中不断的使自己锤炼得越来越纯清,越来越能够达到更高的标准要求;同时在这场邪恶的迫害中,也使大家越来越理智,越来越知道如何的针对这场邪恶、针对这场迫害。……我们就是要达到修炼人的圆满,我们要得到的是常人永远都不可能得到的东西。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从一个常人开始达到完全超越于常人,而且是在常人社会中修炼,要求达到一个更高的标准,超出人类社会的标准,达到历史上所有修炼人想而达不到的事情,对于大法弟子来讲是重大而又严肃的。”(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李洪志再次指出,“大法弟子整个修炼的过程就是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不同层次的旧势力层层在干着干扰正法的事,所以到了人世间邪恶生命也表现得越恶。正法是历史上从来都没有过的事情,无论怎么险恶,正法对众生来讲也是从来没有过的机缘。法,早就有了,我就是带着这部如意的、圆容的、历史上从来没有的、最好的法,来了。”(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李洪志这部“宇宙大法”的所有“慈悲”同样是指向“全宇宙”的。“作为大法弟子面对的,就是成就未来最好的生命。所以对大家来讲,心性的要求,也就是对你们作为修炼人能够达到的标准,在这一点上是不能含糊的,一定要达到标准的。”“历史上人们听到了不同的层次的生命都在讲慈悲呀,慈悲呀,甚至于很高层次上的神也在谈慈悲。可是他们的慈悲都是有标准的,都是脱离不开他们的思想认识和境界的。而正法中的这种大慈悲,对整个宇宙众生来讲,是前所未有的。当然,将来的众生会看到大法弟子救度众生。你们修成之后,将来众生也会知道你们的佛恩浩荡,未来人却不知道我,只有你们能知道我,是因为对众生来讲不需要其实也都不配知道,知道你们就够了。本来谁也不知道我,那么将来还是不知道。”(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在这个世界上,“宇宙大法”的“慈悲”,体现为“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威德”。“所以大法弟子在世间听法、得法、修炼、奠定大法基础这股力量,就是为了能够在这个期间挽救众生,也建立着大法弟子的威德,从而成为大法造就的最神圣生命。也有许多大法弟子在历史上发过洪愿,要救度众生,要在宇宙成、住、坏、灭的最后阶段做出自己应该做的。”(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慈悲无情”,那么“救度众生”的“大法威德”又从何而来?李洪志称:“走好正法的这条路,修炼中你能够闯过你自己的束缚,能够放下你的执著,能够在正念中救度众生,你能够正念对待你所面临的一切,这就是威德。”(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

 

“常人”只不过是被“救度”的“宇宙整体生命”的一部分而已。“你们在讲真象、救度众生中所救度的生命也不是普普通通的常人,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他引申的、连带得更深远的宇宙关系,所以救度的不是一个人,很可能是一个庞大生命的群体,甚至于是很高层次的庞大生命群体。”(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大法的救度威德”不仅是修炼而已,更重要的是必须“能够证实法”。而救度者必先自救,修炼者必须先成神而后才能“救度众生”。“修炼是严肃的,我叫你们修成的是神,同时能证实法,才把大法传给你们,给予你们从未有过的永远的荣耀。不是为了叫你们单纯在反迫害中成为常人的英雄呀,是在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与迫害中证实法,从而走向神。”(2004年1月24日,《在海外电话会议上的讲法》)

 

“大法的救度威德”,还离不开“讲清真相”的壮举。“大法弟子目前除了自己个人的修炼之外呀,大家还要做大量的讲清真象的事。那么讲清真象,我想作为大法弟子来讲,这已经是你们今天的修炼人特殊的修炼方式了,在历史上没有过,也可以说是正法中大法弟子证实法、救度众生的壮举。大家知道过去修炼只是求个人的圆满,而大法弟子面对的事情就很大。大家知道,我一再讲,我说今天世上的人哪都不简单。如果都不简单的话,那么你们救度的人、救度的生命、救度的众生就不是一般的生命,也不是一般的修炼人能做得了的。只有在今天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在证实法中才能做得了,才配做,才允许做,那么也就是说肩负的历史责任是很重大的,同时也是在奠定着未来。”(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宇宙天神”时刻注视着“救度众生”的事业。“救度众生,在神的眼里看,绝对不是象人类社会的一个人犯了错误、去用人的方式使人改过那种做法。神是慈悲的,有着最大的宽容,是真的为生命负责,而不注重人的一时一行,因为神是从本质上使一个生命觉悟,从本质上启迪一个生命的佛性。从这一点上来看哪,大家在讲清真象中还要加大一些力度,还要做得更深入,做得更好、更扎实,绝对不能敷衍了事,认真做好才能够救得了那么多的人。”(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对于如此事关重大的“救度”伟业,李洪志本人却感到心虚了。“我没有说我是神,我没有说我是佛,世人尽可以把我当成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所有做的一切也都是以人的方式在做,在度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中我是用普普通通的人的方式在做。在这个社会环境中,在这样一个迷的空间中,不会有任何一个高层生命在度人时以天神大显的表现方式在世间完全以神迹度人。……也许法正人间时我就会以神的方式做,因为那时必须这样做。宇宙正法开始的前后大面积在社会上以神的方式行事,会对修炼人造成执著。”(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又说:“我李洪志是为众生来的,我是在救度众生,我不想看到任何一个生命毁掉自己,因为我就是为你来的!我着急,我为你着急,时间越来越紧迫。大家看到了,形势的变化也很大。如果这场迫害突然间结束了,就什么机会都没有了,一切都定下来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李洪志如此交待自己在“正法时期”的“慈悲情怀”:“在正法期间,整个宇宙在正法,你们知道师父怎么做的吗?整个宇宙的生命,包括世上的人,比世上还低的、更低更低的生命,包括阴间、地狱的生命,我都本着这么一个原则在做:就是这个生命在历史上犯了多大的罪与错我都不计,都可以给你消去,善解一切。”(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如何让众生知道大法?你们在讲清真象后,真的使人明白了这场迫害,同时使人了解了大法是正的,就可以了。如果这个人感觉法轮功好,他表现出想進一步知道法轮功的情况,你可以跟他最低限度的讲一讲法轮功如何叫人做好人,最后你可以告诉他,我们要走向更好的人、达到圆满。就仅此而已,再多了你就不能讲。你要再往高讲,你就把他吓住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救度众生”同样是史无前例的伟大事情:“我们做的一切都是伟大的,大法弟子干的一切都是在救度众生,大法弟子做的一切都是历史上前人没有做过的。他的伟大是因为有大法,他的伟大也是因为大法在造就着这一批修炼的人,也是因为大法在三界中、在人世间洪传,而在这小小的地球上却牵动着穹大的天体。看似一般,看似和常人的事情没有太大的区别,可是他的威德却对应着最高的天体。大法弟子们已经走过了那么艰苦的岁月,我希望大家呀走好最后的路,珍惜你所走过的路,未来的一切都在你们证实法中体现出来。”(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更为重要的是,李洪志的“救度众生”,最念念不忘的就是中国大陆的“众生”。“大法弟子在讲清真象中救度了很多应该挽救的生命,但是还不够。其实到现在为止,大家做到的还是有限的,从数量上来讲比例还是很小。特别是中国大陆的大法弟子,肩负的责任是最大的。大法弟子的主体是在中国,那么那里的大法弟子应该做得更好,应该在教训中更加理智、更加清醒,走得更正,应该叫更多的众生得救,应该发挥大法弟子主体的作用。其它地区的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围绕着中国大陆这个大法的主体在做,在抑制邪恶的迫害,减轻中国大陆大法弟子的压力,也协助着中国大陆大法弟子在讲清真象。总体上从大法弟子整体证实法的情况看,大法弟子都能够在正法时期基本上发挥大法弟子的作用。”(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大法弟子整体走过了个人修炼的阶段,目前由于正法洪势的急速推進,大法弟子证实法的阶段也接近完成,历史将很快走入新的阶段。从现在开始,特别是中国大陆的大法弟子、新老学员,放下长期执著的人心,全面开始抓紧救度世人。一旦目前这个阶段过后,众生的第一次大淘汰即将开始。作为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个人解脱不是修炼的目地,救度众生才是你们来时的大愿与正法中历史赋予你们的责任和使命,因此大量的众生也就成了你们救度的对象。大法弟子不要辜负了正法中赋予你们的伟大责任,更不要使这部分众生失望,你们已经是他们能否走入未来的唯一希望,因此所有的大法弟子、新老学员,都要行动起来,全面开始讲清真象。特别是中国大陆大法弟子,人人都要出来讲,遍地开花,有人的地方无处不及。讲清真象后有要学功的人,要尽快安排学法教功,他们是下一批修炼的弟子。在讲清真象的同时,要重视学法,不要再看、再传邪恶利用学法差的、人心重的学员流传的乱法烂鬼的假经文,保持正念正行,头脑清醒,理智的全面救度世人。”(2004年9月1日)

 

六、“法正人间”的“圆满”迷思 

 

“圆满”原为“修炼者”的追求目的。但李洪志的“新经文”却再三强调,现在的“修炼方式”已有重大变化。如果仍将“圆满”作为个人“修炼”的指标,那就是“放不下执著”的表现。这是“正法时期”所不容许的作为。

 

李洪志在“新经文”中大肆渲染其“护法”的严肃性与迫切性。其迷思在于以宇宙大法的“另在性”或“另在化”,规避“大法弟子们”的种种质疑。在超越性的空间继续大肆煽动不同类型的“学员们”继续从事政治对抗活动,开始全面转向与政府、法律的对抗。李洪志称“在社会活动中能够做得好的、能够做得更好的,那可能就是在修炼了。”李大师用如此揣测、不确定的语言,表明他本人并不完全相信“修炼”的有效性,而是别有用心地诱导“学员”淡化“修炼”的宗教性诉求,强化“修炼”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末世或来世性的观念甚至是取消了。李洪志内心象所有“修炼者”一样明白,“修炼”的效果与时间成反比。简单地说,“修炼”的时间越长,修炼的效果就越弱小。李洪志十分清楚这个道理。但他又需要强化“学员们”、“大法弟子们”对“修炼”的“执著”,因此,就开出了未来的许诺。称“将来会产生很多的、很大的变化,所以对众生来讲都是美好的,不存在那么邪恶了。”(2003年6月18日,《加拿大温哥华讲法》)然而,未来是可以无限推迟而不确定的时空,李洪志等于什么都没有说。他所能再三蛊惑的,仅剩下社会性的邪教动员。因为,对于“修炼”者来说,总是无限上升或无穷后退的过程。不管修炼到什么层次,总有一个层次超越它。即便可以修炼到一种“神”的层次,这种“神”的“标准”同样可以“提高”。尽管李洪志可以宣称未来的生存环境必定更加理想,但这种无穷后退的修炼过程,其实只是一种自我安慰的妄念而已。

 

迷思必将引向歧路。正是在上述迷思的诱引下,“大法弟子”们放弃了《转法轮》中的歪理邪说,走向了另一种危害更大的邪说中。“你们是修炼者,一切的变化都在你们的修炼与正法中产生;你们自己所证悟的一切,你们要得到的一切,都在你们自己走的这条路中产生。……是你们在救度常人社会,是你们在救度众生。”(2002年12月7日,《美国费城法会讲法》)“在坚定与修炼的成熟中走向伟大的圆满。”“作为大法弟子,能够做好正法的事、圆满好自己的一切,就要多学法。无论怎么忙都不能不学法。这是圆满的最大保证。”(2001年3月19日,《致词》)

 

李洪志再次抛出了“大法无形”的迷惑词。认为“大法无形,我带你们今天走的就是一条最纯正的路,放弃一切有形的东西,只见人心。修炼是生命提高的根本,任何外在的形式上的东西都会引起人的执著。你们看现在有多少宗教人士,他们维护的不是佛、道、神,他们维护的是宗教形式。他信的不是神,他信的是宗教形式、宗教事业的发达,天壤之别嘛。信神与信宗教,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宗教会引起人们对这些形式本身的执著,也严重的影响了人们对神的正信。形式有影响修炼人的提高因素。”(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李洪志一心想把“大法弟子”的最终“圆满”,引向“法正人间”的迷思。

 

“正法中宇宙最后的一切都将在解体再造中重新生成,法正人间的时刻越走越近。五年来,大法弟子在证实法中树立了神的威德,在人的空间正念正行中救度了大量的众生与世人,销毁了大量的烂鬼与旧势力的因素,从常人社会的表现上看,缓解了邪恶迫害的形势,使众生与世人解脱了被另外空间邪恶生命与干扰大法的因素的控制,人们开始清醒的注意与思考这场对大法弟子与世人的迫害,开始使世上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人心惊胆战、大大的收敛了邪恶的本性,甚至有的行恶者放弃了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从而使形势大大的改善。这是大法弟子在法正人间之前正念正行中所做到的。大法弟子成了令众神都刮目相看的大法在正法中所造就的这些生命——大法徒。大法弟子在证实法中所走的路,这种既修自己、同时救度众生、又配合了宇宙的正法要求、解体清除对正法起负面作用、对大法弟子行恶的黑手烂鬼与各种旧势力安排的干扰迫害因素,这就是大法徒所走的完整的修炼、圆满、成就伟大的神的路。”(2004年10月11日,《也棒喝》)

 

李洪志把“宇宙正法”与“法正人间”描述为相互关联的二个阶段,提出了所谓“两步走”的妄想。

 

“宇宙正法是一个阶段,法正人间是一个阶段,也就是说师父是要分两步做这件事情,所以我没有给你们讲三界的法,我只给你们讲了宇宙的法。三界各种各样的生命构成、生命的来源啊、生命的结构啊、世间的历史啊、人世间的各种学说、宗教、一直到科学,怎么来的,目地是什么,人世间出现的各种各样的纷争是为什么,历史上所有的一切一切,我都没有讲。三界的结构、三界不同天体的状态啊,我都没有给你们讲,因为呢,在宇宙中它太小了。三界不配讲在大法里边,它太低。我给你们讲大法,里边包含了三界。你们以后什么都知道,三界的事情不用我给你们讲。我将来还要做人的事情,那时就要讲三界的法了。将来做三界内的事情时也是法正人间时。”(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宇宙正法”是“宇宙大法”在当前的阶段,而“法正人间”则是“宇宙大法”在未来的人间现实。“因为正法和法正人间是分两步做,所以三界要和宇宙脱离,自从我正法开始,在这十几年之中,一直在向宇宙外运动。”“宇宙正法与法正人间分两步做,三界就必须与宇宙分离。如果宇宙正法完了,一切都是新的、纯净的,可是这个三界还是那么肮脏,它会污染宇宙。那么美好的宇宙里面有一个这么肮脏的地方也不行啊,所以要移出来单做,所以会分离。”(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法正人间”的迷思,直接与“大法”修炼者的“圆满”相关。“我给你们讲的主元神、副元神,这是讲大法谈到的,真正讲人类三界之内的法,我还没给你们讲过,所以这都是将来要讲的。正法与法正人间两步做嘛,未来那一步就是做人这儿,全面讲三界、人类、星体与地球、生命与人体的关系、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一步的目地,那是人类的真实历史,神造人等等。所有人类的事都要讲,人不信的一切也都将展现。”(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

 

现在谈论“法正人间”,尽管为时尚早,但通过“大法弟子”的觉悟,自觉担当“宇宙大法”所赋予的“历史责任”,而且必须通过目前的“证法圆满”。“大法弟子走过了圆满的那个过程,而历史今天赋予大法弟子更大的责任,不是你个人的解脱和圆满,而是救度更多的众生,所以才配当大法弟子。那么历史上赋予你们这么大的责任,也给你们带来了相应的荣耀。我没说我是谁,反正我在正法。那么作为大法弟子来讲,你们今天能够跟师父在一起正法,我想将来等待着你们的是什么,我没有跟你们具体讲过,但是我今天点给你们,那是历史上从来都没有过的至高无上的荣耀!(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大法弟子”要做到“圆满”,其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投身于以“证实大法”、“维护大法”的政治性对抗为目的的“修炼”之中,否则,就不可能“圆满”。“大法弟子不能做到维护大法的作用是无法圆满的,因为你们与过去和将来的修炼都不同,大法弟子的伟大就在于此。由于师父几乎为你们承担了历史上的一切,正法期间弟子必须在正法结束后才能离去,所以修炼的过程中你们达到了个人圆满标准也就成为一个重要过程。如果不为你们承担历史上的一切,你们根本上是无法修炼的;如果不为宇宙众生承担一切,他们就会随着历史的过去而解体;如果不为世人承担一切,他们就没有机会今天还在世上。”(2001年8月16日,《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法正人间”的时间后移,李洪志称之为“回归”。“最根本上讲你们还要在破除旧势力迫害的过程中建立起伟大的威德,回归到你们的最高位置,这就不是一般境界的圆满问题,也不是通常圆满所能达到的。看上去是你们为大法做了你们应该做的,实质上是你们在为自己全面的圆满和回归而做。如果你们不能在这段时间做好你们应该做的,那么这个圆满的阶段也只能是一个修炼过程,不能根本上作为正法弟子真正的最后圆满。大法弟子在邪恶的迫害中做得不好或放松自己,很可能会前功尽弃。”“大法弟子伟大是因为你们与师父正法时期同在、能维护大法。”(2001年8月16日,《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因此,应该充分认识到,“作为大法弟子,圆满是修炼的结束,正法是在正法期间历史赋予你们的伟大责任。所以,在目前讲清真象、揭露邪恶中,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圆容大法。无论我们在讲清真象、揭露邪恶或参与其它的大法活动,包括我们的法会,都要表现出大法弟子的慈悲与正法修炼所体现出来的善。”(2001年6月17日,《致北欧法会全体学员》)

 

为了避免“大法弟子们”对“法正人间”过于执著,李洪志又开始回到“常人”与“大法”的对立思维。“我们不是要在常人中获取常人的什么东西,我们对常人的金钱,我们对常人的政治、权力都不感兴趣。你们是修炼人,大法弟子要达到修炼的圆满,在这次正法中也充分体现出了大法弟子所做的是常人所做不到的、常人也做不了的。为什么大法弟子在证实法中,一个人能顶十个人、百个人?大家在证实法中也看到了,中国大陆的大法弟子在生死面前所表现出修炼人的那种威德,这都是常人做不到的,这不是常人能够做得了的。而且这场迫害不是一天两天,持续了几年。这种漫长的痛苦煎熬中,能够走过来,和一时的痛苦、冲动,是不能相比的,所以说大法弟子是了不起的。我今天可以跟大家这样说,大法弟子是伟大的,你们建立了大法在世间证实法的辉煌。”(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而由于“宇宙大法”总有一天会“法正人间”,为了迎接这一时刻的到来,现在“大法弟子”必须要尽可能多地“救度众生”。然而,“救度众生很难,要想使整体、各个层次的生命都能够得法,都能够被救度,必须选择在宇宙的这个生命的最低层次人这里讲法,因此各个层次的生命就都可以听得到。那么在这里讲法,这里的世人谁来听法?就得有这样的生命,这样的生命就是今天的大法弟子。正法必须选择在旧宇宙到了成住坏灭的最后一步,也就是在最困难的时候救度众生与整个穹体。当初造就三界的目地就是为了在这一步为正法所用,那么三界里的众生是谁、什么样的生命在这里,将来需要什么样的生命与什么样的生命存在方式,包括生命的思维方式、生命的行为与文化等等,都将在历史过程中形成。但是从正法中看,安排得非常差,是因为旧势力的形成所造成的。也就是说人类的许许多多方面都不是偶然的,都是有序的。正因为非常有序,看起来就非常的自然。但是传法时大法弟子能不能走進大法的门、如果出现过关时还修不修、能不能够最后走向圆满,一旦出现迫害或者各种其它方式的干扰,大法弟子能不能在证实法中做好,在这些方面是要看个人的。所以你们在证实法中,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旧势力的出现使正法、使大法弟子都受到了严重的干扰。但是不管怎么样干扰,做的事情再邪恶,大家回过头来看看,其实,都没有跑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保证是这样。无论旧势力、烂鬼与恶人想做什么,最后都得按着我正法的要求完成。……对大法本身来讲是谁也破坏不了的,而大法弟子无论遭受什么痛苦最后都会走向神。”(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法正人间”的“圆满”迷思,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充分利用“常人社会”提供了必要的借口。“在常人社会中除了大法弟子该做的之外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表面上与常人社会一样,但你是个修炼者,就是这样。你们今天所做的就是给未来开创的,这条路就是这样走。这是最正的一条路,未来的修炼人会参照的,所以你们不能出现任何偏激的事,也不能走任何的极端,那也会人为的自己给自己制造障碍、制造麻烦。”(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在这个期间为大法做了好事的常人,就在这个关键时刻,这个人都可能圆满成神,何况你在修大法,你在做着大法弟子应该做的、在困难的情况下所做的这一切。在表面上看不出它有多大的变化,可是在另外空间里表现出来的,那却是人和神的差别,变化是巨大的。”(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

 

“不久的将来一切都会发生改变,但是作为大法弟子来讲,圆满之前你们不能有任何波动,你们就按部就班的做着你们要做的事。你们有一思一念走向极端、不考虑后果、不再考虑大法如何,我告诉大家,你们都没有走好自己的路。因为这条路是留给未来的,你们必须把这条路开创出来。你们修炼的目地不只是为了个人的圆满,你们要救度众生,你们也在帮助未来众生开创未来。责任很大,在未来的回报中也是巨大的,你们付出的再多和你们将来所得到的都不能成正比。所以呢,我希望大家不要在任何环境下受到波动。人类对大法平反也好、不平反也好,新的情况出现也好、不出现也好,大法弟子该救度众生还要救度众生,做你们应该做的,直至你们圆满!”(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为了“法正人间”的最终实现,李洪志一再鼓动所有“大法弟子”,必须抓住“宇宙正法”时期的最佳机遇。这是“大法徒”的最后也是唯一的“圆满”机会:“这次正法中,宇宙健全了过去不健全的,改变了宇宙中过去在能力上所不能为的,所以大法弟子才能得度、才能修炼圆满。如果按照过去的修炼方式,大法弟子今天一个也修炼圆满不了。只有按照今天大法的成就方式、修炼的方式、真正度人的方式才能圆满,不但圆满,而且是真正的度了这个人,度人的主元神。”(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1] 注释里面没有加入发表时间的,均不属于“新经文”。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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