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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研究会

2007-11-15

 

  李洪志于1992年创立“法轮功”后,在北京设立“法轮大法研究会”,自任会长。此后,又陆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9个“法轮功”辅导总站,总站下又分设1900多个辅导站、28000多个练功站,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

  “法轮功”骨干分子王治文在写给江苏江都“法轮功”练习者”一封信中要求,“各地辅导总站、辅导站均以李洪志先生所传功法及对心性严格要求组织、指导学员的练功活动”。“贵阳市‘法轮功’辅导总站作为‘法轮功’研究会的一级辅导机构,也应完全遵照李洪志老师的要求组织学员练功,并接受‘法轮功’研究会的指导,这是毫无疑义的。由此可以看出“法轮功”组织的严密性。

  在李洪志授意下,“法轮功”邪教组织在武汉召集“法轮功”练功人员着“法轮功”服,在学校、公园等地非法集会5次,每次数千人,让练功人员摆成不同图形拍照、录像,将练习功的照片刊登在非法出版发行的《法轮大法在武汉》期刊上进行宣传,显示“法轮功”的“力量”。“法轮大法研究会”及设在各地的辅导总站、辅导站、练功点等分支机构,均未经国家民政部门的合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这完全是一个非法组织,理所当然应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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