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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不择手段敛取不义之财

2007-11-23

    新华网长春8月6日电(记者王健民)随着对“法轮 功”揭批的逐渐深入,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李洪志通过 各种非法手段聚敛了大量钱财,他所宣称的“我创立法轮 功不以赢利为目的”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李洪志创立“法轮功”初期的合作者刘凤才说,李洪 志敛财的方式有如下几种:卖“法轮功”书籍;举办报告 会;办班卖门票;卖“法轮功”徽章;卖照片和所谓“佛 画”;置放功德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敛 财主要有以下一些手段:

    --出售“法轮功”书籍和音像制品。长春出版社1 995年初出版了一本名为《法轮大法义解》的书,这个 出版社负责人介绍,这本书一共印刷发行了20100册 ,每本定价9元,全部以4.5元的价格批发给长春市气 功辅导站包销,近10万元的利润中有很大一部分落入李 洪志和法轮功各辅导站、练功点负责人的腰包。

    吉林省教育音像出版社1996年出版了《李洪志在 济南讲法》的录像带和录音带,社长车向新说,他们出版 社共发行录像带1600余套,录音带6000余套。他 举录像带为例说,一套录像带的定价150元,出版社对 外批发价100元,而在某些练功点,每套的价格居然卖 到300元左右,仅出售这一种录像带,李洪志和他的亲 信即可获得30余万元的暴利。

    据记者调查,在长春图书市场公开或暗中销售的“法 轮功”非法图书、音像制品有十五六种之多,每种都价格 不菲。李洪志采取减少中间环节、将出版物从出版社直接 输送到练功点的方式,利用出售“法轮功”书籍和音像制 品,赚取了大量钱财。

    --举办法会和气功学习班。借办传法会和气功学习 班的名义出售门票和法轮功宣传品,是李洪志另一主要敛 财方式。吉林省“法轮功”总站副站长李彩霞说,199 2年李洪志“出山”后,共在长春市举办了7期学习班, 从第二期起开始出售门票,每张30元,前几期学习班的 学员只有五六十人,随着学员人数的增多,门票的价格也 “水涨船高”,4至6期学习班每班人数近千人,门票卖 到40元,第7期学员人数达到2600人,门票也随之 涨到了50元。

    在出售门票的同时,李洪志还大肆兜售他的照片、画 像和“法轮功”徽章等所谓“加了功力”的宣传品,成本 仅有五六角钱的这些非法宣传品居然卖到5元钱左右。

    长春中医学院教授郎需才揭露说,李洪志办班初期, 有些人未经他允许,按3元一张的价格出售他的照片,为 此,李洪志非常生气,让他的弟子们把这些人驱逐了出去 。然而仅过了一天,他的贴身弟子们就开始出售他的照片 了,而且每张涨到了5元,这些钱的很大一部分自然也落 入了李洪志的腰包。郎需才说,李洪志讲课时还说过:“ 齐齐哈尔市想请我去办班,但他们的会场只能装3000 人,那我能去吗,咋也得5000人以上才行。”每人听 课费50元,3000人和5000人要差10万元,“ 李大师”当然要“斤斤计较”了。

    据长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证实,李洪志在长春办 班期间,共收入40多万元,他自己获得门票及非法宣传 品收入14.7万元,偷漏税款金额8655.9元。在 这个分局提供的一份笔录上,有李洪志1994年11月 24日对偷税事件供认不讳的亲笔签名和手印。

    --为人“看病”时置放功德箱。据早期与李洪志有 过较多接触的刘凤才、赵杰民等人揭露,李洪志名气渐大 以后,开始以气功师的名义在家中坐堂为人看病,吸引了 很多不明真相的病人前来就医。当时李洪志在家中摆放了 一个纸箱,上写“凭心”二字,用于收取诊费。据了解, 李洪志“看病”的高峰期是1992年,家中几乎天天爆 满,功德箱中的钱自然不会少,但具体数目也只有他自己 才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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