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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如何对待亲情(中英对照)

作者:中国反邪教协会 · 2008-09-26 来源:凯风网

目  录

 

一、法轮功漠视亲情的几个案例

[案例一]法轮功让我永远失去报答母亲的机会

[案例二]法轮功差点让我众叛亲离

[案例三]法轮功把我变成没有人性的木偶

[案例四]邪魔缠身弃亲情,幡然醒悟重做人

[案例五]法轮功害了我全家

 

二、法轮功是如何对待亲情的

(一)李洪志的“圆满弃情说”

(二)李洪志的“人间无亲人说”

(三)李洪志的“慈悲代情说”

(四)李洪志的“天国福报说”

(五)李洪志的“救度众生说”

 

 

一、法轮功漠视亲情的几个案例

 

 

[案例一]

 

法轮功让我永远失去报答母亲的机会[1]

 

我叫张振玉,家住山东省郯城县杨集镇,七年前我还是个法轮功痴迷者,为了“升天圆满”,我无视亲情、泯灭人性,置人间的道德、法律于不顾,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烦恼与伤痛,最后使体弱多病的母亲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痛思过去,好似一场梦境,然而,又是那么真真切切。

 

1995年,为“修心向善”我走进了法轮功,李洪志的“上层次”、“圆满”,化解了我悲观厌世的情绪,迎合了我好逸恶劳、寻求超脱的心理,心想:人生苦短,若能修成神佛,何等的玄妙!从此,我痴迷其中、坚持每天学法练功,放弃了个人的一切爱好,杜绝了法轮功以外的一切信息(不与常人交流、不看常人的书籍,连新闻联播也拒之门外),放弃了人间的一切追求,甚至连家务活、农活都懈怠了,完全沉醉于“举世皆醉我独醒”的封闭状态,陷入了李洪志精心设计的邪教陷阱。

 

“4·25”以前,为了“积功德”、“上层次”,我就到处弘法,甚至把心地善良的妻子也哄骗进了邪教圈。99年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我为了“圆满”带妻子两次进京,把年仅5岁的儿子留在家中,当有人问我为什么不带孩子呢?我满有理由地告诉他们:“孩子不修炼,飞升不了,让他跟老人做个伴”,其实,当时,病重的母亲已经卧床不起,60多岁的老父亲除了照顾母亲之外,还要照顾几乎不能自立的80多岁的奶奶,我又把不懂事的儿子塞给他,别说是忙于秋收,单是老人、孩子也够老父亲伺候的!而我那时只相信李洪志说的“将来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并且“当你修成了的时候,可以把你的亲人带到你的天国里当众生”。所以,就不顾一切,想脱离人间,甚至用法轮功的所谓“福报”安慰自己,去无情地伤害亲人。

 

现在想来,我这个所谓“修心向善”的人,竟然这样对待自己的亲人:漠视母亲的病痛,而认为母亲业力大,需要消业;忽视父亲的艰难,认为那是他的命运,应当承受!那时,我是多么自私与残忍啊!真是没了一点人性!

 

而自小蒙受着父母疼爱的我,在他们把我含辛茹苦拉扯大并帮我娶妻生子的时候,却在他们最需要我的时候,泯灭人性地伤害他们,并且还不只一次呀!

 

记得在我与妻子由于散发法轮功的宣传品触犯法律,双双进入看守所的时候,父亲搀扶着病重的母亲,母亲含着泪、强忍着悲痛拉着我的手说:“孩子,咱的家得靠你啊,赶快回家吧。”而我无动于衷地推开母亲的手,趴到了窗户边看着外面的天空,寻找着祥云异象,期盼着“飞升”的好事!

 

直到听到母亲病危时,迫于压力,我才写了一份不修炼的假保证。

 

回家后,我哪有心思尽孝于母亲呀,我满心的恐惧,整天昏昏沉沉,认为自己不但掉下来了,还要“下地狱、形神全灭”。因为李洪志多次强调,背叛神是有罪的,背叛主佛其罪更大,把元神打进无数层地狱中,放入一个痰罐里,还得是病人的痰,比痰还要脏无数倍,永远要呆在那里,还有一线知觉,知道脏,你想那个滋味吧!

 

为了弥补过失,2000年,我和妻子一起,抛下病危的母亲和幼小的孩子,外逃到了河北省,租了一间房子,从事法轮功专职活动,因为李洪志说过:“付出多少,得到多少”,为了不被落下能尽早圆满,我加倍弥补,到处撒材料,起早贪黑,诡秘行动。此时的我,早把母亲的生死抛在了脑后,若不是还残留有一点人性的妻子给家中打了个电话,母亲病逝的消息家人都无法通知到我!

 

母亲带着遗憾永远地走了,而麻木的我,竟然一滴眼泪都没有,也没给母亲磕头尽孝,因为按照李洪志的说法,修炼的人是高层次的人,怎么能给“常人”磕头呢?“常人”母亲是“寿到了”,有什么可悲伤的呢?那时的我,真是愚昧而又没有人性!


 

[案例二]

 

法轮功差点让我众叛亲离[1]

 

我叫赵小平,是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的一位普通农民。现在回想起三年前练习法轮功的过程,感觉就像是过了三年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

 

1998年,我抱着做好人、祛病健身的愿望开始练习法轮功。不久,我整个人就被李洪志所谓的“真、善、忍”所迷惑,我的思想和行为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家里挂满了李洪志的画像,整天除了练功外就是沉默不语,那时候在我的心里,学大法高于一切。练功后,只要一看到亲人在家里辛苦劳作的样子,我就十分着急,认为只要练了法轮功就能上“天堂”,求“圆满”,何苦还这样辛苦,觉得自己身上有种沉甸甸的责任,要想方设法劝说他们跟我一起练习法轮功,一起脱离“苦海”。我首先想到了自己的儿子,认为只要把儿子拉进来也能给别人做一个好榜样,于是我天天上门劝说儿子和我一起学法轮功,谁知儿媳死活反对,说我练法轮功都已经练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还想害他丈夫。我听了很生气,就到处说我儿媳妇是干扰儿子“圆满”的“魔”。为这事儿媳妇恨得我咬牙切齿,每次去她家里,儿媳妇就拿着菜刀在门口挡着,说我要是再进门,就和我同归于尽。鼓动不成儿子,我便把心思转移到曾经练习过法轮功的妹妹。为了鼓动妹妹重新一起“练功”,我隔三差五地就往她家跑。不料,我拉拢妹妹练功的事马上传到了外甥耳里。外甥知道后,一气之下把我赶出他的家门,大骂我是个“害人精”,并永远不让我踏进他的家门。两次碰壁后,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救度众生”的责任重大,只要到亲戚邻里家串门,就劝说他们和我一起练功,可是每次他们见到我就像见到了“瘟神”一样,躲都来不及。这让我十分气恼,感觉还是“师父”说的对,他们都是“常人”,是干扰“正法”的“魔”,只有舍弃亲情,放下执著,才能“上层次”,“求圆满”,我也基本上断绝了与儿女、亲戚和邻里的往来,自己把自己推上了众叛亲离的道路。

 

后来,在政府帮教老师的帮教下,我才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荒谬,是我的执迷不悟,几乎让我断绝了母子亲情;是我的自私自利,令姐妹亲戚家关系断绝;是我的求“圆满”,令街坊邻里嗤之以鼻,弄得家人羞于见人……他们不是“魔”,而是法轮功把我变成了“魔”。让我欣慰的是,自从我脱离了法轮功,亲戚朋友又开始重新回到了我的身边,其乐融融的生活重新让我家里响起了久违的笑声。



 

[案例三]

 

法轮功把我变成没有人性的木偶[1]

 

我叫梁秀云,今年39岁,是原十堰市新宇公司的职工。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是一所重点中学的教师,还有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1997年4月,我被李洪志所谓的“真、善、忍”、“做好人”等美丽的谎言所吸引,深陷法轮功泥潭而不能自拔,是社会各界的真切关怀感化和挽救了我,使我迷途知返,重获新生。回首往事,我百感交集,痛悔不已。

 

我最初接触法轮功,要追溯到1997年。当时我身患腰椎间盘突出和胃溃疡,身体极度虚弱,经常在全市各大医院奔波,后来听说法轮功可以“祛病健身”,修“真善忍”,教人“做好人”,我便不假思索地加入了修炼法轮功的行列。开始,我只是早上去学校操场练练功,有时看看书,随着跟一些老学员的接触、切磋,以及学法的不断深入,我逐步从“学法”、“练功”,走到了热衷于“弘法”、“反映情况”,甚至比老学员更“精进”了,也许是活动量的加大,加上规律的作息,我感觉身体真的好一些了,我把这一切归功于法轮功,对法轮功更加痴迷了,几乎停止了一切交际活动,整天就是学法练功,对家人不管不顾。“4·25”事件发生后,丈夫不让我出去练功,我不听,他一气之下把我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全撕了,可我一意孤行,越陷越深。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我的心情异常复杂,认为法轮功是做好人的“真理”,“真善忍”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它错在哪里?为什么要取缔?正在疑惑之时,李洪志一篇接一篇的经文要练习者走出来“正法”、“护法”。我心里想:这是师父对每一个法轮功练习者是否对大法坚信的考验。李洪志讲:“那些在家偷着学、偷着练的人是被魔控制着走向邪悟”,“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在李洪志经文的唆使下,1999年8月,我置国家的法律和亲人的劝阻于不顾,伙同数人到处上访,后又四处散发传单,扰乱社会秩序被劳教一年。

 

刚受处罚时,我的思想十分顽固,自豪地认为自已是在为真理而付出,因为李洪志说过:“一个伟大的修炼者是不执著于常人的一切的,包括生命。”所以为法轮功坐牢也不觉得羞耻,甚至还认为自己很伟大而飘飘然。在被劳动教养期间,丈夫因不堪承受巨大的精神打击而多次病倒,他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医院无人照料,心里却还掂记着上学的儿子吃饭怎么办?牵挂着劳教中的妻子是不是通过跌跤该清醒了?……而此时的我却在劳教所为李洪志、为法轮功鸣冤叫屈,喊口号,撞铁门。在李洪志精神操控下,我早已丧失人性,变得麻木不仁。面对丈夫从医院写来的信,我视而不见,甚至把他在信中苦口婆心的劝说视为亲情的考验。当干警含着眼泪劝告我说:“你爱人因你劳教而加重了病情,你如果再不醒悟,有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听到这些话,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

 

“圆满”支撑着我一天天与“邪魔”作斗争,而丈夫和儿子却为我的处境忧心如焚,他们以为我在劳教所里会像明慧网说的那样被严刑拷打,害得他们常常从噩梦中惊醒,经常梦到我的双手被酷刑折断。丈夫因耐不住内心的牵挂和煎熬,带病到沙洋来看我,由于路程遥远,对乘车时间也不熟悉,他到沙洋已是凌晨一点多了,那时已没有到劳教所的班车,为了早点见到我,他没有就地住宿,而是拖着疲惫的身体一步一步走到劳教所。当时他身患疾病,又提着个大包,一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也没有路灯,孤身一人整整走了一宿,到劳教所已是早上五点多。当干警叫我去见他时,他头发蓬乱,脸色蜡黄,双手捂着脚坐在干警的床上,整个人看上去像散架了一样,干警说他的双脚已磨出了许多血泡,并要我好好看看,当时我的心完全处于麻木状态,根本不为之所动,而他见到我时却激动地把我的双手紧紧地握在手心,含着泪说:“你的手没事就好,这里的干警也不像明慧网说的那样,我回去可以睡个安稳觉了……”面对此情此景干警都感动地泪流满面,而我却没有半点恻隐之心,甚至还认为他是干扰我修炼的“魔”,丈夫看到我这副模样,十分痛心,说我完全变了,过去那个善解人意、温柔善良的我完全变成一个麻木不仁、没有人性的木偶。



 

[案例四]

 

邪魔缠身弃亲情,幡然醒悟重做人[1]

 

我叫张标,是湖南华菱衡阳钢管集团一名普通职工,现年43岁。过去因受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的蒙骗,我曾一度泥足深陷,不能自拔,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危害。在党和政府的大力帮教挽救下,现在我终于认清了李洪志的邪教本质,逐步摆脱了法轮功邪教的精神控制,与法轮功彻底决裂,开始了我的新生活,享受着一家团圆的天伦之乐。

 

我本是一个有着远大抱负的热血青年,但由于高考落榜,自己一下子感到前途无望,1995年已过而立之年的我,虽然招工进入了衡钢集团,但觉得事业一无所成,而对现状与未来,我的心一片惘然,不知前途在何方?在这种迷惘的状态下,我开始接触到法轮功,受李洪志散布的“修炼法轮功可以使人功德圆满、可以‘升天’”等邪说的影响,我加入了“法轮大法”组织,开始修炼法轮功。一开始我还没那么投入,只是在家里单独学练法轮功。1997年5月,我正式参加“练功点”的活动,并且担任了“练功点”的辅导员,除了上班之外,别的事一概不闻不问,全身心投入到法轮功的修炼之中。每天清晨集体功,晚上集体学法。如此风雨无阻地坚持了两年。

 

自从陷入法轮功邪教深渊后,我迷失了自我,丧失了人性,抛弃了亲情。1999年我结婚9年的妻子怀孕了,这是我盼望已久的高兴事。当时,她极需要我的照顾,然而我由于痴迷于法轮功,难以放下“辅导员”的工作,难以放弃对“功德圆满”的追求,因此顾不了什么人情、亲情,顾不上照料正在怀孕的妻子,整天班不上,四处奔波“弘法”,到处秘密散发法轮功传单。1999年10月,我妻子生下了小孩,在法轮功组织散发的“让我们站起来,让我们走出来”的宣传蛊惑和煽动下,为了进京“弘法”,我含着眼泪忍受心灵的伤痛,于10月22日凌晨不辞而别地离开了未满月的女儿和正坐月子的妻子,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车。由于路费不够,只好从武汉下车,然后连续步行两晚一天,尝足了双脚打满血泡的苦痛。这一次,我没能到北京,在郑州黄河大桥上被武警拦截下来。后来我又于2000年6月、12月二次上北京“弘法”,并与其他“功友”深夜四处散发传单,张贴反宣品。现在回想起来,心里感到十分惭愧。但由于我进京滋事,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拘留。每当妻子抱着女儿到拘留所里来看我时,我心里感到非常痛苦,觉得愧对于襁褓中的女儿和身体虚弱的妻子,在她们最需要我的时候,而我却为了修炼法轮功,没尽到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为了修炼法轮功,为了追求更高“层次”,我甚至不惜离婚,与妻子分手。



[案例五]

 

法轮功害了我全家[1]

 

我叫何群,是江苏镇江人,2002年5月,当我从噩梦中清醒的时候,一切都无法挽回了——原来幸福美满的家庭破裂了,自己进了监狱,年迈的父母在承受独子服刑,儿媳和孙女离去的巨大打击下,还要替我担起家中的债务……而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当初深陷法轮功邪教的结果。

 

记得是在1997年,在别人的介绍下,我接触到了标榜“真、善、忍”的法轮功,随后,在李洪志的“反复通读”和“实修”的要求下,每天用大量的时间来诵读其“经文”就成了我的必修课,不知不觉中,我的思想逐渐被各种歪理邪说所控制,遇到生病也不吃药了,因为相信“功可以消灭病毒”对亲情也看淡了,因为李洪志说:“人活着就是为了情,作为一个练功人就不能这样。”随着时间的深入,各种邪说在思想中不断地被强化、加深,我的人生观、世界观发生了根本的改变,那时在我眼里,人活着最大的意义就是李洪志所谓的修炼“圆满”,返回“天国世界”,“脱离苦海”。

 

正是由于被法轮功表面的所谓“真、善、忍”、“做好人”等所蒙蔽,看不到自己的贪欲,辨不出其邪说的荒谬,因而,在1999年政府取缔法轮功的时候,我始终不愿意承认法轮功是邪教的事实。同时,李洪志在国外不断发表“经文”,说“圆满”时间快到了,再不“走出来”(对抗政府),就失去机会,要被“淘汰销毁”了。在这种恐吓中,同时也为了自己的“圆满”,我开始了违法活动,最后因大量印制法轮功邪教传单被逮捕。

 

在看守所内,我又按李洪志所宣扬的,用绝食的方式来对抗法律。父母闻讯后,带着妻儿来劝我。当母亲跪在我面前,哭泣着要我替他们老俩口,替年幼的孩子考虑时,我竟然没有丝毫怜悯,反而指责公安人员,说他们乱抓“好人”,把我的父母害成这样……当时真是善恶不分,正邪不辨,邪教毒害人的思想,摧残人的本性,由此可见一斑!

 

2001年3月,我被法院判处7年徒刑,因无法承受这种打击与伤害,妻子和女儿离我而去,生活的重担,家中的债务,一下压到年迈的父母身上。

 

我服刑这几年来,为还清债务,年迈的父母四处奔波,日夜操劳,更令他们痛苦的是每到周末,或逢年过节,看到别人一家团团圆圆、热热闹闹,他们老两口就躲在家中落泪。每次想到这些,我的内心就充满了无尽的痛悔!李洪志常说练功人的家人是有“福报”的,可是回头一看我发现,自我练上法轮功后,我带给他们的,就只有痛苦与伤害。而伤害别人,就是“给人消业,替人还债”,这正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一贯的邪恶逻辑!



 

[案例分析]

 

二、法轮功是如何对待亲情的

 

李洪志跟其它邪教教主一样,利用法轮功练习者渴望圆满的心理,许诺修炼法轮功能消业避难,直至升天圆满、摆脱尘世的痛苦,使得练习者逐渐痴迷,听从李洪志的一切安排,以致为圆满不顾一切、丢弃一切!他们抛弃夫妻爱,无视骨肉情,甚至制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那么,李洪志是怎样诱导他们漠视亲情的呢?

 

(一)李洪志的“圆满弃情说”

 

李洪志把练习者与常人区别开来,让练习者觉得自己不同于常人,甚至不是常人而是神,进而鄙视人间亲情。“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混同于常人。说句严重一点的话,你已经不是人了……人有七情六欲,为情活着。你在逐渐地看淡这些,逐渐地放下这些,在修炼过程中你直至把它完全放弃”[1];“其实你们再也不是常人中的人了,你们都回不去了,你们真的回不去了,你们和常人的差距相当之大了”[2]“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3]

 

既然情是“常人”的生活所需,“修炼人”已经不是“常人”了,并且“修炼人”追求的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东西,那么,放弃“人间情”对于大法弟子来说,弃之如敝屣。有哪个大法弟子愿意痴于人间情,而丢掉千年不遇的机缘呢?如《邪魔缠身弃亲情,幡然醒悟重做人》一文中的受害者张标,结婚9年妻子才怀孕,这本是盼望已久的高兴事,可由于痴迷于法轮功,难以放弃对“功德圆满”的追求,因此顾不了什么人情、亲情,四处奔波“弘法”,到处秘密散发法轮功传单。而妻子生下了小孩,也没阻挡住他进京“弘法”,硬是把未满月的女儿和正坐月子的妻子扔在家里,在她们最需要的时候,不顾一切地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车。没有尽到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以致最后为了修炼法轮功、为了追求更高的“层次”,不惜与“常人”妻子离婚。

 

李洪志宣扬修炼的目的是脱离尘世、功成圆满,以淡化大法弟子对人间真情的迷恋。李洪志说:“功成圆满佛道神”[4]“千古以来能够把人类、物质存在的各个空间、生命及整个宇宙圆满说清的唯有‘佛法’”[5]

 

既然修炼的目的是为了圆满,这就转移了人生的方向,大法弟子就不再向往美好的生活,不再珍惜幸福的家庭,不再追求人生的价值,而是把修炼成佛当成他们做人的唯一目的和追求。《法轮功让我永远失去报答母亲的机会》一文中的受害者张振玉,自1995年为“修心向善”走进了法轮功后,痴迷于李洪志的“上层次”、“圆满”,坚持每天学法练功,放弃了个人的一切爱好,杜绝了法轮功以外的一切信息(不与常人交流、不看常人的书籍,连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也拒之门外),放弃了人间的一切追求,甚至连家务活、农活都懈怠了,完全沉醉于“举世皆醉我独醒”的封闭状态,以致为进京弘法,在秋收农忙时节,让60多岁的老父亲独自一人照顾病重母亲,还要照顾几乎不能自立的80多岁的奶奶,同时还要照看他那年仅五岁的儿子。

 

李洪志说:“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6];“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7];“能不能放下常人之心,这是走向真正超常人的死关”[8];“修炼啊,现在大家可能都体会到了它的艰难。难,才能修出来。过去在历史上有很多人求道,都想修炼,想要圆满,想要超脱人的轮回生死,但是都很难。如果人不在艰苦的修炼中去掉自己在常人中生成的各种心,那么是绝对不能够圆满的”[9]“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10];“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11]

 

既然情是修炼的羁绊,放下情才能圆满,圆满以后要什么有什么,那么,法轮功练习者不再珍惜人间的真情,把对亲人的伤害看成是“过情关”,甚至把亲人看作是他们修炼路上的“魔”,有的为圆满除“魔”,竟然杀死自己的亲人。《法轮功把我变成没有人性的木偶》一文中的受害者梁秀云,在丈夫病倒、孩子无人照料的时候,仍在为法轮功鸣冤叫屈……当干警含着眼泪劝告她说:“你爱人因你劳教而加重了病情,你如果再不醒悟,有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听到这些话,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当头发蓬乱、脸色腊黄的丈夫来劳教所看她时,梁秀云却没有半点恻隐之心,甚至还认为他是干扰她修炼的“魔”。

 

(二)李洪志的“人间无亲人说”

 

李洪志宣扬“元神生人”,说人间生身母亲不是真正的母亲,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割断练习者的人间血脉,使练习者不再相认自己的亲生父母,更不用说其他的亲人。“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不是人类的,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12]

 

人由母亲所生,这是三岁孩子都明白的事,李洪志却说“元神生人”,颠覆了正常的伦理道德。因而,大法弟子不再感恩于生己养己的母亲,以致背弃人伦、六亲不认。有的为“护法”、“上层次”、“圆满”,抛下卧病在床的父母和嗷嗷待哺的孩子,有的对跪在膝下、老泪纵横规劝自己的父母无动于衷,更有甚者,对自己的父母过世,也不流一滴眼泪。原法轮功练习者刘畅曾对采访她的记者说她是“从天上来的”,并且对被她丢弃在家、卧床不起、患有直肠癌的老父亲,毫无牵挂、一脸漠然。《法轮功让我永远失去报答母亲的机会》文中的受害者张振玉,修炼法轮功时,面对母亲病危,不仅不关心母亲的病情,甚至还阻止家人送母亲去医院,直到母亲去世,不给母亲磕头尽孝,甚至连一滴眼泪也没掉。

 

李洪志还宣扬“人间客栈说”,说修炼人真正的亲人不在人间,人间只是过往的“客栈”,杜绝“修炼人”对人间亲人的牵挂。“今生我是你的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像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13]“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哪?……一生一生的,每一生每一世你有多少父母,有多少妻子儿女、姐妹兄弟呀?……你都数不过来……哪个是真的……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14]

 

为此,大法弟子认为自己真正的父母在宇宙深处,高层空间,“人间的亲人”只是“客栈”小宿,何必留恋?再说,转世轮回,这世是你的亲人,下世还不知是谁的呢?因而,他们不再孝敬父母、不再关爱亲情,没了对家庭的责任,没了对亲人的牵挂。《法轮功差点让我众叛亲离》一文中的受害者赵小平,认为只有舍弃亲情,放下执著,才能“上层次”,“求回满”,因而,基本上断绝了与儿女、亲戚和邻里的往来,自己把自己推上了众叛亲离的道路。《法轮功害了我全家》一文中的受害者何群,为返回“天国世界”、“脱离苦海”,把亲情也看淡了。在其因印制法轮功邪教传单搞违法活动被逮捕时,他在看守所内,用绝食的方式来对抗法律。父母闻讯后,带着妻女来规劝,当母亲跪在他面前,哭泣着要他替他们老两口、替年幼的孩子考虑时,他竟然没有丝毫怜悯……他倒是放下了情,而其亲人年迈的父母在其被法院判处7年徒刑后,却替他担起了生活的重担、家中的债务,承受儿媳和孙女离他们而去的打击与伤害。

 

(三)李洪志的“慈悲代情说”

 

为了补偿大法弟子舍弃了亲情的内心愧疚,李洪志提出“慈悲”这个替代品,使他们心安理得地放弃亲情、伤害亲人。“人要跳出这个情,谁也动不了你,常人的心就带动不了你,取而代之的是慈悲,是更高尚的东西。”[15]“在这方面修好了,我真的不动情了,我就像个铁板一块。不是这样啊,修炼的人是慈悲的。……当你真的是慈悲众生的时候就不会在有情来困扰你了,而且所有牵扯到情的家人也不会再说你对他们无情了。”[16]“人要去掉这个情,慈悲心就显现出来了。”[17]

 

所以,练习者不再为自己放弃亲情愧疚,因为“那是升华到了觉者的慈悲,而不是自私和无情”,反而觉得自己很“高尚”。他们常说:“你们常人的情是低层次的,自私的,我们修炼人要的是慈悲众生,是无私的。”《法轮功让我永远失去报答母亲的机会》一文中的受害者张振玉,当看到牵挂自己的母亲生命垂危的时候,依然离家去求“圆满”,理由是不能被常人的心带动着,拘泥于常人的情,而要更高层次的东西。《法轮功让我众叛亲离》一文中的受害者赵小平,认为放弃亲情、放弃执著,是“上层次、慈悲众生”。

 

(四)李洪志的“天国福报说”

 

李洪志不仅让练习者心安理得地放弃亲情,而且还让他们觉得放得高尚无比。他说:“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18],伤害亲人的大法弟子就成了“借光予人”的功臣,为此,大法弟子抛弃亲情、伤害亲人倒有了心安的理由。李洪志还说:“我们有的人,做了大善事,或者是修得不错,父母可能都借光被超度上去了。……人说一人练功,祖辈积德;说你修成佛了,你父母可是积大德了。”[19]

 

李洪志用“福报”来掩饰对亲人的伤害,给练功者一个很好的理由,所以练习者经常自我安慰地说:“我们也知道,家人为我们承受了很多,以后我们会加倍地偿还他们的”,甚至还因相信李洪志的“度人圆满”而杀死亲人,还说是福报他们。《法轮功让我永远失去报答母亲的机会》一文中的受害者张振玉,那时只相信李洪志说的“将来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并且“当你修成了的时候,可以把你的亲人带到你的天国里当众生”。所以,就不顾一切,想脱离人间,甚至用法轮功的所谓“福报”来安慰自己,去无情地伤害亲人。《法轮功把我变成没有人性的木偶》一文中的受害者梁秀云,也相信李洪志说的“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可她的家人不但没有受益,反而被害惨了。1999年,她父亲因高血压住进了医院,当时她把李洪志的话视为圣旨,李洪志指东她不敢到西,她毫不怀疑地相信“生病就是在消业,如果吃药打针就是把业又压回去了”,还让父亲也相信。在李洪志“消业”说的蛊惑下,硬是把父亲从医院接回了家,每天让他学法、练功来“消业”,结果害得父亲拒医拒药一年多,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最后瘫痪在床。直到现在,她还为自己的疯狂给父亲造成的不可挽回的伤害而感到深深的内疚和自责。

 

(五)李洪志的“救度众生说”

 

放弃亲情,走向个人圆满,甚至能救度伤害过的亲人,给予他们天国福报,这毕竟是有限的“慈悲”,再说,为弥补个人圆满的遥遥无期,李洪志也只得不断扩展弟子的责任,让弟子“救度众生”,这为大法弟子漠视亲情、抛弃家庭找到了更神圣的理由!

 

李洪志强调“普度众生”是大法弟子的“历史责任”。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中提出:“个人圆满对于你们来讲不算什么……你们的修炼绝不是为了个人简简单单的圆满问题。”他还说:“如果世上很多生命都是有来头的,他们是什么王、主、很大的天体的神,那么他们所代表的就是很大的天体与众多的生命群。你救度了他,大家想一想,你是不是救度了一个神?很可能是一个非常高的神。”后来,他又在《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中说:“大家已经知道了,大法弟子走过了圆满的那个过程,而历史今天赋予大法弟子更大的责任,不是你个人的解脱和圆满,而是救度更多的众生,所以才配当大法弟子。”2006年5月27日,李洪志在《致乌克兰法会》中这样说:“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圆满是大法造就新宇宙的大觉者,责任也就更大。在你们的修炼进程中,自然就容汇了救度众生、解体邪恶与旧因素干扰的使命。”

 

因此,任何一个大法弟子都不仅仅是在为自己修炼,而是在为他们所代表的无数个庞大天体里的众生修炼,所以哪一个弟子没修好,就意味着他所代表的那个庞大天体里的众生都将落得一个万劫不复的下场。弟子想“圆满”,就得“普度众生”,众生没有度完,弟子自然不可能“圆满”。

 

李洪志还强调说“普度众生”是大法弟子圆满的条件。2002年7月22日,李洪志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中说:“你们的圆满在你们现在来说就是第一位的。当然你们的圆满中也溶着你们对大法的负责、普度众生。”2005年2月26日,李洪志在《美西国际法会讲法》中又说:“事最后还没有做完,对于个人修炼来讲,每一步可能都是每个大法弟子能不能圆满的关键。”

 

李洪志将“普度众生”作为弟子“圆满”的条件和要求,从理论上已经完成了他的“个人圆满”向“共同圆满”的过渡,从而让法轮功弟子的“圆满”再一次变得遥遥无期,而在漫漫的追寻圆满过程中,大法弟子为“救度众生”漠视亲情、伤害亲人的事情还是不可避免。《法轮功让我永远失去报答母亲的机会》一文中的受害者张振玉,为了弘法、救度众生,抛弃病危的母亲和年幼的儿子。《邪魔缠身弃亲情,幡然醒悟重做人》一文中的受害者张标,为了救度众生,四处奔波“弘法”,到处秘密散发法轮功传单,不珍惜结婚9年后才得的贵子,硬是把坐月子的妻子和襁褓中的孩子丢弃在家中。



[1]李洪志《纽约法会讲法》(1997323

[2]李洪志《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2004412

[3]李洪志:《转法轮》

[4]李洪志经文《见真性》199958

[5]李洪志经文(《转法轮·论语》)

[6]李洪志经文《修者忌》1996415

[7]李洪志:《转法轮》

[8]李洪志经文《真修》(1995512

[9]李洪志《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2001721

[10]李洪志经文《圆满功成》(1996421

[11]李洪志:转法轮》

[12]李洪志《转法轮》

[13]李洪志《美西国际法会讲法》(2005226

[14]李洪志《悉尼法会讲法》(1996

[15]李洪志:《转法轮》

[16]李洪志《2003年元宵节讲法》(2003215

[17]李洪志:《转法轮法解》

[18]李洪志《瑞士法会上讲法》(1998945日)

[19]李洪志:《法轮大法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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