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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法轮大法”与“佛法”之异

作者:僧 录 · 2014-10-22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打着佛的旗号,编造出一套歪理邪说,并给其“法轮大法”披上了一层佛法的光环,以至于使许多善良的人们上当受骗。李洪志口口声声是佛,但他这尊“佛”及其“法轮大法”与佛教中的佛和佛法却是格格不入的,甚至毫无共同之处。我们在生活中,识别冒牌货最好的办法就是与正品对比一下,便可一目了然。下面,我们就把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与佛和佛法作一个简单的对比,以增强对“法轮功”邪教本质的认识。 

  第一,佛法否认上帝造世界及最初的开始,而李洪志说世界是他创造的,人类是他创造的。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宗教的创立者说自己是神,更不敢妄称自己是宇宙的创造者。佛教认为,宇宙的原素是永恒的,生命的原素也是永恒的,前者是物质不灭,后者是精神不灭。所谓永恒,就是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本来如此就是宇宙和生命的实际情况。佛教的哲学基础是:宇宙万物都是客观存在的,宇宙万物的变化都是由因果关系决定的。“因果大相续流”,根本不承认有一个创造世界的最初的开始。开始这个概念,只不过是人类有限的心理不能涵括万千的因果关系,为其本身的假定罢了。佛教始祖释迦牟尼从来不讲他是一个造物主,从来不讲是他创造了整个世界及人类。而李洪志公然宣称“世界再大没有我大,没有我便没有宇宙”。他认为有一个万能的神创造了世界及人类,这个万能的神什么都能做,什么都可以做。他可以让忠于他的人上“天国”,也可以让他不喜欢的人下地狱。这个万能的神不是基督教中的耶和华,也不是伊斯兰教中的安拉,而是他李洪志。 

  第二,佛教倡导慈悲喜舍四无量心,而“法轮功”人员只为自己成佛而根本不管他人死活。慈悲喜舍四无量心,即:仁慈之心——常想着自己能为别人做点好事,使社会充满欢乐。悲悯之心——视众生痛苦为自己的痛苦,要常想着如何帮助他人解除痛苦,帮助他人获得幸福。喜悦之心——看到他人解除痛苦应感到欢喜,目睹他人幸福应祝福他们,不要生嫉妒心。舍自我心——对众生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自己丰衣足食了要想着社会上还有贫穷的人,要帮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地藏菩萨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不度恒沙众生,哲不成佛”。而“法轮功”人员为了自己成佛,什么事都敢干,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为了自己升天,河北省的李亭残忍地将自己的父母杀害,黑龙江的“法轮功”分子关淑云残忍地将其女儿活活地掐死,新疆的林春梅、温玉平将一个素不相识的宾馆服务员勒死,温州市苍南县“法轮功”痴迷者陈福兆投毒一次毒死17……。他们的仁慈之心在哪里?他们的悲悯之心又在哪里?与地藏菩萨相反,他们只为了自己升天而不惜将将别人推下地狱。“法轮功”人员的自私与贪婪就此可见一斑。 

  第三,佛法具有非常博大的包含性和圆通性,而“法轮功”却排斥其它一切。佛教之所以称“教”,主要是教化人们,引导人们,劝诫人们,目的是要使人们觉悟,明白佛所讲的道理。佛教并不诋毁其它信仰及科学技术,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并不断适应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佛教讲“五明”之学:一是声明,即语言、文字之学;二是工巧明,即工艺、技术、历算之学;三是医方明,即药石、针灸、禁咒等治疗之学;四是因明,即思辩规则之学(逻辑学);五是内明,即专以阐明佛教自宗之学。佛教认为固执某一事物或某种见解,而轻视其它事物是卑鄙的。佛教讲民主重理性,提倡不断地学习和探索。佛教内部宗派繁多,对佛法各有各的解释和看法,各宗派之间从没有像其它宗教教派之间的斗争那么残酷。佛祖在临终前对众弟子讲,你们不要把我说的话作为最终的真理,你们要不断地探索。 

  而“法轮功”认为他们掌握了终极真理。李洪志将其“法轮大法”吹嘘为“超常科学”,唯有“法轮大法”才能够“完全揭开宇宙、时空、人体之迷”,“能够把人类、物质存在的各个空间、生命及整个宇宙圆满说清”,“是从粒子、分子到宇宙,从更小到更大,一切奥秘的洞见”。宣称他的“法轮大法”“把古今中外、天文、地理、历史、化学、物理、天体物理、高能物理、哲学,好像是很多范畴都概括进去了”。 

  李洪志不但给其“法轮大法”披上“超常科学”的花环,而且将其自羽为“宇宙的理”。“宇宙的理”是什么,即是“天理”。李洪志把他的“法轮大法”比作天理,其目的就是愚弄、欺骗、并从精神上牢牢控制“法轮功”人员。就是要让所有的“法轮功”人员都读李洪志的书,听李洪志的话,按李洪志的指示办事。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法轮功”人员心中只有李洪志,只有“法轮大法”,视“法轮功”圈子之外的所有人都是魔,对“法轮大法”之外的所有一切都必须抛弃。可以说,李洪志是天下最大的独裁者,认为他的“法轮大法”是绝对真理,是“超常科学”,不容别人半个不字。对李洪志的言行,有哪一位“法轮功”人员敢有任何一点怀疑,他就说你是魔,要让你“形神俱灭”。 

  第四,佛是无烦恼的大自在解脱者,而“法轮功”人员却为永远无法得到东西烦恼、忧愁困扰不能自拔。佛教始祖释迦牟尼姓乔答摩,名悉达多,未成佛前是古印度北部迦毗罗卫国(在今尼泊尔南部提罗拉科特附近)净饭王的太子,因感于人世间的各种苦难以及对现实的不满,便出家修道,终于“觉悟”成佛,开始说法,奠定了佛教的基本教义。释迦牟尼本来可以当国王而不当,面对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而不享,他本人无所求,非常超脱。佛家说:“心平气和,五官端正”。自己心中平静,自然眉开眼笑健康长寿。 

  “法轮功”人员成天沉弥于李洪志为其勾画的虚幻世界中无法自拔,自我封闭,自寻烦恼,成天为如何才能“圆满升天”这个梦寐以求却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所谓追求而忧愁,不敢哭,不敢笑,脸上没有一点笑容,可以说没有一个人活的潇洒、自在。李洪志更是成天看美国人的脸色过日子,成天为怎样才能当上中国的精神领袖,怎样才能当上统治中国乃至世界的最高君主而发愁。就凭他李洪志,就凭几个“法轮功”人员,想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想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只能是蚍蜉撼树,痴心妄想。 

  第五,佛教所讲的修炼是要修正错误,而“法轮功”要修掉的却是人性。佛教的宗旨是注重学和修,提倡要勤学、多学、博学,知识越多才能更好地帮助别人。俗话说“不纯则炼,不正则修”。修什么,主要是修心,修正错误,修正错误的想法、错误的看法和错误的做法,改正过来就是修。学佛的目的就是增长智慧,辨别善恶,觉悟人生,奉献社会。佛家讲,修行的真谛是“人成即佛成”。 

  “法轮功”人员也在天天修炼,他们在修炼什么?李洪志在《转法轮》一书中讲:“法轮功”人员要想“圆满”,就必须要“去掉一切执著心”,“放下人间的名利情”,“去掉人的这层壳”,“改变千百年来骨子里形成的人的理”,“同人的一面彻底决裂”。佛教非常注重孝敬父母,佛祖专门有一篇经文就是《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主要意思是说父母生养之恩,儿女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难以报答。而“法轮功”人员六亲不认。李洪志说“人家讲佛教乱了,儒教中的东西都跑到佛教中去了。什么孝敬父母、儿女情都跑进去了,佛教中没有这个内涵”。在李洪志诱导下,有的“法轮功”人员以不认父母、不认儿女为荣,连起码的一点人性都没有了。“法轮功”人员所谓的修炼,修掉的正是千百年来老祖先留给我们好的思想、好的传统、好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情操。“法轮功”人员越修行烦恼越多,越修行人性越少。 

  第六,佛教对客观世界虽然有主观片面认识;但李洪志说地球爆炸、末日来临是别有用心。恩格斯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也就是说,宗教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虚幻的反映,是人类在幼稚愚昧时期对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的一种主观臆想。宗教最早产生于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时期,是伴随着人们的思维、意识的产生而出现的。原始宗教是人类社会幼稚时期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虚幻的甚至天真幼稚的臆想,这种虚幻的天真幼稚的臆想,为人类留下了许多美丽的传说,如女娲补天、圣诞老人等,都是无从考证的传说,但美丽的传说带给人们的总是无限的快乐和希望,善良的人们宁愿相信这一切确确实实真如传说,没有人原意用理性去戳穿这些美丽的谎言。  

  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佛教同其它宗教一样,在主观上也是力图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世界的本来面貌,但是由于受历史的局限及世界观、方法论、哲学基础等因素制约,难免从主观、片面、唯心的角度去认识和解释客观世界。宗教中所讲的天堂地狱等等,一方面是其对客观世界的主观认识,另一方面也是劝喻人们,在活着的时候多做好事,死后可以有一个好的归宿;而李洪志用谎言诱导其信徒“白日飞升”、“元神上天”,以达到“圆满”,亵渎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是在教唆人自杀,是犯罪。佛教认为人世间有苦,只是看到了事物的一个方面,是对客观世界的主观认识;而李洪志说地球将要爆炸、世界末日就要到来,却是别有用心。大家知道,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相互矛盾相互依存的。苦难与幸福,悲痛与欢乐,成功与失败,构成了人生,两千多年前的老子就曾说过:“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至于地球会不会爆炸呢?宇宙万物自有自己的运行规律,我们智慧的先辈早就认识到了,两千多年前的荀子就曾说过:“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李洪志以荒诞怪异的歪理邪说解释世界,胡说地球爆炸,危言耸听地宣传世界末日就要到来,其目的是先制造恐怖,然后造神,把自己打扮成救世主,只有李洪志才能拯救人类。让广大练习者放弃独立思考,被他牵着鼻子走。 

  第七,佛教讲“戒、慧、定”“三学”,而“法轮功”集“贪、嗔、痴”“三毒”于一身。佛教认为“贪、嗔、痴”是人生“三毒”,只有按照“戒、慧、定三学”去做,才能铲除“贪、嗔、痴”“三毒”。“贪” 是指贪心、贪欲。佛学中讲,任何人都有贪欲,只是多寡不同而已,所以要用“戒”来抑制“贪”;“嗔”是指怒气,别人说你不好,甚至一句话都忍受不了,怒气冲天,因此要想心平气和,就要用“定”来稳住“嗔”;“痴”指的是无知、虚妄、偏见、错误,所以必须要用“慧”来消除“痴”,免去诸多烦恼。 

  “法轮功”人员一是“贪”。“法轮功”人员的“贪”不是物质层面上的贪欲,而是精神层面的贪欲。客观地讲,“法轮功”人员追求的并不是物质上的享受,而是要“圆满升天”。如新疆阿克苏有一名二十多岁的姑娘,曾经在数九寒冬到3700多公里外的北京去“护法”,有时步行、有时搭车,双手被冻掉了5个指头。乌鲁木齐有一对年轻夫妻,靠低保维持生活,他们省吃俭用地过日子,却不惜花钱购买电脑、打字机、复印印发“法轮功”传单。他们到底图个什么?就是为了图个“圆满”,上天当神仙,然后再去永远地享受。二是“嗔”。“法轮功”人员自以为只有“法轮大法”才是绝对真理,容不得别人有不同的看法;“法轮功”人员可以为所欲为,却容不得别人说个“不”字;他们动辄围攻电台电视台,围攻政府机关,却容不得别人任何批评。只要别人说一点“法轮功”的不是,他们马上就怒火冲天,火冒三丈,甚至公然蔑视法律,对抗社会。三是“痴”。新疆乌苏市有名“法轮功”人员崔某某曾对笔者说:“法轮大法是李洪志用弥天大谎精心编织的一张网,他这张网编的并不严密,漏洞百出,但是‘法轮功’人员就象蚕茧一样,在这张网上不断地编织,把这张网编的越来越严密,最后把自己闷死在里面。”许多“法轮功”人员甚至有的大学教授,面对李洪志的弥天大谎,宁愿相信都是真实的;面对李洪志廉价慷慨永远无法兑现的“圆满升天”的承诺,却飘飘然一心向往之;面对家人朋友苦口婆心的劝说,面对帮教干部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他们充耳不闻、无动于衷;在无数铁的事实面前,他们百般抵赖,谎话连篇一点都不脸红;“法轮功痴迷者”这个称谓,对他们来说是太贴切不过了,是对他们思想认知的真实写照。 

  第八,佛教讲“和合精神”,而“法轮功”就知道进行捣乱破坏。释迦牟尼所倡导的“和合精神”,即“见和同解、心和同悦、口和无争、身和同住、利和同均、戒和同修”。这就是佛家一直讲求的“六和”精神。杭州有座“六和塔”,就是向人们弘扬这种精神。佛教在重大节日也举办“法会”,和尚们也“念经”,但念的是平安经,是为他人祈祷幸福,为众生祈求安康,为世间祈祷太平。  

  而李洪志也在不断地举办“法会”,主要是煽动、教唆“法轮功”人员闹事。“法轮功”人员也念经、发“正念”,是想把他们不喜欢的人都咒死。这首先是犯了佛教的戒律,佛教戒律本身就是戒杀、戒盗、戒淫、戒妄,起心动念都不可以,你心里老想把别人咒死,像林春梅等人把别人杀死,怎么能成佛呢?佛家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看是只要放下“法轮功”,就可立地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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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