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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邪教组织的产生、危害及治理

2014-05-12 来源:凯风网

  在中华民族宗教文化史上,“邪教”一词在汉语文化体系中是一个流传已久的特有名词。中国传统文化中很早就有“教”(或“正教”)与“邪教”的区别:“教”被视为对百姓的“教化”手段,在《礼记.祭义》篇里说:“合鬼与神,教之至也。”意思是说利用对鬼神的信仰和崇拜,是对百姓进行教化最好的办法。由于中国历史上把教作为对百姓的教化手段,实际上是一切主流社会的意识形态均称作“教”或正教,而把一切与主流社会意识形态相背离或对立的意识形态及其载体,均看作“邪教”(这种称谓,显然是一个政治术语)。所以,中国历代政权都是提倡、维护正教而反对、打击邪教。

  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虽然均以“天子”自居,相信自己的权力“受命于天”,但在世俗政权与宗教神权的关系上,执行严格的政教分离政策,认为神权、教权不能干涉政权,皇权高于一切。尽管古代东西方文化体系差异很大,但在此思想观念上,其与西方基督教在政、教关系方面主张的“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观点具有异曲同工之处。正是由于封建统治者对神权、教权存怀着既依赖又防范的复杂心态,决定了封建统治者历来对各种宗教均采取“怀柔与高压”并存的政策,既希望利用宗教思想“教化”社会,让民众接受“君权神授”的心理暗示;又时刻与宗教势力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让其过多干涉现实的政治生活,任何宗教势力的存在和影响必须以不损害现实政权为限。

  儒家官方教科书《易经》第20卦“观”卦卦辞曰:“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就是说,圣人利用崇信神道来对民众进行教化,就可以达到天下平服的目的,即用“神道”来维护“王道”;后来、又产生了与之相对应的,“邪教以神道惑人,则天下乱矣”的政治术语,意思是说邪教利用神道来蛊惑人心,就会导致天下混乱,破坏王道。中国历史上所称邪教主要是指异端教派、秘密教门和会道门三种不同性质的组织,其产生上溯秦汉,下迄民国,史不绝书。民间“邪教”组织的大量产生并危害社会,这既有一定的宗教原因更有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

  一、弥勒教——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异端教派组织 

  弥勒教创立于我国南北朝时代,是由北魏宣武帝时期冀州沙门法庆创设的。法庆为了反对当时佛教高层僧侣的腐败而自命为“新佛”,以李归伯为“十住菩萨”,创“大乘佛”,提出“新佛出世,除去旧魔”的口号,在低级僧侣中倡立弥勒教。所谓的“新佛”就是引用佛经中“弥勒下生成佛”之说,宣扬“弥勒佛取代释迦牟尼佛下凡救世”等思想,他们一反传统佛教教义倡导的“五戒”戒杀的原则,力倡“杀人作乱”,认为杀一人者为一住菩萨,杀十人者为十住菩萨,该教把正宗佛教视为魔,到处“除魔”,据史书记载,弥勒教蛊惑信徒到处“屠灭寺舍,斩戮僧尼,焚烧经像”,更极端的是他们“又合狂药令人服之,使父子兄弟不相识,唯以杀害为事”。弥勒教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社会动荡,从而导致教权与世俗政权剧烈相对抗,为当时统治者所不容,招致其自取灭亡,后来弥勒教被北魏政权元遥武力消灭。但是,法庆之后的数百年,社会上还经常有人假借“弥勒出世”的名义进行反抗世俗政权的造反活动,但大多都被当时的统治者以武力强行镇压。

  二、宋元明清时期的秘密教门组织的兴起、治理与消亡 

  宋代是异端教派大为兴盛的时期,除弥勒教外,还出现了白云宗、白莲宗、明尊教等,被正宗佛教称它们为“邪教”。当时的地方官员因其教派信徒饮食上以食素为主,并认为他们信奉的不是佛而是“魔”,所以在上报朝廷的奏折就称之为“吃菜事魔”教或妖教。公元1133年,南宋吴郡僧人茅子元在滨山湖创立净业团体---白莲忏堂,自称“白莲导师”。教徒半僧半俗,吃斋念佛,男女同修,号“白莲菜”。南宋政权以妖妄惑众罪,将茅子元流放,“白莲菜”被取缔。

  元末,各种异端教派在民间长期流传的过程中互相渗透,并融合成带有宗教色彩的民间秘密结社——白莲教。性质上从原来的佛教异端教派,演化为带有宗教性的民间秘密结社——秘密教门。明初,皇帝朱元璋因为是白莲教出身,深知白莲教一类“邪教”对世俗政权的威胁,因而严加禁止,使白莲教的发展势头受到遏制。明代中叶以后,明代中叶由于皇帝不理朝政,宦官专权,官员们贪污腐化,导致社会矛盾激化,下层群众中一些具有叛逆思想的人,便按照白莲教的模式,在民间创立各种名目的秘密教门,并对明王朝的统治构成威胁,朝臣在上奏时便纷纷用“邪教”来泛指罗教、黄天教、弘阳教、闻香教等秘密教门。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四月,南京礼部曾就烧毁罗教即无为教《五部六册》经卷在公开贴出告示中,便把无为教等称为“邪教”,内称:“南京礼部为毁邪教以正风俗事。照得无为教惑世诬民,原系《大明律》所禁,屡经部科奏准严杜”。

  清政府建立后,“邪教”已经成为当时主流社会对于秘密教门的通称。在邪教治理上,清承明制,针对民间不断出现的各种以“反清复明”为名义起事造反的秘密教门组织,相继颁布多项法令治理“邪教”。顺治十三年谕令中规定,“凡左道惑众,踵行邪教”,“加等治罪”。此后,清廷一再下令查禁“邪教”。乾隆皇帝强调指出:“邪教煽惑愚民,最为世道人心之害,不可不严切根查”。

  中国民间秘密宗教在宋元明清朝几代,发展迅猛,教门繁多,愈挫愈烈,成为具有顽强生命力的民间社会运动。鸦片战争以来,由于近代中国内外交困,各种矛盾交织,危机不断加重,社会更加剧烈动荡,具有邪教性质的民间秘密宗教与秘密结社也随之不断分化变异,更加庞杂,遍布大江南北,名称多达三四百种,徒众多达几千万人,形成一种巨大的社会势力,其煽动民众组织的数次起事,对社会生产破坏力巨大,举世罕见。另外随着邪教组织势力的扩展,其影响力也不断扩大渗透到社会各个阶层,在社会底层影响尤其深远,余脉延续至今不绝。

  三、民国时期会道门组织的兴起与灭亡 

  历史进入清末民初,中国社会发生沧桑巨变,统治中国二千余年的专制君主制被推翻,建立了共和制。由于政权很快落入以袁世凯为首的封建军阀手中,他们企图复辟君主专制。社会上几种人也借机兴风作浪,一是大批清王朝的遗老遗少;二是政权的更迭造成大批失意的军政人员;三是科举废除以后一批入仕理想破灭的旧文人。这几种势力相互勾结,在当时形成了一股抗拒社会变革的守旧势力,他们利用秘密教门的组织,反对社会变革,把以往下层群众要求社会变革的秘密教门,改造成旧制度的卫道者,标志着秘密教门又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会道门时期。大批涌现会道门组织,他们提倡迷信,反对科学,维护君主专制,反对民主共和,宣扬旧思想、旧道德。民国年间,国民党政府一直没有制定出治理会道门完备的政策,加上抗日战争期间,会道门被日本侵略者利用和庇护,使得会道门逐渐坐大,成为一股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的当代邪教。新中国建立初期,人民政府鉴于会道门不仅大多都有历史罪恶,而且不断进行破坏和捣乱,甚至举行武装叛乱,因此被人民政府依法镇压取缔,历史上所称邪教至此寿终正寝。

  四、邪教存在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由于历史上所称邪教的长期存在,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就形成了一个打着宗教旗号的亚文化传统,作为主流社会的对立物,潜伏在民间,一旦遇到适合的土壤和气候,就又会破土而出。中国历代政权虽然都曾经对异端教派、秘密教门、会道门等“左道惑众”团体或“邪教”采取过许多对策,但是皆未能真正解决这一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这类团体主要在下层群众中秘密流传,他们所宣扬的“劫难将至”和“弥勒佛救世”及“天盘三副”等说教,客观上反映了下层民众对现实的不满和对美好未来的期盼;他们所进行的造反活动,客观上打击了封建统治,迫使统治者不得不在剥削、压迫人民方面有所收敛,因此,他们的造反活动,往往演变为农民起义,得到群众的拥护。另一方面,从统治阶级来看,他们取缔、打击异端邪教,目的主要是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和巩固封建专制政权,他们对异端、邪教的打击,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而且大多采用“以邪治邪”的办法,不可能真正解决。

  新中国建立后,才在取缔、打击会道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使这一困扰历代政权的老大难问题才基本获得解决。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代表了中国先进的生产力,先进的文化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邪教和会道门却代表了落后的生产力、落后的文化和少数教首的私利,而且企图阻挠中国的近代化,把历史拉向后退。因此,人民政府取缔打击会道门和邪教的政策,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所以取得了成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打破了原有的大锅饭体制,那些缺少新知识和技能的人构成的弱势群体,对于新的体制一时还难以适应。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和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的冲突,使一些人感到迷惘和失落。一些心怀叵测的野心家便趁机煽动人们的不满情绪,建立各种非法组织,抗拒社会的进步。近年来打着基督教旗号的呼喊派及其分支和打着气功旗号的法轮功,就利用新瓶装旧酒的办法,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破土而出。他们所宣扬的歪理邪说虽然经过包装,但是本质上仍然是末世论、救世论和创世论,其最终目的也是推翻世俗政权,建立政教合一的神权统治。

  综观中国历史所称邪教的演化历程,尽管经过历代政权的打击、惩治,可是仍然屡禁不止,尽管历代政权无论是武力镇压,严刑峻法,还是宽严相济,都只能将其消灭于一时而难以彻底根除。只要遇到适宜的土壤和气候,潜伏在地下的亚文化体系,就会破土而出,造成社会的动荡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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