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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频道】邪教危害女性析

作者:大 弓 · 2013-09-17 来源:凯风网

  作为邪教易感人群,女性占据邪教成员的多数,成为邪教骗财渔色、虐待残害的重点对象,邪教对女性的危害尤其剧烈。本文将对邪教危害女性的突出行为表现简要分析,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批驳教正。

  西班牙反邪教专家佩佩·罗德里格斯说过:“一个人为什么会跌进邪教泥潭的根本原因,不在于邪教的操纵手段,而在于邪教物色到自己的猎物之时就已经存在了的东西,即当事者此前的性格倾向使其面对生活波澜显得特别脆弱,从而无力抗拒被人操纵和坠入信赖深渊的社会心理”。[i]

  一般而言,邪教成员中女性居多,不仅邪教“法轮功”如此,其他许多邪教也同样如此。在诸如“人民圣殿教”、“大卫教”、“恢复上帝十诫运动”、“太阳圣殿教”、“天堂之门”、“法轮功”等邪教炮制的震惊世界的残害生命典型案例中,被残害的对象大半是女性及其年幼的子女。[ii]

  江苏无锡心理学研究者对105名“法轮功”练习者展开深入研究,在这些“法轮功”练习者中,女性有82人。研究表明:“法轮功”练习者之前大多患有较明显的身心疾病,习练“法轮功”的主要目的在于祛病健身。调查还表明,半数以上的女性“法轮功”练习者属于易受心理暗示者,而邪教恰恰最善于利用心理暗示迷惑人。[iii]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为研究邪教精神控制,对28名“法轮功”练习者进行了深入的心理访谈,将“法轮功”邪教易感人群确定为:在社会上遭受挫折、痛苦的人。[iv]笔者统计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省市7家医疗机构收治的因习练“法轮功”致精神障碍的115个病例的患者性别,发现其中女性就占89人,比例高达77%以上。[v]

  研究者通过对605名“法轮功”练习者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低于男性,女性的自我意识也普遍低于男性,女性婚姻生活不幸的程度普遍要高于男性,女性的收入水平则普遍低于男性,女性的社会适应性亦普遍低于男性。结论是:女性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相对于男性而言是习练法轮功的多半人群。[vi]

  大量事实表明,邪教危害女性的行为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危害一:破坏家庭。一般而言,家庭男女的分工模式为:男主外,女主内。对女性而言,家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邪教之所以不遗余力破坏家庭,在于家庭有碍邪教对其成员的超强精神控制。邪教破坏家庭有三大邪门歪招:第一招是鼓动信邪的家庭成员“撇家传道”,[vii]第一招是要求信邪的家庭成员能够“过色关”,[viii]第三招是煽动信邪的家庭成员彻底抛弃家庭,去过邪教的集体生活。[ix]破坏原本和睦幸福的家庭,是对女性的极大伤害,因为家庭对于女性而言,显得特别重要。

  危害二:骗取钱财。一般而言,女性在家庭执掌财权,因为她们要持家过日子。因此,邪教诈骗钱财的目光便重点聚焦在女性邪教成员身上。由于在邪教成员构成中女性所占比例较大,所以,诈骗女性钱财对邪教而言,其重要性自不待言。邪教诈骗钱财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不一而足。不论邪教诈骗钱财的花样再多,其本质无非将其成员视为俎上鱼肉,大肆饕餮。结果,邪教无不因此使其邪教主一夜暴富。譬如邪教“法轮功”教主李洪志,不但在境内外大肆购房、购车,且在境外储蓄巨款,又全家移民美国,生活无忧,逍遥自在。[x]

  危害三:渔猎、玩弄女色。除极个别邪教外,[xi]邪教大多渔猎、玩弄女色,并且想出各种阴招、损招,令被渔猎、玩弄的女性心甘情愿受其侮辱。招数一是鼓吹性乱。邪教“上帝的儿女”鼓吹“上帝的爱即是性爱”;[xii]邪教“拉杰尼希静修会”鼓吹“婚姻是枷锁”、“性是神圣的”,要求发挥而非压抑性欲;[xiii]邪教“统一教”鼓励教内男女成员自由发生性关系以实现“统一的爱”。[xiv]还有一些邪教打着“男女双修”的名义大搞淫乱活动。[xv]这些邪教在其内部大搞淫乱,甚至乱伦活动的同时,还要求其女性邪教成员用“调情钓鱼”、“肉馅行动”拉人入教。[xvi]招数二是在性的问题上持双重标准,要求成员禁欲、限欲的同时,邪教教主则以各种借口满足其邪恶的肉欲。“统一教”邪教主文鲜明以“血统转换”为名“复归”(奸淫)了100多名女信徒。[xvii]“大卫教”邪教主考雷什宣称上帝授予他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权利,他不但拥有19名妻子,还可以与教内任一女信徒发生性关系。[xviii]“人民圣殿教”邪教主自称在另一星球出生,拥有“超能力”,他将渔猎、玩弄女性称之为“圣殿之父”对女性的“恩赐”。[xix]“被立王”邪教主吴扬明以“蒙神恩召”为名奸淫女性多达100余名。[xx]“主神教”邪教主刘家国以“通圣灵”为名奸淫了27名女性。他在审查中承认:“我搞‘主神教’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xxi]在这些被邪教主渔猎、玩弄的女性中,不乏未成年人。“奥姆真理教”邪教主麻原玩弄的680多名女性中就有相当数目的被冠以“真理侍女”之名的未成年人。[xxii]

  危害四:荼毒健康。有病就医是生活常识,然而邪教宣称“祷告治病”、“赶鬼治病”、“发功治病”、“消业治病”等荒诞无稽的邪说,极力排斥有病就医。“法轮功”邪教主李洪志就公然宣称病是“业力”所致,修炼可以“消业”,从根本上消除病源。他认为有病就医是“攒积业力”。[xxiii]在邪教歪理邪说的误导下,许多邪教成员,其中多数是女性,有病拒绝就医,其结果:或者延误病情,耽误就治最佳时机;或者病入膏肓,不治身亡。[xxiv]据不完全统计,截止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该邪教因拒医拒药死亡的成员就达1400余人。[xxv]

  危害五:残害生命。赵匡为认为:“邪教之‘邪’,其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因为它总是采取一些常人所无法接受和理解的极端行为”。[xxvi]戴康生将邪教极端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内向性的,面向组织内部,受害者为本组织成员……一类是外向性的,面向公众社会,受害者为组织外的无辜群众”。[xxvii]无论是内向性或外向性的邪教极端行为,女性都是最主要的受害者。多数邪教的成员构成中以女性居多,且女性一般都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成为邪教的首选受害者。在邪教策划的震惊世界的邪教成员集体自杀案件中,最多的受害者是女性。[xxviii]而且一些邪教制造的惨无人道的杀戮案件中,女性也常常成为主角。[xxix]

  总之,女性占居多数现象在邪教中普遍存在,[xxx]邪教最易吸引包括女性在内的社会弱势群体,这可谓是邪教人员构成中的一大鲜明特色。邪教对于女性的危害既包括骗财、渔色,也包括虐待、残害,对邪教而言,女性成员是其首选的危害对象。各种邪教无不使出浑身解术,对其女性成员视若囊中猎物,置于刀俎之上,任意宰割。因此,女性更有必要远离邪教,避免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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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