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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练习者思维模式的偏离与重构

作者:沐桐舒 · 2011-12-09 来源:凯风网

  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对同一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这种差别的形成与人的思维模式和参考系统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所谓思维模式是指一定的社会人群在接收、反映、思考、加工外界信息过程中所形成的思维惯性和定势,其本质是连接思维对象、思维工具和思维主体之间关系的定型化结构。思维模式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却对人们的言行起决定性作用,在最深的层次指挥、驾驭着人的行动方向和行为方式。法轮功练习者长期接触李洪志的“讲法”、“经文”、书籍、影音等资料,普遍形成了一种简单、线性化、偏执怪异、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西方邪教问题研究专家指出,要真正转变邪教徒的错误信仰,就必须打破他们原有的思维模式系统,重新构建其正常的思维模式。

  法轮功练习者思维模式的特点分析

  一是非此即彼的绝对化思维。我所接触到的法轮功习练者,通常都会以“这个社会是黑暗的,生活待我不公平”作为自己与他人交流的内容主题。他们往往只接纳在他们看来唯一正确而且与自己观点一致的东西,而把其他方面的信息和知识拒之门外,总用一个道理、一种思维衡量一切。若他们认定自己是不幸的,当你夸赞他健康的身体、可爱的孩子或是丰富的人生经历时,会发现他们对这些视而不见,仅仅将眼光关注在自己的失意和曾经的坎坷上。但实际生活中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生活的挫折、身体的不适、社会的不良现象等会使他们产生困惑、不解和无所适从感,固执、偏激、狭隘的思维模式使其无法正确理解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无法排解心中的困惑,不懂得珍惜自己已经拥有的美好财富,只能将法轮功中的虚幻描述当成获取心理安慰和平衡的支点。

  二是偏重主观的感觉体验。“练功前我一身的病,练功后都没了”、“以前我脾气可不好了,自打练了法轮功,我脾气好多了,和家里人相处也融洽了……”这是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对自我强调不能放弃法轮功的理由。为了深入研究,我特意和他们的家人进行交流印证,才知道事实并非像他们说的那样。家人告诉我,由于他们自我感觉良好,加上法轮功中一些“经文”的说法,他们拒绝吃药、看病,即使在家人的强迫下去了医院,也不相信血压计上令人惊骇的数字或者各种仪器检查的结果;整日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家人与其沟通感到异常困难。个别家属甚至忧心忡忡的对我说“医生说,如果他的血压总是保持如此之高的数值而不吃药有效降压的话,很容易出现生命危险。”由此可见,这些习练者已经丧失了正常的理性判断,仅仅执着于眼见为“实”,以自己的主观感受和体验作为判断的依据,对客观现实形成错误的认识。在他们看来,自己觉得舒服就是好,觉得不舒服就是坏,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

  三是无法正确认识自我。调查研究发现,法轮功练习者对自我的认识存在两种误区:一是完全否定自我,一是极度夸大自我。由于法轮功习练者单一的线性思维,看问题往往会以偏概全,只看到自己的优点或缺点,不能用发散性思维思考问题,凡事不能一分为二。一些人读过“经文”,感觉自己与李洪志的要求差别很大时,往往会产生严重的消极自卑心理,将自己的缺点无限放大,感到处处不如人。与之相反,还有一部分习练者由于深受法轮功宣扬的“圆满说”、“飞升论”影响,认为自己不是凡人,出现盲目自大的心理,处处以自我为中心,难以接受和认同别人的观念和建议。

  法轮功练习者思维模式的成因分析

  “思维”(paradigm)一词来自希腊文,最初是一个科学名词,现在则指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认识。思维模式是由若干性态较为单纯的思维信息单元所形成的一种价值标准,它的形成与每个人的成长背景、经验及选择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认真分析法轮功习练者的思维模式特点,可以发现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受法轮功一些说法长期影响所致。法轮功的“经文”、书籍中对其习练者提出许多要求,如要求练习者想修炼就必须“学法”,必须去除各种“思想业”,不能对《转法轮》和李洪志的“经文”提出任何质疑;要参加群体性的学习、会功;要四处宣传法轮功,利用各种机会让更多的人知道法轮功的存在。久而久之在这种信息控制、反复洗脑、单一信息源的持续刺激下,他们逐渐形成了一种简单的、线性的唯法轮功式思维方式,即在接受信息、寻求方案的手段及判断和选择方案时把法轮功的各种说法当成唯一的价值标准,在内心深处形成了一种唯法轮功正确,唯李洪志正确,反对法轮功和反对其习练法轮功就是十恶不赦的魔的思维惯性定势和理解前结构。

  二是自身的认识缺陷所致。邪教行为产生的原因之一就是邪教徒的不良需求、欲望和要求。由于受经济、文化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和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大部分法轮功练习者的认知能力较差。生活的不幸遭遇、社会竞争中的边缘化状态、客观存在的社会不良现象等使他们逐渐形成了偏执的心理人格和非黑即白的思维模式。在他们看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与自身潜意识中的自我感觉、传统思维、心理需求相吻合,于是他们就义无反顾地投入到法轮功修炼中不能自拔。

  三是社会不良现象的刺激所致。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急剧发展,贫富不均、贪污腐败、诚信缺失、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日益凸显,生活领域的变动性、选择性也不断加大,面对这些新环境、新情况、新变化,法轮功习练者的常规行为方式和思维反应模式已无法成功应对,对于遭遇的种种困惑、挫折和失意,他们无法排解,往往从思想上将其简单归因于社会大环境的问题、国家决策的问题及社会不公的问题等,却很少从自身找原因。而法轮功的“世界即将开始大淘汰”、“社会堕落到极点”、“法轮功要往高层次上带人了”等恰好迎合了痴迷者的社会心理需求,特别是迎合了某些心理适应不良或属于社会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人们的心理需求,为其提供了一个维持自身心理平衡的支撑,并将其偏执的思维模式加以强化。

  法轮功练习者思维模式的转换与重构

  “思维转换”(paradigmshift)一词是美国哲学家库恩首先提出的,他强调,“每一项科学研究的重大突破,几乎都是先打破传统,打破旧思维而后才成功的”。思维模式的转换与重构是改变行为与态度的原动力。因此,要突破法轮功习练者的思维障碍,改变他们的错误行为,就必须实现其思维模式的转换与重构。

  一是以亦此亦彼的互补思维模式替代绝对化思维。非此即彼思维模式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绝对化,忽视了此与彼的中间交叉地带,与非此即彼两极对立思维模式相对的是亦此亦彼的互补思维模式,此种思维模式要求从同一中把握对立,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前者相比,后者具有巨大的弹性、张力和包容性,更有利于人的发展和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

  二是鼓励练习者树立科学精神。在人寻求问题解决的思考过程中,存在着若干种可能为行为人所采取的思维模式,被选中思维模式的性态将直接决定着问题处理的方法与结果,如法轮功习练者采取的是一种典型的循他式思维模式,他们所遵循的价值判断标准是李洪志、《转法轮》、“经文”、自我感觉等,这就决定了他们会出现行为的偏执,心理的扭曲和对异已信息的排斥。因此,要改变他们对其他外来信息的严重排斥心理,必须鼓励他们注重树立科学精神,特别是探索精神、怀疑精神、实证精神与理性分析精神等使他们逐步养成自发质疑、理性思考、合理批判、主动探寻证据、求知求解的科学思维,激发他们被压抑的思维个性,避免其思维模式简单化、线性化和趋同化。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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