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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习练者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作者:钱 羽 · 2011-10-27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习练者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被其用来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成为达到其目的的利用工具,同时他们更是深受其歪理邪说毒害的受害者。我们首先来看看发生在法轮功中的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1·23”天安门自焚事件中,几名大法弟子点火自焚,造成2死3伤的惨剧。在当时,深受重伤的王进东和郝惠君还坚信“大法”,认为按照李洪志的话去做是一丝一毫都不会错的。

  案例二:2001年发生在湖北武汉的“彭敏事件”中,大法弟子彭明自残身亡,其同为大法弟子的母亲李秀银和哥哥彭亮,在彭敏接受治疗期间不但不配合医疗,还对李洪志和法轮功心存妄想,试图通过让其读《转法轮》来康复身体,最终导致彭敏得不到及时抢救,不治而亡。

  案例三:法轮功骨干成员,“新唐人电视台”编委会新闻中心负责人李国栋和被称为“法轮功在医学界的领军人物”的封莉莉,因身患肝癌和胰腺癌在美国病亡,重病期间,该两人均坚信法轮功和李洪志能使其康复,直到死亡还存有幻想。

  类似以上的案例在法轮功中不胜枚举,这些受害者不但不对李洪志和法轮功进行反思揭批,相反还对其心存侥幸希望,甚至歌功颂德,这正是“斯德哥尔摩症”在大法弟子身上的体现。

  一、“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历史由来

  1973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发生了这样一起银行抢劫案:两名劫匪在持枪抢劫银行时劫持了一男三女。六天后,警察将受害者救出。然而,接下来发生的情况大出人们意料,三名人质不但没有迅速逃离,反而将一名劫持者围了起来,保护他不受警方的逮捕。之后在法庭庭审时,人质拒绝提供不利于劫匪的证词,还筹集资金聘请律师为人质辩护。其中一个女性人质甚至爱上了其中一名劫持者,并在他服刑期间与其结婚。

  这一事件引起了人们的思考。西方心理学家将此称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 syndrome),指犯罪中的被害人对于加害人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加害人者的一种情结。这种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二、“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产生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让被害人感觉到(仅是感觉到,不一定真正要发生)他的生命必定受到威胁,而且他相信加害人人随时随地,完全会这么做。

  第二个条件是:加害人一定对被害人施以恩惠,这也是关键的一个条件。因为在被害人绝望的前提下,对他施以恩惠,会让他感激不尽。

  第三个条件是:除了加害人对被害人施加的思想和信息,其他任何思想和信息他都无法接收到。加害人完全把被害人和外界的联系交流隔离了。

  第四个条件是:被害者感到绝望,失去希望,无路可逃,再怎么努力也没有用。

  三、从“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产生条件看法轮功习练者

  李洪志就正如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中那个劫匪,法轮功习练者就如同人质。李洪志将法轮功习练者“绑架”、“禁锢”于他所编造的“法轮世界”中,让习练者感受到恐惧和威胁,并施以一定的恩惠,让习练者对其顶礼膜拜。当政府取缔法轮功组织,将法轮功习练者救出时,他们中的不少人不但没有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丑恶本质,还心甘情愿为李洪志唱“赞歌”,不愿跳出李洪志设下的陷阱。这不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现象吗?下面我们结合“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产生的条件来看看法轮功习练者的表现。

  1、李洪志神化自己,编造恐怖言论,使法轮功习练者处于恐惧之中。

  李洪志他篡改生日,自编神奇简历,宣称自己是能知晓过去、预知未来,具有四大功能的“宇宙主佛”,其有无数“法身”。让弟子们对其顶礼膜拜,不敢乱想,不敢乱言,怕“法身”遍布的“师父”会随时销毁自己。在确认其神的地位,使得习练者不敢有自己的想法,不敢有半点怀疑,只能唯李洪志马首是瞻,顺从其任意指挥后,李洪志又抛出若干恐怖言论,如地球爆炸、形神全灭等,让弟子们心生恐惧,不敢反抗。

  李洪志就是使用这一套手段,逼得一个个练习者整日疑神疑鬼,思想高度紧张,不敢“稍微偏差”,甚至有的出现了精神问题。为此,很多大法弟子相信李洪志有无处不在的“法身”监视,在练功中发现了法轮功破绽也不敢多想,不敢说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一个“不”字,即使在李洪志残害生命、危害社会的大量事实面前也不敢承认,更不敢与他决裂。

  2、李洪志施以“恩惠”让法轮功习练者产生虚幻错误的身心体验。

  法轮功习练者大多数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练功前,他们在工作、感情、生活等方面有诸多不顺,并且通过努力后发现单靠自己的力量难以改变现实。李洪志正是看到了这一点,为了达到控制法轮功习练者,迎合他们各种精神或物质的缺失,他使出一些小手段,让习练者获得一些虚幻的身心体验。

  李洪志宣称法轮功不收学费,他本人不会收弟子一分钱;宣称法轮功不需打针吃药,就可“祛病健身”。这迎合了一部分习练者不愿花钱的心理。李洪志告诉习练者,修炼法轮功能“净化身体”直至修成“金刚不坏”的佛体,这迎合了一部分人想祛病健身的心理。李洪志宣称练法轮功可以让人出功能,可以“开天目”、“白日飞升”等,这迎合了一部分人想通过练功获得特异功能的心理。

  李洪志像这样开出的“空头支票”还有很多,但都是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更多的是从心理层面迎合部分法轮功习练者的想法。当习练者拿到这些“空头支票”后,便有了满足感,感觉在现实生活中难以企及的却在法轮功中可以得到,从而一头栽了进去。

  3、李洪志强调“学法”,歪解“不二法门”,使法轮功习练者和外界信息隔绝。

  李洪志特别注重“学法”,把“学法”作为习练者必须做好的“三件事”之一。因为“学法”是法轮功习练者接受他的歪理邪说,将习练者洗脑最直接的途径。只有当习练者原来的知识理论和价值观念从头脑中洗去,才会失去理智、客观的分析判断,毫不犹豫地任其摆布。同时,他还歪曲佛教中“不二法门”的原意,让习练者专一于法轮功、专情于李洪志,从被动到主动的将法轮功以外的信息与自我隔绝。在一遍又一遍地“学法”中对李洪志的邪说不断单一地得到强化,最终迷失自我,变为只会按李洪志说的去做的“机器人”。

  就这样,在李洪志一步一步的引导下,法轮功习练者只看与法轮功有关的东西,只接受与法轮功有关的内容,排斥一切与法轮功无关的、相悖的信息。从知识理论到客观生活再到人际交往都与现实相隔绝。一叶障目,作茧自缚的结果必然是脱离现实,堕入李洪志精心设下的虚无飘渺的“法轮世界”。

  4、法轮功习练者对自己失去信心,放弃希望。

  法轮功习练者在练功前已经长期生活在挫折与不顺之中,理想与抱负单靠自身难以改变,遁入法轮功后,在李洪志长期的“洗脑”与恐吓之下,更进一步的磨灭了习练者的意志。李洪志强调“修在自己,功在师父”,其意在告诉习练者,修得好与不好,不是由练功者自己决定,决定权在于李洪志一人。所以不管你问哪一个习练者:你知道你现在修到什么“层次”了?得到的回答肯定是不知道。因为习练者已经根本丧失了自己的主动权,对自己完全失去了信心和希望,而是把信心建立于李洪志及其“法身”的“威力”,把希望寄托于法轮功虚幻的“圆满”和所谓的“平反”。

  四、如何让法轮功习练着摆脱“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法轮功习练者出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后,仍然对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抱有很深的感情和依赖,不但不旗帜鲜明的与其决裂,对其批判,反而还对其顶礼膜拜,歌功颂德;不但不对政府心怀感激,反而还对政府充满怨气,说政府“不解真相”。要消除习练者对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的依赖感和恐惧感,回归正常的生活就要在下面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全面揭露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的本质。法轮功习练者之所以在政府取缔之后仍然不能脱离法轮功邪教组织,正是犯了以管窥豹的错误。他们在李洪志的“洗脑”过程中,更多的是狭隘的被动接受,并没有全面的主动了解。李洪志在宣传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过程中,提到了不少当今社会能够接受的东西,但这些东西只是其用来诱惑习练者的“诱饵”,其真实用意还是用这些“诱饵”引诱习练者上钩后,对习练者展开精神控制,来达到他不可告人的丑恶目的。为此,要让法轮功习练者跳出法轮功的精神桎梏,全面客观的看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就要不遗余力的全方位的揭批李洪志和法轮功,让习练者们真正的看到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的别有用心,让他们理解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组织不是来“救度”他们的,而是来残害他们的。这样才不会对李洪志和法轮功心存幻想,为其继续卖命。

  2、正本清源的宣传正统宗教及科学技术知识。法轮功之所以能够吸引习练者,是因为它盗用了很多有关宗教和科学名词。中国有着数千年的传统文化,这其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与宗教有关的内容,但是我们只是对其有着片面和肤浅的了解,更多的是听到一些简单的术语,所以李洪志盗用宗教术语对其以及法轮功邪教进行策划包装,普通百姓难以对其进行正确的识辨。改革开放数十年以来,我国国民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各方面条件的有限,他们对于科学技术的了解也多限于简单的字面。李洪志就是利用人们对科技的一知半解,在其歪理邪说中大谈科技,好似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实际却是在随意曲解。但李洪志对正统宗教和科学技术的盗用和曲解偏偏就奏效,使得大法弟子们趋之若鹜,还自以为伴上了一个“宇宙主佛”而沾沾自喜。

  所以我们要注重对正统宗教的正面宣传,甚至可以有效的加以利用,让其更好地为我们服务。对科学技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有效的利用其打击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还原其本来面目。让习练者认识到李洪志和法轮功并不神秘,也不恐怖,根本就没有“形神全灭”,没有“法身”监督。

  3、耐心细致的加强对法轮功痴迷者的关心帮助。一是引导其打开封闭的思想防线。能由被动到主动的与外界信息互通交流,逐渐用正确的宗教、科学知识取代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二是引导其融入社会的正常生活。李洪志及法轮功的“名利情”、“道德论”、“修炼人与常人”等邪说让太多的习练者与社会现实脱节,终日沉迷于虚幻的“法轮世界”。要逐步使其恢复理性,提高其分辨判断的能力,尽快融入社会的正常生活。三是增强其应对现实的适应能力。要根本解决法轮功问题,就要从本质上提高习练者应对现实的能力,使其在脱离李洪志和法轮功的控制之后,能够正确应对复杂多变的现实生活,不至于再次堕入其它邪教的深渊。

  认清楚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的真实面目,调整好心态面对现实生活的错综复杂,法轮功习练者才会摆脱“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困扰,回归正常的生活。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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