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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宗教与邪教的联系和区别

作者:祁之江 · 2011-10-10 来源:凯风网

  关于宗教与邪教的联系与区别,不少专家学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给出了自己的回答。有的认为邪教与宗教截然不同,两者毫无关联;有的认为邪教不是宗教,但两者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有的认为,邪教是宗教的一种类型,属于新兴宗教的范畴,当代邪教是新兴宗教中的一个特殊而又个别的现象。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宗教与邪教虽有本质的不同,但两者却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

  一、宗教与邪教的概念及其演变

  1、宗教与邪教的定义及作用。各国对宗教的定义基本一致但不尽相同。恩格斯揭示了宗教的本质:“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形式。”《中国大百科全书》的《宗教》卷表述为:“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人的社会意识的一种形态,是感到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人们面对自然、社会与人生的自我意识或自我感觉,因而企求某种超越的力量作为命运的依托和精神归宿。”

  “邪教”一词是汉语文化的特有名词,它是一个动态并发展着的概念,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都有各自不同的邪教观。在中国历史上,封建统治者通常把民间秘密教门称为邪教,宗教信奉者也把本宗教以外的宗教视为异端教派或邪教;在西方国家,我们翻译为邪教的词是“Cult”,通常指那些极端、狂热、对社会具有潜在危害性的“膜拜团体”。1999年10月,我国最高法院对“邪教”做出的司法解释是:“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宗教现象是人类社会特有的历史现象,是人类智慧的产物。宗教为人类提供一种精神上的信仰与追求,情感上的安慰和寄托。宗教文化影响人们的思想情趣,宗教道德净化人们的心灵,宗教教义、仪规有规范行为、调节心理、情操美育的作用,能使人格得到升华并最终走向解脱。

  邪教则是为了满足人们某种变态或病态的精神需求。教主或是以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欺骗大众;或是以一些特异功能招来信徒;乃至以危言扰乱视听,如宣扬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等等。邪教宣扬的“末世论”,往往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使人们因恐惧而依附其门下,并为其抛弃一切,奉献一切,以求万能的教主帮助他渡过末日的灾难。

  应当指出:很多传统宗教也要求信徒信末日,在世界末日到来之时,人类包括死去的人都将接受上帝(基督教)或真主(伊斯兰教)的最后审判,无罪的人将进入天堂,而有罪者将下地狱。与邪教不同的是:传统宗教的“末世论”,一般都没有具体的期限,将世界末日置于遥远的未来。它并不刻意排斥现世,而是以相当大的注意力关注人类的现实生活,宣传“末世论”无非是劝人抑恶扬善,对人能起到一定精神安慰、劝勉和鼓励的作用。

  2、邪教与宗教相伴而生或由宗教演变而来。纵观历史,邪教之于宗教,可以说是如影随形、相伴而生。好比正宗品牌与冒牌伪劣产品一样,有一种知名品牌,往往就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只要人类有正常的宗教需求,就会有宗教产生和存在,有宗教存在,邪教就不会绝迹。邪教是吸收正统宗教的某些成分形成的,不服从正统宗教并在正统宗教神职系统之外运作的,在思想上、行动上具有反正统性、反社会倾向的极端主义异端教派。无论传统宗教还是新兴宗教,在它产生及发展过程中,都有可能演变或衍生出邪教。一是有些宗教由于没有顺应社会潮流和时代要求调整好教义、仪式,变得与世俗社会格格不入甚至与之激烈对抗,危害社会,如印度教的某些教派至今还在向毗湿奴神献活人祭,有明显的邪教特征,可视为从古老的宗教延续演化而来的邪教;二是有些教派被领导者为了个人野心或私利以及集团的政治图谋而被引上了邪恶的道路,成为极端主义的异端教派,甚至恶变为邪教。古今中外,这种例子很多,远有“太平道”,近有法轮功。

  1830年前的东汉末年,巫风弥漫,迷信盛行,更兼阶级压迫深重,天灾频繁,瘟疫流行。东汉灵帝熹平、光和年间,巨鹿人张角用符水咒语替人治病,救死扶伤,创立“太平道”,自称“大贤良师”,奉事黄老道。十余年间,招集信众数十万。张角渐萌异志,暗地把宗教组织改造成军事组织,并造作谶语作为改换天命的依据,发动了黄巾军起义,直接导致了东汉的败亡。后来的统治阶级视之为邪教鼻祖,以“黄巾之祸”相警戒。现在也有不少人认为“太平道”采取巫术符咒、谶纬迷信和“杀人祠天”等行事手段,带有邪教色彩,是我国最早的邪教。但在创教初期,它应当算是一个民间宗教团体,具备宗教所应有的各种因素,(太平道与五斗米道都被视为后世道教的源流,即“原始道教”)。等到势力大增,教主为了政治企图而使其成为极端主义异端教派。1992年,全国正出现气功热,李洪志也打着气功旗号,以“禅密功”和“九宫八卦功”两门功法为基础,结合去泰国探亲时学到的一点泰国舞蹈动作,拼凑成所谓新式功法——法轮功,短短几年就风靡全国。法轮功以强身健体为名传授所谓气功,貌似气功组织;又宣称“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以度人去天国和“真、善、忍”来引诱信众,并举办种种有特殊仪式的“弘法”、“传法”活动,也具有宗教的某些特征。李洪志创办法轮功之初,或许是借传功骗取钱财,混口饭吃,后来坐大成势,就有了政治野心。我们对法轮功的认识也有个过程,从气功到非法组织再到邪教。

  3、我国当代邪教产生的原因简析。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出现了数十种邪教,法轮功更是喧嚣于世。这些邪教的产生,既有复杂的国内因素,更有深刻而复杂的国际背景。从国内看,我国有着特殊的宗教文化背景,当前又正处于转型时期,激烈的社会竞争使一些人被排斥于主流社会之外而成为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精神慰籍和情感宣泄,把参加教派活动当作填补内心空白的“良药”,为现代邪教的滋长提供了土壤。据调查分析,法轮功练功人员的最初动因主要有三:或因疾病困扰而希冀强身健体,或因遭受挫折而寻求心灵慰籍,或因信仰缺失而企望精神寄托。从国际上看,现代邪教的盛行对我国邪教的产生起了催生和示范作用,国际反华势力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支持,也助长了邪教的滋生蔓延。

  二、宗教与邪教的联系

  应当看到,宗教与邪教的确有着某种联系,邪教依附于某种宗教而存在,是长在宗教身上的毒瘤。有些邪教是从宗教组织中异化、恶变、分离出来的,或原本就是宗教。

  第一,邪教大多是冒用宗教名义建立的,是宗教的伪种。当今世界上的邪教多达数千种,有的冒用科学名义,有的冒用气功名义,但绝大多数都是冒用宗教名义建立的。仅就我国近些年发现的邪教组织而言,除法轮功是冒用气功名义之外,其余认定的21种邪教都是冒用基督教和佛教名义建立的,其中冒用佛教名义的有3种,如观音法门、圆顿法门、灵仙真佛宗;冒用基督教名义的邪教多达18种。如呼喊派、门徒会、被立王、主神教、东方闪电、全范围教会、三班仆人派等。邪教冒用宗教名义,往往盗用宗教的名词术语,伪装成合法宗教,将剽窃的内容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再加工,对宗教教义断章取义、嫁接曲解。如日本奥姆真理教的教主麻原彰晃编造的教义就是摘抄佛教、印度教、基督教的教义以及密宗和瑜伽功只言片语的大杂烩。从佛教史看,利用佛教招牌,窃取佛教教义、篡改佛教经典的邪门“外道”也是屡见不鲜的。北魏宣武帝时河北僧人法庆,利用佛经中“弥勒下生成佛说”在民众中的广泛影响,自命为“新佛”,创立“大乘教”,无视佛教严禁杀生的戒律,极力煽动民众造反杀人。谓“杀一人者为一住菩萨,杀十人者为十住菩萨”以杀人为度人,杀人越多越好,甚至父子夺命,兄弟相残,应属典型的邪教。元明清时期的白莲教等也多具有邪教特征。法轮功虽是冒用气功名义,但李洪志的“法轮大法”以及他的“末日说”、“法身说”、“消业说”、“法轮说”、“圆满说”,都是盗用道家、佛家、气功的名词术语。由于邪教打着宗教或气功的旗号,借用宗教或气功的某些形式,对公众有相当大的迷惑性,初期不易识别,一旦发育成熟,就会祸及宗教,危及社会。

  第二,现代邪教大多是从宗教中分离演变而来的,是宗教的变种。上世纪中叶以来,全世界出现的新兴宗教1万多个,其中一些教派走上极端而演变成邪教。例如,美国的“大卫教”原是从“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派中分裂出来的新兴宗教;美国的“人民圣殿教”,开始只是一个“国民公共教堂”,其宣传的内容是耶稣基督对穷人的爱心和爱行,教主琼斯原是基督教牧师;乌干达的“恢复上帝十戒运动”原先也是合法注册的宗教团体,其成员绝大多数是天主教徒;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本是日本新兴宗教“阿含宗”的热心教徒,后来自立门派创立“奥姆神仙会”并进行注册登记,以“弘扬古代瑜伽、原始佛教、大乘佛教为背景的教义”为其宗旨,成为当时日本政府认可的宗教组织;韩国文鲜明创立的“统一教”曾是韩、美两国都认可的新兴宗教。由此可见,西方邪教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是新兴宗教的极端产物,是新兴宗教中少数教派蜕变的一种恶果。好比人体正常细胞的癌变,邪教就是长在宗教身上的一颗毒瘤。

  第三,邪教的产生同宗教有相同或相似的根源,是与宗教相伴而生的怪胎。宗教和邪教产生的根源主要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心理根源。自然界、社会、人的生命的发展变化,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面对大自然的无穷奥秘和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人们很容易产生迷惑、紧张、恐惧和不安;面对社会中存在的剥削与压迫现象,不公正现象,以及人生命运难以掌控,生老病死难以抗拒,也会产生各种压抑、孤独、焦虑和苦闷,乃至绝望的心理,有的人选择与自然、与社会、与命运抗争,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现状;有的人认为人不能摆脱自然、社会和人生的压迫,萌发出超自然力量的神明观念,从宗教信仰中寻求神佑和精神慰藉,即通过想象中的全能的神的恩赐来获得精神上的解脱。

  人类有了宗教信仰的需要,各种宗教团体便会应运而生。教主如果是为了慈悲济世、救死扶伤,他所创立的应当就是宗教;如果出于个人私欲和政治野心而创教,那就是邪教。宗教可以凭借慈悲济世情怀接纳信众,安抚并教化他们;邪教也可以利用人性的弱点来吸引教徒,并对其进行控制。这说明,邪教的产生根源与宗教是相同或相似的,邪教是与宗教相伴而生的怪胎。问题在于,人们根据各自的需要有选择性加入某一教派,但是受认识水平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可能做出错误的选择:本想加入宗教,结果却加入了邪教。

  第四,邪教与宗教的形式相类似,“形”似而“神”非。无论是组织形式、信仰形式、活动形式和情感表达方式,邪教与宗教都具有相似性。宗教有自己的组织体系,有对超人间力量的信仰,邪教亦然。宗教活动主要有巫术、禁忌、祈祷、礼拜仪式、宗教修炼等,很多邪教也有类似的活动。宗教中的巫术,是宗教神秘主义的表现,它以心理的满足代替客观实际的满足。邪教的巫术都是宣传教主的神迹或特异功能,神化教主,欺骗信众,实施精神控制。宗教中的禁忌,高层次的神职人员也要身体力行,不得违禁,而邪教则不同,禁忌多用来约束教徒,而不能约束教主。邪教教主要求信徒过清苦生活,自己却穷奢极欲。美国“大卫教”教主科雷什要求教徒节衣缩食,禁婚戒欲,他自己却酒肉不断,并拥有数十名妻妾;他禁止已婚教徒过夫妻生活,自己则肆意蹂躏妇女。我国“主神教”禁男女房事,而教主刘家国却可以任意“蒙召”女信徒,肆行奸淫。邪教中的祈祷、礼仪也与宗教不同。“呼喊派”把《圣经》中“求告主名”改为“呼喊”,让信徒在聚会祈祷时大声呼喊“常受主”(教主李常受的名号),往往走火入魔;欧洲“撒旦教”的礼仪竟然是杀活人喝血献祭。显而易见,邪教活动徒有宗教的形式,没有宗教的实质,“形”似而“神”非,甚至是反宗教的,是披着羊皮的狼。

  三、宗教与邪教的根本区别

  区别宗教与邪教,可以从多方面加以分析鉴别。从根本上说,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从信仰对象看,是信“神”还是信“人”。宗教与邪教有各自的信仰对象,由此给教徒一种超人间力量的尊崇,通过崇拜信仰和特定的仪式、动作获得精神的安慰,得以摆脱世俗生活的烦恼。区别在于:宗教信奉的是超人间的“神”,而不是现世之人。如基督教崇拜上帝,伊斯兰教崇拜安拉,佛教崇拜佛,道教崇拜太上老君,犹太教崇拜创世主,等等。宗教的神职人员不论权势多大都只是神的仆人,而不能自称为神或神的化身,并不被当作偶像来崇拜。邪教信奉的是现世之人,是神化了的教主。日本的奥姆真理教信奉教主麻原彰晃,统一教信奉教主文鲜明,法轮功信奉教主李洪志,主神教信奉“主神”刘家国,门徒会信“三赎”(教主季三保的神名)。邪教神化首要分子,强迫别人信仰,制造教主崇拜,实施精神控制。麻原彰晃自称在喜马拉雅山得到了“超能力”,是“弥勒菩萨的化身”;文鲜明自称是统一世界的君主、再临人间的“弥赛亚”;李洪志自称是比上帝耶和华还高、还大的、最高的、无上的、唯一的、造就一切的“主佛”;刘家国自封为“主神”、“转世基督”;季三保自称是“神所立的基督”,给自己起了一个“三赎”神名,妄称对人类“第三次救赎”要靠他来完成,以此让成员顶礼膜拜。

  2、从与社会的关系看,是适应社会还是反社会。宗教与社会协调,推崇道德,尊重生命、善待他人,适应社会、遵守法纪,不与政府对抗。宗教道德具有博爱、仁慈、宽厚的情怀,主张与社会、与自然和谐相处。佛教的“普渡众生”,基督教的“爱人如己”,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皆兄弟”,都体现了这种情怀。宗教戒律中有不少符合现代法制规范的内容,如道教的“不得伤煞众生、不淫他妇人、不妄伐树木”,天主教的“孝敬父母”、“毋杀人”、“毋行邪淫”、“毋偷盗”等戒律,就是劝诫信众抑恶从善,融于社会,服务社会,维护社会和谐。宗教通过提供一种世界观,通过塑造人们的基本信仰和情感使一些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得到整合;同时又通过把社会规范神圣化来敦促教徒自觉遵守,在稳定社会、扶助人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邪教则反社会、反人类,蔑视社会的伦理制度,无视法律,敌视社会,戗害生命,对抗政府。邪教反社会、反人类有四种极端方式:一是诱骗信徒,度人升天。美国“天堂之门”教主阿普尔怀1997年声称,要抛去肉体躯壳,乘外星人飞行体(UFO)飞往天堂,引诱39人服毒身亡。李洪志胡说地球是宇宙的垃圾站,人类是宇宙空间掉下来的垃圾,他的法轮大法为世人提供了一部上天的梯子,一些法轮功人员在其“升天圆满”的蛊惑下到天安门集体自焚。二是从消极遁世到厌世自杀,如美国“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胁迫引诱914名信徒离开地球,集体服毒自杀;三是从仇视社会到疯狂报复,如日本“奥姆真理教”1995年在东京地铁施放沙林毒气导致5500余人伤亡。四是从预言破灭到痛下杀手。乌干达的“恢复上帝十诫运动”成立于1984年,教主预言地球会在1999年12月31日毁灭,教徒必须将所有财产变卖捐给教主,方可进入天堂,否则会被打入地狱。当预言破灭后,教派首领遭遇信任危机。为了防止教徒索回钱财,他们狠下毒手,2000年3月17日,在卡农古镇的一个教堂,纵火焚烧了530名信徒。事后,乌干达警方还挖掘出数百具被害信徒的尸体,死亡人数超过了1000人。

  3、从活动方式看,是公开活动还是隐蔽活动。宗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崇拜仪式和宗教仪规。如佛教的佛诞节、佛成道日、观音会及其他法会;伊斯兰教的念功、礼功、斋功、课功、朝功五项功课;天主教的圣洗(洗礼)、坚振、圣体、告解(忏悔)、终傅、神品(圣秩)和婚配七件圣事等,教内教外均可了解。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方式比较固定,活动场所有教堂、寺庙、道观等。神职人员采取布道、祷告、讲经、念经等方式对信徒进行教化,信教公民在宗教场所进行的礼拜、诵经、讲道、弥撒、受洗、受戒、受斋、追思、忏悔,过宗教节日,以及教徒在自己家中进行的修持念经、祷告、守斋、终傅等,所有这些活动都是公开的、开放的,受国家法律保护。

  邪教则秘密结社,非法传教,活动诡秘。活动场所、时间一般是随机的、不确定的,活动与行踪秘而不宣,外人难窥其里。教主往往采取暗示、恐吓、胁迫、专制等手段对信徒实行精神控制,一旦加入这个组织,很难摆脱出来。有些邪教组织实行封闭半封闭式管理,内部等级森严,俨然一个秘密王国,与黑社会组织很相像。它们采取地下活动方式,串联、聚会活动多在比较隐蔽的地点进行。如“门徒会”鼓动信徒“走窄门,不进教堂,在野外聚会”,故又称“旷野窄门”。美国“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1976年带领一千多名忠实信徒前往圭亚那丛林兴建庄园,建立所谓“琼斯公社”,实行封闭式管理和独裁统治,驱使信徒们无休止的劳动,并进行残酷体罚。美国“大卫教”教主科雷什将教徒关闭在得克萨斯州的卡梅尔庄园,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从事各种劳役和军事训练,美国政府派人前往搜查,教主令信徒武装抵抗,造成80多人葬身火海。

  4、从教义教理上看,是文化经典还是歪理邪说。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包含着十分丰富的思想文化内涵,是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传统宗教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一整套教义理论体系和经典教义,如佛教的《大藏经》、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基督教的《圣经》、道教的《道藏》,内容丰富,是集政治、经济、文化、艺术、道德、法律、哲学于一体的“百科全书”,在世界上有着深远影响。宗教的教义教理就蕴含在这些博大精深的文化典籍中。邪教的教义不过是将古今中外神秘主义巫术、咒语和传统宗教中片断教义或概念拼凑而成的大杂烩,是危言耸听的歪理邪说。不少邪教还剽窃现代科学名词,披着科学的外衣散布邪说,迷惑信众。法国的“雷尔教派”教主克劳德·沃西伦宣称:人类是外星人在2500年前借助DNA技术创造的。他提出研究基因工程,建立“克隆援助公司”,克隆小女孩。他要求信徒上缴个人财产修建“外星人使馆”,为教徒建一个GNA银行,并鼓动互相残杀,从瞳孔之间中轴线上方33毫米处削下一块一厘米见方的前额骨奉献出来,其说教不仅荒诞,而且极为恐怖。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妄称“法轮大法是超常科学”,“从粒子、分子到宇宙,从更小到更大,一切奥秘的洞见,无所不包,无所遗漏。”盗用许多现代科学名词概念,以表明其理论的科学性。

  5、从传教目的看,是扶危济困还是贪婪无度。宗教倡行扶危济困的传统,以乐善好施来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不允许神职人员个人敛财和行骗,并以禁欲主义作为特征,甘于清贫,独身自持。而邪教无一例外地以聚敛钱财为目的,教主以收取入教费、传教费、奉献款和销售邪教用品等名目骗取钱财,以“神”的名义奸淫妇女,表现出惊人的贪欲。如欧美的“太阳圣殿教”要求所有信徒缴纳巨额入教费,就连日常宣教讲道也要收取高额听讲费,交得越多,越表示忠诚,一些狂热的信徒不惜变卖家产,一次将数十万美元交给教主。美国“大卫教”教主科雷什令信徒将全部薪金、存款和其它财产缴给教主。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通过“传教仪式”收取30-50万日元费用;他向信徒推销“脑波同步仪”头套,一副头套高达1000万日元(当时约合80万元人民币),称戴上它可以使自己的脑波与麻原彰晃的脑波同步;他还编造自己身上有特殊的基因,可以向信徒“转移”,每喝一次掺有他自己精液的药水,要收百万日元;喝他肮脏的洗澡水也要收5万日元。据有关资料统计,奥姆教从创立到被取缔的6年间,资产扩大了250倍,共聚敛资财约11.5亿美元。法轮功“大法学会”在国内传功、卖书、办班等,短短几年中就骗取1.6亿多元,李洪志敛财4000多万元。邪教教主对女信徒有绝对的性支配权,只要需要,随时可以召女信徒发泄淫欲。韩国“摄理教”教主郑明析以“透过肉体结合来获得拯救”之邪恶教理,奸淫了亚洲国家无数女性,仅韩国就有数百名妇女、台湾有上百名女大学生被奸污。邪教教主也有免费治病或施以小恩小惠的,但这些都不过是伪善的假面具,是邪教欺骗、迷惑和拉拢信众的惯用手段。而且给你一瓢,欲取弱水三千。

  很多邪教组织还有明显的政治目的,就是推翻现政权。美国的“人民圣殿教”宣称要“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日本“奥姆真理教”要建立以奥姆佛法为基础的自治国家,韩国“统一教会”要建立统一世界各教派的“世界家庭”,我国的“主神教”提出“要推翻人的国、建立神的国”,法轮功要创造一个无比美好的“法轮世界”,而教主就是这个国家乃至世界的最高统治者。正如法国邪教问题专家让·皮埃尔·皮拉德指出的那样:“邪教在秘密和隐蔽中滋生,在黑暗中发展,以神灵或玄奥作掩护,其唯一目的是谋取政权和金钱。”

  结束语:综上所述,邪教不是宗教,但与宗教结下了不解之缘,邪教是宗教的伪种或变种。那种认为宗教与邪教截然不同且毫不相干的说法,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由于邪教多是披着宗教或气功的外衣、盗用宗教和科学名词概念伪装自己,一般公众很难识别,因此,一方面,我们要在反对邪教的同时,加强理论研究和宗教知识及科学知识的普及,增强公众识别和防范邪教的能力,防止和减少邪教对社会的危害;另一方面,应当指出:苦难和挫折是引发信仰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仅仅因为遭遇挫折而寻求心灵安慰或精神寄托,很难引发健康的信仰,对改善人生、探索真理也不会有切实的帮助。无论接触何种宗教,都要认真地观察和思考,不要误入歧途,更不要一味盲从。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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