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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相对剥夺理论”剖析邪教痴迷者的偏见观念

作者:谢 腾 · 2011-04-12 来源:凯风网

  一、引言

  社会学研究表明,引发群体性的不满情绪主要根源于“相对剥夺感(Relative Deprivation)”。作为一种负面的心理体验,“相对剥夺感”一旦产生,就往往决定着行为人以后的行动,如果这种负面心理感觉无法得到有效消除,反而逐渐积累,就很容易外化为违法行为,甚至发展为群体性事件。

  二、相对剥夺的概念及理论形成

  “相对剥夺”的概念最早来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对美国军官的军事生活满意度研究。在美国,空军将领的工资水平以及提升的机会都比军事警察高得多,但有研究发现,比起军事警察,空军将领对军事生活表现出更多的不满。为何更好的待遇导致了更多的不满呢,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空军将领往往看到下属有更多的提升,而自己的提升可能性却相对较小,于是有了一种剥夺感,从而产生不满;相反,军事警察看到较少的人员提升,相对于其同事,他们不会产生如空军将领一样的剥夺感,因此他们的满意度相对较高。

  此后,“相对剥夺”的概念经R.K.Merton等人的发展,成为了一种解释群体行为的相对剥夺理论(Relative Deprivation Theory, RDT)。其具体是指人们常常不是依据绝对的、客观的标准来评价自己在生活中所处的位置,而会将自己的处境与某种标准或某种参照物相比较,如果比较的结果发现自己处于劣势地位,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因为人们不是与某一绝对的或永恒的标准相比,而是与某一变量相比,因此这种剥夺是相对的。相对剥夺感会影响个人或群体的态度和行为,并可造成多种后果,其中包括压抑、自卑,愤怒、怨恨或不满等消极情绪,甚至可能引起集体的暴力行动。

  三、相对剥夺感在法轮功组织中的体现

  根据笔者的观察发现, 大多数法轮功人员在练功前多多少少都有“相对剥夺”的消极体验,比如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一些不顺或困难,一时又难以找到解决的方法,从而引发对自身处境的不满。一方面,他们迫切寻求改变,渴望能找到一种方法来帮助他们摆脱目前的处境;另一方面,李洪志信誓旦旦的保证让他们好像找到了“救命稻草”,加强了他们依靠法轮功摆脱现状的信心。于是在内外两重因素的作用下,许多法轮功练习者对“法轮大法”深信不疑,对修成圆满抱定信心,从此掉入“法轮陷阱”,一发不可收拾。

  1、“相对剥夺感”如何产生

  许多法轮功人员坚信修炼法轮功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就是因为他们对现实中自己的处境非常不满意,并且认为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中,自己的处境不可能得到改善。所以,事实上相对剥夺感的产生和不断增强正是人们企图从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中寻找希望的重要原因。对于法轮功习练者而言,相对剥夺感可能体现在与同事、朋友、家人甚至自己过去类似的境况的比较中,并产生“社会不公”的愤愤不平感,从而将所有的错都归结于外界。久而久之,这种错误的信念在他们脑海中不断巩固,最终形成了对现实社会敌视的态度,并通过各种反社会行动表现出来。

  如原法轮功习练者肖文辉,本是福州市闽侯县某局科长,因在10年时间里职务一直没有提升,心理开始有些不平衡,认为自己看透了官场的“潜规则”游戏,感觉到这个社会真是不“真”。于是“破罐子破摔”,在工作上逐渐变得消极被动,不再努力追求上进,偶然接触了自诩为“真善忍”的法轮功,觉得法轮功中的“做好人”、“真善忍”、“上层次”正合其意,寄希望于练习“大法”能够让自己脱离“苦海”。本案例中的肖文辉因很长的时间里职务一直没能得到提升,产生一种“别人都有提升,我却没有”的心理剥夺感,这是因没能得到与他人同等对待而觉得现实社会“不公平”的相对剥夺感。

  再如清华大学博士生、原法轮功习练者李某在自述中说到:“我被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腐败现象一叶障目,时常产生愤世嫉俗的情绪。但在学法小组里,人们经常在一起交流心得体会,好像都因为讲‘真善忍’而变得高尚起来。而且这些人来自不同的单位,相互间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所以表面上形成了一个和谐的人际关系,相互间有了一种精神上的依赖。”本案例中的李某因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腐败现象不满,产生了一种“空有一身抱负无法实现”的心理剥夺感,这是因自己理想没能实现而对现实社会“不满”的相对剥夺感。

  2、“相对剥夺感”如何被利用

  无论是由于职务得不到提升,还是对社会腐败现象的不满,最根本来说都是因为他们对目前自身境况感到不满,李洪志深谙这些人的心态,他在乔装打扮后以拯救者的角色登场,并告诉他们,这个社会已经无可救药了,你们的家人、朋友、伙伴,他们只是俗人,根本不需一提。只要你们相信我,我可以教你们练功习法,到时候修成“圆满”,成仙成佛,日子要比现在过得好上几百倍、几千倍。有“经文”为证:

  “地球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李洪志《在美国东部法会上讲法》)

  “现在……社会在整体往下滑……你回头看一看人、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你看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李洪志《悉尼法会讲法》)

  “你听说过有极乐世界吗?法轮世界更美。”(李洪志《法轮大法法解》)

  “天上的佛没有苦,全是高兴事、幸福事,要什么有什么,大自在。”(李洪志《转法轮(卷二)》)

  “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都不费吹灰之力。”(李洪志《欧洲法会讲法》)

  李洪志一方面将今天的人类社会描述得十恶俱全,引导其信徒鄙夷人类社会,放弃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将“法轮世界”说成是一个无比美好的“天国世界”,在那里人可以永远脱离生老病死,获得大自在,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于是,在李洪志的妖言惑众下,法轮功习练者们在追寻成仙成佛的同时,报复社会的信念也牢牢地在他们的脑海中扎根,从而导致各种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事件发生。

  3、“相对剥夺感”与偏见

  有时候相对剥夺感的形成与个体自身的原因有关,在李洪志的有意曲解下,法轮功习练者开始将自己的过失转嫁到其他群体或成员身上,这种转嫁过程其实就是寻找替罪羊的过程,而被转嫁的群体或成员就成了替罪羊。由此可见,相对剥夺感所导致一个常见后果就是对其他群体或成员的偏见,下图表明了在相对剥夺感的基础上,偏见产生的具体过程。

 

 

图1  相对剥夺感与偏见的模型——格里克(2002)


  由此模型可以看出,首先是人们感受到挫折或者相对剥夺,这是一种不愉快的体验,人们为此要寻找一个原因。如果此时某个意识形态可以为人们提供一个解释挫折或相对剥夺原因的替罪羊,人们为了自身内群体的需要就会采用这种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将群体自身的困境转嫁到外群体身上,可以显著地减少自身的不安,增加个体对自身的认同。

  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不顺或困难,当大家感到迷茫并为此寻找原因时,法轮功趁机而入,大肆鼓吹“现在人类社会的道德观念往下滑的很厉害,大家都在这个洪流之中往下滑,社会在整体往下滑”之类的言论,让人们觉得遭受的挫折和失败原来不是自己的问题,而是因为整个社会在下滑,是社会有问题,将整个人类社会作为转嫁人民“不满”矛头的替罪羊。不仅如此,当法轮功成员苦苦修炼却不见“圆满”时,李洪志将原因通通归结于外界的迫害和干扰,“今天大法弟子所面临的这个修炼状态,与历史上任何的修炼方式和状态都是不同的……旧势力的参与是一种迫害,是一种干扰”,这种将法轮功内部成员修炼过程中的“问题”转嫁到人类社会的“干扰”和“迫害”手法,常常导致法轮功人员对非法轮功群体的排斥和拒绝。如此可见,法轮功歪理邪说中那一套用于解释挫折或相对剥夺的理由,引导着其信徒逐渐走向偏见和极端,甚至在行动中都会有明显的表现。

  比如家住福建省连江县东岱镇龙山村的原法轮功习练者谢某,曾是法轮功连江辅导站副站长。1997年,因行业不景气,惨遭合伙人的欺诈,自此以后,深感社会上物欲横流、尔虞我诈的阴暗面盛行,与人接触也开始变得疑神疑鬼。后来在偶然的情况下接触了法轮功,之前的经历教训让他对“人类社会十恶俱全”的说法深表赞同,觉得现在人类的道德真是日益败坏。于是不遗余力地投身于修炼法轮功之中,痴迷其中并越陷越深,为了法轮功甚至散尽家财,沦落到居无定所的地步,却还执迷不悟,终因屡教不改,被判有期徒刑4年。对此他非常的气愤与不解,认为自己一直是在“做好事”,却屡遭外界的“破坏”,在狱中甚至当着狱警的面诵念“经文”,希望“法正乾坤”,消灭邪恶。对法轮功群体充满了认同和偏好,对人类社会充满了愤怒和偏见。

  四、小结

  其实,在现实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相对剥夺感”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只不过在不同的现实条件下,它有不同的内容、表现形式(内隐或外显)罢了。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这种剥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剥夺,而是一种心理上的剥夺感,人们在为自身剥夺感寻找原因的时侯往往显得不够客观和理性,容易受到李洪志那一套荒谬理论的影响,落入法轮功的精神陷阱,沦为其对抗政府和人民的工具。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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