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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邪教的非理性心理探析

作者:谢腾 刘峰 · 2011-03-28 来源:凯风网

  一、引言

  邪教之所以盛行,必然有其本身蛊惑人心、颠倒黑白的因素。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必须认识到人的心理机制中也有许多不完美的地方,而这些正是邪教产生和发展的心理基础。无数事实表明,人类并不纯粹是一种理性的存在,在许多情况下,人的一些负面心理,很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和操纵。如法轮功组织的恶性膨胀,也正是无数法轮功习练者思维和心理机制中非理性因素被利用的结果。

  二邪教盛行的非理性心理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一个正常人加入邪教的心理动机。虽然邪教信徒在进入痴迷状态后是非正常人,但他们在加入邪教时是完全正常的,但又是有弱点的,这也正是邪教主要加以把握和利用的。邪教的盛行不仅与大众的非理性心理有关(如:根深蒂固的封建文化,群体无意识的终极渴望,群体心态与行为等),也与个体的非理性心理有关(如:急功近利的“暴发户”心理,受苦受难的“可怜虫”心理,耿耿于怀的“报复者”心理,长生不老的“怕死鬼”心理,出世成佛的“修炼者”心理等)。大众心理是社会上人们普遍承认和接受的社会共识、主流思想和感情,而个体心理是个体对自身与社会文化环境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观念把握和体验,二者既彼此区别又密切联系。

  1、大众的非理性心理

  法轮功组织之所以能在短短几年间,就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严密的组织系统,练习者多达数百万,笔者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人民大众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非理性心理。这种心理缺陷与个体的文化程度、智商、性格特征等无关,因为不管是多么有知识或多么优秀的人,都有可能具有这种心理缺陷。

  (1)根深蒂固的封建文化

  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历史都是救世主的历史。封建统治者——皇帝,是天子、是万民之主、是救星。中国传统文化也刻意宣扬统治者的神圣,将英明、伟大的统治者与治世相联。一般的老百姓都期盼圣君降临人间,期盼救世主。这就是中国封建文化中的救世主情结。比如人们总是期待能有“青天”再世,以维护弱者的权利,而不是用法律武器去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在这种背景下,李洪志将自己装扮成救世主,使一些“期盼神圣”的人与自封为“万能之神”的李洪志非常必然地走到了一起,新的“法”、新的“神”赢得了旧式的尊崇和追随。

  封建文化中的“救世主情结”正是大众非理性心理的代表之一。于是就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当人们遭到未曾熟知的“不平”、“不稳”和“不定”时,从而对生活、对周边环境和人生的境况及未来感到不解、恐惧、无助、焦虑或不满时,由于缺乏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和影响,缺乏有利于克服生活恐惧的理性工具,于是常常仰仗非理性的工具。特别是当人们原有的信仰发生动摇,不会再去信仰先人、信仰上帝或信仰科学的时候,自然会为其他的信仰留下空间,这很可能就会成为邪教渗入大众的基础。

  (2)群体无意识的终极渴望

  一般而言,人都有超越自己生存界限的愿望,比如一些人渴望通过摆脱现实、寄托来世的途径,来达到对现实世界非理想人生的一种心理超脱。这种对生存界限的终极渴望心理是东西方共有的,不同的是西方的宗教文化非常发达,人的终极渴望至少可以在有关天国的乌托邦学说中获得虚幻的满足。以儒家文化为正宗的中国传统主流文化,总体上还没有脱离世俗文化的拘囿,显得过于注重经验和实用,而忽视超验和非功利的理论,缺乏提供满足国人终极渴望的功能,于是不少人只能从非主流或亚文化中去寻求安慰和答案。

  毫无夸张地说,法轮功正是利用了人们渴望超越生命界限的心理需求而建立起来的邪教组织。其显著的特征是将现实存在着的人当作神,以这个人间的“神”营造出一个宗教乌托邦,如李洪志借用佛在人间普渡众生的佛教教义,把自己吹嘘成一个至高无上的救世主,还声称自己“做了前人没有做的事”,传了“更大的宇宙大法”,是在“往高层次上带人”,“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等。再加上他利用现代科技的、心理的、宗教的种种名词混淆视听,这对渴望得到超脱的人们来说,具有极大的心理诱惑力。

  (3)群体心态与行为

  所谓群体心态,是指某一个人在获得一个“心理群体”后所产生的心理状态和心理倾向。群体心态产生于社会互动的过程中,它是普遍存在的一种大众非理性心理,因为无论是五六个人还是整个民族,无论是聚集成群还是各自孤立,无论是没有受过教育还是博学之士,都可能在特定影响下成为一个心理群体。这种心理群体一旦形成,群体中个人的异质性便会被群体的同质性所吞没,让无意识占据心灵的上风,并让那些为群体所独有的特点去发挥作用。

  法轮功组织要求其信徒集体练功和交流,在互动的过程中个人很容易受到该法轮功群体情感和行动的交互感染,因为人们对群体有种依赖心理,不愿受群体排斥,于是借从众行为以获得群体的赞同,逃避群体的责难。甚至有的个人如同走火入魔一般,把歪曲性的幻觉与真实事件混为一谈,以致会在某种暗示下做出与他原来的信念和习惯截然相反的行动。这种群体压力情境下的心理状态是每个群体中的个体所存在的,但平时是处于一种潜在状态,被理性所压抑,但只要条件成熟,它就可以冲破理性的控制和压抑而表现在行为中。比如当法轮功群体中的个别人对练功的功效存有疑虑时,法轮功组织中其他人表现出的坚定不移,往往会动摇他们原有的态度,屈从于群体的压力,受到群体大多数人的影响,表现出明显从众行为。

  2、个体的非理性心理

  事实上,我们发现法轮功的那一套东西,并不是对每一个人都能起到效果的。而之所以一部分个体会受到其欺骗却对此完全不知情,甚至冥顽不化,拒绝回头,这与个体对自身与社会文化环境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观念把握和体验是息息相关的。因此,那些具有某些非理性的心理需要和欲望,而又具有易感性素质的个体,最容易成为法轮功的忠实信徒的。

  (1)急功近利的“暴发户”心理

  法轮功利用了社会上业已形成的夸大其实的“气功神化”效应,以其乍看“简单易学”、“容易入道”或“门槛”较低而吸引了气功市场上一批想用最“合算”的办法“祛病健身”乃至练出什么“功能”的“顾客”。而李洪志为了更好地吸引“顾客”,甚至不吝许下种种“美好”的诺言:如他能随时随地保护修炼者及其家人身体健康,修炼者可飞向另类空间等。这些正常人嗤之以鼻的东西,很多法轮功痴迷者却是深信不疑,他们有的希望“不吃药病就好”;有的幻想着“两三天开天目”;有的认为找到了一条“上天的捷径”;甚至我们看到有些本来是佛教的信徒也受到诱惑,因为李洪志将法轮功的“功效”吹嘘得无比神奇,又远比修炼佛法来得“省事、快捷”……我们来看看李洪志在《北美大湖区法会讲法》上是如何吹嘘的:“大家想一想,过去一个修炼的人经过一生的修炼,甚至于几生的修炼,可是我们今天在短短几年中就要人圆满,承受过程只是一瞬间,而且时间是推快的。”面对这样一个诱人的美好愿景,许多法轮功练习者不惜舍弃亲情、放弃家庭、抛弃工作,甚至违反法律、残害生命。

  这类痴迷者就像一位急功近利的商人,总是用“效益”来权衡自己的“得失”,追求“假大空”的东西,幻想着天上掉馅饼。

  比如福州市鼓山镇鼓四村的原法轮功习练者郑某,从小受母亲信佛的影响,对佛教怀有强烈的好奇心,可是由于自身文化水平的关系,对佛教的内容始终一知半解。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自称是“最高的佛法”的法轮功,一下子激起了她的好奇心,觉得其中所讲的很有道理,既然都是修炼,法轮功的“功效”要厉害得多,而且修成的时间又短,因此,情不自禁地投入到法轮功的修炼之中,并在其中越陷越深。

  (2)受苦受难的“可怜虫”心理

  有些人在现实生活中曾受到过挫折,或是生活过得不如意,就容易产生焦虑、烦躁等不良情绪,于是那些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的人,就会努力寻找解脱压力、恢复心理平衡和脱离现实的途径。法轮功的主张恰恰迎合了这些人的需要,比如李洪志在《转法轮》里说到:“我们人来到这里(指地球这个垃圾站)不是来当人——是来吃苦、消业的。”于是,修炼法轮功成为一些痴迷者逃避现实的途径和方法。

  这类痴迷者好像一个饱受生活摧残的“可怜虫”,其中,李洪志自称是一个“能把整个人类度到光明世界中,是比释迦牟尼、老子、耶稣还高的救世主。”于是,“大法弟子”的确诚惶诚恐、感激涕零,成为法轮功牢笼中的又一受害者。

  比如福建南平市的原法轮功弟子张某,因为生孩子时落下了毛病(腰酸,畏寒,体弱),长期看病吃药也不见好转,经济上的负担,再加上病痛的折磨,经常莫名其妙地心情烦躁,生活过得十分困苦。后来在邻居的推荐下修炼了法轮功,病情得到了一定的好转,感觉好像捡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死心踏地修炼法轮功,最后反而弄得家不成家,后悔莫及。

  (3)耿耿于怀的“报复者”心理

  法轮功痴迷者中积聚了许多社会中下层人员,他们有的因为平素有一些抱负不得伸展,顽固地认为社会对自己不公平;或是因生活中的一些不合理现象感到相当程度的不满、沮丧和无奈。这种不满经李洪志的刻意强化下,成为一种对社会的敌视和仇恨的态度。比如李洪志在《悉尼法会讲法》中说到:“现在人类社会的道德观念往下滑(得)很厉害……社会在整体下滑,你回头看一看人,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你看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人如果再滑下去就面临着毁灭,彻底的毁灭,那叫形神全灭,很可怕”。如此一味加强人们的不满情绪,目的正是为了得出“现实社会糟糕得一塌糊涂,修炼法轮功才是好的”这个结论,并借此来更好地控制信徒。

  这类痴迷者就像是一个个痛恨社会不公的“正义的斗士”,他们本身的反社会的意识和理念极强,坚持绝对的自我确信,并带有强烈的情感和动机。他们将“法轮功”当成发泄对社会不满的工具,更有甚者不惜“以身护法”、“以血护法”,以此来表明其对李洪志的忠心,以及对社会的敌视与报复。

  比如原法轮功习练者肖某,本是福州市闽侯县某局科长,因在10年时间里职务一直没有提升,心理开始有些不平衡,认为自己看透了官场的“潜规则”游戏,感觉到这个社会真是不“真”,油然而生的对现实的反感之情。于是“破罐子破摔”,在工作上逐渐变得消极被动,不再努力追求上进。偶然情况下接触了法轮功,对其中所谓的“发正念”来诅咒他人的方式情有独钟,以此发泄自己的不满,并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4)长生不老的“怕死鬼”心理

  法轮功有这么一部分痴迷者,他们面临着身体机能下降和衰老的问题,想要摆脱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李洪志却说他能解决这一难题,他在《转法轮》中说:“人的细胞逐渐地被高能量物质代替的时候,会减缓衰老……逐渐地转化,最后完全被高能量物质代替的时候,那么这个人的身体已经完全转化成另外一种物质身体了……他的身体就是一个不坏的身体了”;“我们法轮大法的学员修炼一段时间以后,从表面上看,皮肤变得细嫩,白里透红,这是一个普遍现象,你真正地炼性命双修的功法,保证你不用去美容”。

  为此,法轮功痴迷者相信练功人不会得病,即使身体不舒适也不用医治,那是“消业”、“净化身体”;有的痴迷者认为自己修出了“世间法”——身体由高能量物质构成——是一个不坏的佛体了,甚至连绝食、撞墙、跳楼等也不会危及生命;还有的痴迷者认为修炼法轮功能减缓衰老,青春永驻。

  比如《法轮功毁了我的家》一文中的李光莲,为了“圆满”离家出走,丢弃丈夫与孩子,为了法轮功抛弃一切的她,最初正是因为听信了邻居所说的“修炼法轮功不仅能减肥,还能美容、青春永驻”的诱惑。再如陕西华县的法轮功人员孙杰,在家中引火自焚死亡,是因为觉得自己修成了“不死之身”,是不会死的,才无怨无悔地走上自焚之路。

  (5)出世成佛的“修炼者”心理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神仙和佛是一个神化的虚拟人物的形象,在法轮功组织中,却被李洪志解释成通过修炼可以达到的结果。如李洪志大肆宣扬的人生目的是通过“修炼”,让人摆脱轮回,上升到高一层的空间去,最后“返本归真”,“修成佛、道、神,或者菩萨与罗汉”。比如李洪志在《转法轮》里说到:“只有通过‘修炼’,经过吃苦、消业,咱们人才能返回先天的本性,做到返本归真,回到自己的天国世界里。”

  这类法轮功痴迷者深受这些谎言的迷惑,不顾一切地去追求所谓的“上层次”、“圆满”。尽管在表现方式、痴迷程度上各不相同,但他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能够“修成”,于是,酿成了许多为求“圆满”,家破人亡的悲惨故事。

  比如年仅28岁的法轮功练习者李宏武,为了追求“圆满”,抛开妻子、女儿和年迈的父母,从数百米高的昆明西山龙门处跳崖坠死;法轮功人员朱正峰在李洪志“圆满升天”的诱惑下,趁父亲不在时,偷偷在自家猪圈点火自焚,命丧黄泉,沦为法轮功邪教的又一牺牲品。

  三、小结

  对非理性心理机制的利用是法轮功组织从精神上吸引与控制其成员的一个重要手段,并且在很多时候,法轮功痴迷者难以醒悟的原因也正是由于这些非理性的心理需要和欲望。因此,深入探讨和研究法轮功痴迷人员的非理性心理对于帮助他们真正“走出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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