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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认同机制对邪教痴迷者的影响剖析

作者:龚灿锋 · 2011-03-25 来源:凯风网

  邪教痴迷者往往颇为认同李洪志所提出的种种要求并不折不扣地付之于行动。他们为什么能够在不知不觉中对李洪志的那套歪理邪说极为认同并逐渐陷入其中呢?结合社会学中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以看到,信徒对李洪志那套东西存在着逐渐认同的过程,而其中,目标认同是关键。目标认同机制对信徒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试图对此作一番剖析。

  一、痴迷者目标的形成过程

  痴迷者对法轮功的目标形成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也是信徒习练法轮功过程中不知不觉形成中,与李洪志所采取的种种方式密切相关。其中经历了这样几个步骤:

  1、目标的提出

  李洪志结合信徒的需求一步步地提出了修炼的目标。而这些都蕴含在李洪志的诸多讲法中。李洪志首先针对信徒希望过上没有病的日子,希望提升道德水平及人生境界,提出了种种要求。对于希望治病的信徒,李洪志提出了“修炼可以使人好病,可以达到无病一身轻的状态”;对于做好人,李洪志提出了“修炼可以提高人的层次,直至成为超越常人的好人”。同时结合信徒骨子里的需求,李洪志从做好人过渡到做更好的人,而逐渐提出了“修炼可以使人圆满,使人白日飞升”的目标。在李洪志“层次说”“圆满说”的反复渲染下,李洪志延伸了这些目标,称“修炼可以使人回到原来的层次”,回到宇宙的原始状态,并提出了“救度众生”等等目标。这些目标的背后,隐含着李洪志不可告人的目的,这正是信徒不易察觉的地方。

  2、目标的认知

  信徒对于这些目标的认知存在一个过程。从最初的练功祛病,到提高层次,去除“业力”,去掉“执著心”,“圆满成神”,“救度众生”等等目标,都存在一个认知的过程。而这些都是在李洪志的不断暗示下完成的。反复看李洪志的书籍,不断地结合李洪志的大法去对照和所谓的“悟”,都是导致信徒加强对目标认知的重要因素。加上现实中信徒存在着生活不顺利,缺少社会融合性,也造成信徒对那些目标的加速认知。

  李洪志编造了“业力说”,“人有病是因为业力造成的,要好病就必须消业”;编造了“层次说”“淘汰论”,称“做好人就必须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否则会被淘汰”;并且通过编造历史、天体、史前文明、外星文明等等歪理邪说丰富了信徒的想象力,促使信徒加速认知。而李洪志的每一次讲法更是对信徒的目标的释义促使他们认知。李洪志要求信徒“溶于法中”“挖根”“不要站在人的立场上看问题”都是要求信徒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去认知目标的具体体现。

  3、目标的强化

  李洪志提出了目标并要求信徒去认知,但这些都离不开李洪志对于信徒的精神强化作用。通过不断地“学法”,并要求“比学比修”“做到才是修”的鼓动,同时不断强调时间不够,“圆满在即”“正法在即”,制造种种恐怖气氛,强迫信徒不得不加快目标的认可,并不得不去执行。“用行动证实大法”“圆满自己的世界和众生”,表面看是实现了信徒的目标,实质上不过是打着“救度众生”的旗号利用信徒实现着对抗政府祸害世人的目的罢了。所谓的“无上荣耀”“伟大的神”都不过是李洪志用来进一步控制和强化信徒的道具。一旦信徒的意识被强化,信徒也就不知不觉陷入到那种进退两难的虚幻目标的追求和自我毁灭当中。

  二、目标认同机制社会学分析

  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邪教痴迷者之所以能够认同李洪志提出的种种目标并依照执行,关键的一点就是李洪志根据信徒的需求,运用多种机制引导和暗示痴迷者对目标认同,并诱使痴迷者依照执行。

  1、采用门槛效应,不断提出阶段性目标

  李洪志如果一开始就提出习练法轮功需要反对政府、对抗政府,绝对是没有人去相信的。对此,能够有那么多信徒受到李洪志的蛊惑走向社会的对立面,与李洪志所采取的一步步向信徒提出更大的目标所谓“登门槛”策略是分不开的。

  首先,李洪志利用人们居安思危、希望好病的心理,借助于气功这种最通俗的形式,提出了法轮功作为一种气功可以强身健体,并能够提高人的层次,叫人做更好的人。并且强调了习练法轮功可以缩短人们练功的时间,保护练功人不出偏等等好处,从而开始了其打着“气功”的幌子吸引信徒的目的,提出了习练法轮功需要注重心性修炼等等目标。

  然后,以“气功其实就是修炼”入题,向信徒提出法轮功是一种上乘修炼大法,并开始提出了修炼圆满,提高层次,达到回归原始等等方面的目标。信徒大开眼界的同时,也不仅仅停留在治病、“做好人”的“层次”了,而是以自己是修炼人,将来会“圆满成神”的目这是李洪志提出“登门槛”的又一个台阶。

  其后,在其功法暴露出种种弊端遭到国家依法取缔的时候,李洪志又借“圆满需要考验”为名,向信徒提出进一步的目标。那就是只有不放弃法轮功并为法轮功“上访”的信徒才能圆满,并将个人圆满过渡到全民圆满,提出了“救度众生”的种种要求。

  最后,在“救度众生”的目标追求之中,信徒不知不觉把对抗政府和社会当作了自身的目标。

  如此,通过“登门槛效应”,李洪志实现了对信徒的目标置换,将自身的真实意图通过信徒的所作所为表现了出来。

  2、提出新旧宇宙概念,对目标进行“合法化”包装

  李洪志提出了新旧宇宙的概念,并提出了“正法”“旧势力”等等概念,不断地对自身和信徒的目标进行“合法化”包装。这也是信徒无法识别其阴险的重要原因。李洪志对这些目标的包装是通过贬低一切抬高自身去实现的。

  李洪志自诩是宇宙的救世主,宇宙中的一切都是在“大法”中的体现,而且存在层层宇宙的法,而他处于最顶层。同时,低层次的法理与高层次是反的,高层次的法可以不受低层次的法的约束。李洪志宣称人类是宇宙的垃圾站,只有相信他的“大法”的人才能得救,才能进入新的宇宙。而作为旧势力旧宇宙的法理都将被淘汰。李洪志利用虚无的“法理”对自己的身份和对抗行为进行“合法化”包装,同时把信徒所追求的目标都比作是建立新宇宙的法理的一部分,对信徒具有极大的迷惑性。

  3、设计形式多样的活动,将目标“神圣化”

  李洪志要求信徒从事的活动形式多样,而这些都构成了信徒希望参与的目标的一部分。李洪志将信徒所追求的这些目标予以“神圣化”,促使信徒更快认知并执行。

  李洪志不止一次告诉信徒,信徒无比伟大,因为信徒所从事的一切都是史无前例的,都是在开创新的历史纪元。过去,将要求信徒从事的免费教功辅导活动称作是“功德无量”;而后来把从事的种种非法活动都称作是“建立威德”“是在走史无前例的神的路”等等。

  不仅如此,每一次活动,李洪志都告诉信徒他们的活动有无数的神参与,而所谓的“神在人间”“神迹”更是他神化信徒目标和行为的种种行为方式。这些神化牢牢吸引住了信徒的注意力并放大了信徒行为的回报率,把信徒推向深渊。

  4、利用奖惩,不断强化信徒认知

  李洪志在一步一步向信徒提出目标,并予以“合法化”“神圣化”的同时,不忘记牢牢抓住对信徒的“生杀大权”。借助于“报应”“封神”“上层次”等等方式,李洪志编造了对信徒的奖惩。“功能”“神通”,也是李洪志用来控制信徒实现奖惩的重要方面。这也源于李洪志那套“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做法。对于符合大法和他李洪志要求的,信徒可以更快提高层次,“离圆满更近”,身体也会改变更快;而对于做得不好的,则是要遭受报应的,或者被毁灭。而每一次信徒遭受到了国家法律制裁或者因为过度痴迷失去了生命,都被李洪志称作是因为没有按照他的要求去做而遭受到了惩罚。如此,也对那些痴迷的信徒构成了一种“威慑”,让他们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只好硬着头皮撞,最后落得个悔之晚矣。

  通过这些方式,李洪志将自身的目标融入到信徒的个人目标追求中,激起了信徒的高度自觉性,也对信徒造成了深深的伤害。

  三、目标认同造成的危害

  信徒逐渐认同李洪志所提出的种种目标之后,将生活中遇到的一切事情都与自身目标联系在一起,并自以为是无比荣幸的事情。而整个人都被吸引其中,着了“魔”一样。目标认同是危害信徒的重要源头,至少对于信徒造成了以下种种伤害。

  1、禁锢了信徒的思维。目标认同机制表明,信徒如果一味地盯着李洪志所要求的那些东西,思想上就不会再顾及其他,成天就是李洪志的书籍以及大法,就是李洪志要求“正法”“救度众生”的那些事情。这样,信徒的思维被禁锢,头脑变得简单,成为被利用的牺牲品。

  2、割断了信徒与社会的联系。一旦认同了李洪志提出的那些目标,信徒就不再对社会感兴趣,认为人类社会是可有可无的,只不过是作为“神”的过渡。在李洪志催命般的要求之下,信徒与人打交道可有可无,因为那是干扰;家里人可要可不要,因为那是亲情;工作可以不追求,因为那是执著心;社会活动可以不参与,因为那会影响圆满的进度。成天与“大法”泡在一起,整个社会角色被中断,出现种种社会心理问题。

  3、造成了信徒执迷不悟走向极端。一旦信徒的思维被禁锢,并中断了与社会的交往,信徒就会出现种种幻觉,出现种种怪异行为,并表现出执迷不悟的心态。语言不离“大法”,行为不离“大法”,思想不离“大法”,而“大法”是虚无,根本就没有落脚点,久而久之,在李洪志的暗示之下,就会出现偏差,而信徒中出现大量精神失常、自杀杀人事例就是例证,而那些坚信不会得病的信徒因为贻误时机失去生命的更是不计其数。

  综上所述,在李洪志的洗脑之下,信徒逐渐认同了李洪志提出的种种目标,一步步陷入到虚幻的追求之中,割舍了与社会的联系,给社会和自身造成了深深的灾害,成为目标认同之下的牺牲品。李洪志的讲法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破坏性,值得信徒深思,早日脱离才是正道。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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