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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角色控制”的分析及对策

作者:龚灿锋 · 2010-10-20 来源:凯风网

  社会是一个大舞台,生活于其中的每一个人都要扮演一定的角色。社会公众对每一个角色都存着一定期待和要求。当个体认识到这些期待和要求,并按照这些要求去做,才能够逐渐实现该角色。李洪志通过法轮功向信徒提出多种“角色”及要求,一步步实现其控制利用信徒的目的。本文拟从社会角色理论入手,对此进行初步分析,并试图探寻摆脱这种“角色控制”的对策。

  一、“角色化”过程简介

  心理学认为,“角色化”有三个重要过程,也称三要素,即角色期待、角色领悟和角色实践。角色期待是指,对个体应当符合该角色的行为方式的要求与期望。它是“角色化”的基础。角色领悟是指,个体对角色的认识和理解,以图根据他人的期待不断调节自己的行为,塑造自己。角色领悟是“角色化”的桥梁,只有对角色领悟了,才有可能去按照角色要求行事。角色实践则是指在角色期待与角色领悟的基础上,个体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其社会角色的过程。这三者在“角色化”过程中缺一不可。角色期待一般由他人或者社会公众提出,是“角色化”的依据;角色领悟,是角色实践的前提和必要条件;而角色实践,则是角色期待下,通过个体角色领悟之后的必然行为,也是“角色化”的主要表现环节。正是在这三个因素的反复制约和推进之下,“角色化”过程得以逐渐完成。

  对法轮功信徒而言,李洪志通过讲法或者经文,不断向信徒提出多种角色期待及要求,激起信徒的欲求。信徒通过不断学法、练功、“悟”,逐渐按照李洪志的要求行事。这个“角色化”过程是不知不觉完成的,信徒根本无法意识到。一旦信徒原有的社会角色被置换成新的角色,原有的社会角色逐渐消失,而新的角色无法符合社会公众的要求,必然会不断激发角色冲突,酿成悲剧。

  二、“角色化”控制的具体过程

  (一)角色期待

  对于法轮功,信徒并不了解;对于修炼,信徒更是陌生;而要去证实法,做“大法弟子”,信徒更是无从得知。但是,通过《转法轮》及讲法,李洪志借助于“气功”这种最基本的形式,一步步向信徒提出了不同的角色以及达到这种角色标准的要求,逐渐把信徒引入到其所定制的角色当中。

  1、“修炼人”的角色

  将信徒的角色定位为“修炼人”,这是李洪志针对新入门的信徒提出的一个基本的要求,也是其引导信徒向更深层次发展的一种过渡方式。对于“修炼人”,李洪志提出了种种要求,充斥着李洪志讲法的各个角落。

  “作为一个修炼人就不能用常人的标准去要求了。常人说这件事情对,你就按照这个去做,那可不行。”(《转法轮》)

  “作为一个修炼人,就得在常人的环境中修炼自己,魔炼自己,逐渐的把执著心、各种欲望去掉。”“修炼人还得能舍,舍弃常人中的各种执著、各种欲望。”(《转法轮》)

  “修炼人要放弃常人的一切心、一切理,才能修到高层去,才能跳出与宇宙相反的三界。”(《大法是圆容的》)

  “我们修炼人讲随其自然,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我们讲无为,你不能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转法轮》)

  也就是说,作为“修炼人”,应当放弃一切执著心,舍弃人世间的一切;应当无为,以“高层次的理要求自己”,不能按照常人的标准行事。

  2、对“大法弟子”的角色期待

  “大法弟子”完全是李洪志杜撰出来的一个角色称号。李洪志巧妙地将“修炼人”角色延伸,并对此提出了多种角色期待,要求信徒去做。因此,对于“大法弟子”角色期待更是五花八门,甚至不近人情。如:

  “大法弟子们是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去掉最后的执著》)

  “自我做起维护大法同样永远是大法弟子的责任。”(《法定》)“作为大法弟子,在目前的情况下就是要向世人讲清真相、揭露邪恶,从而维护大法。”(《建议》)

  “作为一名大法弟子,为什么在承受迫害时怕邪恶之徒呢?关键是有执著心,否则就不要消极承受,时刻用正念正视恶人。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这样做,环境就不是这样了。”(《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这样的讲法归结于一点,那就是作为“大法弟子”,应当放弃一切执著去“证实法”,而所谓的“证实法”就是按照李洪志的要求不断地走出去,“讲真相”,对抗政府和人民。

  (二)角色领悟

  即使李洪志讲的再多,信徒如果不能体会其中的含义,也还是无法按照李洪志的角色要求去做。李洪志也深知这一点。他借助于多种方式,让信徒去领悟他的角色要求。而“悟”就是方式之一。

  对于“悟”,李洪志是这样要求的。“我们真正指的悟,就是我们在炼功过程中师父讲的法,道家师父讲的道,在修炼过程中自己遇到的魔难,能不能悟到自己是个修炼人,能不能理解,能不能接受,在修炼过程中能不能遵照这个法去做。”(《转法轮》)

  也是说,一定要以李洪志的讲法为基础,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去理解,然后去做。这就是李洪志所谓的“悟”。为此,信徒为了达到更好的“悟”的效果,不断地按照李洪志的指示,学法、参加法会,接受李洪志的洗脑及暗示,一步步地走向李洪志所要求的“角色”标准。

  正是这样反反复复的“悟”的要求及过程中,信徒树立起了一种观念:自己不同于常人,而是“修炼人”,是具有无上荣耀的“大法弟子”,因此必须按照师父的教导去做才行,才能实现早日圆满,才能在未来世界里得到更多。这个“悟”的过程,也是对角色的内化及移情的过程。一旦内化了,就会自觉去做,甚至会痴迷去做。信徒反复学法,反复领悟,注定了信徒会按照李洪志的角色要求实践。

  (三)角色实践

  “悟”到做不到,是层次不够。李洪志经常这样告诉信徒,要求信徒在领悟之后还必须落实到行动上。这样才能够“提高层次”,才能“长功”。而角色实践,也成了信徒必然的选择。所谓的实践,无非就是按照李洪志的角色要求,放弃社会的要求和自我的需求,去“讲真相”,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去做,成为李洪志对抗政府和人民的棋子。

  “修炼人”或者“大法弟子”角色,与常人社会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信徒按照李洪志所编造的角色去实践,为了提高层次,反复学法、讲真相、发正念等等,必然会无法顾及正常的社会生活。许多信徒为此放弃了家庭应尽的责任,无法担当起正常的社会角色,不断地与社会、家人、朋友发生角色冲突,甚至出现一些反社会的过激行为,根本无法融入的家庭及社会当中。为此,有必要对法轮功弟子的“角色”重新定位。

  三、法轮功弟子“角色化”的重新定位

  针对信徒被邪教“角色化”出现的种种情况,为了帮助信徒早日脱离这种“角色化”,需要帮助信徒对自身角色重新定位。

  首先,需要认识到人的角色是离不开社会而存在的。信徒首先是人,而不是什么“神”。因此,应当从这方面让信徒认识到,生活在社会当中,就应当按照社会对角色的要求,按照一定社会规则去做,按照家庭对自身角色的要求去做,才能够更好、更顺利地生活在社会中,与他人和谐共处,承担起家人的职责。

  其次,针对李洪志所要求的角色期待,有必要予以“去角色化”。所谓的“修炼”根本就不是李洪志所要求的那样,需要放弃一切名利情和人世间的执着,甚至是需要放弃生命。对于“大法弟子”,无非是李洪志拉拢信徒的一个称号,根本不存在“威德”“无比荣耀”,更不存在什么“证实法”的说法。帮助其去除了这种神秘感之后,试着指导信徒冷静思考,对比李洪志在“角色期待”过程中的种种矛盾。李洪志要求信徒去除一切执著心,又要求弟子做“无比荣耀”的“大法弟子”,成为至高无上的“王”等等。一边是去除执着,另外一面又是激起更大的执着。类似的矛盾在李洪志的“角色期待”中大量存在着。可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指导信徒更好脱离李洪志的控制。

  最后,需要指导信徒在社会生活中建立起新的“角色”,帮助其恢复中断的“社会角色”。有必要让信徒体会到社会对人员的角色要求才是人生存的根本,也才是维护家庭及社会美好的必然环节。立足于社会,立足于现实,让信徒早日回归到适当的身份和角色当中,过上幸福美好的日子。帮助信徒将其中断的角色逐渐弥补回来,从而不再在李洪志所虚构的“角色”当中打转。这个过程也是对信徒再社会角色化的过程,也是破除李洪志的“角色控制”的良好对策。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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