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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的“弘法”方式变化分析

作者:邵 帅 · 2010-08-31 来源:凯风网

  “弘法”本是佛教用语,谓之弘扬流通佛之教法。李洪志盗用佛教术语“弘法”来推销法轮功,扩充信徒。法轮功在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前后,其“弘法”的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

  取缔前,法轮功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弘法”:

  一是谎称“弘法”的好处。李洪志在其《精进要旨》中再三谎称:“弘法”能“增加德”、“长功柱”、“上层次”,“让人得到大法是功德无量的事”,“一人修炼,全家得福”。如此大言不惭的鼓吹“弘法”的诸多好处,无非是为了发展和壮大信徒,而信徒受其蛊惑后也深信“弘”进法轮功的人越多,其自身“利益”也就越大,这“利益”按李洪志的说法就是“圆满”的条件,换句话讲也即越是“让人得到大法”就越能接近“圆满”的标准。这样的好处信徒何乐不为呢?

  二是要求每个信徒都要“弘法”。在信徒必读的所谓“经文”《再去执着》中李洪志露骨的强调:“大法是全宇宙的,不是哪一个小小的人的,工作谁做都是弘扬大法,有什么你做我做的……我们的学员不要自己觉得不在其中啊。”被受控的信徒为了跟上“大法的进程”,不得不按照李洪志所言,乖乖地把“弘法”纳入修炼的内容。在《证实》中李洪志更加严厉的要求信徒:“做为一名修炼者要用一切有利条件弘扬大法……是每一位修炼者为己任的。”如此一来,每个信徒便都以“弘法”为己任,“主动、自觉地弘扬大法”,甘当起李洪志的传声筒和法轮功的吹鼓手。

  三是规定要到公共场所“集体炼功”。在《环境》中李洪志号召信徒:“我叫你们到公园里面大家集体炼功形成一个环境,这个环境是改变人表面的最好办法……能使人找到差距,能感动人,能融炼人的行为,能使人提高的更快,所以新学员或自学的弟子一定要到炼功点上炼功……因为你们在社会上所接触的都是常人,而且是人类道德急速滑下来后的常人。”李洪志深谙推销之道,在贬低常人和抬高信徒的同时,借信徒之手,来拉拢和影响从众心理严重的常人加入法轮功修炼。

  四是鼓动“开办交流会或法会”。李洪志在《法会》中勉励信徒:“弟子们相互谈一谈修炼中的感受与心得体会是很有必要的……为了推动大法弘传,各地都举办了一些修炼心得交流会,从形式和内容上看都是很好的,健康的。但是学员的发言稿,一定要由辅导站审定……由省、市一级主办的大型修炼心得交流会,不要搞成全国形式的,全国以至世界形式的由总会来办……要办成一个真正能促进修炼的庄严法会。”不言而喻,李洪志鼓动信徒多开“交流会”和“法会”,无非是凝聚信徒,让信徒交叉影响,更加对其顶礼膜拜。

  五是利用传销形式大肆“弘法”。李洪志在《精进要旨》中说:“学大法的人越来越多,每星期都在成倍地增加”,要“人传人、心传心”,并多次暗示信徒“从身边人做起”,把亲朋好友“弘”进法轮功。这种特殊的“弘法”形式和手段,十分类似于商品传销,迅速成链式扩大化反应:一方面大大降低了人们的警觉,因为最先得到修炼法轮功有天大好处的信息来之于亲朋好友;另方面犹如有无数个传染源,一传十、十传百,难怪李洪志的信徒在法轮功被取缔前,一度呈现爆炸性增长,而家族式的修炼也不乏少数。

  法轮功被取缔后,其“弘法”方式除了沿用以上五点外,又有了许多新花样。

  一是授意“弘法”秘诀。李洪志在其后来的一些“讲法”中,反复要求信徒“到人口密集处弘扬大法”、“到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弘传大法”,甚至交代信徒应该如何具体去做:“ 一张传单,一本资料,一个电话,一条标语,一个传真……都是为大法做事”(《北美巡回讲法》、《美中法会上的讲法》等)。由此,在李洪志的旨意下,社会上曾一度有关法轮功的标语和信息满天飞,甚至有人一天能收到好几个法轮功从境外打来的骚扰电话。

  二是自办媒体。“法轮媒体”是“弘法”的重头戏和升级版,主要包括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电影和网络。建立如此庞大的媒体网络,是李洪志试图淡化邪教色彩而又能大肆宣扬法轮功的主要“弘法”手段。谁都知道李洪志靠谎言起家、法轮功靠谎言生存,而“法轮媒体”就是制造谎言进行“弘法”的造假作坊。其最具代表性的有明慧网、大纪元时报、新唐人电视台等。明慧网属法轮功的专业性网站,是李洪志重要言论、相关“讲法”和“经文”的主要发布地,也是信徒吹嘘神迹、吹捧李洪志的讲台,人们形象地把明慧网比作人间神迹的编造工厂、炒作迫害的造假作坊、法轮信徒的“狂人日记”、邪教精神病的“百科全书”。大纪元时报是法轮功最重要的报纸和网络媒介,是表面披上报纸外衣实则为“弘法”的法轮功传单,也是攻击和诋毁中国政府的主要媒体,更是网罗和争取新的追随者的“弘法”基地,总部位于美国曼哈顿中区,在30多个国家拥有分支机构,报纸有10种语言,绝大部分是免费发放。新唐人电视台是李洪志直接操控、以“文化”为名吹捧李洪志和法轮功的宣传机器,也是信徒借助文艺形式来“弘法”的政治舞台,用李洪志原话说“是大法弟子为了证实法、救度众生办的”(《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其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在全球设立50多个记者站,每年花费300万美元租用4颗卫星,用英文和中文24小时在全球播出。

  三是大搞文艺演出。组建和扩充文艺团体、大搞神韵晚会是目前法轮功在全球进行“弘法”的最特殊手段。所谓神韵晚会是法轮功“神韵艺术团”在全球巡演的各类晚会和演出的总称,其总策划、总导演是李洪志。“神韵艺术团”以及为其输送“法轮功艺术人才”的“飞天艺术学院”是法轮功的铁杆团体,由李洪志信徒组成,其负责人均为李洪志忠实的追随者,如李维娜、关贵敏等,招生时公开打出“只限于大法弟子和大法弟子亲属”,这两个团体还经常搞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三退游行”和“声援游行”,一看便知是不伦不类。而“神韵晚会”最重要的目的是宣传法轮功教义,由李洪志与其信徒在2008年5月24日的纽约“法会”上的问答自曝为证:

  弟子问:在神韵演出第一幕《万王下世》中,师父说谁愿与我下世做一千年的王,一千年的王弟子不解?

  李洪志答:就是距现在一千年的时候,万王之王下来了,就是这个意思。就是那个时候,随我下世做一千年的王,现在一千年已经足了,大法弟子在世间各个地方已经当足了一千年的王。

  弟子问:神韵演出,盛况辉煌,明年是不是力度更大,范围更广?

  李洪志答:救度众生的事情我们做的越大越好,神韵肯定是要演,当然是场区越多救度的人越多,影响越大,人家都愿意来看,为我们救度提供了很大方便。

  “神韵晚会”的歌曲更是赤裸裸地吹捧李洪志乃万王之王,是为了在世界末日来临前“救度众生”而来到人间,蛊惑和诱骗人们赶快修炼法轮功,否则将被淘汰,失去成神的机会。英国《电讯报》曾在2008年2月25日报道称:“晚会的杂技、唱歌、舞蹈,所有的演出技巧都是变着法子在为法轮功做宣传服务的”,“神韵表演艺术团的大部分成员是法轮功学员。在演出中他们并没有把自己对法轮功的信仰掩饰在那些中国传统舞蹈和传说的故事背景中,而是将其作为整场演出的焦点推出。歌曲赤裸裸鼓吹他们所遵奉的法轮功教义的种种好处”(《神韵,借娱乐之名,行宣传之实》)。目前,法轮功为了加大“弘法”力度,费九牛二虎之力,将“神韵”演出组织扩充成“巡回”、“纽约”、“国际”三大艺术团和三个现场乐团,演出场次今年预计达300余场,演出的国家和地区达到23个、城市103个,较之往年有所增加。演出持续时间也由以往的5、6个月延长至10个月,并有全年持续不断利用“神韵晚会”进行“弘法”的趋势。

  综上所述,李洪志费尽心机操纵和鼓动信徒以“弘法”为己任,借信徒之嘴传播法轮功教义,借信徒之手拉拢人修炼法轮功,其“弘法”这一特殊手段,在法轮功被取缔前,一度成了不断扩充信徒的催化剂。如今虽催化乏力,却还是李洪志网罗和发展信徒的法宝。

 

【责任编辑: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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