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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控制信徒的锁链

作者:邵 帅 · 2010-07-12 来源:凯风网

  世界上的邪教尽管纷繁复杂、林林总总,但各类邪教的教主在控制、唆使信徒方面却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只是手段不同,而目的却是一样:那就是把信徒驯化成工具,当玩偶玩弄于鼓掌。而法轮功教主李洪志更有“绝招”,围绕“法”字大做文章,一环紧扣一环,精心策划“学法”、“弘法”、“护法”、“证实法”,费尽心机锻打了一条死绞在信徒脖子上的罪恶锁链,任其玩耍。

 

  一、用“学法”置换信徒认知方法

 

  “学法”在李洪志的所谓“讲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对信徒实施成功洗脑的强烈手段。李洪志不厌其烦的反复强调“学法”的重要性,几乎每篇“讲法”都要提及。他首先在其《论语》中谎称“千古以来能够把人类、物质存在的各个空间、生命及整个宇宙圆满说清的唯有‘佛法’(即李洪志的所有讲话)”。又在《博大》中谎称:“法轮大法……是宇宙的理,是从来没有讲过的真法,过去也不允许人知道宇宙的理(佛法),他超越一切常人社会从古到今的学术及伦理。”随后在其为自己的所谓经文“题词”中抛出“学法得法,比学比修;事事对照,做到是修。”紧接着就在其“经文”中反复强调“应该用大量的时间来学法,尽快提高,思想中装的越多变化越快。”进而宣称“学法”就能成神:“在学法的问题上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多看书、多读书,是真正提高的关键,再说清楚点,只要看大法你就在提高,大法的无边内涵加上辅助手段练功,就会使你圆满”(《溶于法中》)。在《拜师》中李洪志还吹嘘:“大法弘传,闻者寻之,得者喜之,修者日众,不计其数……一切功,一切法尽在书中,通读大法自会得之。学者自变,反复通读已在道中。师必有法身悄然而护,持之以恒,他日必成正果”。再以后,李洪志几乎在其所有的“讲法”中都要重复唠叨“学法”,并把“学法”列为信徒的头等大事。经过李洪志对信徒关于如何重视“学法”的调教,偷偷置换了信徒原有的知识和认知方法,使信徒每天想的、开口说的都是李洪志的话,自觉地做到“读李洪志的书,听李洪志的话,照李洪志的要求干事,做李洪志的好弟子”。

 

  二、用“弘法”扩充信徒修炼“大法”

 

  “弘法”说穿了就是让信徒做法轮功的吹鼓手和传声筒。一方面为宣扬法轮功造势,为李洪志和法轮功扬名,以便不断扩大法轮功的影响;另方面为法轮功拉壮丁,替李洪志许诺种种好处,把不明真相的人拉进法轮功,以达到扩充信徒之目的,这也是当年法轮功信徒能够迅速膨胀的催化剂。

 

  李洪志规定信徒“弘法”的手段大致有四:

 

  一是要求每个信徒都要“弘法”。在信徒每天必读的所谓“经文”《再去执着》中李洪志露骨的强调:“大法是全宇宙的,不是哪一个小小的人的,工作谁做都是弘扬大法,有什么你做我做的……我们的学员不要自己觉得不在其中啊,”因此必须把“弘法”作为修炼的任务。在《证实》中李洪志更加严厉的要求信徒:“作为一名修炼者要用一切有利条件弘扬大法……是每一位修炼者为己任的。”

 

  二是规定要到公共场所“集体练功”。在《环境》中李洪志号召信徒:“我叫你们到公园里面大家集体练功形成一个环境,这个环境是改变人表面的最好办法……能使人找到差距,能感动人,能融炼人的行为,能使人提高的更快,所以新学员或自学的弟子一定要到练功点上练功……因为你们在社会上所接触的都是常人,而且是人类道德急速滑下来后的常人。”

 

  三是鼓动“开办交流会或法会”。李洪志在《法会》中勉励信徒:“弟子们相互谈一谈修炼中的感受与心得体会是很有必要的……为了推动大法弘传,各地都举办了一些修炼心得交流会,从形式和内容上看都是很好的,健康的。但是学员的发言稿,一定要由辅导站审定……由省、市一级主办的大型修炼心得交流会,不要搞成全国形式的,全国以至世界形式的由总会来办……要办成一个真正能促进修炼的庄严法会。”

 

  四是强调“弘法”的形式。李洪志在其后来的一些“讲法”中,反复要求信徒“到人口密集处弘扬大法”、“到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弘传大法”、“ 一张传单,一本资料,一个电话,一条标语,一个传真……都是为大法做事。”

 

  李洪志为了壮大信徒队伍,还在其《精进要旨》中不断鼓动信徒:“让人得到大法是功德无量的事”,“要主动、自觉地弘扬大法”,“人传人、心传心”。于是,信徒们一个个趋之若鹜,首先想到了把亲朋好友“弘”进法轮功。这种以“弘法”形式来发展信众的手段,十分类似于商品传销,因为“弘”进法轮功的人越多,其自身“利益”也就越大,这“利益”按李洪志的说法就是“增加德”和“长功柱”,也即“圆满”的条件。法轮功这种在亲朋好友中的传销形式,迅速成链式扩大化反应,一方面犹如在传播精神疾病,另方面大大降低了人们的警觉,难怪法轮功信徒一度呈现爆炸性增长。

 

  三、用“护法”引导信徒对抗国家法律

 

  “护法”是李洪志鼓动信徒美其名曰对抗法律的重要手段。其逻辑是“你要圆满就必须参与护法”,“这是历史上早就安排好的”,这在李洪志“讲法”中经常提及。因而,在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取缔前后,许多法轮功信徒为了成神成佛,不惜以身试法。

 

  早在法轮功被取缔前,李洪志就为后来明目张胆的对抗法律埋下伏笔,但为了引诱和发展更多的信徒,采取了犹抱琵琶半遮脸。一方面在其早期的《学员须知》中假意提及“各个国家的学员要遵守各个国家的法纪”;另方面又在《旧金山法会讲法》中不断藐视法律:“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在内。人在不断地封闭自己,封闭来封闭区最后把人封闭得没有一点出路。这个法律定的太多了,人就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狡黠的李洪志深谙此道,深知其丑行早晚会暴露,于是在贬低法律的同时始终不忘抬高自己的“大法”,不断灌输信徒“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大法高于一切”的所谓“法理”。在其《转法轮》中就有关于“法轮大法从上到下是贯通的(意指宇宙最高层次到最低层次),常人社会的法是法轮大法最低层次的法的体现”的描述。在其《大法义解》中又把“维护大法”和“提高心性”等同起来,强调“维护不维护这个法是对每一个大法弟子心性的考验”。也就是说信徒如果不维护“大法”,那么“心性”就无法提高,而“心性”不提高,那么就“圆满”不了。在《法定》中则进一步强调:“自我做起维护大法同样永远是大法弟子的责任,因为他是宇宙众生的,其中包括你。”在这篇所谓经文中,李洪志已经把“维护大法”上升为其信徒的责任了。由此,法轮功信徒听不得不同意见,容不得别人批驳,更不允许新闻媒体揭露其丑闻。谁要是说法轮功一个“不”字,那就跟你闹,跟你吵,对你进行骚扰,对你进行围攻。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前,社会上接连出现法轮功信徒练功致死或导致自杀或精神失常或家庭破裂的事例,许多新闻界、科学界、教育界、宗教界人士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纷纷站出来揭露法轮功丑行,使得法轮功真实面目逐渐曝光于天下。为了挽回恶劣影响,法轮功上层组织“法轮大法研究会”按照李洪志的指示,迅速组织信徒,以“护法”的名义对数十家全国知名媒体和一些地方党政机关进行围攻。此时,被精神控制的信徒,大脑中除了“大法”,已完全没有了法律的概念,其“护法”行动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危害了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1999年7月22日,法轮功终因多行不义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被当头一棍的李洪志恼羞成怒撕开画皮,公然组织法轮功信徒以“护法”为己任,挑战、对抗和破坏法律。在《严肃的教诲》中,李洪志责备还没参与“护法”的弟子:“学大法是为什么?他们只想从大法中获取,把大法当作保护伞。在大法遭到迫害时……他们在干什么?在他们的师父遭到诽谤时,他们干什么去了?等待着天上掉馅饼来吗?等待着难一结束就去圆满吗?我真为他们担心。”在这篇“经文”中,李洪志不但责备没参与“护法”的弟子,还拿不能“圆满”相威胁。在《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中更是赤裸裸的用不参加“护法”就不能“圆满”进一步恐吓信徒:“大法弟子不能做到维护大法的作用是无法圆满的。”在《正念的作用》中,李洪志甚至狂妄至极地煽动信徒:“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可以不受人间法律的束缚。”在《美国西部讲法》中,又对信徒“护法”行为作了充分肯定:“我看到了学员们做得非常好。也就是说在我不在的情况下大家都能做好。了不起!你一方面把自己当作修炼的人一方面又坚定地卫护着大法,真的很伟大……别说想破坏我们的邪恶势力想要销毁掉我们,在历史上都没有这样的事情,人也没有这个本事。无论谁迫害大法,他都是人在跟神斗……在我不在的情况下你们确实做得很好,确实做得很好,非常好……你们为大法做的一切事已经建立了你们的威德。走完最后的一步,希望你们做得更好,真正地圆满”。李洪志为了进一步燃起信徒对法律的仇视,在《忍无可忍》中还声嘶力竭地要求弟子对所有反对法轮功的人“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在李洪志一而再、再而三的蛊惑和煽动下,法轮功信徒无法无天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大批信徒流窜北京、涌向省城,对抗法律、对抗政府,妄图为邪教取得合法地位。因为,取缔了法轮功就取缔了“大法”,取缔了“大法”就取缔了“修炼”,取缔了“修炼”就取缔了信徒的“圆满”。所以,法轮功信徒为了“圆满”甘愿“护法”,为了“护法”不惜以身试法。

 

  四、用“证实法”图谋挽救所谓大法

 

  “证实法”其实就是“弘法”、“护法”的延伸,是李洪志控制和唆使其信徒为法轮功编造谎言、攻击政府以达欺骗世人、瞒天过海之目的的重要手段。“证实法”也是“讲真相”的前奏曲,与“讲真相”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讲真相”。这是因为“证实法”在法轮功取缔前就开始了,只不过李洪志现在还在使用这个词而已。而“讲真相”是法轮功取缔后才开始的。按李洪志的所谓“法理”对照,“证实法”与“法理”比较合拍,反正只要内部弟子明白就行;而“讲真相”则较世俗,是“证实法”的翻版,是为了让世人都懂。似乎也可以这么认为,对内“证实法”,对外“讲真相”。

 

  早在1996年1月李洪志在其所谓经文《证实》中就教诲信徒:“作为一名修炼者要用一切有利的条件,弘扬大法,证实大法是正确的,是真正的科学而不是说教与唯心,是每一位修炼者为己任的。没有这洪大的佛法就没有一切,包括宇宙最宏观到最微观,以至常人社会的一切知识。”“经文”犹如圣旨,信徒们哪敢怠慢?于是,为了“精进”跟上“大法的进程”、为了“圆满”不被李洪志“淘汰”,信徒们纷纷出来“证实法”,一时间,在法轮功的刊物和网站上,充斥着各种学了“大法”后的“发明创造”和“神功奇迹”。在这些“发明创造”和“神功奇迹”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当属李洪志忠实的追随者景占义和封莉莉。

 

  景占义是邯郸钢铁公司工程师,在法轮功的发展史上可谓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当年就在李洪志的《证实》一发表,此人立马响应,随后便带着所谓“学大法后的科研成果”,在“法轮功北京总站”组织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学法交流会”上作了重要发言,声称自己学了“大法”后,能跳进炼钢炉里亲眼看到钢水原子分子的种种化学变化:“我入定后,元神就出壳了,我就变小、小、小,小到分子那么小时,我就跳到钢水里去了。虽然钢水1000多度,我跳进去后,浑身有一种像洗热水澡和游泳的感觉,我在钢水里看到各种元素和化合物,比如钢水中的碳、硫、二氧化硅、三氧化铝和氧化镁的共晶体等等。我一下子就把矿石直接冶炼铝合金的反应看清楚了……我立即把看到的情况记录下来,才有了我后来的硅铝钡鈣铁合金和低氧化镁绝热材料的两项国家专利(景占义的宣讲材料)。”其实景占义的专利是在李洪志直接授意下申报的。据景占义后来交代,1996年3月,李洪志在法轮功上层骨干纪烈武、刘桂荣陪同下,亲自来到景占义家,与这位积极响应“证实法”的弟子达成一笔肮脏的交易:由李洪志支付6000元钱给景占义作为申请专利的费用,而景占义必须在专利申请书中写上“用法轮大法的方法”完成这项发明。这便是景占义的“发明”闹剧,法轮功信徒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李洪志随后在当年6月底又发表“经文”《给大法石家庄总站的信》,肯定了景占义“为了从科学一面来证实大法的科学性,叫科技界、学术界来认识大法为目的”。

 

  还有一出“证实法”的闹剧丝毫不比景占义逊色,而这出闹剧的主角是李洪志高徒封莉莉。封莉莉是所谓的医学博士,也是法轮功在美国的重要骨干和海外知名法轮功成员。其成为李洪志忠实的信徒后,一直号称用“大法深邃的法理”来研究所谓生命科学。法轮功被取缔后,诡异的李洪志为了把“弘法”、“护法”得以延伸,更加重视“证实法”的作用,接连发布以各种方式去“证实法”的“经文”,不断蛊惑信徒为“证实法”挺身而出。在《窒息邪恶》中李洪志还对“证实法”大加肯定:“所有今天为证实大法讲清真相的学员做得非常好,我对这个是做了充分肯定的,他们做的是绝对得对,这是毫无疑义的。”封莉莉心领神会,紧紧跟上“证实法”的进程,到处进行关于“大法与生命科学”的演讲,不时发表“体悟”后的论文,积极充当“证实法”代表人物的角色,妄图用非科学的方法来证明法轮功可以增强人们的免疫系统,用以抵制各种疾病,以达长生不老、圆满升天之目的。可事与愿违,正当封莉莉不断论证着法轮功能抵抗百病特别是癌症的时候,她本人却在2003年患上了胰腺癌。而最具讽刺的是,“当癌细胞悄悄侵蚀她身体的时候,她正热烈地和在华盛顿大学研究癌症机制的同修王彤文夸夸其谈法轮功是癌症的灵丹妙药”,“还在华盛顿大学满腔热情的吹嘘法轮功对癌症具有神奇的杀伤作用”(加拿大《华侨时报》2007年2月9日)。2006年6月23日,时年54岁的封莉莉“因胰腺癌在休斯顿病故。包括她的丈夫和儿子在内的法轮功同修曾试图‘拯救’她(用法轮功的方式和乞求李洪志),但最终失败”(加拿大《华侨时报》2007年2月9日)。可笑的是,封莉莉没有为李洪志“证实法”带来奇迹,相反,却证实了违背科学的可悲下场和信徒们“证实法”的荒谬。其实,李洪志要求信徒“证实法”的用心在于:用极其卑劣的手段谎骗世人,用瞒天过海的方法吹嘘“大法”有无与伦比的好处,用受控的信徒对抗政府,从而让“弘法”、“护法”得以延伸,以便进一步控制和蛊惑信徒,来挽救其败势凸显的所谓“大法”。

 

  李洪志为了控制和唆使信徒真是用心良苦,绞尽脑汁地用“圆满”迷惑信徒,再围绕“大法”煅打了一条“学法”、“弘法”、“护法”、“证实法”的罪恶锁链。这条罪恶锁链死死地绞在信徒的脖子上,使信徒身不由己,不得不跪拜在李洪志的脚下,任意由李洪志牵来牵去玩弄于鼓掌,为了子虚乌有的“圆满”,付出了昂贵的代价。

 

【责任编辑: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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