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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是如何运用“需要”控制习练者的

作者:李 俊 · 2010-03-15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的文化程度不高,但他曾经欺骗了那么多包括研究生、大学教授等高学历者在内的法轮功习练者,这其中有很多原因。从心理学的角度,其主要的原因在于李洪志根据人的各种“需要”,采取了不同的欺骗手段。下面笔者简要剖析一下李洪志是如何利用“需要”控制习练者的。

   一、李洪志迎合人们的各种“需要”,引人入套

  “需要”是一个心理学术语,它是个体对内外环境的客观需求在脑中的反映。它常以一种“缺乏感”体验着,以意向、愿望的形式表现出来,最终导致为推动人进行活动的动机。需要总是指向某种东西、条件或活动的结果等,具有周期性,并随着满足需要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的改变而不断变化和发展。也就是说,每个人都会有各种“需要”,因而产生了各种“需要”心理。

  法轮功习练者大多数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练功前,他们大都是遇到了身体患病、下岗、感情受挫等急需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需要依靠他们自己的力量一般难以实现或不可能实现。李洪志迎合他们的这些需要,许诺法轮功能“祛病健身”、能摆脱尘世的痛苦,进入“要什么有什么的天国世界”,使他们不知不觉步入邪教的泥潭。如:

  对于身患疾病者。一些人因身患疾病,经多方医治效果不佳,且不堪医疗费用负荷而精神痛苦、迷茫彷徨、甚至悲观失望。李洪志打出了修炼法轮功“不需打针吃药”就能“强身”的幌子,又声称“不收学费”。这正迎合了病患者的实际需要。

  对于希望长寿者。一些人本无疾病,甚至身强体壮,但对美好人生的留恋和苦于人生短暂的矛盾,使他们产生了长寿的需要。李洪志告诉习练者,修炼法轮功能“净化身体”直至修成“金刚不坏”的佛体。他说:“人的身体就是在不断地净化,不断地净化,走到世间法修炼最高形式的时候,身体已经完全被高能量物质代替了”;“他的身体就是一个不坏的身体了”,这迎合了习练者健康长寿的需要。

  对于情感受挫者。一些人在现实生活中有某种主导性的需要,但由于政治、经济、法律、道德、习俗、家庭以及自身的原因,在满足需要的过程中造成了障碍或产生了干扰,从而产生了挫折感。这些人往往夸大了社会不良现象或丑恶现象,既深恶痛绝,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由于在主观意识上过度夸大了社会的阴暗面,过度肯定了自己的正直、善良,认为自己是完美无缺的,他们往往由忧虑、紧张、痛苦逐渐发展到悲观失望,并致力于寻找一种适合自己的、能解除心理紧张和痛苦的方式。法轮功投其所好,极力宣扬所谓的“真、善、忍”,标榜修炼法轮功不仅能“净化身体”还能“净化灵魂”,能使人们“消业积德”,到达完美的“要什么就有什么”的“法轮世界”,满足了习练者的感情等需要。

   二、李洪志设立“需要”的条件,控制习练者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需要的层次理论。他认为人的需要包括不同的层次,而且这些需要都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的。层次越低的需要强度越大,人们优先满足较低层次的需要,再依次满足较高层次的需要。他把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一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每一级需要的实现都要有一定的条件,而这些条件往往要借助于外力才能实现,一般来说,条件越高,需要者对外力的依赖感越大。

  为此,李洪志为了控制法轮功习练者,一方面应诺满足他们不同层次的需要,如“消业”、“法身保护”、“开天目”、“圆满升天”等,另一方面还告诫他们这些需要的实现要有条件,那就是要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去做,李洪志的要求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不二法门”

  “不二法门”本是佛教用语,指显示超越相对、差别之一切绝对、平等真理的教法。然而,“不二法门”在法轮功这个邪教组织里,其本意与内涵却被篡改与扭曲,李洪志说:“我认为修炼要专一……在佛教中叫不二法门”(《悉尼法会讲法》);“在佛教中都要讲不二法门,也不允许你掺着修的”(《转法轮》)。他甚至还用“法轮”变型来威胁弟子说:“我发现许多老学员的法轮还是变形了。为什么呢?你掺进其它东西练了,你要了别人的东西了”(《转法轮》)。

  也就是说修炼者专一于法轮功、专情于李洪志,就是“不二法门”。如果修炼不专一,执著于“大法”以外的任何东西,不仅会半途而废,而且什么也得不到,甚至已有的“法轮”会因为修炼不专一而变形,更主要的是错失圆满的良机。这就使得法轮功习练者完全被控制在李洪志掌心里。

  (二)“向内找”、“去执著”

  李洪志许诺能满足大法弟子的各种需要,其实只是空头支票,永远不会兑现,继续下去,迟早会引起大法弟子的怀疑与不满。为此,心知肚明的李洪志,提出“向内找、去执著”。

  李洪志说:“有问题向内找,这是大法弟子与常人的根本区别”(《转法轮》),那么怎么找呢?那就是按李洪志的标准去执著心,而什么是应该放的执著呢?李洪志说:“人在世间养成了许多观念,以至被观念带动着,追求着向往的东西……那些所谓美好的向往与愿望也就成了永远也得不到的痛苦执著的追求”(《走向圆满》);“人类社会是修炼的好场所,是因为这里的一切都会使人执著,因而能走出来,去除一切对人类社会的执著,才伟大、才能圆满”(《不政治》)。

  由此看来,只要是人追求的如幸福生活、美好感情、健康身体等等都是执著,大法弟子只要活着就有执著,而执著不去就不能圆满;没有圆满弟子就要跟随李洪志继续修炼。为此,李洪志也就把去不了“执著”的大法弟子永远地捆绑在了法轮功的修炼路上。而当修炼者把人的一切需求都放弃了的时候,得到的是什么,无数事实已经证明,要么家破人亡,要么受到法律制裁。而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即使因为痴迷法轮功而死亡了,也不能找别人,只能“向内找”找自己的原因。

  (三)“救度众生”

  本来李洪志许诺只要真修弟子就能圆满,而事实圆满却遥遥无期,为推卸责任,继续控制大法弟子,李洪志给弟子又附加了一个条件,就是“救度众生”。在《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李洪志说:“你们修炼的目地不只是为了个人的圆满,你们要普度众生,”;2007年7月在《美国首都讲法》时李洪志又说:“除了你们个人在走向最后圆满的路上所要经历的、所要开创的,你们最主要的、也是现在最大的事情就是救人。”

  为此,弟子想“圆满”,就得“普度众生”,众生没有度完,弟子自然不可能“圆满”,而世界有70亿人,李洪志带领一小撮大法弟子,不知何时才能救度完?

  这样,李洪志将“救度众生”作为弟子“圆满”的条件,让法轮功弟子的“圆满”再一次变得渺茫。而为了圆满,大法弟子只能继续接受李洪志的精神控制。

  为此看来,李洪志就是通过设立“需要”满足的这些条件,有效地控制了法轮功习练者。

   三、李洪志制造恐惧,加强法轮功习练者对他的“需要”依赖

  心理学认为恐惧是一种情绪体验,人感到害怕时,或者面对未知的困难和恐惧时,对外界的信息特别敏感,总是想寻求一种安慰和保护,特别希望有人和自己在一起,会想方设法地寻找保护。

  为此,算命先生和神婆就利用了人的这一心理特点,使不少人上当受骗。算过命的人都知道,不论你算什么,算命先生都会吓唬你,或说有血光之灾,或说流年不利,或有飞来横祸,等等。先让你害怕,然后相信他,接着需要你虔诚地掏出所有的钱财来让他帮你消灾解祸。而邪教也是利用了人的恐惧心理,虚构“世界末日”让习练者感到恐惧,然后再以“救世主”身份使习练者寄希望于他,臣服于他,并且一直跟随着他而不能脱离。法轮功同样制造恐惧,欺骗世人,控制习练者。

  李洪志宣扬“地球爆炸、人类毁灭”,制造恐慌。他说:“我讲了人类社会大滑坡……我们发现人每次在不同周期毁灭的时候,都是处于道德极其败坏的情况下毁灭的”(早期讲法录像);“人如果再滑下去就面临着毁灭,彻底的毁灭,那叫:形神全灭,很可怕!”(《转法轮》);“如果连续的这样爆炸下去,也用不了太长时间,整个的地球就会被解体没有了。”(《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这使得部分人因惧怕地球爆炸而投靠法轮功,期望修炼法轮功能得到拯救。

  李洪志还宣扬“师父的法身无处不在,监视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控制习练者。他说:“我有无数的法身,和我长得一样”(《悉尼法会讲法》);“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做。”(《转法轮》)为此,很多大法弟子相信李洪志的法身监视无处不在,不敢有丝毫违背李洪志的想法和行为。即使在练功中发现了法轮功破绽也不敢多想,不敢说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一个“不”字,甚至在李洪志残害生命、危害社会的大量事实面前也不敢承认,更不敢与之决裂。山东省临沂市原法轮功痴迷者王纪升在修炼期间也曾对李洪志的“参与政治”前后不一的说法产生怀疑,但惧怕李洪志“法身”的监护,不敢违背李洪志的旨意,就把自己的正确地思想当作“思想业”消去了。

  李洪志用“背叛‘大法’,‘业力返回’,‘魔’也不会放过”来恐吓习练者。他说:“一旦你降为常人了,无人保护你,魔也会取你的性命呀!就是求其他的佛道神也没有用,他们不会保护乱法的人。而且业力也会回到你身体上来。”(《精进要旨》)所以,大法弟子因惧怕“业力”返回,宁肯伤害亲人、违反法律也不敢放弃法轮功。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李洪志跟其他邪教教主一样,虽然不懂得心理学的知识,但却利用了心理学原理搞精神控制,他一方面给予需要的许诺,引人误入歧途。另一方面他虚设“需要”要满足的条件,让习练者依赖他,同时还制造恐惧,让法轮功习练者对他产生依赖感,甘愿接受他的精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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