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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学历法轮功痴迷者心理因素的调查分析

作者:王 哲 · 2010-03-02 来源:凯风网

  邪教法轮功对痴迷者个人及其家庭和社会造成极大危害。高学历(指大学及以上学历)者痴迷法轮功现象更是令人不解和痛心,从心理学角度对法轮功痴迷者现象进行研究非常必要。本文从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角度,对高学历法轮功痴迷者(以下有时简称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因素进行调查分析,结果发现:高学历者痴迷法轮功,既有认识上的原因,更有其个性心理上的缘故而普遍表现出有心理障碍和人格异常现象。

  一、研究方案

  1、调查对象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研究所选取的被试者全部为有高学历(即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原法轮功痴迷者。

  研究组(法轮功痴迷者)来自浙江省经过挽救已经转化的部分法轮功痴迷者人员,共20人。其中男性6人,占30%;女性14人,占70%。对照组(普通人)来自浙江省某市几家单位,共24人。其中男性7人,占29.2%;女性17人,占70.8%。[1]

  2、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调查法,包括访谈调查和问卷测量。

  首先采用结构化的访谈法对高学历法轮功痴迷者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访谈的问题主要涉及法轮功痴迷者的成长经历与生活背景,特别是对他们提及的对其成长有深刻影响的关键性人物和重大生活事件深入提问,以便探悉他们的个性形成过程与思想发展状况。其次是对他们练习、痴迷法轮功的具体原因进行调查,包括知晓法轮功的途径和参与法轮功的诱因以及痴迷法轮功的原由。

  针对访谈调查得到的信息资料,本研究还应用《艾森克个性问卷》(EPQ)、《应付方式问卷》(CSQ)对法轮功痴迷者做人格与应对风格测量,并选取性别、年龄和职业等方面与之相匹配的正常人作为对照组与之进行比较,以进一步了解其个性心理特征,考察他们在心理状况方面的差异。再对访谈调查结果与问卷测量结果作深入分析,以期揭示原法轮功痴迷者的成长经历、生活背景、个性心理特质、应对方式等心理因素同练习、痴迷法轮功这一现象的内在联系。

  3、研究材料

  (1)原法轮功痴迷者个人材料。用于了解原法轮功痴迷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案情等个人基本情况,以便访谈时有针对性地加以提问。

  (2)艾森克个性问卷(EPQ)。该问卷用于测定个体的人格特征,共88个条目,每一条目后列有是、否两个回答,包括精神质(P)、内外倾向(E)、神经质(N)和掩饰(L)四个维度,以四个维度分高低代表人的个性心理特征。

  (3)应付方式问卷(CSQ)。该量表包含62个条目,每一条目后列有是、否两个回答,用于评定受试者的应付风格,由解决问题、自责、求助、幻想、退避、合理化6个因子组成,以6个因子分来评价受试者的应付方式是成熟、积极还是不成熟、消极。

  4、资料整理与统计分析

  调查完闭后,将所获资料编码量化后输入计算机,用MicrosoftExcel程序和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SPSSforwindows10.0进行分析处理。

  二、调查结果

  1、一般资料及其均衡性检验

  把高学历法轮功痴迷者和与之相匹配的正常人进行分组,通过对两组被试者的一般资料进行均衡性检验,结果显示两组的性别、年龄、职业等经检验无统计学意义(P>0.05),即两组之间具有良好的可比性。

  2、研究组与对照组艾森克人格问卷测量结果比较(表1)

注:﹡为P<0.O5;﹡﹡为P<0.O1,下同。


  表1显示:法轮功痴迷者在精神质维度(P)和掩饰维度(L)上的得分与正常被试者没有差异(P>0.O5),而在内外向维度(E)和神经质维度(N)上的得分都有差异,均低于对照组(P<0.O5),其中尤以后者的差异达到极其显著的水平(P<0.O1)。

  3、研究组与对照组应对方式评定结果比较(表2)

 


  表2显示:研究组解决问题因子分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自责、幻想、退避因子分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两组间在寻求帮助、合理化因子分上无显著性差异(P>0.05)。

  三、讨论与分析

  1、法轮功痴迷者的生活背景

  通过上述调查我们可以发现,高学历法轮功痴迷者幼年时的家庭环境大都存在某些问题。除了经济状况即物质生活条件普遍较差外,他们的家庭关系和家长对待子女的态度与教育子女的方式上也有非常不科学的地方。一部分家庭表现出严格、消极、强硬与专制等这类较少的情感温暖、较多拒绝的态度倾向,另一部分家庭采取的是偏爱、溺爱这类类似过度保护型的做法。总的来讲,这些家庭呈现出的是一种非正常的亲子关系和不良的养育方式,而这种家庭环境对孩子的个性形成与心理发展有重要影响。研究发现,绝大多数心理存在问题的人,其原因都直接或间接地同家庭环境有关。其中父母养育方式尤其是不良的养育方式,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水平有显著影响,非正常的亲子关系对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有较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果早期的亲子关系良好,对孩子以后的人际关系和社会适应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则产生消极的影响。[2]

  其中带有强硬的、专制的暴力倾向的不正常类型,如消极拒绝、积极拒绝、严格性与矛盾型的负面影响更大。国外学者对恐怖症、强迫症、焦虑症和抑郁症4种神经症个体早期的家庭关系的调查表明,这4种病人的父母与正常人的父母相比,表现出较少的情感温暖,较多的拒绝态度,或者较多的过度保护。我国的岳冬梅(1991)也得出了相同的研究结论,即“中国神经症患者的父母较正常人的父母有较少的关心和情感温暖,较多的拒绝、否认和过度惩罚。”[3]还有其他一些研究结果也证实了相同的观点。这些研究表明,在个体的早期发展中,父母的爱、支持和鼓励容易使个体建立起对初始接触者的信任感和安全感。而这种信任感和安全感的建立,保证了子女成年后与他人的顺利交往。而儿童早期的这种信任感和安全感的缺乏,会随着儿童的发展逐渐产生一种孤独、无助的性格,难于与人相处,因而容易产生心理异常,特别是人际交往方面的障碍。同时,对子女的过分保护和过分严厉,同样会影响他们的独立性以及自信心的发展。这样的个体在以后的发展中也会增加他们的压力,出现过分的依赖或过分的自我谴责。这些特点都会对人格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例如杰克布逊(1980)通过大量的临床观察提出,青春期前爱的缺乏和丧失与成年期的抑郁有着密切的联系。[4]对原法轮功痴迷者来说,他们在人生早期经历的这些不利的环境因素,可能正是影响他们成年后所形成的不良个性心理特征,进而导致他们练习并痴迷法轮功的潜在原因之一,这一点在后面的分析讨论中将得到进一步阐释。

  调查还发现,高学历法轮功痴迷者大部分人都经历了一些重大负面性生活事件,包括身体上的、工作中的、人际交往上的以及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重大变故。这些应激环境无不对个体人格形成产生深刻影响,因为生活事件的增加而产生的应激体验与各种各样的生理心理障碍有着明显的关系。在对生活事件与个性心理健康发展间的关系进行解释时,一般都认为由于生活事件的产生增加了个体适应环境的压力,个体要适应这变化了的生活所付出的努力也需要相应的增加,因此,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发生太多的生活事件,个体的躯体和心理健康状况就会受到影响。而且有研究发现,不同性质的应激事件与困扰症状均显著相关,无论是积极的、消极的或是中性的生活事件,都会带来心理应激,并负面影响心理健康。而且,琐事累积效应对心理健康的影响并不亚于重大生活事件,特别是负性生活事件中的有关个人前途、恋爱、社会、家庭、经济以及身体状况等是影响人的心理健康的主要因素。[5]这说明生活中的各种不良刺激作为精神紧张性因素,可通过人的心理活动而引起身心变化,影响到心理健康,这也正是影响法轮功痴迷者不良人格特征形成的重要因素。

  在生活方式和生活形态上,高学历法轮功痴迷者大多对神秘现象感兴趣,这一方面可能表明他们对事物具有好奇心,另一方面也可以认为他们具有迷恋神秘事物的人格倾向,因此容易干出一些奇怪的事情,从而为法轮功的吸引和诱惑准备了心理基础。而社交苦恼和回避、休闲娱乐方式单一则可能说明与他们孤僻离群、安静内向、不善社交等个性心理特征有关。精力不济与怨天尤人表明他们体弱、自卑和理想化的一面。总之,高学历法轮功痴迷者的生活方式与生活形态是同其个性心理特征密切相关的。

  2、法轮功痴迷者的个性心理特点

  访谈调查发现,高学历法轮功痴迷者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可能同他们的知识层次较高、对个人价值实现和社会发展的辨证关系有深刻认识、深知个人应对社会负有的责任与义务有关。而恰恰是这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义务感,再加上个性上的缺陷,因而在面对同理想相去甚远的社会事物时,很容易使其对政府和社会产生不满和失望的情绪,这就为法轮功那一套自称是“宇宙大法”的歪理邪说趁虚而入准备了思想领地。

  更为重要的是,高学历法轮功痴迷者具有理想化倾向,偏狭、固执、封闭、抑制、自卑、顺从等不良个性特征。进一步的问卷调查还显示,高学历法轮功痴迷者在内外向维度上的得分低于正常人,表明他们具有安静保守、孤僻离群、性格内向、不善交际以及严谨、自律、悲观等人格特质。而在神经质项目上的得分显著低于正常人,说明他们情绪反应缓慢而弱,经常进行自我控制和压抑。综合访谈和问卷两种调查结果以及与前述研究者的看法和研究结论,这种一致性说明,高学历法轮功痴迷者在心理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存在相当程度的人格缺陷,心理健康水平偏低。

  对应付风格进行的调查表明,高学历法轮功痴迷者在面对应激事件或环境时,常以自责、幻想和退避这类不成熟的应对方式,较少运用解决问题这类积极的应对方式,表现出一种神经症性的人格特点。这表明,这类人在面对应激事件或环境时,选择练习法轮功作为一种应对策略和措施,说明其应对风格的消极性和不成熟性。

  就应对方式同人格特性间的关系而言,研究发现,应对方式与心理发展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它对个体身心健康的保护有重要作用。Pelietier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现代人类疾病一半以上与应激有关”的观点。一般认为,应对方式是作为应激与心理健康发展的中介变量存在并发挥作用的。例如,有研究发现,个体在高应激状态下,如果缺乏社会支持和良好的应付方式,则心理危害的危险度可达43.3%,为普通人群危险度的两倍。[6]良好的应对方式能降低心理问题的发生率,有助于缓解精神紧张,帮助个体应付应激事件,保护心理健康。个体的心理健康水平越低,其使用不成熟防御机制的频度越高,心理痛苦水平与过多动用不成熟型、中间型防御机制和过渡掩饰有关。有研究发现,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学生更倾向于使用消极的应付方式应对困境,以情绪性的应对策略对心理健康产生不同程度的负性影响,乐观性的解释则对心理健康有积极作用。[7]对高学历法轮功痴迷者而言,习练、痴迷法轮功可以看作是一种对应激事件的反应,即一种对生活事件的应对方式,由于他们存在心理异常和人格障碍,心理健康水平偏低,再加上其应对方式上的不成熟和消极性,加入法轮功便很自然地成为其选择也就不难理解了。

  3、练习、痴迷法轮功的原因

  高学历者当初练习和后来痴迷法轮功的原因纷繁复杂,但概括起来可以讲有这样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和偏差,二是人格上存在障碍和缺陷,而其中后者则是问题的症结之所在。不论是修心性、做好人的善良初衷,还是祛除疾病、强身健体的美好愿望,或者是深信法轮功理论以及不理解政府取缔法轮功的真正原因,反而以“护法卫士”的身份和姿态来阻挠、对抗政府行为等等原因,说明他们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缺乏理性的认识,不了解其罪恶的邪教本质。更有一些人错误地将自己病愈归功于练习法轮功的收获,其实这是不懂得疾病的“生物——心理——社会”现代医学科学机制与模式这样的道理。这种非科学的、错误的观念导致这些人对李洪志顶礼膜拜,视“法轮大法”为人世间“最高法律”,从而想通过修炼法轮功来寻找拯救社会的救世主和寻求遭遇挫折后的心理安慰,以至失去理智,轻视现实和生命。事实上,这样一种非理性的思想观念的产生及其行为后果,本质上是由于这些人所具有的不良人格特性造成的。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固执、闭塞、安静内向、孤僻离群、不善社交,以及消极的、不成熟的应对风格等不良个性特征,决定了他们在认识和理解客观现实事物的过程中,习惯于采取幼稚、极端、片面、神秘主义、从众、消极逃避等倾向与做法,而习练法轮功是这种行为结果的最集中体现之一。

  4、生活背景、心理特点与练习痴迷法轮功三者间的关系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生活背景、个性心理特征与练习、痴迷法轮功三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高学历者练习、痴迷法轮功是由其个性心理特征所导致的,因为人格与心理因素在影响个体认知和行为方面的作用是客观而深刻的,而个体这种人格特性的形成与发展又受到其生活经历,尤其是早年成长环境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由早期的环境因素造成的。因此,对高学历的法轮功痴迷者而言,其早期成长经历和后来行为取向是通过个性心理特点而联系起来的,也就是说,心理中介在影响他们习练与痴迷法轮功方面作用是不容忽视和否认的。从一定程度上说,正是这种人格上的缺陷与异常在根本上决定着法轮功痴迷者对法轮功的信仰与痴迷。

  四、结论

  本研究通过访谈调查和问卷测量对高学历的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因素进行分析,结果发现:

  1、法轮功痴迷者中大部分人成长早期的家庭环境不良,且在生活中经历过重大的负面性应激事件与环境,存在不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形态。

  2、法轮功痴迷者最突出的个性心理特点表现为具有理想化思想倾向,安静内向,孤僻离群,封闭固执,不善社交,对社会不满,自卑顺从,对神秘现象感兴趣以及应对消极、不成熟等。

  3、法轮功痴迷者练习、痴迷法轮功,除了思想认识上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他们的人格心理障碍在作祟。

  注释:
  [1]本研究的主要对象都取自浙江省的部分法轮功痴迷者
  [2][3]岳冬梅.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表(EMBU),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3年增刊,1993,122一129
  [4]王景芝.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障碍、成因及防治.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1999年03期
  [5]王登峰,张伯源.大学生心理卫生与咨询[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6]王艳芝等.大学生的应对方式及其相关因素分析[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7年05期
  [7]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反邪教”课题组.法轮功现象的心理学分析[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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