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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是如何将信徒从社会“剥离”的

作者:李湘宝 · 2010-02-20 来源:凯风网
  所有邪教都是以伪善的面孔示人,法轮功邪教亦是如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也是打着真善忍的幌子,通过对信徒进行“洗脑”,进而将信徒从社会中“剥离”出来,以建立其不受国家法律约束、不受非法轮功信息影响、不受人间亲情干扰、使信徒像工具似的随意使唤的邪教王国。在此,笔者试从婚姻家庭、宗教信仰、国家法律、正常思维观念等方面剖析其将信徒从社会“剥离”出去的伎俩及危害。

  社会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上,由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所构成的整体。国家是由一定的社会制度及其行为规范所确立,并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组织所保障的一定的社会区域。这就是说,凡社会成员都在一定的社会区域内活动,并遵守相应的社会行为规范和法律制度,同时受到法律的保护。邪教组织就是企图将信徒从社会中“剥离”出来,使之脱离社会区域行为规范及法律制度的约束,成为自己的精神奴隶。

  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剥离”原指组织、皮层、覆盖物等脱落,分开。在经济界,“剥离”是指企业或公司因经营方略的调整,对其辖下的某些行业、部门或子公司做出退出或出售的举措。在医疗界,“剥离”则是一种医疗技术,即将肿瘤从人体剥离。无论是经济界的剥离,还是医疗界的剥离,都需精心地准备和策划,都有其固定的程序和特殊的技法。法轮功邪教企图将信徒从人类社会群体中“剥离”,也是别有用心和别出心裁,也有其特殊的伎俩。

   一、将信徒从婚姻家庭理念中“剥离”

  一是对人间亲情进行障碍化和魔性化说教。

  首先,谬称人间亲情是修炼的障碍,并要求信徒必须放弃人间亲情。“人就是为这个情而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分,处处离不了这个情,想干不想干,高兴不高兴,爱和恨,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全是出自于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人要跳出这个情,谁也动不了你,常人的心就带动不了你。”“你要想修炼,人的情就要往下放。”(《转法轮》)“执着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修者忌》)

  简析:在法轮功组织宣称的修炼可以祛病健身、成佛成仙、要什么有什么、大自在等谎言的蛊惑下,法轮功痴迷者都企盼修炼目的能够早日实现。针对上述目的,李洪志抛出了必须放弃人间亲情才能修炼圆满的前提条件。这就是说,“人间亲情”和“修炼圆满”二者不可兼得,进而强迫信徒做出放弃人间亲情而坚修法轮功的错误选择。

  其次,谬称人间的利、欲之心是阻碍修炼者“上层次”的“魔”,并要求信徒必须断情去欲。“最普遍的一种炼功招魔的形式,……它指使着人在干扰你。这是一种最简单的干扰形式,达到了不让你炼的目的。”“欲和色这些东西都是属于人的执著心,这些东西都应该去。”“在常人这种物质利益当中去磨炼你的心性,真正提高的就是你的心性。你这颗心能够放得下,你就什么都能放得下,在物质利益上叫你放,你当然就能放得下。你的心放不下,你什么都放不下。”(《炼功招魔》)

  简析:由于受李洪志邪说的蛊惑,法轮功信徒不再把夫妻感情放在心上,也不把家庭利益当回事,有的甚至将家中多年积蓄的血汗钱毫无保留地花在法轮功上面,有的甚至按照李洪志“炼功人没有病”的说法拒医拒药,这些非理性行为必然招致家庭亲人及朋友的指责和阻拦。于是,李洪志就说这是“魔指使着人在干扰你”。换言之,凡不赞成或者阻挠习练法轮功的都被法轮功信徒称之为“魔”。在现实中,劝说和阻挠最多的肯定是亲人。因此,亲人也就成了法轮功信徒心目中“阻碍自己上层次”的“魔”,法轮功信徒无形之中也就站到了家庭亲情的对立面。

  二是否定现实婚姻家庭关系的客观性。

  李洪志谬称人世间的父母及妻儿都不是自己真正的父母和妻儿,以此割断信徒在人世间的骨肉亲情。“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哪?一生一世的,每一生每一世你有多少父母,有多少妻子儿女、姐妹兄弟呀?……你都数不过来……哪个是真的……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法轮佛法悉尼讲法》)“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的,不是人类的,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转法轮》)“今生我是你的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像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简析: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石,需通过一定的仪式和法律认可,并得到法律的保护。李洪志宣称的“在六道轮回中生生世世的父母、儿女数不清”、“真正的父母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的妖言,致使法轮功信徒不再把现实婚姻家庭当一回事。因此,婚姻家庭观念在法轮功信徒中也随之淡化。

  三是编造美仑美奂的“法轮天国”,给法轮功信徒制造悬念。

  为了使信徒彻底地抛弃现实中的婚姻家庭,李洪志凭空捏造了一个莫须有的美仑美奂的“真善忍”天国,即“法轮天国”,并诳称真心修炼者都会进入该天国。“人坐那里,不动手不动脚,就可以做人家动手动脚都做不来的事情;能看到宇宙各个空间的真正的理,看到宇宙的真相;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事情。”“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花是金的,鸟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到那里找不到一块石头,花的钱据说就是石头。”“所以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转法轮》)“因为你修好了,那庞大宇宙的生命变坏的就少,淘汰的就少。当你回去的时候,他们真的把你当作是他们的主、他们的王,无限地敬仰你,因为你救度了他们。”(《北美巡回讲法》)“你听说过有极乐世界吗?法轮世界更美。”(《转法轮法解》)

  简析:李洪志在前文已说,修炼就必须放弃人间的亲情,后又瞎说人间的父母子女不是自己真正的父母子女,现在又抛出只要修炼圆满就可以做宇宙的“主”、“王”和进入“要什么有什么”的“法轮天国”,以此引诱信徒决裂人世间的婚姻家庭。

  综合简评:个人是家庭的组成细胞,家庭又是单位和国家的组成元素,所有的国家和地区组成了丰富多彩的人类社会。法轮功为了建立自己的法轮世界,从婚姻家庭关系入手,通过对信徒灌输“人间没有亲情”、“人间没有父母、子女”、“真正的希望和归宿在法轮天国”等邪教思想,一步一步地将信徒从人类社会中“剥离”。

   二、将信徒从传统宗教信仰中“剥离”

  一是贬低佛教,使信徒淡化对佛教的信仰。“佛教中的法只是佛法中的一小部分,还有许多高深大法,各个层次还有不同的法。”“佛教代表不了佛法的全部……是伟大的佛法造就了佛,而不是释迦牟尼造就了佛法……”(《转法轮》)“我们的基点落在佛家,从主要的理论上、特点上都是佛家的。但是这个法超出了佛、超出了道。”(《转法轮卷二》)

  简析:正如李洪志自己所言,法轮功的基点落在佛教上,也就是说法轮功是打着佛教的幌子、凭借世人对佛教的信仰而起家的。但是,当法轮功羽翼日丰时,李洪志回过头来就将佛教说得一无是处,并将信徒从佛教信仰中“剥离”,进而转信法轮功。

  二是无限夸大法轮功,使信徒对法轮功产生好感和依赖。“这部大法是宇宙的特性,是伟大的佛法真实体现,是我修炼开悟后,记忆起我自己先天之所有,又用常人的语言把他讲出来,传与你们以至天上。”(《精进要旨》)“我们是按照宇宙演化原理修炼,按照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的标准指导我们修炼。”(《转法轮》)“任何宗教或者任何一种修法都不能把你度到超越他的神还高的地方去,那么我们大法能够度一切众生,能修多高就看修炼者本人。因为他是宇宙的法,他开创了宇宙中一切生命的生存环境,可以使你回到先天的所在位置去。”(《澳大利亚法会讲法》)

  简析:说谎、打压异已、抬高自己,是李洪志贯用的几大手段。将法轮功的作用无限地夸大更是李洪志售奸的拿手好戏。

  三是诬称宗教不能度人,全面否定正统宗教。

  首先,胡说正统宗教过时了,不能度人。“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包括扰太教,还有一些教吧,我承认在历史上它们是正教。可是在今天的这个历史时期,在今天现代化了的人的观念社会中,人们已经不能够用人的本质与古老的观念去理解它了……你理解不了它,你也就不能被它度,它也就不来管。”(《北美首届法会讲法》)

  其次,谬称正统宗教的神职人员道德败坏,难以自度。“和尚和修士们只看书而不实修,寺院成了小社会,相互勾心斗角。有的在发佛难财,执著心多得不如常人,自度都很难了,更何况度他人!还有一些名声大的和尚、道士们任意根据自己的观念,和一点点对佛经的理解程度写书解释佛经、圣经,把人引向歧途。”“世间被邪恶搞得一塌糊涂,千百年来假宗教、邪教,还有许多改良宗教一直在流传着,真假难辨。”(《转法轮卷二》)

  再次,胡说人类道德大滑坡,宗教不正。“人类道德大滑坡,全世界都是这样的。”(《转法轮》卷二)“……修炼团体、宗教走不正,就是它本身不正的问题,它会使整个社会败坏的,会使很大的人群发生问题。……所以未来很可能是没有这种宗教形式的。”(《加拿大法会讲法》)“现在宗教已经不能度人了,很多人都是政客了。”(《欧洲法会讲法》)

  最后,胡编末法时期,宗教败坏正信。“释迦牟尼讲:到末法时期,和尚自身都难度,度人就更难了。”(《转法轮》)“末法时期有许多魔转生成人,出家到庙里乱法。特别是台湾有许多很名的和尚、居士实际都是魔。”“印度有些很有名的什么大师,多数是大蟒蛇附体。……末法时期就是乱套的时候。”(《转法轮》卷二)“大家看到了,宗教在当人类道德走向没落的时候,在社会上起作用是什么。它度不了人还败坏着人的正信。”(《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当今的人类社会,任何宗教都不能使人的心、人类的道德回升,那些宗教中的人都知道。……目前一切正教都没有神管了,宗教中的人都在为钱财地位而争斗。”(《澳大利亚法会讲法》)

  简析:为了转移信徒对正统宗教的信仰,李洪志煞费苦心,从贬损佛教、道教,到非议所有的正统宗教,再到黄婆卖瓜自卖自夸,就这样慢慢地将信徒从宗教信仰中逐渐“剥离”出来。

  四是鼓动信徒铲除所谓的“乱神”、“邪恶”和“魔”。

  将信徒从正统宗教中“剥离”,这不是李洪志的终极目的,反对正统宗教、取而代之,才是李洪志的真实目的之所在。“那些把持人类几大宗教的所谓神……不叫各宗教中的人接触大法,……当前它们又极力的阻止信教人了解真相,使宗教中的几十亿人失去这千万年等待的机会,把众生推向淘汰的危险境地,甚至直接干扰正法。因此大法弟子为了世人的被救度,全面解体旧势力与三界内一切阻碍众生得救、了解真相的乱神,已经成为必须做的。无论它们以什么外形存在,无论它们有形无形,无论它们什么层次,无论它是谁的形像,都全面解体、清除。……特别那些把持宗教、敌视正法与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乱神,都全面解体它们。”(《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干扰正法的乱神》)

  “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法轮大法义解》)

  综合简评:从李洪志上述话语可以看出,从正统宗教比法轮功层次低到宗教不能度人,从宗教不能自度到鼓动信徒铲除把持几大宗教的“乱神”,一步一步地将信徒从正统宗教信仰中“剥离”出来,然后再反对正统宗教。可见其用心何其阴险毒辣。

   三、将信徒从国家、法律理念中“剥离”

  一是宣扬“政府无用论”,使信徒对政府失去公信力。政府是国家的代言人,是国家职能的体现者和行使者。李洪志宣扬“政府无用论”,意在将信徒从政府中“剥离”出来,使之成为自己的精神奴隶。“现在国内无论国营企业或其它企业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极其特殊。在其他国家,在历史上从来没有的一种现象,所以在利益上矛盾显得特别尖锐,勾心斗角,为一点小利争斗,发出的思想、使出的招术都很坏,做好人都难。”“因为妒嫉心在中国表现得极其强烈,强烈到已经形成自然,自己都感觉不出来。”(《转法轮》)

  二是宣扬“法律不如德”、“法律机械地限制人”的谬论,以此淡化信徒的法制观念。“……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在内。人在不断地封闭自己,封闭来封闭去最后把人封闭的没有一点出路。这个法律定的太多了,人都象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就想不出办法了。”(《旧金山法会讲法》)“……问题一出现就制定新的法律,再犯再制定。人类对自己的限制太多啦,而且人类现在已经在无可奈何的承受人类为自己创造的这一切了。越把自己封闭的越严哪,越从这方面走向极端,同时也越使人认识不到宇宙的真理。”(《休斯顿法会讲法》)“世界发展到今天,大家都觉得法制很好,其实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几千年发展过来的人类,过去都没有那么多法律来管人。只有简单的王法,衡量好坏的标准是德。”

  三是宣扬“法轮大法”至尊论,导致信徒心目中只有李洪志和法轮功,而没有人间法律,甚至荒谬地强调人间法律要服从“宇宙大法”(即法轮功)。“大家知道这本书他不是一般的书,他是法。我们人类社会也有不同的法律,也有不同的理论,也有不同的学说,可是我告诉你那都是人的东西,是人在常人社会这一层的东西。而我今天所教你的,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社会所有的学说和一切常人之法。”(《美国东部法会讲法》)“三界一切众生都是为这法而来、为这法而造就的,也就是说三界的一切形式,包括人类社会的各种各样的形式,其中当然包括现在的法律,当然也包括人类存在的其它形式。”(《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

  四是鼓动弟子目无法纪地实施违法犯罪、甚至杀人等暴行。“不管你是参与了什么项目,还是你自己走上街头去讲真相、发资料,还是坐在领馆前揭露邪恶,你都是在修炼自己、证实法,同时在救世人。”(《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忍无可忍》)“你们有一部分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就把这件事情变成了好事了。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瑞士法会上讲法》)

  综合简评: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又云: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李洪志为了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的政治图谋,不惜驱使弟子们以身试法,到头来,得好处的是教主,遭殃受罪的则是信徒。其实,李洪志深谙“规矩”的重要性,他自己不就出台了诸如《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法轮大法弟子传法传功规定》、《法轮大法辅导员标准》等诸多条条框框。鼓动信徒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只不过是让信徒当替罪羊,实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已。

   四、将信徒从正常思维观念中“剥离”

  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是每一个人为人处世的三大精神支柱。正确的人生“三观”是引导人积极向上、努力拼搏、发奋进取的动力源泉。相反,错误的人生“三观”则会将人引入歧途。李洪志就是从人生“三观”入手,通过歪曲事实,夸大社会阴暗面,逐渐地扭曲信徒的人生“三观”,一步一步地将信徒引入法轮功的歧途。

  一是宣扬“人类道德大滑坡”,丑化现实人类社会,进而改变信徒的世界观,将信徒从思想上拉入法轮功的圈子。“现在这个社会,人没有心法的约束,特别是中国。国外也一样,只不过国外的表现形式不一样。”“人类的道德观念发生了变化,中国也出现了同性恋、吸毒、贩毒、黑社会、性解放、妓女,简直不得了。”“人类道德的大滑坡,全世界都是这样的。人的观念变得很厉害。现在美的不如丑的,正的不如邪的,善的不如恶的,整洁的不如邋邋塌塌的。新的不如旧的,香的不如臭的。”(《转法轮》卷二)“今天人类社会道德已经发生了变化,道德标准都扭曲了。”“人类的道德水准在大滑坡,世风日下,唯利是图,为了个人那点利益去伤害别人,你争我夺、不择手段这样干。”(《转法轮》)“我说,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的人都没有坏到这种程度,没有象今天这样,特别是中国大陆的人,达到空前的道德全面败坏的程度,走在街上看人脑子里没有几个在想好事,很多人每时每刻都在想着不好的东西、做的事都是坏事多。”(《二零零九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二是宣扬“三界反造论”、“人类没有正理”和衡量好人、坏人的唯一标准是法轮功的“真、善、忍”,以此改变信徒的是非观念。“三界与宇宙的一切是反的,所以法理也给这一层提供了适合于常人生存的反过来的理。”(《转法轮》)“三界当中早的时候就是反着造的。这里没有正理……这是反理,行为行事都反。我们认为香的那边是认为是臭的,你认为是好事他都认为是坏事,没有正理,所有的一切都是反的,人人都是反的,就是因为他是反的,才能使人修炼,让你在反中正面看问题,让你把坏当成好。”(2008年5月《纽约法会讲法》)“人这个地方过去是没有正理的,……而这个环境是没有正理的。”(《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因为人类社会没有正理,所以人是不会用善来解决问题的……”(《二零零九年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衡量好坏的标准只有按照宇宙的特性,按照法去衡量。那是永远不动的,是宇宙的理,是衡量好坏的唯一标准。”(《转法轮》卷二)“我们人类往往认为是好的东西,可是在高层次上看往往是坏的。”“作为一个人,能够顺应宇宙真、善、忍这个特性,那才是好人;背离这个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坏人。”(《转法轮》)

  三是宣扬人生的目的是返回到宇宙的最高层“真善忍”——即返本归真,以此改变信徒的人生观。“在高级生命看来,人的生命在地球上不只是为了让你当人,是叫你在地球上、在迷的这个环境中早点悟出来返回去。”(《转法轮》卷二)“在高级生命看来,人的生命不是为了当人。他认为人的生命是在宇宙空间中产生的,和宇宙是同一性质的,是善良的,是真、善、忍这种物质构成的。可他也有群体性的关系,……有些就变得不好了,所以就往下掉;……最后就掉到常人这个层次中来了。……在这个层次当中,这个人就应该毁灭,消灭掉了。可是那些大觉者们出于大慈悲心,就特意造出这样一个空间,就象我们人类社会这个空间。”“在高层次上看,人的生命不是为了当人,因为人的生命是在宇宙空间中产生的,是和宇宙真、善、忍特性同化的。……所以在他们看来,人的生命,当人不是目的,是你返本归真,返回去。”“在大觉者看来,当人不是目的,人的生命不是为了做人,说是让你返回去。”(《转法轮》)

  综上所述,李洪志就是通过“人类道德败坏”、“赞成和支持法轮功的是好人、阻挠和反对法轮功的是坏人”、“人生的目的是返回‘法轮天国’”等一系列邪教思想的蛊惑,改变了法轮功信徒原来的正确的人生“三观”,进而使信徒在不知不觉中滑入法轮功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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