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学术
法轮功邪教的新变种“皇族”

作者:嘉 州 · 2009-12-23 来源:凯风网
  “皇族”是由法轮功变异出来的又一邪教组织,由原法轮功骨干黄宁波在2000年创立的,总部设在四川省乐山市。该组织以法轮功为纽带,以原法轮功习练者为成员,以经商办企业为掩护,以自创歪理邪说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通过自上而下的严格管理,达到敛财骗色的目的。
 
  “皇族”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体系

  “皇族”的头目叫黄宁波,男,汉族,初中文化,1965年1月12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
  
  为了有效控制身边的法轮功人员,黄宁波为“皇族”建立了极其严密的组织机构。黄宁波自称“佛主”、“皇主”、“主父”,下由“四大菩萨”、“八大佛子”、“亲人”组成,其中乐山姜×是观音菩萨、乐山刘×是普贤菩萨、吉林孙××是地藏菩萨、北京杨×是文殊菩萨;李洪志只是“八大佛子”之一,他比李洪志还高一等;“亲人”是原已转化的法轮功刑释解教人员。“皇族”组织内等级森严,法轮功人员称黄宁波为“师父”,见到黄和“四大菩萨”要行跪拜礼,必须听从黄及其亲信的指挥,尊重相信“主父”,按照“主父”的圣旨办事,不能抗旨,否则就会遭到报应。2008年3月,安徽省广德县“皇族”成员彭××因病死亡,黄宁波诬称这是彭不听他话的报应。通过此事,黄宁波进一步加强了对弟子的精神控制。

  黄宁波还制定了严格的入教规程。第一次拜师的人员必须先看《转法轮》;弟子只能是单身,已婚的必须离婚,即使没有离婚,夫妻之间也不能同房,必须由他安排婚姻;不认识的人入教必须经过其亲信引荐,核实身份后才能与黄宁波见面。对入教的弟子,由黄宁波统一进行“洗脑”,举行严格的入教仪式:弟子向师父下跪磕头,口中不断喊师父,然后师父给弟子“讲道理”,排除完身体的“脏东西”,把通道都打通才能“过关”。

   二、基本教义

  黄宁波原系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成员。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他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法轮功邪教活动,并以法轮功为基础,编造了一系列的歪理邪说,从而构成了“皇族”邪教组织的理论体系。主要有:

  一是鼓吹“圆满说”。从2000年3月起,黄宁波开始四处流窜,以李洪志给他托梦为由,宣称法轮功人员已经圆满,可以不练功、不看书了,以此来迷惑、吸引一些处于彷徨中的法轮功人员,不断扩大自身影响力,并得到一定认同,逐渐将部分法轮功人员聚集在周围。同年8月,黄宁波进一步发展“圆满说”,称自己是“圆满”了的人,是同门弟子中的引路人,是本法门中有成就的“上师”,李洪志是迦叶尊者转世、是法轮功之母,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是法轮功之父,李洪志背师传法把法轮功传邪了,他传的才是“正法”,“皇族”才是真真正正的法轮功。

  二是杜撰“密炼说”。黄宁波杜撰修炼分单修和密修两种方式,将法轮功的“男女双修”发展为密炼,称必须与“上师”即他本人进行阴阳结合,他用“真功”、“真精”传授,发生性关系后才能将信徒的“孽力”转移到他身上,弟子才能得到净化,走上正确的修炼道路。仅据黄宁波自己交待,他利用“密炼”邪说先后骗奸了13名女弟子。

  三是宣扬“奉献说”。黄宁波宣称要“付出才有收获”,弟子身体的变化是由他引导才得到的,应该有所“奉献”,要求弟子“舍净”钱财奉献给他。因此,许多信徒变卖住房等家产,将钱财交给其管理,少则几千,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法院审理认定,黄宁波以“拜师费”、“供奉献”等手段,骗取弟子现金292.8250万元和价值88.8万元的奔驰越野车一辆。黄宁波还以经商办厂需要资金为由,向弟子“借款”700万元。黄宁波利用这些钱财大肆挥霍,在乐山购买了一套340平米的住房,光装修就花费60万元,另外还购置轿车、越野车、跑车等车辆3台。

  黄宁波以法轮功歪理邪说为基础,以原法轮功习练者为对象,通过所谓的“悟法”,为“皇族”变异组织建立了一整套自己的邪教理论,使部分法轮功人员从一个陷阱走向另一个更深的陷阱。

   三、活动特点

  黄宁波为了不断壮大“皇族”邪教组织,加紧培养邪教骨干,竭力招揽邪教成员,主要对象是全国已转化的原法轮功人员,特别是刑释解教人员。同时,他和亲信利用信徒的“奉献”开办了多家企业,从业人员主要是原法轮功人员。据公安机关调查,黄宁波在浙江开办有8家企业,包括饰品厂、发廊、饺子馆、快餐店等,在北京开有诊所,在成都开有餐馆,在乐山中心城区开有发艺化妆造型学校、美发美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饰品店等。黄宁波还以“奉献”为由,不给做工的信徒发放任何报酬,也不允许他们自由行动,更不能随便离开工厂,连平时理发也是从外面请人进去。据公安机关统计,加入“皇族”邪教组织的信徒有数百人,涉及四川、北京、重庆、吉林、辽宁、河北、河南、陕西、山东、浙江、安徽、云南、贵州等十几个省、区、市。

  法轮功变异组织“皇族”在黄宁波的操纵下,对原法轮功习练者实施精神控制,剥夺他人健康权、生命权,奸淫妇女,骗取钱财,给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组织。2008年8月,乐山市公安局破获“皇族”一案,将正准备卷款偷渡境外的黄宁波等主要涉案人员抓获。2009年6月,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12月做出判决,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诈骗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黄宁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