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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法轮功的心理依据分析

作者:龚灿锋 · 2009-12-21 来源:凯风网
  一个东西要想吸引人,得到人们的认可,必须具有与众不同的地方。而邪教法轮功能够吸引那么多人、欺骗那么多人,也必然有其与众不同的地方,在此笔者想从心理学角度谈谈。

   一、法轮功借助人们的心理需求得以传播

  一件新事物要想吸引人,必须满足人们的需求,而李洪志的法轮功无所不包、无所不有,充分满足了公众的需求。比如,可以给人实惠,可以治病、可以得到好处、可以成神成佛、可以在家修炼,要什么给什么,也有美容效果、可以年轻化,更重要的是可以使人圆满,大自在,永远解脱。于是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们,开始趋之若鹜,认为找到了人生的万能钥匙,结果有一些人就误入歧途了。

  从信息传播角度来讲,引起公众注意可以从以下方面加强:信息的刺激强度;信息的对比度;信息的反复性。李洪志通过气功治病,自我吹嘘,疯狂造神,自称“神通广大,无所不能”,并编造了大量神迹,可谓是前所未有,给信徒公众以强烈的刺激。同时,他将其他一切佛教、道教、科学、人类道德予以贬低,称“人类是宇宙的垃圾站”,唯有“大法才是拯救人类的”“而且是最后一次机会”,并称其他功法都不好,不能大面积传,他有“法身”,可以保护学员,长功快,等等。对于顺从者予以保护提高,不顺从者则予以报复,邪教虚构的世界末日就是为了至信徒于一种绝望之中,加以控制。“实在不行就随他去吧。”这种强烈的对比,也吸引了不少人。更绝的是,对于信徒,他通过反复学法,看录像,光碟,参加法轮功的活动,全面地反复加强控制。正所谓“谎言重复了一千遍,就变成了真理。”使得信徒产生了大量的认知偏差。

   二、法轮功控制信徒的心理学依据

  心理学认为,人们通过三种机制可以提高学习的速度。这三种因素是:一是联结,也就是经验条件反射作用,李洪志要求学员“联系自己实际对照大法学习,悟”;二是强化,通过予以正面的奖励,避免不愉快的体验,加强强化作用;三是模仿:通过集体化学法、练功,教功,法会,树立榜样加强控制。通过这个分析,信徒应当明白,为什么自己“提高得那么快”,变得那么快?其实就是受到了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影响,使我们自己的心理效应,而绝不是李洪志所谓的“推着走”,是李洪志法轮功的厉害。此外,有些人认为,学了大法后,办事效率明显高了,生活效率提高了,其实这些都是因为放弃了一些必要的思想杂念,使得自己能够专心地做一件事情所致,并不是什么“连神都在帮你。”

  心理学上认为,外来信息要达到更好效果,需要经过顺从、服从、内化等几个阶段。“静静地学,静静地看,你不理解不要紧,就当作是吹嘘好了,当作听故事”,这其实就是一种顺从要求。一旦接受了,就应该服从他,按照他的要求去做,然后不断接受洗脑,通过“悟”“向内找”“修”等等方式,渐渐内化为自己的一部分了。当然了,由于信徒自身的原因,不可能全面地达到李洪志的要求,人们对事物的接受往往也都是有个选择性注意与选择性理解的过程,只有符合他兴趣特点、态度的才能够予以理解和接受。对于这一点,李洪志要求信徒全面理解法,不能够理解和接受的就认为信徒层次不到,没有受到大法的点化,而一旦信徒有所发现,自以为自己提高了层次,一股热流产生,其实已经是受到了李洪志的暗示了,因为李洪志讲了,“灌顶就是这样,是不断地给信徒清理身体,每个层次都要清理”。随着信徒逐渐接受“大法”,其人生观念也在不知不觉地发生着改变。

   三、法轮功利用了信徒的认知误差

  法轮功笼络人心的另外一面,就是利用了信徒的特点。邪教信徒往往有易受暗示性和独断性的特点。易受暗示性是指一个人盲目地、毫无批判地接受别人的暗示和影响。独断性是指,一个人盲目地、毫无理由的拒绝他人的意见和劝告,一意孤行,不管自己是否正确。显然这两种都是不良意志表现。一旦受到了李洪志的心理暗示往往就会出现相应的行为,同时由于其独断性,而不会轻易地被他人所改变。这种固执己见,往往害了自己,特别当走入邪教之后,可以从中找到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缺乏的感觉时候,更是认为找到了人生的真谛而更加痴迷。

  邪教往往披着伪善的面具,重视个体的作用。李洪志就把个体视作“无穷宇宙的主”“未来的大觉者”,充分肯定个体的能动作用,“你们每个人都有充分的能力,都是大法的一粒子”,让个体在“修炼”“证实法”中充分实现自我,满足其在社会中因为种种限制而无法实现的需要。并不断给信徒以安全感。李洪志早就虚构了种种“世界末日”的情形,同时从人类克隆技术以及电脑科技的高度发达引入了“外星人将取代人类”的恐怖宣言,而法轮功信徒不在其列,从而给信徒以充分的安全感。对于学员,要求其参与集体学法练功弘法。在这过程中,信徒可以完善自己在社会上无法得到的社交需要,也可以得到一些自尊,特别是对于一些失去了工作,在社会上不顺利的人更是有相当吸引力。一旦成为邪教群体中的佼佼者或者辅导员、站长时候,更是找到了一种自我实现的需要,特别是将来可以成为“无所不能的大觉者”,人间可以得到种种满足和需要,未来又不受淘汰,可以解决身后的问题,“成神成佛”,这样好的东西自然具有相当大的诱惑力了。从马斯洛的人类需求动机来看,邪教充分利用到了其中的种种。马斯洛认为,一般而言,人类的需求可以分为五大部分: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和爱的需求(社交需要)、自尊需求以及自我实现需求,一级比一级高,只有完成了下一级,才能达到更高一级。但是,对于一些具有崇高理想的人而言,为了自己的追求,可以越过低级需求达到更高一级的需求。邪教中,李洪志充分鼓励信徒的自我实现需要,从而逐渐断绝了信徒的低层次的需求,而更好实现控制。特别是在后期所谓的“证实法”中,许多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到处流动作案,流离失所,更是失去正常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但是却为了所谓的“神佛”“救度众生”而不顾一切。其实就是这种因素在作怪。李洪志也知道,“学员们都很辛苦,师父也知道,但是与你将来要得到的东西相比,真的无法相比。”“在短短的一瞬间要圆满你所有的一切,方方面面,不付出能行吗?”“一旦没有威德,你上去了看到那个无比威严的神佛,你自己就觉得不配在那里。”等等虚构的东西让李洪志充分运用,不断控制强化信徒自我实现的需求,从而更好控制。

  以上就是笔者从几个方面,利用心理学上的一些成果,对邪教法轮功所作的一些分析,希望能够有助于更好地认识邪教,揭批邪教。不足之处悉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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