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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邪教研究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陈青萍 · 2009-07-30 来源:凯风网

  2009年度“国际邪教研究会议”(International Cultic Studies Association)于7月2-4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大会主题为“邪教心理控制研究”。出席大会的代表涵盖了6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交会议论文100余篇,组织了6个场次的大会主题报告,以及80余个分会场的小组主题发言。此次会议集研讨、交流、考察等活动于一体,世界各地与会代表就心理控制的理论和应用方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笔者有幸运参加了此次年会,在此谈一些体会和思考。

  一、国外邪教研究的兴起与发展历程

  邪教研究的兴起可以追溯到上世纪60-70年代,美国在经过了越南战争之后,人们的家庭观念淡薄、离婚率上升、犯罪活动增加、社会各种矛盾激化、价值观崩溃。在此背景下,与正统宗教不同的各种小教派不断地涌现出来。这其中,最为令人震惊的一个大事件是1978年11月18日,美国912名人民圣殿教信徒,在琼斯敦的圭亚那热带丛林中集体喝氰化物自杀的事件。由此,社会出现了种种的疑问,随之展开了由政府到民间的对于邪教问题的研究。1979年,“美国家庭基金研究会”成立,这是一个非营利性、免税的研究中心和教育组织,其主要任务是研究邪教类型、邪教成因、邪教心理操纵、教育公众和专业人员,援助那些曾在邪教团体里的受害者并为他们的家庭服务。这一组织将世界各国该领域最具权威性的人物集聚一起,逐渐成为世界最有影响力的组织之一。2005年,该组织更名为“国际邪教研究协会”,其研究内容扩展到与邪教有关的宗教学、教育学、政治学、心理学、医学、法学等各个领域。

  邪教研究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内容。20世纪70年代,主要是对邪教现状进行调查,属于经验研究阶段;80年代,进入了道德伦理批判阶段,欧洲议会通过了一项关于邪教问题的决议(1984),呼吁对邪教问题要给予道德批判的同时加强伦理观念的建设;90年代,世界人文主义与道德联合会强调(1993):“要对全世界具有破坏性质的邪教和教派给予深切的关注。”[①]这一阶段对于邪教流行的研究更为细致和深入,研究规模较前有所发展;进入21世纪后,是科学实证性研究阶段,重视心理学对于邪教机制的分析,比如,2001、2003、2005、2007的ICSA会议都有心理学方面的论文,而2009年ICSA会议的主题就是“邪教心理控制”。强调对邪教心理进行实验的研究,如:对前邪教成员设计实施的快速眼动疗法、从心理调节模式中自我摆脱研究的实验、邪教评估工具发展的研究,甚至一些国家还建立了“自卫反对巫术与骗子实验室”。

  二、国外邪教研究的主要课题

  国外邪教研究集中在解决由邪教和其他破坏性组织引发的问题,其研究内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成员与家庭康复模式:邪教研究的目标是以人作为对象而进行的,最终是提高人的心身素质,回归正常生活以保持社会稳定为目标。这样的目标要求不仅为前邪教成员提供教育策略,还要为其家庭提供专业性帮助。因为人不仅仅是个人,而是一个由个人所组成的相互支持的家庭系统,不可能将个人与家庭剥离开来教育他。家庭成员多一些思维相似的人组成,这涉及到通过良好的家庭氛围、家庭知识来影响他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临床心理学专业人士对前成员和家庭成员的信仰问题、心理健康问题、心理障碍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与帮助,在每一届国际会议上都有为数不少的这类研究论文。

  2、社会预警教育模式:邪教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全世界都在反邪教,这是每一个国家都十分重视的工作,因为是把它作为巩固政权地位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国外有一些大规模的因信仰导致的社会示范现象,比如,美国大卫支派教放火自焚86人、日本奥姆教制造东京地铁毒气中毒5000人、乌干达恢复上帝十戒运动制造530余人集体自焚,等等。国外一些国家对此保持高度预警机制,鼓励公众对邪教的相关论题进行讨论,开发防范性教育资料,通过教育项目对有关人员进行矫正。在教育中除了关注第一代邪教成员的问题,还关注邪教成员第二代的心理突围问题。比如,“前成员第二代——后邪教社会综合”、“社会应对警报的评估问题”、“让邪教重新融入社会的转变”,这都是国际上比较好的预警机制的研究项目。

  3、质量并举的研究模式:国外邪教研究是多元化的,在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条件下,其理念就是让研究更加科学,让教育更加人性化。因此,在强调科学性和人性化这样两种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形成了质与量并举的研究模式。在质的方面,许多国家学者重视深度访谈与观察分析,如:破坏性邪教行为的分析、临床心理治疗分析、心理转化案例分析;在量的方面,力求精确和客观。2008年开发了“受邪教团体心理虐待的测量工具”,这项工具已经在亚洲、欧洲、北美洲进行了2000余人的测量,量表涉及到邪教信仰的核心观念问题,目前正在完善过程中。科学性研究论文和著述也不断地出现,以帮助有关人员掌握邪教演变机制和康复技术。比如,2009年ICSA论文:邪教的变异、邪教精神控制、脱离邪教与重建生活,这些研究都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适用于实际教育的运用中。

  三、国外邪教研究的最新特点

  目前,国际上邪教研究非常活跃,“国际邪教研究协会”经常举办国际性会议,旨在寻求全球学者的智慧,开展不同学科专家的对话和交流。每年都有大量的研究文献出版,研究队伍和人员不断壮大,研究内容日趋深入,方法日趋综合与合理。其特点如下。

  1、地域特色性。在研究内容上,北美主要研究个人和微观层次上的问题,如:邪教人员的心理分析、邪教现象流行的调查等;而欧洲则关注宏观的制度问题,如:聚集邪教问题的欧洲组织分析、欧洲公共政策与邪教、瑞士有争议的宗教运动信息、乌克兰邪教发展的社会心理学条件等;亚洲以日本为代表的则注重于研究邪教涉及的法律问题,如“日本邪教问题的非正常境遇”、“更新立法功能以建立共同刑事法规”等;非洲则将关注点投放在教育理论解释的意义上,如“尼日利亚的邪教复苏与心理操纵”。这些都说明邪教研究具有地区差异,受到研究者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从地区特点来看,北美注重伦理观、欧洲注重制度建设、亚洲注重法律行为、非洲注重教育理论,这些研究各有特长。

  2、操作应用性。国外邪教研究十分重视实用性和效果性,借助于操作性技能解决问题,以使研究有说服力度和实际效果。他们把邪教问题还原为心理问题,采用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的方法对老问题进行新解决。国外少有全封闭式管理的方法对邪教成员进行控制,他们认为,这种简单的强制性管理方法虽然在表面上减少了邪教活动的频率,但是不能解决人生信仰和价值观问题,在他们被放出来之后会变本加厉地再次投入到邪教活动中。因此,多实行的是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正的策略,对于邪教行为实施精神分析法、行为矫正法、认知矫正法、人本疗法等,最终使邪教成员的自我认知能力提高,矫正意识上的偏失,获得正确行为的塑造,从而持有正确的价值观。目前,国际上正在组建一套“反邪教干预模型”,“在二十一世纪神经研究方面找到治疗社会化与心理控制创伤的方法——自我迷失的恢复”。[②]

  3、跨文化性。邪教研究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把人类社会共有的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领域,除了强化本国的意识形态之外,更强调在世界意识形态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展开跨文化性的研究。概括地说,其构成跨文化性的要素就是,邪教研究不是自闭的,而是强调开放,这成为促进各学科诸理论统合的契机,在统合过程中又不断地开拓视野,接纳吸收和融合其它学科内容,进行多学科的广泛联系,使邪教研究内容和领域更为丰富,相互性更强,更具有多元化、高水平化以及广泛的领域。事实上,近两年来,通过跨文化、跨世界观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比如:“日本·西班牙·美国的心理虐待测量团体”,就是三大洲的跨文化合作研究,实现了研究互补和多赢的效果。

  四、国外研究给予我国的启示和思考

  我国在反邪教十年工作中有长足的发展,主要集中在消除邪教滋生的土壤,以及邪教痴迷者的思想转化方面,但是仍然有一些困惑的问题难以解决,这些已经成为当前最具有挑战性的难题了,此处借助国际先进的研究成果,对我国当前工作的困境进行审视,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1、教育观念的客观化。国外在一些名称上更为人性化、专业化和客观化。比如,他们将转化教育称为心理辅导;邪教痴迷者称为心理障碍者;邪教信徒称为前成员;痴迷行为称为过失行为;转化人员称为帮助者。这不仅仅是名称的不同,而是一种思维理念,一种客观的态度。邪教行为可能有不同的动机,不同的原因,如果只从社会标准去衡量,把痴迷行为看成是道德污点,用“痴迷”、“顽固”、“邪恶”等名词来形容,体现的则是“道德”、“社会”、“法律”的转化概念。这种转化观念容易形成转化者与被转化者之间的情绪抵触,不利于所谓的痴迷者转变。因此,把灌输式的政治教育淡化出去,改为渗透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当然,在教育中需要强调政治功能,让公民对自己的行为悟出责任感,树立效忠国家的良好个人品质,为社会稳定而约束自己的某些行为。

  2、教育方法的科学化。邪教痴迷表示着心理紊乱和功能失调,在对待前成员的过失行为上,转化教育是从心理健康的视角,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正。邪教痴迷问题,根本就是心理健康问题。心理学提供了一种解释人类行为的视野和方法,因此用心理学的基本道理去解释复杂的心理紊乱,去探索行为演变的过程、去重塑他们的人格特征和行为方式。避免将心理问题简单理解为道德问题,而仅用思想教育的方法去处理。另外,应对的重点不是他们过去的已成事实,而是着眼于他们将来的发展途径。比如,国外论文:“心理诉求——认知与情感原理对强制性组织的影响”,就强调了认知重建主要是通过矫正个体的自动负性认知,让个体重新得到安全感和成就感,以此让他们回归到正常社会中。

  3、教育的现身示范化。教育的理念是重视教育主体,激发教育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促其增长“自我实现的能力和积极自尊”的内驱力,抛开空洞的说教,重视现场教育和现身说法。邪教行为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他们有需求、欲望,要求,希望得到满足;二是社会有种种规则、法律、道德要遵守。这两方面会使需要转化的成员发生两类冲突:对外冲突和内心冲突。前者是与社会的标准发生抵触;后者是与心理情感不能兼容,他们必须在两难之中寻找生机,这种局外人难有的心理体验会影响他们的转归。各国大量采用的实用教育方法,就是利用前成员的现身说法去教育别人。比如,“自我迷失的恢复”、“离开邪教后,我是谁”?“向往回归”等现身教育,容易收到以一醒十的效果。这也成为近二届国际会议上,一些国家携带前成员参会的意义之所在。

  我国的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起步时间不长,但是发展很快,在国际邪教研究日趋深入的今天,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开拓思路,依据中国特色进行学习和借鉴,学习研究世界他国的优点和长处,建立跨文化视野,促进我国此项工作和研究水平的提高,同时致力于将研究成果推介至国际社会,让世界各国对中国社会关爱这项工作有正确的了解,以避免因误解而导致的负面认知,从而争取更多的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善意关注,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研究并在国际舞台上承担重要的角色。(作者系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系教授、博导)

  附注:
  [①]中国反邪教协会、美国家庭基金会编:《关爱生命·远离邪教》文集,2004年3月,第105页。
  [②]2009年度“国际邪教研究会议”论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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