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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轮功“三件事”的分析预测

作者:谈德音 · 2009-07-13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的“三件事”是李洪志提出用来“解体”“邪恶”的办法,也是大法弟子“圆满”、成为“伟大觉者、佛、道、神以至不同层次的主(《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办法。具体为:学法,讲真相,发正念。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要解体的“邪恶”很多。2005年11月5日在旧金山法会上,李洪志明确说:“是凡对正法与大法弟子起了负面作用的都是我所讲的‘邪恶’。”

  因为“邪恶”太多,李洪志又要求“三件事都要做,三件事都要做好”(2005年《美西国际法会讲法》),大法弟子们就疲于奔命,且变得神经兮兮。譬如半夜里要偷着往人家门里塞传单“讲真相”;倘若惊动了狗,狗的叫声也会让这些大法弟子们“学法”并“向内找”;然后,“单手立掌”或是打着“莲花手印”“发正念”:一边念着“法正乾坤,邪恶全灭。法正天地,现世现报”的口诀,一边心里想着“邪恶”在他们的口诀与手印下退缩、消减、解体。狗是这次行动中“邪恶”的一个代表。

  大法弟子们主动或被动地努力着,梦想着有一天“三件事”解体完“邪恶”后,他们“圆满”到李洪志所描绘的无比美好的“法轮世界”,且成了那里的“法王”,还统领着因听了他们“讲真相”而被他们“救度”的人。李洪志说,“当你回去的时候,他们真的把你当作是他们的主、他们的王,无限的敬仰你,因为你救度了他们”(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

  李洪志为什么要求大法弟子们做这“三件事”?“三件事”暴露了法轮功的哪些本性?法轮功的“三件事”能否长期做下去?本文将就以上等等问题做出分析与预测。

  “法”与“学法”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存在与发展的根本

  “法”是以《转法轮》为主体的,辅以李洪志从出山以来的各个时期的讲话,也就是法轮功指的“经文”。在上个世纪中国气功大潮中别的气功师还只是卖卖门票挣点小钱的时候,李洪志却把他讲的内容收录在一起,出书卖,这是他的高明之处:第一,卖书的收入显然比卖门票利润高,且具有持久性。比如,李洪志的《转法轮》1995年2月第2次印刷时,印数已达10万册;每本定价12元人民币。这样,总值达120万人民币。第二,李洪志因此被当时的追随者赞为有“思想”,而更愿追随与帮助他。可以说,如果当初李洪志办班传功的内容没有被收录出版,法轮功就不会传到现在。李洪志也早就没有存在与活动的依托主体了。

  李洪志通过“法”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控制。李洪志的“法身”说与“法轮”说引诱有心理或身体需求的人进入法轮功;“不二法门”威逼接触法轮功的人放弃其他气功及正统宗教而封闭于法轮功;“淘汰”与“圆满”使大法弟子处于恐惧与狂热的极端。李洪志的“法”反复向他们灌输并最终使他们相信:他们因为“私心”等从李洪志所描绘的美好的“高层次”掉到了“地球这个宇宙的垃圾站,”如果不是李洪志“给人留了一部上天的‘梯子’”《转法轮》这部“法”,如果他们不按李洪志所说的做,不赶紧借此爬上去,将随地球“销毁”。而只要努力按李洪志所说的做,就能“大志者得正法,成正果,是为圆满”(《法轮功》)。总之,大法弟子们被敏锐的末世论感所告知,而沉迷于对救世主李洪志的希望之中,对自身的得救充满信心。他们认为现在世界根本上讲是注定要毁灭的。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1999年7月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取缔前,李洪志通过要求大法弟子反复“学法”,这些歪理邪说对大法弟子形成了精神控制,从而形成了大法弟子的“精神支柱”。早在1994年12月,李洪志就在北京及广州会议上对法轮功学员的“学法”做出了明确指示,包括:组织培训;学法;掀起学法高潮。具体措施有:办班;“组织大家看录像”;“听录音”;“集体学功”;“背书”、“抄书”等。李洪志还要求法轮功学员抽象为一个统一的概念。李洪志在1994年12月的北京辅导员会议上说:“有些人做完好事了,人家问你:你贵姓啊?……我想你也不要吱声,你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或者说我是法轮大法的修炼者。”

  李洪志所发动的法轮功学员“学法”的结果是:法轮功学员被抽象为统一的“法轮功”概念在中国存在、发展、活动。尤其是集体练功时身着黄色服装;共同“学法”时“经文”成了他们统一的口号;使用着法轮功组织的标志……最为重要的是,法轮功学员还对“发生”在学员中的一些“神奇”事件进行整理和记录,这至今仍是境外法轮功组织明慧网上学员交流的重要内容之一。比如,某学员因为屋里有一本《转法轮》或者仅是念了句“法轮大法好”就能从火灾中脱险,这些叙事不时地在新老学员中传颂。这些仪式、象征物、典故及口号等的频繁使用,不仅实现了法轮功组织内部的高度整合,也促成了组织成员间的高度认同感,并把个人和组织的目标凝聚在一起,由此产生协同优势。

  1999年7月以后,李洪志主要通过“法”来下达法轮功组织的目标,大法弟子也通过“学法”来跟进并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向。比如,2001年,李洪志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讲法”中号令道:“就讲这么三件事。一个是大家学法的问题,一个是发正念的事,再有呢就是讲清真相这件事情是极其重要的。……要做的更好,而且要继续下去,直到把邪恶彻底除尽。”2004年,李洪志在《放下人心救度世人》中又号令道:“所有的大法弟子、新老学员,都要行动起来,全面开始讲清真相。特别是中国大陆大法弟子,人人都要出来讲,遍地开花,有人的地方无处不及。”李洪志还经常通过“法”对“那些不争气的、走到危险边缘的”大法弟子们“棒喝”,在“不能够精進的”学员中间进行“淘沙”。2005年10月8日,李洪志在《越最后越精進》中自己总结道:“所以我经常叫你们在修炼中多学法,同时还不时的发表文章指出普遍存在的问题,不断修正方向。”

  在现实中,“法”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作用是巨大的。所以,只要李洪志还在,或仅仅是法轮功存在,就一定会要求法轮功学员“学法”。正如2001年李洪志在《致北欧法会全体学员》中最后强调的:“注意:无论你们再忙,都不能忽视了学法。这是走向圆满与做好大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并在2004年的芝加哥法会上说:“我告诉大家多学法、学法、学法、学法呀”!

  相应地,一旦法轮功学员真正追随了李洪志,也一定会“学法”。“学法”是一个大法弟子的终生“事业”。

  “发正念”是法轮功邪恶本性的集中表现

  李洪志从“出山”起就极力向法轮功学员灌输:地球及人类是堕落的和注定要被毁灭的;宇宙中到处都是怪诞的、邪恶的恶魔,它们飘忽游行于世,而且无所不能;但是,李洪志却是这个宇宙及人类的根本的拯救者。2002年3月,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中对大法弟子们神化道:“我是可以彻底把操纵与利用邪恶生命的神与邪恶生命一起清理掉的。不管多高层次,不管谁打的、谁操纵的、谁利用的、谁安排的,我都可以一把抓在手里毁掉。师父……在另外所有空间的身体,巨大无比,一个比一个大,宇宙再大,也没有我大。……师父有无数的法身,而且还有无数的帮助我做事的正神也会直接清除邪恶。”

  通过李洪志称之为“法”或“经文”的讲话与文章中,可以看到,这个自称八岁就“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可以将人定住不动、腾空、穿墙的李洪志,已将自己定义成最高的神。同时,这个神秘的教主还是先知、告解神父、鼓动者,许诺将给予他的追随者此世与来世的好处。

  李洪志所鼓吹的一切内容都可以从中国民间的鬼神信仰中找到答案。李洪志号令的“发正念”来源于中国民间的报应说。根据报应说,由鬼神对所有的行为作出奖赏和惩罚,不管这报应发生在今世或来世,也不管报应在作案人身上,或是他(她)的子孙的身上。这种产生于中世纪的报应说是某种巫术活动的特征。但是,在法轮功中,李洪志与大法弟子们代替了报应说中的鬼神,改为由他这个超级大巫师带领着一群小巫师们执行报应活动。如果相信了法轮功,哪怕仅仅是有一本《转法轮》在身边,就会有好的报应,汽车撞着不会受伤,癌症都会自然好;如果不相信法轮功,说了李洪志或法轮功的不好的话,哪怕是扔了《转法轮》,就会有恶报,突然死亡,或者手指烂掉。“发正念”是李洪志率领着大法弟子们进行的最主要的报应活动。

  但是,“发正念”更加恶毒。这是一种企图通过意念杀人(物)的方式。李洪志说,“我们在集体炼功时想清除三界内的邪恶,单手立掌于胸前,用真念想五分钟即可。”“就这样想它们死,它们就会被清除,五分钟就管用”(《二零零一年加拿大法会讲法》)。李洪志号令大法弟子“杀死”与“清除”的,就是他们认为的“是凡对正法与大法弟子起了负面作用的”。

  李洪志号令的“发正念”本质上是迷信,却比传统的迷信活动更具有欺骗性、诱惑性。李洪志鼓吹大法弟子是有“功能”的,并称“每个大法弟子都有天龙八部护法”。李洪志说:“很多弟子都能在正念中随心所用,几乎是用什么有什么,如将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坏人定住,只说一声‘定’,或者说‘你站在那儿别动’,或指着一群坏人,就一定动不了,过后想一下‘解’就解除了。其实对于那些没有人性的邪恶之徒,如打死人的、强奸女大法弟子的禽兽不如的坏人或那些为首的邪恶之徒,可使用意念指挥──叫其干什么,邪恶的坏人就会干什么。(《正念制止行恶》2004年2月)”

  “发正念”的欺骗性更具隐蔽性。只要大法弟子们“发正念”的对象有任何事故发生,他们就欢天喜地,认为那是自己“功能”的体现,是“发正念”的成功。如果什么也没有发生,他们就会采用李洪志的说法,那是因为“邪恶”在“另外空间”的力量过于强大,但是,“发正念”已经使“另外空间”的“邪恶”“旧势力”迅速消减,只不过在现实社会中还没有体现而已。李洪志虽然向大法弟子灌输他们具有强大的“功能”,但也时常发生大法弟子们被打、被盗的事情。李洪志解释说,这是由于另外空间的“邪恶”的“旧势力”指使“邪恶”的人干的。大法弟子们只要“正念”很强就不会发生。想当年,中国的义和团声称并坚信自己掌握的咒语可以让洋人的大炮哑下来,金钟罩功夫则足以刀枪不入,但是,洋人的枪炮一响就证明,这只不过是迷信。法轮功不一样,“发正念”到底有没有成功,最终结果只有李洪志知道,无法在现实中验证。

  总之,李洪志创立的法轮功及其所号令的“发正念”,是中国民间巫术的大杂烩。当李洪志号令大法弟子“发正念”时,与中国民间的那些诓称被类似黄鼠狼附体的跳大仙们没有区别。不同的是,跳大仙们是为经济目的,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却从最初的经济目的演变为政治目的。由于大法弟子们“发正念”有中国民间鬼神信仰与报应说的土壤,他们的“发正念”就会在李洪志“圆满”与“淘汰”的诱骗与恐吓中成为习惯。因此,基本可以断定,只要是法轮功痴迷者,只要他(她)按李洪志的要求坚持“学法”,他(她)就一定会去“发正念”。

  “讲真相”表明法轮功是一个严密的组织;将直接导致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灭亡

  李洪志说,中国政府认定法轮功为邪教并进行取缔是“迫害”,是“邪恶”,这场“邪恶”是“宇宙中最败坏了的生命被放到常人社会中来干的(2000年《北美大湖区法会讲法》)”。李洪志号令大法弟子“讲真相”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叫全世界所有的政府、全世界绝大多数的人”都看清、知道中国“政治流氓集团的邪恶”(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李洪志要求大法弟子“根据每个人的能力、每个人在具体各个方面的特长,发挥你们自己的作用”,并指出了具体的“讲真相”的办法:“比如说讲真相中啊,有搞电视的、办报纸的、采取各种形式的,也有直接在街上发真相资料的,也有去领馆的,有做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是缺一不可的”(《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2004年4月,李洪志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中再次强调和总结了“讲真相”的办法:“不能够靠一种形式去讲真相。大家看到了,现在是多种多样,大家想出了很多办法,网络、电视台、电台、发光盘、电话、信件、传真、发资料、直接面对面的讲真相,国内学员还有贴标语,当然还有在另外角度做的震慑邪恶的工作,众多的形式同时在做。”

  “讲真相”直接暴露法轮功是一个严密的组织。自从1999年“4.25”法轮功围攻中南海事件发生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就极力否认法轮功是一个组织。1996年法轮功被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除名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从事的活动,从制度上讲,是非法的。非法组织被政府取缔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在无法辩驳非法性的情况下,全力否认法轮功的组织性。现在,“讲真相”这件事再次完全暴露了法轮功的组织性。

  组织是无形的,却又有着共同的特征。简单地说,组织是具有明确的目标导向和精心设计的结构与有意识协调的活动系统,同时又同外部环境保持密切联系的社会实体。当人们之间相互作用以完成实现目标的基本活动时,组织就存在了。

  “讲真相”暴露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政治目标。2004年11月18日至12月4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通过其媒体《大纪元》抛出的《九评共产党》(简称《九评》),极尽对中国共产党的诬蔑与造谣。《九评》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走政治路线的标志,是其反华反共的理论根据。《九评》出台后,李洪志煽动大法弟子传《九评》,并称“《九评》出来之后,一旦把真相展现在世人面前、展现在中国人面前的时候,这个中共X党一定会解体”(《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在这次法会上,李洪志表明了他称王称帝的心迹:“假如说师父就叫你们以这种在社会政治形式中修炼,行不行?(鼓掌)行!一定行,一定能行”;“假如说李洪志我今生就选择了当帝王,带领着一帮臣民在修炼,行不行?(鼓掌)行!一定行!”。

  “讲真相”这件事显示法轮功组织结构严密。法轮功在被中国政府取缔前,在中国大陆采用地区型组织结构模型,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现在,法轮功依然采用这种模式。法轮功组织采用集权控制,李洪志是组织的创建者,目前依然是形式上的最高指挥者。法轮功组织的战略目标从层级结构的顶端由上而下地推广。李洪志的指令主要是通过“经文”传达的。当李洪志的“经文”出台后,法轮功的明慧网在网页上公布,或者通过秘密通道让大法弟子获取。大法弟子得到“经文”后,开始按要求行事。比如李洪志要求大法弟子“讲真相”传“九评”搞“三退”。

  大陆大法弟子“讲真相”的内容,主要是秘密资料点从明慧网下载。2009年4月19日,明慧网以编辑部答读者问的形式公布:“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所办的稳定的资料点约有20万个。”“资料点在法轮功学员中和社会上都是保密的。他们的日常工作是从明慧网下载法轮大法经文和真相资料,经印刷、制作之后,单线提供给周边少数的、能为其保守秘密的法轮功学员,然后再由这些学员把资料逐级扩散给更多法轮功学员和世人。”“每个大陆资料点为2至1000名法轮功学员(非学员另计)提供法轮大法书籍、新经文,明慧周刊,明慧周报大陆版和其它各类真相资料,通过上述20万个资料点与明慧网互通信息的大陆法轮功学员至少为4000万人。

  但是,2009年6月7日,李洪志却在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无意之间透露出了法轮功组织当前的结构。大法弟子被当地佛学会管控着,听从佛学会的指挥。李洪志说:“有些事情大家必须得听佛学会的指挥,统一行动去做。有些事情佛学会要放开手叫大家自己去做。但是在意见不能够统一的时候,佛学会就要告诉大家,就这么去做,一旦决定了那么大家就这么做,都得配合。”“大法弟子无论在哪里,包括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做媒体的学员,都不要脱离当地佛学会”。但是,最高决策权、指挥权还是在李洪志手中。李洪志说:“佛学会真有问题我会处理”。李洪志的这些话表明,大法弟子的行动不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所标榜的“自发的”、“自愿的”,而是有目的、有方向、有预谋的。在不考虑明慧网给出数据的真实与否的前提下,再结合2009年4月19日,明慧网以编辑部答读者问形式公布的、“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由北美法轮大法弟子义务创办与维护的法轮功网站‘明慧网’成立”这句话,可以清楚地勾画出法轮功组织的结构图,结构图中的箭头方向也表示了法轮功组织指令下达方式。结构图如下。

 

 

法轮功组织结构及指令传达方式简图


  以上信息还显示出,法轮功组织采用纵向沟通的方法。李洪志与法轮功组织成员间使用轮状沟通网。在轮状沟通网中,处于中枢地位的李洪志可以和其他人沟通,其他人彼此不能沟通,只能和中枢地位的李洪志沟通。这样,居于中枢地位的李洪志得到所有讯息,并因此获得了权力;而组织成员之间缺乏或根本没有信息交流与沟通。纵向沟通方式及轮状沟通网对法轮功组织保持秘密性或隐蔽性具有重要意义。

  综合前文可以得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是一个结构严密、采用纵向沟通方式及轮状沟通网的组织,这个组织不仅控制着其成员的行为,还控制他们的灵魂。法轮功组织通过教唆追随李洪志信奉法轮功的学员从事反华反共的“讲真相”等活动,达到推翻中国政府及其执政党的政治企图。

  法轮功组织为了实现政治企图,在“讲真相”的过程中极尽造谣、诬蔑。最欺世骇人的,莫过于制造中国大陆苏家屯“法轮功集中营”秘密处死法轮功学员的谎言,以及编造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的无耻闹剧。反华反共的“讲真相”活动,已经在事实上造成了法轮功组织的分裂。这些行为还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尤其是华人对法轮功的憎恨,导致法轮功在国内外的声名更加狼藉。现在,他们主要通过唱歌跳舞的演出,冒充中国传统文化,招摇撞骗,扩大影响。又主要利用中国大陆的社会矛盾,企图扩大化、尖锐化或直接挑起中国社会矛盾的方法,来“讲真相”。

  李洪志还将“讲真相”与大法弟子的“圆满”直接挂钩。2004年,李洪志在芝加哥法会讲法说:“特别是讲清真相。更深入的把讲真相的这件事情做的更好,关系到未来的人得法,关系到众生的得救,关系到对旧势力的否定,关系到消除邪恶与这场迫害,也关系到个人的圆满。”当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将“讲真相”提升到“救人”的高度,使这些痴迷者为了“圆满”的最终目标直接从事反华反共活动时,就注定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灭亡。历史上从来就没有任何一个政府能容忍一个组织大张旗鼓地与它对抗,并力图将它推翻。

  在一定时间内,会有一定的法轮功痴迷者“讲真相”。另外,也会有人打着法轮功的幌子为实现自己的私利或政治目的而“讲真相”。但是,随着法轮功痴迷者的老化、离世,国内秘密“讲真相”的大法弟子会减少。而中国的强大,则直接导致法轮功学员在国外的“讲真相”活动失去市场与后备力量。

  李洪志号令的“三件事”是矛盾的综合体

  将“三件事”进行综合分析后会发现,李洪志在对“三件事”的描述是前后矛盾的。

  关于“法”。李洪志曾说,“法”的“每个字的背后都是佛道神”(2001年《美国佛罗里达法会讲法》)。2009年6月7日,一年多后再次露面的李洪志在大纽约国际法会上再次强调:“……法中……每个字都是层层叠叠的佛、道、神。”他还在2000年7月在《排除干扰》中称:“法能破一切执著,法能破一切邪恶”。

  而李洪志一方面强调“法”“能破一切邪恶”,一方面又号令法轮功学员“发正念”“清除邪恶”。李洪志2001年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讲法”中说,“我们发正念是清除那些针对大法進行迫害与干扰的、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清除一切对法迫害的因素。”“现在你们发正念时,一立掌,邪恶的生命马上就逃走了,发出的功都得到处去找那些邪恶,天上地下到处去找它,哪儿有,就清除它”。

  如果“发正念”真的具有李洪志所描述的“清除邪恶”的“功能”,李洪志大可不必再要求大法弟子们“讲真相”。2000年,李洪志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时说,讲真相能“有力的揭露了邪恶、抑制了邪恶”。还在2001年3月的《致词》中说,“讲清真相是对邪恶揭露的同时抑制邪恶”。

  李洪志以上的话表明,在“法”、“发正念”与“讲真相”之间,“法”的“功能”是最强大的;“讲真相”的“功能”是最弱的,仅能“揭露”与“抑制”“邪恶”。但是,李洪志却把“讲真相”这件“功能”最弱的事提高到最重要的位置。“特别是讲清真相。”2004年5月,李洪志在芝加哥法会“讲法”中强调道:“关系到未来的人得法,关系到众生的得救,关系到对旧势力的否定,关系到消除邪恶与这场迫害,也关系到个人的圆满。”

  李洪志这种前后矛盾不合逻辑的话,一方面引诱并欺骗大法弟子沉迷于法轮功中,一方面又想让他们充当法轮功组织的政治炮灰。为了达到这个目的,2004年,李洪志在美国西部法会上强调:“除了学法,任何东西都不能插进来,所以绝对的不能够在大法弟子中流传不属于大法本身的任何东西,绝对不能对大法弟子造成干扰。”当大法弟子被李洪志的“法”屏蔽后,他们就成了完全被李洪志精神控制的、听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指令的疯狂的机器。

  总之,关于“学法”、“发正念”、“讲真相”这三件事,对中国社会稳定最不利的是“讲真相”。法轮功组织的教唆,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加重中国的社会矛盾。但是,任何国家与政府都不是完美无缺的,事实表明,中国政府正在消除社会隐患及解决事端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走向成熟。也应当看到,“三件事”中,常人亲眼看到法轮功失败的,首先是“讲真相”。除了痴迷者,大法弟子最早放弃的,也是“讲真相”。因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所谓的“讲真相”能“揭露”与“抑制”“邪恶”、能“救人”、“圆满”是一个荒诞可笑而又让人唾弃的做法。换在任何一个国家,类似法轮功的这种赤裸裸的政治野心与卑劣的做法,都是政府和民族不能容忍的,中国更是从历史上就痛恨那些危害国家的败类。

  大法弟子“发正念”也有个极限。当李洪志所定义的邪恶总是存在的时候,当李洪志所许诺的“圆满”的期限总是不可触及时,也就证明了“发正念”的无效。而且,中国人历来厌恶那些诅咒别人的人,认为他们不仅是不善的,更是邪恶的。尽管法轮功痴迷者被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所控制,但是,他们在中国生活的大环境从根本上否认他们的这种行为。这一切会使他们矛盾、人格分裂。他们因此不能享受安宁的和美的现实与精神生活。最终,一部分痴迷者会在正常人的憎恶中坚持“发正念”,一部分痴迷者则会放弃“发正念”回归到单纯的“学法”,也就是他们说的“实修”中。

  法轮功痴迷者们会坚持“学法”,直到“圆满”

  而李洪志又说了,这“三件事”是一个整体,都要做,都要做好,这样才能“圆满”。早在2001年,李洪志就在《建议》中诅咒道:“那些至今不能走出来的人就会在这场魔难过后被淘汰掉。”可是,有的大法弟子还是不愿意出来“讲真相”,“消极对待大法弟子的证实法和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也棒喝》)。2004年,李洪志质问这些“躲在家里所谓学法的”道:“你还是我的弟子吗?”称他们不配当“大法之徒”,骂他们是“不争气的、走到危险边缘的”。可见,只“学法”不出来“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根本不能“圆满”。只“讲真相”也不能“圆满”。2009年6月7日,有大法弟子在大纽约国际法会上问,积极“讲真相”,“却不愿炼功,也不重视发正念。这样的学员能圆满吗?”李洪志说:“三件事都要做,要是只做事不学法,那就是常人做大法的事。常人做大法的事不能圆满,……就是这个,不能圆满。”

  那么,大法弟子们只能是,要么“三件事”都做,要么都不做。不排除那种不想“讲真相”或“发正念”却想修法轮功的人。这时,法轮功就必定会出现变种,分裂。

  如果大法弟子够坚定,“三件事”都做。他就要一直做到李洪志宣布能“圆满”的那一天。如果他没有在此之前死掉。这又是麻烦事,因为按李洪志的说法,只有“邪恶”没有了,大法弟子才能“圆满”。也就是说,只要中共与中国政府还在,只要反对法轮功的人还在,“邪恶”就还在,大法弟子就不能“圆满”。所以,还是那句老话:大法弟子“圆满”遥遥无期。如果大法弟子“圆满”遥遥无期,他们还能一直“三件事”一直做下去吗?很难。

  所以,法轮功的“三件事”做不长久。李洪志必定会对“三件事”的说法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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