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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儒家伦理审视法轮功“做好人”的龌龊

作者:漠中泉 · 2009-04-21 来源:凯风网
  “做好人”一词同“真善忍”一样,是法轮功自我标榜中出现频率十分高的词汇。“做好人”是法轮功彰显自己正义与善良的口头禅,是混淆视听、遮掩“败絮”的“罂粟花”。练法轮功“做好人”有什么错?很多不明就里者面对法轮功练习者如此反问很难有效反驳。

  众所周知,儒家伦理道德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基石,“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儒家思想至今都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构成要素。这里试将法轮功的“做好人”同儒家的“做好人”做一番比较,剖开李洪志“做好人”背后的龌龊,让那些法轮功痴迷者看清自己孜孜以求“做好人”的真实货色。

   一、儒家之做好人

  儒家推崇的是这样的一个顺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自己做好人开始,再逐步在周围的各种关系中扩散。  
  “治国平天下”这样“做好人”境界一般人难以企及,但“修身齐家”却是每个人的必修课。也就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伦道德关系中的三伦,即父子、兄弟、夫妻,此三伦相处的道理或原则是:父母要慈爱,子女要孝顺;兄友弟恭、夫唱妇随,这是儒家的家庭伦理。

  1、“孝”为仁之本。仁在家庭的表现就是亲情之爱,进而表现为孝。“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儒家强调孝,就是实现亲情之爱。孔子说,“三年无免于父母之怀”。 孝不仅是生活上的瞻养,更是一种敬爱之情。孝敬父母,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决不是纯粹私人的事情。

  2、真爱是“天赋德性”。父母、子女之间的真情和爱,是一种天赋德性,也就是人类的道德情感。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孟子的“幼而知爱其亲,长而知敬其兄”是自然而然具有的,具有超历史的永久价值。这就是儒家家庭伦理的基础。

  3、夫妻应“相敬如宾”。爱情并不等于私情私欲,而是包含着互相尊重的道德情感,也就是德性,以及出于德性而互相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建立稳固而和谐的家庭关系。

  4、教育要“言传”加“身教”。父母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不仅要教育孩子学习知识,还要教育孩子如何“做人”。

   二、“法轮功”的“做好人”

  “法轮功”虽然打着“真善忍”和“做好人”的幌子,实质上对整个宇宙、整个人类没有任何的好感,认为地球是宇宙的垃圾站,早该爆炸,人类道德及其败坏,早该销毁。基于这样的世界观,作为社会不可缺少的基本单位的家庭,自然多次遭到李洪志的口诛笔伐,认为“地球上没有真正的亲人”,要想“成仙成佛”必须割裂亲情,只要有孝心、有夫妻之间的真情实感,就不会“圆满”。可见,李洪志的“家庭观”完全同我国传统家庭伦理观念背道而驰,儒家家庭伦理是为了维护良好的家庭关系,“法轮功”则是千方百计破坏家庭关系,使信徒离弃家庭,听命于李洪志,这是“法轮功”抛出荒诞“家庭观”的真实目的。

  1、道德败坏论

  李洪志眼中的人类都是“垃圾”,道德败坏,而且败坏到需要“销毁”的程度。他鼓吹人类只有通过不断修炼“法轮功”,才能“提高层次”,逃离地球,避免最终灭亡的后果。

  《转法轮》第6页说:“从中有些人,可能增加了私心,慢慢的就降低了他们的层次,就不能在这一层次中呆了,他们就得往下掉。可是在另一层次中,又变的不太好了,他们还呆不了,就继续往下掉,最后就掉到人类这一层次中来了。”

  《转法轮》第102页中说:“人类社会在史前时期每次不同周期毁灭时,都是人类处于道德败坏的情况下发生的。现在我们人类生存的空间和许多其他空间,都处在一个危险的境地上了,在这个层次当中的其他空间也一样,它也要赶紧逃离,它也想往高层次上上,提高层次它就可以逃离。”

  2、否认亲情论

  李洪志胡说任何人之间没有真正的亲情关系,真正的亲人在“宇宙”,现实生活中的亲人“就像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

  《转法轮》:“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不是人类的,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

  李洪志《悉尼法会讲法》中说:“每一生每一世你有多少父母,有多少妻子儿女、姐妹兄弟呀……你都数不过来……哪个是真的……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

  《美西国际法会讲法》中说:“今生我是你的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像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

  3、修炼“去情论”

  李洪志深知亲情是信徒听命于自己的主要障碍,只有去掉信徒对家人的情,信徒才能完全臣服于他这个所谓的“宇宙主佛”。为此,李洪志把“去情”作为能不能修炼的一个检验标尺,千方百计蛊惑信徒撕裂亲情。

  《转法轮》第140页:“修炼就得在这魔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你就执著于那些东西,你就修不出来。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人为什么能够当人呢?就是人中有情,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份,处处离不了这个情,想干不想干,高兴不高兴,爱和恨,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全是出自于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

  《转法轮》第198页:“所以有很多从情中派生出的执著心,我们就得把它看淡,最后完全放的下。欲和色这些东西都是属于人的执著心,这些东西都应该去。”

  《转法轮》第205页:“你要想修炼,人的情就要往下放。”

   三、儒家与法轮功“做好人”观点比较

  1、家庭伦理观比较

  以上所列举的是儒家的家庭伦理观念和法轮功的“家庭观”。我们可以看出,儒家家庭伦理是基于家庭和谐,提倡要孝顺长辈、夫妻相敬相爱、兄弟姐妹和睦相处、教育子女要“言传身教”。做到这些,应该是一个受人称道的好人了。这就是儒家所言的“修身齐家”,强调在家庭中先做一个好人。如果在家庭中做不到这些,就不可能成为“治国平天下”的受人仰慕的英雄和圣人。

  法轮功的“家庭观”旨在破坏家庭,教唆信徒割裂亲情、放弃亲情,否则就修不成,就不会“圆满”,这样的“家庭观”是及其堕落、及其反动的道德观,无任何人类的基本道德可言。

  2、社会伦理观比较

  儒家做好人的目的是成为圣人,即达到“治国平天下”,由家庭中的好人推及到被社会公认的好人。

  法轮功“做好人”是为了“上层次”、“圆满”和“成为宇宙的主和王”,一切为了“自己”,即使提出“救度众生”,也是为了信徒们“成为宇宙的主和王”之后自己管辖的“臣民”多一些,否则“自己的宇宙是残缺不全的”。

  3、“做好人”目的比较

  儒家的做好人是一种自然的德性,在家庭是一种家庭责任,是真情实感的流露,是人类的道德情感,没有功利性。在社会而言,“治国平天下”更是一种无私博大的圣人之道,是没有对未来斤斤计较的艰辛付出。

  法轮功的“做好人”是一种算计到极致的自私理念。为了得到“一块德”而“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表面上是吃了亏,实际上是“得到了常人根本得不到的东西”,可以“一举四得”,本质上是占了大便宜。直到“圆满”和当上了统治宇宙的“王和主”,用李洪志反复教唆信徒的一句话讲:“没有一件事是为别人做的”,自私功利达到极致,无人望其项背。

   四、儒家与法轮功“做好人”行为比较

  在儒家伦理道德的教化和熏陶下,英雄、榜样、圣人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孔子、孟子、霍去病、岳飞、文天祥等众多耳熟能详的名字永远铭记在后人的心中。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等新中国的英雄、榜样的力量依然是我们国家繁荣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这些英雄、榜样都有一种“舍小家为大家”之感天动地的情怀。至于“修身齐家”的故事在我们身边更是层出不穷。“一家五口争相献肾,山东汉子田世国最终瞒着母亲,将自己的一个肾脏移植给身患尿毒症的母亲。”这样的故事让人深感孝道和亲情的伟大力量。可以说,儒家的伦理道德已经深深植根于社会、植根于每一个人的观念和行动,在追求经济利益的现代社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塑造着人们的道德情操。

  法轮功的“做好人”是在贩卖自私自利的思想,是在教唆信徒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做任何不齿之事。一些信徒为了自己的“圆满”把父母、子女当做“魔”除掉,很多信徒为了“圆满”抛弃家庭,做儿女的不尽孝道,做父母的不教育子女,给家庭带来难以估量的巨大伤害。很多信徒为了“圆满”去做所谓的“讲真相”,实则是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成为违法犯罪之人,相比那些“治国平天下”之人显得何其渺小。法轮功的“做好人”实则是教唆人们做坏人,做伤害家庭、危害社会的伤天害理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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