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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义与法轮功极端主义行为趋向之比较

作者:甘 露 · 2008-12-18 来源:凯风网
  恐怖活动由来已久,当代恐怖主义已成为人类社会一个相当严重而突出的问题。在人们关注恐怖主义活动的时候,“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极端行为趋向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思考。笔者对这一问题的探究源于受到的数不胜数的“法轮功”电话骚扰、垃圾短信和网络邮件的侵害。为此,笔者查阅了有关“法轮功”活动的资料和书籍、浏览了相关网站,见识了“法轮功”对痴迷者实施精神控制的伎俩,看到了“法轮功”侵犯人权、残害生命、破坏社会秩序、围攻不同意见者的事实。并依据2008年10月14日在乌克兰首都基辅召开的“‘法轮功’的是与非”国际研讨会上,来自美国、奥地利、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的30余名学者们提出的,“法轮功”是一个组织严密、具有破坏性和潜在的暴力倾向的邪教组织,对社会和公众构成严重危害,实施的是“信息恐怖主义”的观点。经过一番比对,认为“法轮功”已经从一个一开始以骗财为主的邪教组织发展成一个与极端恐怖组织类同的极端邪教组织。

  以愚昧主义的理论体系实施极端邪恶的精神控制,表现出十分明显的残忍性、狭隘性和恐怖性的特点。

  通过精心策划,抓住和利用人性潜在的弱点和各种心理需求,编造和使用极具诱惑性的语言,瓦解本我,使所有盲从者语言、行为、思想、感情和精神生活趋向一致,其成员原有的个性几乎全部被改造或替代,为其所用。这就是李洪志推出法轮功的重要目的。具体讲李洪志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痴迷者实施控制。

   一是以“祛病健身”为招牌引人入局。李洪志抛出“法轮功”之初,打的是“强身健体”、“治病救人”和“真、善、忍”的幌子,宣扬“法轮功”不吃药、不打针,利用人们的不幸和向善的心理,把家庭的不幸和个人痛苦的根源说成是魔变的结果,要去魔只有修炼“法轮功”,给练习者套了一付精神枷锁。

   二是以“简单重复”进行洗脑,不断神化李洪志的个人。李洪志为了欺骗练习者进而接受迷信他的思想。他常常鼓吹“学法就是要看书、抄书、背书”,并以所谓“实例”来激发其他练习者“学法”的“热情”。由此激起修炼者对李洪志的绝对信仰和崇拜,以至完全丧失自我辨别能力,把他的每一句话当作绝对真理,一切法轮弟子在弘法时,只能用“李洪志师父讲”或者是“李洪志师父说……”。这就是说,只能听命于他、依附于他,不能再看别的书籍、学别的学说。

   三是以“消业”、“上层次”和“求圆满”为诱饵控制练习者的思想和行为。“消业”、“上层次”和“圆满”是李洪志控制“法轮功”练习者的一个重要手段。李洪志讲,“造成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真正要治好病人,必须是真正修炼的人”;“你要不练功,你早就一命呜呼了”;“人是从宇宙空间一层层掉到最底层来的,过着低能的生活”;“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李洪志还提出“圆满”的方式是“白日飞升”,甚至说:“脱去这张人皮也是圆满”。部分痴迷者为求“圆满”,舍弃人间的“名、利、情”,欲望“白日飞升”,他们在李洪志的诱惑下,去自残、自杀、自焚,使一个个本来生活美满的家庭走向了家破人亡的道路,扰乱了人们的自然生活规律,制造了一场场悲剧,已有2000多人为此付出了血的代价。

   四是以“形神全灭”为恐吓手段,使练习者对他不敢产生怀疑。李洪志用“法身”神化自己,自称“我有无数法身……多少人我都能管……”,并以此恐吓、威胁“弟子”,如果你修不好,遭受的迫害更大。为防止练习者对大法产生疑虑,甚至醒悟,就进一步恐吓“你降为常人了,无人保护你,魔也会取你的性命!”而成为常人就面临着毁灭,彻底的毁灭那叫形神全灭,很可怕!使练习者一旦加入其中,不愿、不敢、不能退出,逼着你俯首听命。李洪志就是使用这一套泯灭天良的手段,直逼得一个个练习者整日疑神疑鬼,思想高度紧张,不敢“稍有偏差”。

  以专制主义的思维模式施行恐怖主义的极端行为方式,表现出十分明显的反人类、反社会和暴力性的特点。

  同所有的邪教组织一样,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自出笼之日起,就以专制、独裁、排他、好斗的面目展现在世人面前,它只许人们信仰“法轮功”,而对其他宗教或功派一律排斥;只许人们恭维“法轮功”,而不许人们对“法轮功”有半点批评和揭露,赤裸裸地凸显出“法轮功”极端的专制独裁、仇视社会和潜在的暴力恐怖倾向。

   一是以严格的邪教教主独裁统治,强化内部统治。从体制上讲,“法轮功”是典型的邪教教主独裁统治体制。李洪志为防止“法轮功”核心骨干人员威胁其教主地位,在《转法轮》中反复强调,“不得管传播法轮大法的学员(弟子)叫作老师、大师等,大法的师父只有一个。进门不分先后都是弟子。”这就明明白白地告诉“法轮功”骨干分子,不论你资格多老,任何时候你的身份都是“弟子”,不得有任何抬高自己身份地位的念头。这无论是在李洪志各类经文如《精进要旨》、《再去执著》、《负责人也是修炼人》,还是在处理不听话的骨干如借处理澳洲“法轮功”组织内部矛盾时,撤销澳洲“佛学会”主要领导人魏熙彬的职务等方面都有明确体现,其核心就是为了巩固其独裁统治地位。

  二是以极具破坏性和潜在的暴力性的行为倾向,构成对社会和公众的严重危害。“法轮功”是一个组织严密、具有破坏性的邪教组织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李洪志推崇个人崇拜,大搞自我神化,宣称自己“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奇异功能”,有推迟地球爆炸时间的大神通,要求“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大法弟子在证实法,都是你们在走神的路”,忽悠弟子对“法轮功”越痴迷,就能修得更高的“果位”,反复强调大法弟子不能用“常人”的思维去思考问题,割裂“法轮功”人员与“常人社会”的联系。“法轮功”邪教的性质决定了其暴力倾向。在李洪志“世界末日”、“升天”、“圆满”等歪理邪说的蛊惑下,“法轮功”人员制造了多起自杀自残事件,同时其暴力行为还向外界发展。

  三是以抹黑、炒作等手段煽动社会仇视,实施“信息恐怖主义”。欺骗和造谣是“法轮功”贯用的伎俩,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不择手段。从“法轮功”炒作“苏家屯事件”到法拉盛事件再到“‘神七’造假说”,从“法轮功”破坏北京奥运失败到什么“猪开口说话”等等真是栽赃陷害、无中生有、可笑之极。为了掩盖其造假穿帮、预言破产的事实,“法轮功”在宣传策略上采用抹黑、炒作等手法大打信息战。将臆想的事情通过各种媒体相互传播,从不同角度相互引用和论证,妄图形成一个信息链,使受众认为他反复看到的信息就是事实。为此“法轮功”组织了所谓的“讲真象”、“迫害”、“人权”等各种谎言,利用网络进行宣传,采用极端手段攻击中国通信卫星,破坏有线电视设施,不断播打骚扰电话、发送垃圾短信,攻击、抹黑中国政府,侵犯了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对公民权利和国际公认准则的肆意践踏,是地地道道的“信息恐怖主义”。

   参考文献:
  1、恐怖主义的文化分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年第10期)【作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 任红杰】
  2、国际学者批判“法轮功”邪教——新华网基辅10月15日电
  3、当代恐怖主义活动与邪教极端行为——2007-05-11凯风网 戴康生
  4、评“法轮功”的反民主本质——2008-09-25凯风网 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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