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学术
解读国际学者批判“法轮功”邪教

作者:星 雨 · 2008-10-20 来源:凯风网
  “信息极端主义:‘法轮功’的是与非”国际研讨会14日在乌克兰首都基辅结束。来自美国、奥地利、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中国等7个国家的30余名代表出席研讨会,其中包括乌议会最高人权代表顾问、乌议会专门委员会专家、第聂伯罗彼德罗夫斯克市议会等官方代表。学者们认为,“法轮功”是一个组织严密、具有破坏性的邪教组织,对社会和公众构成严重危害,并且是潜在的暴力倾向组织。学者们指出“法轮功”煽动宗教间、社团间和公民间的仇恨,实施的是“信息恐怖主义”。会议最后通过的决议对制止“法轮功”等破坏性教派的危害提出多项举措。

  “‘法轮功’的是与非”国际研讨会,对“法轮功”是一次致命的打击,这是继联合国际世界佛教总部、《欧洲时报》、韩国《教会与异端》月刊等组织和媒体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后,又被国际学者认定为具有暴力倾向的邪教组织。出席研讨会的学者来自欧洲、美洲和亚洲的不同国家,代表们从宗教学、法学、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信息传播学等角度对“法轮功”组织的性质、特点和危害进行的剖析和鉴定,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对“法轮功”组织的定性客观、公证、准确。

   一、学者认为“法轮功”是一个组织严密、具有破坏性的邪教组织

  欧洲宗派研究和信息中心联合会主席格利斯·弗德利赫认为,邪教与宗教有着严格的界线。前者在组织架构上带有集权性质,推崇个人崇拜,将教主的个人意志强加于人,损害个人自身价值,违反人权和个人自由。“法轮功”组织的某些教义明显具有上述特征。

  宗教与邪教有着本质区别。宗教崇拜的神不是某一个现实的、具体的人,而是最高的精神实体和绝对存在物,是抽象的神,它满足了人渴望万能和永恒的心里需要。而邪教信奉和崇拜的神是具体的至今还活着的教主,把教主神化。

  李洪志就是推崇个人崇拜和自我神化的教主。李洪志宣称自己“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奇异功能”,有推迟地球爆炸时间的大神通,能度人“圆满”,并妄称“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传正法”,“我要是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等等,自吹比老子、释迦牟尼、耶稣还高。李洪志通过“法身”、“圆满”、“度人”控制弟子。李洪志说:“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你到你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那时候你将走出世间法的修炼了,你已经得道了。”《转法轮》;法轮大法修炼者当接受了我传的法轮大法之后,真正去修,就有我的法身保护。只要坚持修炼,法身就一直保护到你修炼圆满”《法轮佛法大圆满法》;“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大法弟子在证实法,都是你们在走神的路。”《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你是大法弟子,你是史无前例的,你是众生都想当而当不上的神”《2003亚特兰大讲法(解法部分)》等等。李洪志有时说修炼“法轮功”是要修成神,也有时称“大法弟子”是神,他还忽悠弟子对“法轮功”越痴迷,就能修得更高的“果位”。这些空头支票能满足弟子“超凡脱俗”的心里需要,这是为实施精神控制而设的陷阱。李洪志为了让弟子陷得更深,一再向弟子宣称,只要你是一个“法轮功”修炼者,你就已经脱离了“常人”社会,就不能用“常人”的思维去思考问题。李洪志说: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混同于常人。说句严重一点的话,你已经不是人了……人有七情六欲,为情活着。你在逐渐地看淡这些,逐渐地放下这些,在修炼过程中你直至把它完全放弃”《佛轮佛法——在纽约讲法》;“人的理是反的……修炼人是不理会人怎么说的”《2003亚特兰大法会讲法》;“大法弟子是绝对不能够参加常人搞的什么活动,只要与我们法轮功没有关系,你们就不能参加。”通过割裂“法轮功”人员与“常人社会”的联系,对弟子实行封闭式洗脑,在思想意识上进一步加强对信徒的控制。“法轮功”教义具有明显邪教特征。

   二、学者认为“法轮功”对社会和公众构成严重危害

  在研讨会上,美国纽约迷信救助热线中心主任马尔科维茨·阿尔诺利德指出,“新兴的一些教派组织借口信仰自由,从事非法活动。”乌克兰海关科学院国家管理学博士利波夫斯卡娅认为,“‘法轮功’组织少数人的活动严重扰乱了多数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如在活动形式上,‘法轮功’使用的道具和标语带有强烈的恐怖刺激;在活动地点上,通常选择是热闹人多,甚至未成年人多的地方;在活动内容上,‘法轮功’宣传的绝不是真、善、忍,而是假、丑、恶。”

  “法轮功”不仅在中国腥风血雨,在国际上更是麻烦制造者。他们借口人权和信仰自由,攻击异己人士和政府;他们在泰国、印尼、新加坡、俄罗斯等国不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从事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在中国驻加拿大领事馆前人行道上修建“抗议墙”;在白宫南草坪搅闹中美高层会晤;在街道、公园、旅游景点、道路两旁任意挂横幅和竖立广告牌。“法轮功”组织我行我素,目中无人。就像俄反邪教专家德沃尔金说那样:“法轮功已经是世界性的邪教团体,它的总部是在纽约,受李洪志的领导。法轮功的练习者无论是在中国生活还是在法国、美国,在其它国家生活,都不重要,对他们来说就属于法轮功组织,不属于任何国家。首先他的心理归属定位就是法轮功组织,他们的总统或者皇帝就是李洪志,他们行为的合理性、处世观、行为举止完全遵照李洪志的旨意行事。所有李洪志的指令对他们来说都是强制性的,必须的,而且需要及时地完成,不能够有任何的犹豫。”这是对“法轮功”组织恰如其分的真实写照。

   三、学者认为“法轮功”是潜在的暴力倾向组织

  “法轮功”的暴力倾向,是由其邪教性质所决定。“法轮功”打着“真、善、忍”的旗号标榜自己,做的却是真残忍的事。

  一是在李洪志“世界末日”、“升天”、“圆满”等歪理邪说的蛊惑下,“法轮功”人员制造了多起自杀和杀人惨案。如:2002年4月,黑龙江省伊春市的法轮功练习者关淑云,为了“除魔”,当着几十名法轮功练习者的面,亲手将自己不满9岁的女儿戴楠活活掐死。2003年5月至6月,“法轮功”人员陈福兆,在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连续投毒杀人,导致17人死亡。2006年10月,荷兰籍“法轮功”人员隆隆(译音)杀人烹尸,2006年12月,爱尔兰籍“法轮功”人员沈舒抢劫杀人等血案。这些惨案虽然是个人行为,但暴露的是“法轮功”组织教义具有暴力倾向。

  二是随着“法轮功”组织的生存空间被压缩,以及成员追求所谓“追求圆满”“清除邪恶”“救度众生”的目的落空,不利的外部条件极有可能促使“法轮功”组织困兽犹斗,走向极端。在李洪志“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的蛊惑下,“法轮功”组织演变成恐怖组织是完全有可能的。

   四、学者认为“法轮功”惯用抹黑、炒作等手法

  乌克兰教育科学院研究员列希斯卡娅指出,在宣传策略上,“法轮功”惯用抹黑、炒作等手法,将臆想的事情通过各种媒体相互传播,从不同角度相互引用和论证,形成一个信息链,使受众认为他反复看到的信息就是事实。这是一种信息战,也是信息侵略。

  欺骗和造谣是“法轮功”贯用的伎俩,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不择手段。“法轮功”炒作“苏家屯事件”已经过去几年了,至今没有找到证据。法拉盛事件、欧卫事件、以及“法轮功”在境外活动受限、受挫时,要么说成是屈从中共,要么说成是中共指使。嫦娥一号“法轮功”说造假,而被多国政府、太空专家盛赞的“神七”发射成功和太空行走,也被说成是造假,并抛出美国太空专家曲铮博士来骗人,而曲铮本身就是“法轮功”人员。“法轮功”还大量编造警示预言,什么“天警世人——猪年猪开口说话”、“惊世预言:超强烈大地震将至北京奥运将流产”、“令人战栗!‘鸟巢’验收合格率仅10%”等等,完全是无中生有和栽赃陷害。事实让“法轮功”的造假穿帮,让预言破产。

   五、学者认为“法轮功”煽动宗教间、社团间和公民间的仇视

  俄罗斯国家宗教关系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博金在发言中说,“法轮功”煽动宗教间、社团间和公民间的仇视,违反了俄罗斯的《刑法》、《反极端主义法》等有关法律。

  “法轮功”不只是违反了俄罗斯的《刑法》、《反极端主义法》等有关法律,也违反了国际宗教政策。李洪志反对政府,说“政府无用”,仇视社会,说“人类是垃圾”,污蔑宗教,说宗教是“形式”,号召追随者全面解体阻碍法轮功传播的正统宗教。李洪志说:“当今的人类社会,任何宗教都不能使人的心、人类的道德回升,那些宗教中的人自己都知道。……目前一切正教都没有神管了,宗教中的人都在为钱财地位而争斗。”“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包括犹太教,还有一些教吧,我承认在历史上它们是正教。可是在今天的这个历史时期,在今天现代化了的人的观念社会中,人们已经不能够用人的本质与古老的观念去理解它了……你理解不了它,你也就不能被它度,它也就不来管。”李洪志还说“那些把持人类几大宗教的所谓神……不叫各宗教中的人接触大法……当前它们又极力的阻止信教人了解真相,使宗教中的几十亿人失去这千万年等待的机会,把众生推向淘汰的危险境地,甚至直接干扰正法。因此大法弟子为了世人的被救度,全面解体旧势力与三界内一切阻碍众生得救、了解真相的乱神,已经成为必须做的。无论它们以什么外形存在,无论它们有形无形,无论它们什么层次,无论它是谁的形像,都全面解体、清除。……特别那些把持宗教、敌视正法与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乱神,都全面解体它们。”《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干扰正法的乱神》。李洪志视宗教、政府为“法轮功”发展的一大障碍,贬低宗教和社团的功能,在它们之间制造矛盾。

  六、学者认为“法轮功”实施“信息恐怖主义”

  俄罗斯萨马拉国立教育大学专家韦尔希宁对“法轮功”俄文网站进行了长期研究。韦尔希宁指出,反对中国政府是该网站的主要内容,而网站报道内容是建立在谎言的基础之上的。从“法轮功”网站的宣传内容可以看出,该组织实施的是“信息恐怖主义”。

  信息恐怖主义是指某些非政府组织或个人,采取传统的恐怖袭击手段和信息技术手段,有预谋地利用网络并以网络为攻击目标,从而达成其政治、经济和军事目的的一种恐怖活动。

  “法轮功”组织为了“讲真象”,编造各种谎言利用网络进行宣传,如“迫害”、“人权”等,攻击、抹黑中国政府,他们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采用极端手段攻击中国通信卫星,破坏有线电视设施。2002年,覆盖中国的鑫诺卫星多次遭到“法轮功”非法电视信号攻击,致使广播节目都受到干扰,侵犯了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这种干扰攻击通信卫星的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对国际公认准则的肆意践踏,是地地道道的“信息恐怖主义”。

  无论是任何人、任何媒体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的批评,会被他们视为藐视大法,是决不能容忍的,是他们的死对头。“信息极端主义:‘法轮功’的是与非”国际研讨会的学者们,严谨务实的作风和刚正不阿,仗义执言行为,本身让人们敬佩和信服。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