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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人员的人格障碍及特征分析

作者:宜 人 · 2008-10-04 来源:凯风网
  所谓的人格,在心理学上是指一个人在其生活实践中经常表现出来的较稳定的个体心理特点的总和,包括一个人的能力、气质、性格以及兴趣、爱好等,是通过语言、神态、肢体动作等表现出来,是个体心理活动的外在表现。而人格障碍是指人格显著偏离正常,使个体形成特有的行为模式,不能适应环境,明显影响其社会和职业功能。“法轮功”人员由于长期受李洪志及其经文的蛊惑、欺骗,在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其思维判断能力已经严重偏离正常,给人一种“格格不入”或“脾气古怪”的感觉,其实这是“法轮功”人员人格障碍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表现。

  先天性因素虽然在一定的情况下对“法轮功”顽固分子人格障碍的形成起着一定的影响,但后天性因素对“法轮功”顽固分子人格障碍的形成往往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由于每个“法轮功” 顽固分子的社会阅历、文化修养、家庭经济条件等方面的差异,不同的“法轮功”顽固分子所具有的人格障碍类型以及特征也不同,根据心理学专家的理论,可以将“法轮功” 顽固分子的人格障碍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 、偏执型人格障碍

  偏激是“法轮功”痴迷者偏执型人格障碍的直接表现。知识上的极端贫乏、见识上的孤陋寡闻、社交上的自我封闭、思维上的主观唯心是造成“法轮功”顽固分子偏执型人格障碍的原因。凡具有偏执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 顽固分子在社会生活和教育转化过程中的表现,还具有其特有的特征:(1)面对快速发展的社会,只看到社会的阴暗面,把自己看到的社会个别现象,认为是社会的全部,井蛙观天,以偏概全,而且固执己见,抵触教育转化。(2)目空一切,觉得自己生不逢时,怀才不遇。(3)对客观事物的判断缺乏理性,易接受“同修”的暗示或引诱。(4)诋毁、贬损社会和普通人,借以抬高自己“大法”弟子的地位,缺乏自知之明。

   二 、分裂型人格障碍

  缺乏温情,难以与常人建立深切的情感关系,回避现实生活,但常常想入非非,是“法轮功”顽固分子分裂型人格障碍的主要表现;情绪不稳定,易喜易怒是“法轮功”顽固分子分裂型人格障碍的外在表现。具体的有以下几种特征:(1)孤独不合群、严重内向,即使是在进行“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时,也不例外,几乎是单人行动,不主动与“法轮功”其他顽固分子接触。(2)奇异的、反常的信念、想法或行为,言语怪异,让人能不明白他想干什么或说什么。(3)不寻常的知觉体验,经常感觉腹中“法轮”在转。(4)对人冷淡,缺少对他人的温暖和体贴。

   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在“法轮功”顽固分子中,具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人数不多,但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很大,具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顽固分子往往在“法轮功”痴迷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起组织领导作用。具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痴迷者有以下特征:(1)情绪暴躁、行为冲动。(2)无责任感,对人不可靠、无信义,朝秦暮楚,经常反复。(3)无羞耻感,谎话连篇,前后矛盾,即使被人揭穿仍泰然自若。(4)病态的自我中心,变态的自私心理,易走极端。(5)心理发育不成熟,没有爱的依恋能力。具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 痴迷者,我们转化起来难度比较大,有的即使转化了,也容易反复。具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顽固分子,应为我们依法强制转化的对象。

   四、 癔症型人格障碍

  癔症型人格障碍又称为戏剧型人格障碍。具有癔症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 顽固分子心理发育不成熟,总希望引起他人的注意,具有癔症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痴迷者多见于女性,其特征是:(1)各种行为带有戏剧色彩。(2)情感易变。热情有余但变化无常,甚至有装腔作势、无病呻吟的现象。(3)高度的自我中心。当自己“上层次”“宏法”的目的达不到或受到妨碍时,会以“自杀”“自残”相威胁,甚至会杀害他认为是“魔”的人。具有癔症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顽固分子不仅具有很强的自我暗示性,还具有较强的被他人暗示性。当具有癔症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练习者,痴迷于邪教时,为了引人注意,抬高自己在“法轮功”痴迷者中的地位,即所谓的“层次”,往往把自己在走火入魔时出现的“幻觉”当成现实,在“法轮功”痴迷者中传播,以激发起自己内心的情绪体验,获得心理上的满足。

   五、 回避型人格障碍

  回避型人格障碍有称为逃避型人格障碍。其特点是行为退缩、心理自卑,面对挑战多采取回避的态度或无力应付。其特征是:(1)过度敏感,易受伤害。(2)除至亲外,朋友或知心朋友很少,一般不愿卷入他人事务,在公共场合缄默无语。具有回避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痴迷者沉迷于邪教主要是寻求一种群体安全感。在教育转化中,如果帮助他们在心理上树立自信心,克服自己瞧不起自己、自己轻视自己的不良心理,并解释说明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及其危害,具有回避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痴迷者,就会写“四书”,表示与“法轮功”决裂。

   六、 强迫型人格障碍

  强迫型人格障碍又称为完美型人格障碍。具有强迫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顽固分子在“法轮功”痴迷者中很少,但煽动性很大,其特征是:(1)过分追求完美,总以为自己没有达到目的,别人一怀疑,心中就不安。(2)注意细枝末节,忽略突出重点,往往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他自己修炼法轮功,也会煽动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练习此功。(3)循规蹈矩,不知变通,受法轮功的毒害较重。(4)优柔寡断,经常用十全十美的标准要求自己,在教育转化中不止一次的询问同一个问题或反复无常,常常表现为焦虑、紧张、悔恨。

   七 、依赖型人格障碍

  具有依赖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痴迷者对亲情和归属有过分的渴求,这种渴求是强烈的、盲目的、非理性的,与真实的感觉无关,宁愿放弃自己的个人兴趣、人生观,只要找到一个靠山,时刻得到别人对他的温情,就心满意足了,而这种渴求往往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满足。具有依赖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痴迷者在法轮功“痴迷者”中处于从属的地位,人云亦云,没有主见,转化后如果后续帮教工作不到位,易反复。

  探讨分析“法轮功”顽固分子心理症结的所在,有的放矢的对“法轮功”顽固分子的心理进行矫治,以达到法轮功痴迷者彻底摆脱邪教“法轮功”的精神控制,恢复正常人格,促进其心理上的常人化、生活上的社会化。

   主要参考书目:
  (1)易法健主编:心理医生线装书局2005年8月
  (2)雷池编著:性格决定一生成败中国商业出版社2005年5月
  (3)刘津编著:挑战自我海潮出版社200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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