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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扭曲的婚姻观

作者:丁 子 · 2008-09-23 来源:凯风网
  众所周之,生活愉悦、事业成功往往与美满的婚姻家庭密切相关。从恋爱到缔结婚姻和建立家庭,是人生需要经历的阶段,也是推动人类繁衍进步的基本动力。美满的婚姻的前提就是要树立一个正确的婚姻观,这里面涵盖了婚前要有一个正确择偶观、爱情观,婚后要一个正确的相处观等等基本内容。可是天天把拯救人类挂在嘴边的法轮功,却无时无刻不在利用他们的各种歪理邪说,极尽所能地误导“法轮功”练习者起码的婚姻观,使他们的婚姻观发生了令人咋舌的严重歪曲与异化。这些不用笔者从理论层面去驳斥,我们完全可以从明慧网近几年刊登的有关“大法弟子”婚姻观的所谓“体会交流文章”就可窥见一二:

   一、是否有利于修炼成了择偶的必要条件

  正确的择偶观基础应该是互相爱慕,志同道合;择偶的标准应是全面衡量,品德为重;择偶的态度应是严肃认真,履行义务。可在“法轮功”思想毒害下的“大法弟子”们的择偶观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明慧网2007年4月25日,刊载了一篇由一名“大陆大法弟子”撰写的《目前即使找对像也不能考虑常人了》的文章,文章的这位“大陆大法弟子”如花年齡的大学毕业生,这样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学生,其择偶观本该更为成熟理性才是,可这位“大法弟子”的择偶观让笔者惊出了一身冷汗,文中说,“我得法算是比较早的了,现在刚大学毕业。但是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一个常人,我觉的作为大法弟子很不应该有这种儿女情长,我一直用人的办法来说服自己,不去喜欢他,……我是这样看的:如果对方只是个常人,如果真的同他谈恋爱,那将来的隐患将是无穷无尽的,我是指对我们正法的干扰。……如果是大法弟子还可以,最起码不会给证实大法带来麻烦……当然不排除他会因我们而得法,但是这种情况少见,因为人家是来找你过常人日子的,而不是来得法放下常人执着的;而且,为了让一个人得法,就把自己的全部生活、时间安排都投进去,变主动为被动,这是本末倒置。真想救人,讲真相足矣。至于明白真相后的常人是否想修炼,要看机缘,不能用婚姻做条件。相信真修的大法弟子不会拿我们宝贵的正法时机做赌注”。

  2007年10月12日,明慧网又刊载了一篇署名“大陆大法弟子”的《一个青年同修的心里话》的文章,文中这位“大法弟子”在“法轮功”邪教思想的毒害下,竟然对择偶一事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文中说,“从得法到现在,一晃十多年过去了,我也由当初的小学生,长成青年人了,这就碰上了婚姻问题。以前小不懂事,不知道男女结婚是怎么回事,后来知道了,这就接受不了了,怎么说呢,想都不愿想,不说是恶心吧,肮脏、龌龊,反正是绝对接受不了,所以我就决定不找对像了。……这期间还有几个阿姨同修上门来给说媒,大部分都挡回去了,因我坚决不找……我觉的这些阿姨同修别再管这种事了,大法弟子是来救人的,说什么媒嘛,人与人之间的姻缘都是天定的,修炼人无须管人间闲事,难道这不属于修口的范围吗?”至于这位“大法弟子”抵触婚姻的理由也是令人瞠目结舌,一是因为“问题是哪能那么巧也找个像我这种状态的(就像同修讲的大迦叶和他媳妇的修炼故事,只做名义夫妻)”。二是因为“师父讲过‘法能破除一切执著’,不光是色欲,所有的人心都能在自己溶入法中去掉。平时也要注意自己的一思一念,我是一旦听到有人在我面前说这些事,我就知道是自己有漏了,赶紧发正念灭掉男女之情、色欲之心,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不招来麻烦”。

  这样怪异的择偶观在明慧网的所谓的“交流体会”文章中屡见不鲜,不过理由都是万变不离其宗,都是怕找了配偶影响自己修炼的大事。我想,把是否有利于自己的修炼当成了择偶的必要条件,这似乎只有那些深受邪教组织毒害的人才会做出如此怪异的选择!

   二、视爱情为阻碍他们修炼道路的“人心”

  爱情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人生话题。所谓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互相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情感,也是人类最为美好的情感之一。可受了“法轮功”邪教思想毒害的“大法弟子”们又是如何看待这一人类最为美好的情感的呢?

  2007年6月29日,明慧网刊载了一篇署名为“大陆大法弟子新星”的文章,这篇《站在神的角度看婚姻》一文对爱情做出了如此的解释,“现代人过于强调‘爱情至上’,其实,严格来讲,爱情是不存在的,说句笑话;神不关心人的爱情。两个人能发生‘爱情’,甚至走入婚姻,是两人有缘份有恩怨,也是过去的自己的善恶在现世的兑现。现代变异的观念助长人的情欲,强调‘爱情至上’,忽略甚至否定缘份,有意志薄弱、自我控制力差的人一钻进某个“死胡同”出不来,甚至殉情自杀者也有,实在可悲……但大法弟子又要超越于此:要看淡情欲,最后完全放的下;对人的一切追求的,执著的,不追求,不执著”。该作者先从根本上否认了爱情的存在,而后又告诫“大法弟子”们,作为修炼的人,要看淡爱情,对爱情不要执著,不要去追求,通篇下来,完全是邪教思想的翻版!

  更为可悲的是,一些“大法弟子”竟然把爱情这一情感当成了修炼的工具。明慧网2007年2月20日刊载了一篇《我怎样对待婚姻与家庭》的文章,中说,“零三年进一家老年公寓打工,遇到一名工人向我求婚,我当时就拒绝了。出于信任我把事情告诉了甲同修。没想到她很生气,批评我说自己心里没有是不会遇到这事的……又过了几天甲同修对我说:你可以和他交往并引导他得法。我当时只是觉的挺别扭,不知这么做是否合适(当时没有想到以法为师),可我是非常佩服甲同修的(她是我市协调人之一,在劳教所做的堂堂正正)。这样我和那人交谈起来,给他讲大法的美好,我的身体变化,还有许多同修的例子,没想到此人还挺顽固,他说他学雷锋就行了,也是做好人。这样过了几天甲同修对我说,不要再和他谈了,……后来一位乙同修知道了这些事之后说:你把一个能得法的人推出去了。如果他找常人去了,那可能就失去了机缘,他想跟你一起修炼,你怎么会掉层次呢?……这样我又答应与他交往”。文中的这位女性“大法弟子”本来就有一次痛苦的婚姻,但在一些所谓“同修”的蛊惑下,竟然把爱情当成了助她“修炼”和“讲真相”的工具!

   三、把夫妻生活异化成修炼生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是成长的摇篮,家庭是幸福的港湾,家和万事兴,因此夫妻之间相处要相互理解、信任、尊重、宽容。有人形容,婚姻生活就是爱情的花圃,花圃要有足够的空间来成长,有计划的栽种,有时要翻土,有时要施肥,有时要移植,有时要铲除,唯有努力的灌溉,充分的准备,耐心的等待,早晚劳苦才会有幸福美满的结果。而那些已经迈入婚姻殿堂的“大法弟子”们又是如何对待他们的婚后生活的呢?

  2006年9月8日,明慧网刊载了署名“河北大法弟子”的《走出家庭的“牢笼”》文章,文中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迫害大法以后,我曾两次被非法关押,回到家后,家里便成了无形的牢笼,爱人不让我和同修接触。当时由于自己的人心重,觉得家人也承受了很大的痛苦,也就顺从了他,于是那一段时间就长期处于自己在家学法的消极状态。……有一次由于想和同修交流,晚上决定出去,但还是有点担心,万一爱人打电话回家找我怎么办(这都是人心,在承认这些干扰迫害)……到同修家没多久,我婆婆便找来了,气冲冲的说让我赶紧回去……我拿起电话向他解释(修炼是最神圣的,为什么不能堂堂正正呢?),但无济于事,爱人早已气得说不成话……悟到这些后,晚上我发出强大的正念,彻底解体操纵我爱人的一切邪恶,我出去学法、讲清真相以及和同修交流没有错,而且是最正的事,不允许邪恶用任何借口来干扰丈夫,请师父加持”。在作者的眼中,“修炼”在她心目中的地位竟然远远高于他们夫妻之情,出现了问题也是一味的把原因推向“邪恶”,而不从自身找找原因,和谐美满的婚姻看来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了!

  2008年8月29日,明慧网刊载了一篇《修去人心摆正夫妻关系的基点》文章,文中是这样看待夫妻之间关系的,“和别人相处也尽量按照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唯独在丈夫(同修)面前直到现在还没做到时刻正念正行……第一:没有严肃的对待修炼,放任了自己的魔性,阻碍了本性的一面去正法……第二:没有放下对丈夫的情,没放下也还不想放下,还执著常人中的小幸福,追求一个使自己感觉美满、和谐、安逸的家庭氛围。仅仅从这一个问题上就暴露出一系列执著:欢喜心、虚荣心、争斗心、安逸心,求得别人爱护和重视的心,这些都是情,根子上都是为私为我的,哪样符合法的要求哪?而自己还认为是小事。……夫妻之缘只不过是常人生生世世的业力轮报促成的,而万古结成的法缘才是更神圣、更高尚、更值得我们珍惜的”。

  诸如此类例子,我稍稍的在明慧网上搜索了一下,便发现有数十篇之多,不过笔者实在不忍心再举例佐证,对于这些“大法弟子”笔者也不想过多的去指责他们的婚姻观,只能说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毕竟都是“法轮功”歪理邪说思想的受害者,只不过深陷其中而没有自觉而已。但对于“法轮功”,谁要再说他们不是邪教,笔者真想啐他们一口,把一个人的起码的婚姻观歪曲异化成如此模样,试想,这世界上除了邪教组织谁还有如此的“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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