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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的“功”究竟是个什么“功”

作者:陈 珂 · 2008-07-24 来源:凯风网
  作为邪教组织的法轮功,其发展初期是以一种“气功”面目出现的,它打着强身健体的旗号,实际上是通过练功对法轮功练习者实施精神和身体双重控制。法轮功的“功”已成为法轮功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因为法轮功有这套所谓的“功”,才吸引和迷惑了不少练习者;也正因为法轮功有这套所谓的“功”,才增加了对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的难度;也正因为法轮功有这套所谓的“功”,才使部分法轮功练习者转化后又出现反复。因而,只有全面、系统而又深刻地研究法轮功的“功”,对其“功”的运动机理、适应人群、健身功效、以及它的负面效应给予准确的分析和科学的解释,对于深入揭批法轮功邪教本质,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法轮功的“功”是拼凑起来的杂烩功

  法轮功的“功”是由四套动功和一套静功组成的。它的四套动功正像九十年代初期国内许多所谓的“气功大师”拼凑、包装气功手法一样,采用移花接木,甚至剽窃的办法编造出来的。据己公布出来的资料看,李洪志在“出山”之前,先是跟着吉林省气功协会常务理事李卫东学习“禅密功”和“八卦掌”,之后又拜师于于光生学习“九宫八卦圈”。他在开始办气功学习班时,所讲的功法是在“九宫八卦圈”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禅密功”和其他一些功法。之后,他在国外探亲时看到了泰国舞蹈表演,又随意地将泰国舞蹈的某些动作增加进去,逐步形成了法轮功的四套动功。据李洪志早期办班合作者证实:法轮功的四套动功是李洪志与李晶超共同设计的。在办班初期,是由李晶超在台上演示动作,李洪志讲解。李晶超在办班的过程中先后对功法作过70多次改动,直至李洪志“出山”前一个多月法轮功的功法才初步成型。

  法轮功的一套静功,即神通加持法,则是剽窃印度瑜伽功法的瑜伽冥想姿式之一的莲花坐,只不过是在莲花坐的基础上简单的增加了几个手部动作而已。李洪志在解释这套功法的运动机理时竟厚颜无耻的宣称,“这套功法是高层次上修炼的东西,是过去我独修的东西”。

  其实,法轮功的四套动功的功法非常简单,全部四套功法的动作加起来不到20个,如第二套动功“法轮桩功”,也仅是原地站立,双手做抱轮状的“头前抱轮”、“腹前抱轮”、“头顶抱轮”和“两侧抱轮”4个动作,根本算不上完整意义上的一套功法。因而,李洪志在《法轮佛法大圆满法》中也不打自招地承认“此功法动作简练”,并自欺欺人地把这套过于简练的功法说成是“大道至简至易”。

  按照现代运动理论,全面分析法轮功的功法特点、运动机理,不难看出,法轮功的四套动功动作设计粗劣,过于简单,既不标准也不规范,而且功法之间连贯性差;运动机理混乱而不成体系;练功理论荒唐、虚妄,如李洪志信口雌黄地说,他可以给每位修练者的下腹部位下一个法轮,这个法轮每天24小时旋转,自动帮助修炼和炼功,达到“人不炼功法炼人”。并且更邪乎的说道,“法轮功内旋度己,从宇宙中吸取能量,演化成功;外旋度人,发放能量,善度众生。”一套静功是在瑜加冥想姿式之一的莲花坐姿式上,生硬地加上几个手部动作,与原来整套功法显得不伦不类,破坏了瑜伽冥想术原来功法的和协性和稳定性。总之,法轮功的功法显然是不懂得气功的人的胡乱拼凑和无序包装,是地地道道的“大杂烩”。

   二、法轮功的“功”是夸大健身效果的骗人功

  李洪志在其《转法轮》、《法轮佛法大圆满法》,以及众多的讲法中,反复自吹法轮功功法的健身效果,并且在许多地方和许多场合用不同的语言把这种效果夸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欺骗和糊弄法轮功练习者。一些法轮功练习者由于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精神控制,也深信法轮功的功效。更有甚者,一些法轮功练习者还搞出一个“法轮功健身功效北京万例调查报告”,并得出“12731例法轮功练习者年共节省医疗费4170万元,人均年节约医疗费约3270元”的结论。这份报告自称采用现代统计方法,报告参加人员均为国内一些著名医院的一些医生,他们之中有博士后,研究员等11人。而在全国不少地方,都出版过收集法轮功练习者练功后身体健康的典型事例书刊。法轮功真的有这么神奇的健身效果吗?

  从法轮功四套动功的动作特点来分析:法轮功四套动作的前三套,是在站立的基础上上肢的十几个伸展动作,运动强度低于二级。第四套动功,也仅是一个弯腰到伸展动作,如果不重复做的话,三分钟之内就可以完成这四套动作。如果按其要求的重复次数去做,5分钟即可完成。从其运动强度,运动部位,运动时间综合分析,这四套动功根本谈不上健身效果,充其量不过是起到伸展筋骨,增加血液循环罢了。

  从法轮功一套静功运动机理来分析:如前文所述,法轮功这套所谓静功,实际上是剽窃瑜加功法的瑜加冥想姿式之一的莲花坐姿式,这种坐姿实际是瑜加冥想前的预备功。这种姿势后来被佛教吸收,作为佛教的主要修练方式。仅从这种姿势看,其在宗教修练方面的意义远远大于健身方面的内容。从健身运动角度分析,这种坐姿是不能列为健身方式的,它对脑血管类疾病、精神类疾病、骨骼类疾病、生殖系统疾病的预防和病后康复均不利,而对正处在发育时期的青少年,危害更大。此外,这种坐姿也不适应现代文明社会的生活方式,特别是我们饮食结构中脂肪、蛋白、热量摄入比例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习练这套功法对健身是不利的。

  李洪志还大言不惭地宣称这套功法是自己独创出来的,并极不负责地说要“打坐很长时间才能完成这套功法”,还吹嘘说通过炼此功使身体达到最佳状态,炼成金钢不朽之体。这些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

  事实上,作为一种运动方式,它的一招一式,它的一套动作都应该有相对应的健身部位和范围,而同时,也有可能对其他部位产生不利的影响。对不同的体质和不同年龄阶段,也应该有不同的运动强度要求。但李洪志在他的《转法轮》、《法轮佛法大圆满法》,以及各种讲法中,均没有涉及这些科学分析的内容,而是非常虚玄地,故作神秘地讲修练这些功法,如何打通百脉,如何把能量打到宇宙两个“极”上等等。他这么做一方面暴露了他对气功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匮乏,另一方面只能说是他在骗人。

   三、法轮功的“功”是引人走火入魔的害人功

  作为法轮功的四套动功和一套静功,它的医疗功能和健身效果极其有限,但它的负面效应可是有目共睹,对一部分练功者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而更可悲的是,有些因痴迷法轮功而采取杀人、自杀、自残等极端行为的练习者,至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上当受骗,为什么会成为冤死鬼。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兴起的一些气功,不管它们创始者如何吹嘘自己功法的威力。但有一点是他们谁也回避不了的事实,即他们的追随者之中有些人因练功出现偏差,进入走火入魔状态。法轮功在这方面的问题更为突出。据官方统计,到2001年2月被法轮功害死的练习者和无辜人员达1660余人。因修炼法轮功而导致精神障碍的则更多。中原油田统计的数字为千分之四点八,如果照此推算,在全国范围内这将是一个不小的群体。1999年底的一份内部资料讲,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省、市的7家医疗机构对因修炼法轮功所致精神障碍收治115个病例,这些患者的主要症状为幻听、幻视、妄想、被控制感、所谓“开天目”等等。2001年发生的“1.23”天安门集体自焚案、傅怡彬弑父杀妻伤母案、董立杀妻伤女案更令人震惊,这些血沥沥的事件充分说明了法轮功给练功者造成的严重伤害。

  仅从法轮功这一套静功的功法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法轮功是如何对练功者造成伤害的。法轮功静功的“莲花坐”,是练习瑜伽冥想术的基本姿式之一,据有关瑜伽文献记载和有关专家的论证,练习这套功法,有些练习者有时会体会到巨大强烈的极乐感,会产生剧烈伸展身体、大声呼叫、震惊痴呆、身体发抖等自发现象。因而,瑜伽师们会对练习瑜加冥想术的练习者提出建议和警告,如对有精神类疾病的人不提倡练习此功。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瑜伽的一些权威文献中通常要练功者控制在练功中出现的这些自发现象,尽可能不让它们表现出来。但是,李洪志在他的《转法轮》和《法轮佛法圆满法》中,却把这种现象称为“开天目”、“开悟”,认为是“层次高”的表现,引导练功人员追求这种自发现象。有许多法轮功练习者在习练过程中,曾出现过幻听、幻视等病态的感受,有些人由于意志力和控制力较差,久而久之,就进入走火入魔状态,并在这种的状态下做出杀人、自杀等极端行为。

  李洪志通过对练功者的“引导”,进而达到全面控制练功者思维和思想的目的。因此,法轮功的“功”的确是一套害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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